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關于發布第九屆全國礦山救援技術競賽規則的通知
2025-06-06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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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關于發布第九屆全國礦山救援技術競賽規則的通知(應指礦山〔2012〕8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產煤省煤炭行業管理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關于發布第九屆全國礦山救援技術競賽規則的通知
(應指礦山〔201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產煤省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神華集團公司、中國中煤能源集團公司:
《第九屆全國礦山救援技術競賽規則》已通過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網址:www.chinasafety.gov.cn)正式發布,請各有關單位查閱下載,并組織參賽隊伍做好賽前演練工作。
聯系人:汪東平,電話:010-64463745。
附件:第九屆全國礦山救援技術競賽規則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第九屆全國礦山救援技術競賽規則
(第九屆全國礦山救援技術競賽組委會 二??一二年五月)
第一部分 模擬救災規則
一、救援準備
(一)參賽隊由7人組成。參賽人員應在靠近肩膀的衣袖上佩戴號碼牌,隊長是1號,隊員是2-5號,副隊長是6號,指揮員是7號。
(二)競賽時,參賽人員必須配備組委會核準的4h正壓氧氣呼吸器,統一著有反光標志與礦山救援標識圖案的戰斗服、礦用膠靴,佩戴紅色安全帽、礦燈、自救器。傷員可以佩用核準的正、負壓2小時或4小時全面罩氧氣呼吸器。
(三)參賽隊應攜帶多功能氣體檢測儀、紅外線測溫儀、測距儀,熱成像儀、爆炸三角儀,且符合使用標準。
(四)參賽隊進入基地報到前,應確保儀器組裝正確,并隨時可用。
(五)參賽隊必須使用災區有線通訊系統,其電纜應具有足夠的拉伸強度。當通訊系統失效時,應立即修復或更換新的通訊裝備。
(六)參賽隊按抽簽順序提前做好準備,在指定地點待命,準時參加檢錄和競賽。
(七)競賽巷道、高泡滅火系統(電源、水源、藥劑)、風障、支護材料、局部通風機、滅火器等由組委會統一準備。
二、救援基地
(一)參賽隊按時到指定地點檢錄后,到救援指揮部(三維模擬現實現場)接受事故礦井信息、災區信息,領取救援任務。
(二)參賽隊到達井下救援基地后,隊長應向裁判員報告;裁判員向參賽隊提交災區空白礦圖。
(三)災區是一個完整的采區,內有長壁后退式回采工作面和在掘巷道。
(四)指揮員應配備氧氣呼吸器在規定地點(井下救災基地)工作,用電話與進入災區的小隊聯絡,指揮小隊工作并將獲得的信息填寫在空白礦圖上。競賽結束,上交礦圖。
(五)裁判員依據標準礦圖,對參賽隊填寫的礦圖進行對照審核。
三、模擬救災規定及評分辦法
(一)時間規定
1.競賽時間:60分鐘。
2.參賽隊得到災區空白礦圖后立即計時。競賽結束,隊長停止計時器。
3.參賽隊接到競賽礦圖和工作指令后,沒有及時啟動或停止計時器,競賽時間由裁判員計時確定。
4.競賽過程中,發生非參賽隊責任問題時,應停止計時;處理完畢后,繼續計時。
5.超時終止競賽,未完成項目按下列扣分。
(1)參賽隊未按任務書完成競賽總任務,扣30分。
(2)應檢測氣體時未檢測,每處扣2分。
(3)應敲幫問頂的地點未檢查頂板,每處扣5分 。
(4)應支護的巷道未支護,每處扣5分 。
(5)應熄滅的火源未熄滅,每處扣5分 。
(6)應恢復通風的巷道,未恢復通風,每處扣5分 。
(7)應恢復的水淹巷道,未排水恢復,每處扣5分 。
(8)應尋找的遇險人員未找到,每人扣30分 。
(二)礦圖
1.參賽隊未將偵察情況標注在礦圖上。每漏1處,扣2分。
在礦圖上標注內容包括:硐室、通風設施與風流方向、安全監控傳感器、設備、水淹區、垮落區、火點、遇險人員、遇難人員以及火點至井下基地的距離(誤差不能超過1m)等。
2.標注了不存在的設備、設施,每發現1處,扣2分。
3.參賽隊礦圖標注錯誤。每發現1處,扣1分。
(1)地點錯誤。如:風機在巷道右邊,標在了巷道左邊。
(2)距離錯誤。標準礦圖中物體標記與實際物體邊緣誤差不準超過2m。
(3)實情錯誤。如:將遇險人員,標注成了遇難人員。
4.按圖例標注,對圖例以外的物體或設施,應作記號“X”,并用引線標注說明。
未按圖例標注,每處扣1分。
(1)在不影響記載信息的情況下,可將礦內發現的其它信息標注在礦圖上。
(2)基地內的物體不作標注。
(三)氧氣呼吸器
1.計時前,參賽隊員應確保呼吸器完好,裁判對參賽隊員進行呼吸器檢查
(1)參賽隊員對氧氣呼吸器維護保養不到位,發現零部件缺損、安裝不到位時,每臺呼吸器扣15分。
(2)裁判員檢查內容
部件是否安裝到位、接頭是否松動、背帶腰帶及卡扣是否斷裂、氧氣壓力是否低于18Mpa,氣壓報警是否有效。
2.計時前,參賽隊員
佩帶氧氣呼吸器的方法不正確,每發現1處,扣2分。
將氧氣呼吸器下殼體向上平放,使呼吸軟管展開并靠近身體正前方,雙手插入肩帶與下外殼之間將氧氣呼吸器舉過頭部,使氧氣呼吸器沿背部方向緩慢向下滑落,直至完全落在肩部和背部,同時調整調節帶,扣好腰帶和胸帶并調整到舒適位置。
面罩的佩戴方法是先將面罩噴涂防霧劑(有保明片的應報告裁判員),將面罩與呼吸軟管三通連接好。
3.計時后,參賽隊員佩用氧氣呼吸器戰前檢查
(1)戰前檢查的順序不正確,每發現1處,扣2分。
戰前檢查的順序:面罩、打開氧氣瓶、面罩與呼吸閥、手動補氣閥、排氣閥、自動補氣閥、壓力表、報告儀器狀態。
(2)面罩的佩戴方法不正確,每發現1處,扣2分。
松開面罩頭帶,一手抓住頭帶,一手托住面罩從下至上將面部放入面罩中,將頭帶套在頭部后方,調整頭帶的同時慢慢打開氣瓶檢查面罩與臉部的氣密性,繼續調整頭帶直至面罩與臉部貼合氣密。
(3)呼吸閥不靈活、不氣密,扣2分。
(4)手動補氣閥不靈活、不補氣,扣2分。
(5)排氣閥不靈活、不排氣或過遲過早,扣2分。
(6)自動補氣閥不靈活、不補氣或過遲過早,扣2分。
(7)氧氣壓力表無顯示或壓力低于18Mpa,扣2分。
(8)未向隊長報告儀器狀態、附件和氧氣壓力,扣2分。
4.計時后,參賽隊沒有按規定相互檢查小隊人員佩用氧氣呼吸器,每發現1處,扣2分。
檢查內容:目檢壓力表、面罩、頭帶、呼吸管、觸摸呼吸器的蓋子是否扣牢、安全帽及礦燈是否影響佩用。檢查后,壓力表應歸回原位。
要求:隊長檢查隊員、隊員檢查隊長的呼吸器。
5.佩用氧氣呼吸器工作時的檢查
(1)參賽隊進入災區后,隊員吸入非呼吸性空氣,每發現1人/次,扣5分。
(2)參賽隊進入災區后,隊員吸入外界空氣。每發現1人次(不包括傷員),扣2分。
(3)參賽隊自佩用氧氣呼吸器開始,每間隔20分鐘必須在停留狀態檢查氧氣壓力、呼吸器性能和指戰員身體狀況。否則,扣2分。
(4)參賽隊沒有按正確的步驟處理氧氣呼吸器故障,每發現1次,扣2分。
處理步驟:其他隊員協助更換備用呼吸器或自救器,全隊立即返回基地,將其取下,放在地上,按型號和規定程序修復。
當呼吸器故障與救助遇險人員在同一時間發生時,3名隊員處理呼吸器故障,3名隊員處理傷員,處理后立即返回基地。
6.工作結束后,到達基地時氧氣壓力低于5 Mpa。每發現1臺不合格,扣2分。
(四)輔助設備、工具、測量儀器
1.參賽隊必須攜帶以下設備,每少一件或少檢查一項,扣2分。
(1)擔架:必須是礦用救護擔架。計時后,一名隊員佩戴氧氣呼吸器俯臥在擔架上,兩名隊員抬起兩端檢查牢固性。
(2)通訊系統:參賽隊進入災區前,測試指揮員與記錄員之間的通訊裝備。
(3)測量儀器:多功能氣體檢測儀、紅外線測溫儀、測距儀、熱成像儀、爆炸三角儀或便攜式氣相色譜儀、PH值試紙、電子風表和粉塵測定儀,并在計時前向裁判展示,由裁判員確認。
(4)備用氧氣呼吸器:氧氣壓力不低于18Mpa,符合使用標準。
(5)工具:銅頂斧2把、銅起釘器1把、銅刀鋸2把、銅錘1把、保溫毯1條、破拆裝備1套。
(6)急救箱:止血帶、三角巾、繃帶、短夾板、酒精、碘酒、膠布、藥棉、鑷子、剪刀、消炎藥、止痛藥、止瀉藥、中暑藥等物品。
2.參賽隊沒有攜帶設備、工具、檢測儀器進入災區工作地點,每少一件扣4分。
3.參賽隊將攜帶設備、工具、檢測儀器遺留在災區,每件扣4分。
(五)通訊與信號
1.參賽隊沒有正確運用救災通訊系統,每發現1次,扣1分。
參賽隊使用的音響信號
名 稱
信 號
含 義
解 釋
救護隊
1聲
停
表示停止前進或停止工作
2聲
撤退
離開危險區
3聲
前進
前進或工作
4聲
返回
救護隊返回基地
連續不斷的聲音
求助
請求援助或集合
2.參賽隊前進、工作、返回基地、安裝設備、處理火災、送電、排水、支護巷道、改變通風時,必須取得指揮員的同意。否則,每發現1次,扣2分。
3.隊長發出信號,副隊長回復信號后方可行動,否則每發現1人/次,扣2分。
(六)頂板、氣體、粉塵、風量、水質、高溫、距離檢測
1.頂板檢測
(1)隊長沒有用敲幫問頂的方法檢查頂板,每發現1次,扣2分。敲幫問頂地點:掘進工作面、垮落段、支架損壞地點。每個地點只需檢查一次。
(2)敲幫問頂方法錯誤,每少1次,扣2分。
敲幫問頂的方法:用木棒對巷道頂板和兩幫各敲2次。
2.氣體檢測
(1)參賽隊未在下列地點檢查氣體濃度,每少1處,扣2分。
檢查氣體地點:巷道叉口,工作面、回風巷、冒落區、已有風障、風門、火區、密閉、局部通風機、救護隊停留處、遇險遇難人員地點等。每個地點只需檢查一次。
(2)改變通風、排水和滅火前后未檢測氣體,每次扣4分。
(3)參賽隊對氣體檢測位置和種類應按下列方法操作,否則每少1次,扣2分。
氣體檢測種類及位置
A.氣體檢測種類:甲烷、氧氣、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氫。
B.檢測氣體位置:
檢測甲烷:檢測儀高于頭部;
檢測一氧化碳:檢測儀與胸平齊;
檢測氧氣:檢測儀位于腰部或腰部稍下;
檢測二氧化碳:檢測儀低于人體膝蓋。
檢測硫化氫:檢測儀位于腰部或腰部稍下(水災、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時檢測)。
C.每次氣體檢查結果,都必須口述確認。
3.粉塵、風量、水質、溫度、距離檢測
(1)偵察火災蔓延區、爆炸區域時,要檢測粉塵濃度,每個區域只檢查1次,每少檢查1次,扣2分。
檢測方法:使用便攜直讀式粉塵檢測儀檢測。
(2)改變通風前、后在規定的地點測風各1次,否則每少1次扣2分。
檢測方法:使用便攜直讀式風速風量計檢測。
(3)處理水災事故時,要測試水的酸度,否則每次扣2分。
檢測方法:使用PH試紙檢測。
(4)處理火災時,要在15米范圍內測試溫度,火點位置、火點距小隊的距離,否則每次扣2分。
檢測方法:使用紅外線測溫儀測量溫度;使用紅外線熱成像儀尋找高溫點;使用紅外線測距儀測量距離。
(七)標注信息
1.參賽隊長收到賽題和礦圖后,在進入災區前,沒有在牌板上清楚填寫隊名、日期信息。每發現1項,扣2分。
日期:年、月、日。
2.參賽隊長應在巷道交叉口、工作面、風門、密閉發現遇難者或遇險者處、垮落、支護損壞等地點標記隊名、日期。沒有標注,每發現1次扣2分。
標注方法:參賽隊自制小標牌投放。
3.送電、改變通風、從災區撤退的時間必須標記在現場(投放自制標牌,例如:寧煤/12/8/27/13/10)和圖紙上(例如:13點10分或13.10′)。
(八)系統偵察
1.進入災區的隊員不準單獨行動或間隔距離不準超過音響信號范圍。每發現1人次,扣2分。
2.參賽隊偵察前進時,隊長在隊伍前面,副隊長在隊伍后面;撤退和返回時相反,否則每次扣4分。
(九)安全防護
1.參賽人員違背以下規定,對自身構成危害時,每發現1次,扣5分。
(1)偵察小隊人員數量少于6人。
(2)參賽隊應在距基地15m范圍內做第一次停留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清點人數、檢查呼吸器。
因呼吸器故障再次進入災區時,同樣要進行此項檢查。
(3)遇到垮落、支架損壞的巷道時,必須先清理障礙物,支護巷道后方可通過(組委會提供井下快速成套支護裝備)
(4)巷道空氣溫度超過30℃時,必須使用紅外線熱成像儀探測高溫點或火源。
(5)巷道空氣溫度超過40℃時,不得進入偵察。救人必須通過該區域時,應采取降溫措施和按煤礦救護規程規定限制工作時間。
(6)當瓦斯濃度超過2%時,必須使用爆炸三角儀或便攜式氣相色譜儀判斷爆炸危險度。
(7)對帶電的線路和設備,必須檢測是否漏電、防爆。
(8)用水滅火時,溫度超過40℃時,滅火隊員應著隔熱服,水流不得首先撲射火源中心。
(9)參賽隊應采用紅外線測距儀,對前進巷道進行距離測定。
(10)破壞了隔離設備設施或違規使用其他帶電設備。
(11)在前進或撤退時,隊員出現奔跑現象。
(12)進入不通風的封閉或堵塞巷道前,在一側情況不明時,沒有建立鎖風設施。
(13)當從風障、隔墻或鎖風設施中撤出,若改變通風現狀,需要重新鎖風。
(14)在煙霧巷道停留或工作時,隊員應與救生索連接。
2.改變通風,致使爆炸性氣體向火區、帶電設備等地點移動,每次扣30分。
3.改變通風,致使爆炸性氣體通過未探查區域。每次扣30分。
爆炸性氣體:瓦斯濃度在5%~16%,氧氣濃度大于或等于12%。
4.當瓦斯濃度在5%~16%,氧氣濃度大于或等于12%,使用或搬運了帶電設備、金屬工具、金屬撞擊了礦車、軌道等金屬物體、扭動礦燈等。
(十) 搶救遇險人員
1.發現遇險人員時,隊長首先對遇險人員進行生命特征評估,再給傷員評估傷情,然后進行現場急救,否則,扣10分。
備注:提示了傷員傷情的,根據受傷情況直接處理,標明了是遇難人員的不需做生命特征評估
2.保護傷員的方法不正確。每發現1處,扣2分。
正確保護:將傷員放到擔架上用2條繃帶或帶子,將傷員固定在擔架上,一條綁住身體軀干,一條綁住雙腿,帶子應與傷員的身體相垂直。再給傷員頸部以下蓋上毯子。
3.對不能行走的傷員要抬運出災區,否則,每名傷員扣4分。
4.遇到煙霧時,沒有給傷員佩戴防煙眼鏡(佩用了全面罩防護儀器除外)。每發現1次,扣5分。
5.在非呼吸性氣體區域內,沒有給被困人員佩用全面罩呼吸器(清醒人員可佩用自救器),否則,每名被困人員扣10分。
非呼吸性氣體:具備有煙、CO濃度大于24PPM、甲烷濃度大于1.5%、氧氣濃度小于19.5%的情況之一,即為非呼吸性氣體。
6.沒有按儀器說明書,給遇險者佩用氧氣呼吸器或自救器,每發現1次,扣2分。
7.沒有安慰傷員或離開傷員超過3m,發現1次,扣6分。
8.未將傷員迅速安全的轉移到基地,每發現1次,扣10分。
(1)發現或聽到傷員求救時,立即安慰傷員,具備通風、排水、支護等救人條件時,必須立即搶救遇險人員,并快速送到基地。
(2)如果缺乏救助遇險人員條件時,可暫時做其它工作,但在后續的偵察中具備了救人條件,必須停止工作先救人。
9.在搶救隔墻、救生倉、避難硐室內的遇險人員時,沒有排除外面非呼吸性氣體,每發現1次,扣10分。
10.沒有正確選擇使用破拆裝備救助遇險遇難人員,每發現1次,扣10分。
(十一)技術操作
1.火災事故處理
(1)符合直接滅火條件時,參賽隊未充分利用現場條件選取最佳滅火方法和器材迅速滅火,扣15分。
A. 發現巷道明火時,且范圍在0.1m3以下時,首先采用不燃性材料掩蓋、滅火器和水滅火。燃燒距離超過5米,溫度在40℃以上時,首先施設水幕,阻止蔓延,再采用高泡、惰氣滅火。
B. 發現電氣設備火災時,首先切斷電源,再根據火勢范圍確定滅火方法和器材。電源無法切斷時,只能使用絕緣材料滅火。
C. 發現瓦斯燃燒時,應直接采用惰氣或液氮、液態CO2滅火,條件不具備或滅火無效時,采用綜合滅火。
D. 因材料與火勢發展限制,不能撲滅火源時,立即改用臨時封閉的辦法予以封閉。
(2)隔絕滅火時,參賽隊在直接滅火無效時,應充分利用現場條件,選取最佳封閉方法,否則扣15分。
A.隔絕滅火的方法有:設置風障、木板密閉、黃泥木段密閉、紅磚密閉、料石密閉等。
B.無爆炸危險時,首先應采用風障密閉,快速控制火勢蔓延,然后采用具有抗爆和氣密強度的木板密閉、黃泥木段密閉、紅磚密閉、料石密閉。
C.有爆炸危險性時,應延長爆炸性氣體積聚速度,實施遠距離封閉。特殊情況下可建筑防爆墻,在防爆墻的掩護下實施臨時密閉或永久密閉。
(3)建筑風障或密閉,墻體不牢靠扣10分。
(4)建筑風障或密閉,有孔洞或裂隙,每處扣5分。
(5)參賽隊應準確判斷現場狀況和變化情況,隨機采用滅火方法,當裁判宣布火源熄滅后,方可進行下步工作,否則,扣20分。
2.瓦斯事故處理
(1)進入災區前,未切斷災區和瓦斯流經巷道電源或切斷電源致使礦井淹沒,扣10分。
(2)處理瓦斯突出事故,在無爆炸危險時,應先通風后救人,違反扣10分。
(3)瓦斯煤塵爆炸產生火災時,未排除爆炸危險的情況下,開展了救人與滅火工作,扣30分。
3.冒頂事故處理
(1)未用呼喊、敲擊的方法判斷遇險人員位置,每次扣2分。
(2)金屬材料、大塊矸石、木支護等堵塞巷道時,未合理采用破拆工具疏通巷道,每處扣4分。
(3)架設支架:根據提供架設。
A.參賽隊發現支護材料,未在垮落、支架損壞處支護,扣4分。
B.支架不牢固,每架扣10分。
C.支架頂梁與頂板接觸不嚴時,應使用材料剎頂,否則每處扣2分。
4.水災事故處理
(1)未準確判斷水情,需要排水時未排水,扣10分。
(2)未根據水質情況正確選擇排水設備,扣4分。
水質中PH值<7時,應選擇防腐耐酸泵及管道。
水質中含有矸石、木屑、木棍、纖維袋等雜質時,選擇渣漿泵。
水質中含有煤、泥等漿體物質時,選擇泥漿泵。
(3)未根據補給水量和揚程,選擇排水設備,扣4分。
(4)未根據礦井電壓與負荷情況,選擇排水設備,扣4分。
(5)當排水量<涌水量,威脅遇險人員和礦井安全時,未撤出下部水平巷道人員,向下部巷道放水,扣5分。
5.局部通風
(1)風筒未雙反邊,每個接口,扣2分。
(2)風筒漏風,每個接口,扣4分。
(3)局部通風機應啟動未啟動,扣4分。
(4)風筒供風時出風口擺動,扣1分。
(5)采用了“一風吹”, 扣6分。
6.測風
(1)要求使用電子風速表測風時,未按說明書使用電子風速表,扣2分。
(2)測量風速地點不正確,扣2分。
(3)風量計算錯誤,扣5分。
(4)調整風量方法不正確,扣5分。
(十二)競賽紀律
1.參賽隊必須在指定地點待命,并按抽簽順序準時參加檢錄,否則,每隊次,扣10分,嚴重的取消參賽隊資格。
2.參賽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佩帶標志,否則,每人次扣2分。
3.參賽人員觀摩,必須佩帶參賽證,遵守大會紀律,否則,裁判提出警告,情況嚴重的,每人次扣10分。
4.參賽隊必須服從裁判員裁判,對競賽成績有異議的,在競賽結束1小時內向組委會提出書面申訴,服從裁判委員會仲裁。否則,每隊/次,扣10分。
5.裁判員必須熟悉本競賽規則,秉公裁判,執行回避制度。營私舞弊的取消裁判資格,通報批評。
(十三)模擬救災巷道設置
1.巷道采用矩形和梯形巷道組合,矩形巷道寬3米,高度為1米的虛擬巷道;梯形巷道尺寸:寬3米,高2米。
2.巷道是水平的,標高是虛擬標高。
3.場地及設施布置如上圖(競賽時可能根據賽題設置需要稍有變化,競賽前可參觀場地)
圖(略)
(十四)圖例(略)
模擬救災扣分表1
隊 名
參賽日期
年 月 日
開始時間
結束時間
完成時間
序號
扣分原因及規定
扣分標準
扣分
(一)
超時終止競賽
1
未按任務通知書,完成任務,終止競賽。
扣50分
50× =
2
應檢測氣體的地點未檢測
每處/一種氣體,扣2分
2× =
3
敲幫問頂的地點未檢查頂板
每處扣5分
5× =
4
應支護的巷道未支護
每處扣5分
5× =
5
應熄滅的火源未熄滅
每處扣5分
5× =
6
應恢復通風的巷道未恢復通風
每處扣5分
5× =
7
應恢復的水淹巷道未排水恢復
每處扣5分
5× =
8
應尋找的遇險人員未找到
每人扣30分
30× =
(二)
礦圖
1
未將偵察情況標注在礦圖上
每處扣2分
2× =
2
標注了不存在的設備或設施
每處扣1分
1× =
3
礦圖標注錯誤
每處扣1分
1× =
4
未按圖例標注
每處扣1分。
1× =
5
送電、改變通風、撤退的時間未標記在礦圖上。
每處扣2分。
2× =
合 計
裁判員簽名: 參賽隊長簽名:
模擬救災扣分表2
隊 名
參賽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扣分原因及規定
扣分標準
扣分
(三)
氧氣呼吸器
1
維護保養不到位、零部件缺損、安裝不到位
每臺呼吸器扣15分
15× =
2
佩帶方法不正確
每臺呼吸器扣2分
2× =
3
戰前檢查順序不正確
每臺呼吸器扣2分
2× =
4
呼吸閥不靈活、不氣密
每臺呼吸器扣2分
2× =
5
手動補氣閥不靈活、不補氣
每臺呼吸器扣2分
2× =
6
排氣閥不排氣或過遲過早
每臺呼吸器扣2分
2× =
7
自動補氣閥不補氣或過遲過早
每臺呼吸器扣2分
2× =
8
壓力表無顯示或壓力??18Mpa
每臺呼吸器扣2分
2× =
9
未向隊長報告儀器狀態
每臺呼吸器扣2分
2× =
10
未按規定相互檢查呼吸器
每臺呼吸器扣2分
2× =
11
間隔20分鐘未檢查呼吸器
每臺呼吸器扣2分
2× =
12
在災區,吸入非呼吸性空氣
每臺呼吸器扣2分
5× =
13
在災區,吸入外界空氣
每臺呼吸器扣2分
2× =
14
按正確步驟處理呼吸器故障
每臺呼吸器扣2分
2× =
15
返回基地時氧氣壓力低于5 Mpa
每臺呼吸器扣2分
2× =
合計扣分
裁判員簽名: 參賽隊長簽名:
模擬救災扣分表3
隊名
參賽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扣分原因及規定
扣分標準
扣分
(四)
輔助設備、工具、測量儀器
1
攜帶設備到基地
每少一件扣2分
2× =
2
檢查設備
每少檢查一項扣2分
2× =
3
攜帶設備到災區
每少一件扣4分
4× =
4
攜帶設備返回基地
每遺漏一件扣4分
4× =
(五)
通訊與信號
1
沒有正確運用救災通訊系統
每發現1次,扣1分
1× =
2
相關工作未得到指揮員許可
每發現1次,扣2分
2× =
3
未使用音響信號工作或行進
每發現1人/次,扣2分
2× =
(六)
頂板、氣體、粉塵、風量、水質、高溫、距離檢測
1
頂板檢測
(1)
隊長沒有用敲幫問頂的方法檢查頂板,
每少1次,扣2分。
2× =
(2)
敲幫問頂方法錯誤
每少1次,扣2分。
2× =
2
氣體檢測
2× =
(1)
未在規定地點檢查氣體濃度,
每少1處,扣2分。
2× =
(2)
改變通風、排水和滅火前后未檢查氣體濃度。
每少1次扣4分。
4× =
(3)
氣體檢測位置不正確
每少1次,扣2分。
2× =
(4)
氣體檢測種類不全
每少1種,扣2分。
2× =
3
粉塵、風量、水質、溫度、距離
(1)
火災蔓延區、爆炸區域未檢測粉塵濃度
每少1次,扣2分。
2× =
(2)
改變通風前、后,未測量風量
每少1次,扣2分。
2× =
(3)
水災事故時,未測試水的酸度
每少1次,扣2分。
2× =
(4)
處理火災時,未測試溫度,火點位置和火點距小隊的距離
每少1次,扣2分。
2× =
合計
裁判員簽名: 參賽隊長簽名:
模擬救災扣分表4
隊名
參賽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扣分原因及規定
扣分標準
扣分
(七)
標注信息
1
救災基地未標注日期、隊名
每少1項,扣2分。
2× =
2
未在救援現場標注日期姓名
每處,扣2分。
2× =
3
送電、改變通風、從災區撤退的時間未標記在現場。
每處,扣2分。
2× =
(八)
系統偵察
1
指戰員單獨行動或間隔距離超過了音響信號范圍
每處,扣2分。
2× =
2
隊長未在隊伍前面,副隊長在隊伍后面;撤退時相反
每處,扣4分。
4× =
合計
裁判員簽名: 參賽隊長簽名:
模擬救災扣分表5
隊名
參賽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扣分原因及規定
扣分標準
扣分
(九)
安全防護
1
偵察小隊人員數量少于6人
每次扣5分
5× =
2
15m內未停留清點人數,檢設備
每次扣5分
5× =
3
強行通過垮落區,沒有支護頂板
每次扣5分
5× =
4
溫度超過30℃時,未使用紅外線熱成像儀探測高溫點或火源。
每次扣5分
5× =
5
溫度超過40℃時,進入偵察
每次扣5分
5× =
6
瓦斯濃度超過2%時,未使用爆炸三角儀等判斷爆炸危險度。
每次扣5分
5× =
7
對帶電的線路和設備,未檢測漏電、防爆性能。
每次扣5分
5× =
8
超過40℃時,滅火隊員未著隔熱服,水流首先撲射火源中心。
每次扣5分
5× =
9
未采用紅外線測距儀,對前進巷道進行距離測定。
每次扣5分
5× =
10
破壞了隔離設備設施或使用其他帶電設備
每處扣5分
5× =
11
前進或撤退隊員出現奔跑現象
每次扣5分
5× =
12
沒有建立鎖風設施
每處扣5分
5× =
13
未恢復通風鎖風設施
每處扣5分
5× =
14
在無煙區域停留或工作時,隊員沒有連接救生索
每人/次扣5分
5× =
15
致使爆炸性氣體向火區、帶電設備等地點移動
每次扣30分
30× =
16
爆炸性氣體通過未探查區域
每次扣30分
30× =
17
爆炸氣體區域內使用帶電設備
每次扣30分
30× =
合計
裁判員簽名: 參賽隊長簽名:
模擬救災扣分表6
隊名
參賽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扣分原因及規定
扣分標準
扣分
(十)
搶救遇險人員
1
未首先對遇險人員進行生理評估
每次扣10分
10× =
2
保護傷員的方法不正確
每次扣2分
2× =
3
不能行走的傷員未抬運出災區
每次扣4分
4× =
4
未給傷員佩戴防煙眼鏡
每次扣4分
4× =
5
未給被困人員佩用呼吸器
每次扣10分
10× =
6
未按說明書,給傷員佩用呼吸器
每次扣2分
2× =
7
沒有安慰傷員或離開傷員超過3m
每次扣6分
6× =
8
發現傷員未迅速轉移到基地
每次扣10分
10× =
9
未排除非呼吸性氣體救助被困者
每次扣10分
10× =
10
沒有按要求救出遇險遇難人員
每次扣10分
10× =
(十一)
技術操作
1
火災事故處理
(1)
符合直接滅火條件,未迅速滅火
每次扣15分
15× =
(2)
隔絕滅火時,未選最佳封閉方法
每次扣15分
15× =
(3)
建筑風障、密閉、墻體不牢靠
每處扣10分
10× =
(4)
建筑風障、密閉,有孔洞或裂隙
每處扣5分
5× =
(5)
滅火不成功,進行下步工作
每處扣20分
20× =
2
瓦斯事故處理
(1)
進入災區前,未切斷災區電源
每人/次扣10分
10× =
(2)
處理瓦斯突出事故,在無爆炸危險時,未先通風救人
每次扣10分
10× =
(3)
未排除爆炸危險開展救人與滅火
每次扣30分
30× =
合計
裁判員簽名: 參賽隊長簽名:
模擬救災扣分表7
隊名
參賽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扣分原因及規定
扣分標準
扣分
(十一)
技術操作
3
冒頂事故處理
(1)
未用呼喊、敲擊判斷遇險人員位置
每次扣2分
2× =
(2)
未合理采用破拆工具疏通巷道
每處扣4分
4× =
(3)
發現支護材料,未迅速支護
每處扣4分
4× =
(4)
支架不牢固
每副扣10分
10× =
(5)
支架間未片幫
每處扣2分
2× =
4
水災事故處理
(1)
未準確判斷水情,需要排水時未排水
每處扣10分
10× =
(2)
水管連接不當造成競賽場地大面積水
每次扣4分
4× =
(3)
未根據水質情況正確選擇排水設備
每次扣4分
4× =
(4)
未按補給水量和揚程,選擇排水設備
每次扣4分
4× =
(5)
未按礦井電壓與負荷,選擇排水設備
每次扣4分
4× =
(6)
威脅安全,未撤出下部水平巷道人員
每次扣4分
4× =
5
局部通風
(1)
風筒未雙反邊
每個接口,扣2分
2× =
(2)
風筒漏風
每個接口,扣4分
4× =
(3)
局部通風機應啟動未啟動
每個接口,扣4分
4× =
(4)
風筒供風時出風口擺動
每次扣4分
4× =
(5)
采用了“一風吹”
每次扣6分
6× =
6
測風
(1)
使用電子風速表不正確
每次扣2分
2× =
(2)
測量風速地點不正確
每次扣2分
2× =
(3)
風量計算錯誤
每次扣5分
5× =
(4)
調整風量不正確
每次扣5分
5× =
(十二)
競賽紀律
(1)
未按抽簽順序準時參賽
每隊次,扣10分,
10× =
(2)
未按規定著裝、佩帶標志參賽
每人/次扣2分
2× =
(3)
未佩帶參賽證觀摩和未遵守大會紀律
每人/次扣10分
10× =
(4)
未按程序申訴和不服從仲裁
每隊/次,扣10分。
10× =
合計
裁判員簽名: 參賽隊長簽名:第二部分 綜合體能競賽規則
一、競賽目的
(一)通過綜合體能訓練不僅能發展救護隊員在平時訓練中所需要的奔跑、支撐、平衡和鉆爬等基本技能,并能提高速度、耐力、協調、靈敏等身體素質,培養勇敢、堅韌不拔的意志品質。
(二)為確保競賽裁判的公平性,競賽項目設置力求做到便于裁判,并具有一定的實用性和觀賞性。
(三)使競賽小隊人員能夠全部參與訓練,充分反應團隊整體綜合體能實力。
二、綜合體能基本規則
(一)為體現參賽隊員良好的精神面貌,參賽前參賽隊員統一著橘黃色新戰斗服、穿運動鞋,戴新安全帽、戰斗服領口下紐扣必須在參賽前全部扣好。
(二)每支參賽隊6名隊員全部參加,自爬繩地點至拉健力器處全程900米 ,分別計個人成績,然后將每名參賽隊員的成績加在一起即為參賽隊的集體成績。在不違備競賽規則的前提下,用時最短的隊伍取勝。
(三)全程共有五項組成:通過順序是:爬繩(高度4.0米)→ 水平梯(12米)→(背呼吸器、戴安全帽)→低巷(30米)→拉檢力器50個(結束比賽),每次發出6人一組(6人均為同一支參賽隊的人員)。(詳見綜合體能競賽項目設置示意圖)
(四)爬繩行程為4.0米,開始爬繩前姿勢不限,上爬時,雙手握繩,不準夾繩;下放時,姿勢不限。
(五)水平梯長12米、寬1.1米、高2.3米,橫杠直徑0.03-0.04米,橫杠間跨0.5米。可以抓1個或者抓2個杠前行,但第1個杠和最后1個杠必須抓。參賽選手從水平梯掉下后,必須從頭開始爬。
(六)佩帶呼吸器拉檢力器時,腰帶、胸帶要扣好,呼吸器軟管必須放在胸前(軟管可以固定)。
(七)穿越低巷30 m,規格寬100×高100?M。頂部應用線織網覆蓋繃緊固定,穿越低巷時姿勢不限。
(八)檢力器錘重20kg,拉高1.2m,數量50次(上下碰響為1次),檢力器發生故障,換備用檢力器(連續計時)。
(九)參賽隊員在操作中有一項未能完成,可依次做下一項,未完成項目按缺項處理。非參賽人員不得協助和帶跑,否則,該項沒有成績。
(十)計時:參賽隊員聽到發令槍聲響后開始爬繩,到參賽隊員拉完檢力器止表。每位選手爬出低巷后均可以搶道跑。
(十一)發令員使用發令槍發令,發令員發出“各就各位”的口令后,應等所有受測者身體穩定時鳴槍。發令員認為爬繩有人犯規,應鳴哨召回所有受測者重新組織爬繩。受測者累計出現兩次犯規,取消受測者的測試資格。
(十二)上一組競賽結束后,工作人員要認真檢查所有競賽器具是否到位完好,下一組競賽前,發令員視所有裁判員及工作人員準備到位后,方可發令競賽。競賽期間所有聯絡方式一律用小紅旗示意,(裁判員要培訓使用旗語)。
(十三)競賽完成時間10分鐘。
三、綜合體能評分辦法
(一)從裁判員發出開始指令,到參賽隊員完成全部項目8分鐘之內完成,每超一秒扣0.1分。排名時:扣分為第一依據,時間為第二依據;
(二)參賽隊員沒有完成規定項目。每缺1項扣20分;
(三)參賽隊員在爬繩過程中,上爬時用腳、腿、臂等夾繩,每次扣3分,棄權者扣20分;
(四)參賽隊員在拉檢力器時,毛巾和安全帽脫落沒有及時復位(裁判員提示后,繼續拉2次以上),扣2分;
(五)上衣紐扣未扣好。每發現1處,扣1分;
(六)呼吸器腰帶、胸帶未扣好。每發現1處,扣1分;
(七)呼吸軟管沒有放在胸前。每發現1次,扣1分;
(八)從水平梯掉下(兩腳觸地)每次扣3分,從橫杠上掉下來后沒有從頭開始爬,扣5分;
(九)競賽過程中不按照自己線路跑或超越自己跑道扣5分。
四、競賽輔助工作要求
(一)體能競賽共需要21名裁判員,其中:1名裁判為發令員,2名裁判員為記錄員,18名裁判員為計時評判員,每位競賽選手需要三名裁判員計時,成績取三名裁判員的中間值。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二)大會需要準備呼吸器18臺(氧氣瓶可不充氧氣),每組用6臺儀器,前一組競賽結束后,后一組競賽人員必須將準備好的安全帽及呼吸器擺放在指定的位置,并在爬繩處準備競賽。裁判員到位后,如果競賽人員不能各就各位,超過1分鐘取消競賽資格。
(三)大會需要工作人員6人,其中:兩個彎道需要2人(觀查是否違規跑步),水平梯需要1人(觀查是否違規爬行),檢力器維修工1人,呼吸器檢查及準備1人。工作人員與裁判員之間一律用旗語聯系。
(四)參賽隊員采取抓鬮決定跑道及組別。
五、綜合體能400米標準跑道尺寸
標準跑道全長400米,跑道的彎道是半圓形,而且最內圈的半徑是36米,每條跑道寬1.2米,共有8個跑道。
已知標準跑道全長400米,是指最內圈跑道的長度,而且知道最內圈的半徑為36米,所以只需先求出最內圈跑道的兩個半圓彎道的周長和,然后用400米減去兩個彎道的周長和,就得到直道的長。
400-3.14×36×2≈174米
一邊直道長 174÷2=87 米
第一跑道彎道長度:C=2丌R=2×3.14×36≈226米÷2≈113 米
第二跑道彎道長度:C=2丌R=2×3.14×37.2≈226米÷2≈117米
第三、四、五、六、七、八條跑道彎道長度計算方法同上。
第一跑道長 87×2+2×3.14×(36+1.2×0) ≈400米
第二跑道長 87×2+2×3.14×(36+1.2×1) ≈408米
第三跑道長 87×2+2×3.14×(36+1.2×2) ≈415米
第四跑道長 87×2+2×3.14×(36+1.2×3) ≈423米
第五跑道長 87×2+2×3.14×(36+1.2×4) ≈430米
第六跑道長 87×2+2×3.14×(36+1.2×5) ≈438米
第七跑道長 87×2+2×3.14×(36+1.2×6) ≈445米
第八跑道長 87×2+2×3.14×(36+1.2×7) ≈453米
2.4×2.4+2×3.14×(36+1.2×6) ≈445米
綜合體能競賽扣分卡
隊名: 隊員 : 日期:
序號
競賽項目
扣分
1
項目棄權,該項不計成績。
2
沒有完成體能競賽其中一項目,扣20分。
20×_=
3
從水平梯掉下來,每次扣3分。
3×_=
4
從水平梯掉下來后沒有從頭開始爬,扣5分
5×_=
5
安全帽脫落,沒及時復位(提示后,拉2次以上)扣2分。
2×_=
6
項目結束后, 紐扣未扣好,每發現1處,扣1分;
1×_=
7
項目結束后,呼吸器腰帶和胸帶未扣好,每發現1處,扣1分;
1×_=
8
項目結束后,毛巾丟失,扣2分;
2×_=
9
項目結束后,呼吸軟管沒有放在胸前,每發現1次,扣1分。
1×_=
10
項目結束后,每超過1秒,扣0.1分。
0.1×_=
11
跑賽過程中不按規定線路跑或超越自己跑道扣5分。
5×_=
12
不按規定著裝扣3分
3×_=
13
超時間扣分
14
總扣分
15
最終得分
裁判組長: 裁判員: 計分復核:
水平梯結構示意圖(略)
第三部分 醫療急救規則
一、總則
除比賽規定可提供的特殊器材外,每支救護隊必須自備參賽所需的急救基本器材。
CPR(心肺復蘇)和腹部(或胸部)沖擊法僅在人體模型上操作。
二、指南和程序
(一)每支參賽的救護隊只允許派一支急救隊參加急救比賽。
(二)急救隊由3名隊員組成。
(三)急救隊的比賽順序由抽簽決定。
(四)比賽開始時所有參賽隊均需隔離,直至輪到該隊上場。
(五)如果救護隊需要額外幫助,如運送或移動傷員,工作人員會提供幫助。
(六)每一站比賽至少有2名裁判。
(七)醫療急救比賽設2站比賽。
1.心肺復蘇(CPR)、人工呼吸與呼吸道異物阻塞;
2.創傷急救。
(八)急救隊接到急救任務通知書開始計時。
(九)為了避免出現平局,裁判應準確計時,并記載在計分卡上。判定名次的第一依據是所有賽站的現場計分,第二依據是現場記載的總時間。
(十)除技術問題之外,不允許裁判與急救隊討論任何比賽問題。
(十一)急救隊在比賽中或在兩站比賽之間不許翻閱急救資料。
(十二)對傷員的處置不能模擬,所有的包扎和夾板必須正確放置。
(十三)不允許急救隊員離開賽場獲取比賽所需的材料。
(十四)不允許粗暴地處置傷員。
(十五)急救時如需用止血帶,不要綁得太緊。
(十六)在急救中不允許接受假設意識喪失的傷員提供的幫助。
(十七)第2站比賽時間為15分鐘,到時則終止比賽。
三、申訴
(一)在比賽中,當裁判對傷員進行檢查以后,應向急救隊告知其在急救處理過程中的所有犯規行為。如對犯規有異議,允許急救隊口頭向現場裁判或主裁判提出申訴。如申訴得不到解決,在急救隊提出書面訴訟申請前,以主裁判做出的決定為準。
(二)在口頭申訴過程中,申訴涉及的夾板/包扎應保持原樣,直到申訴得到解決。如果在申訴解決前,急救隊對涉及申訴的夾板/包扎自行進行了拆除或改動,則申訴不予受理。
(三)對裁判判罰如有異議,應在60分鐘內提交書面申訴。申訴須表達清楚,闡明對扣分的不同意見。所有的申訴都由申訴委員會裁決,其裁定為最終結果。
四、扣分
(一)隊員查看后,并經裁判簽字后的扣分單,不能再次扣分。除非管理錯誤或規則使用不當而導致的扣分。
(二)在相同問題上多次出現錯誤會被重復扣分。例如:在兩處單獨的傷口上包扎不當(扣兩次分),三次打結錯誤(扣三次分)等等。
(三)若急救隊在比賽中做了比賽未要求的工作,不扣分。除非這些處置對傷員有害或處理不當。
(四)裁判不得對扣分卡上未列出或批準的規則內未包括的情況扣分。
急救競賽裁判扣分卡
第1站 心肺復蘇(CPR)、人工呼吸、呼吸道異物阻塞
隊名: 隊號:
隊長: 隊員 :
日期:
A.心肺復蘇(CPR)
扣分
1
沒有檢查事故現場以確保在場人員的安全
5×_=
2
沒有配備個人防護裝備(BSI)的預防措施(手套、眼鏡、CPR呼吸面罩或隔離膜)
2×_=
3
沒有判斷傷員是否有反應及呼吸異常或無呼吸(口述)
2×_
4
沒有尋求幫助
1×_=
5
檢查動脈搏動的方法不正確
1×_=
a
判斷有無動脈搏動不能小于5秒或超過10秒(時間從開始觸摸動脈搏動算起)
1×_=
6
若無動脈搏動未開始進行胸外按壓;若有脈搏未開放氣道
5×_=
7
實施胸外按壓前手的定位未采用正確方式
1×_=
8
按壓時未將兩手平行重疊放置(掌根共軸應與胸骨長軸平行)
1×_=
9
未進行首次胸外心臟按壓30次,
2×_=
10
胸外心臟按壓方法錯誤,
a
按壓頻率未達到100次/分
2×_=
b
按壓深度未達到5~6cm
1×_=
c
沒有放松按壓
1×_=
11
按壓時手的位置不正確
1×_=
12
開放氣道錯誤或操作不當
a
沒有完全打開氣道
2×_=
b
應該采取下頜前移法(托頜法)時用了仰頭舉頦法
2×_=
c
需要時,沒有采取拉起舌頭或提拉下頜,用手指交叉技術或用單指清理口腔內異物
1×_=
13
CPR過程中人工吹氣不當
a
沒有在4秒內給予2次吹氣
1×_=
b
吹氣不足,沒有使肺足夠膨脹
1×_=
c
再次吹氣前,肺體積未能下降
1×_=
14
在125秒內(從按壓開始計時)未完成5個周期胸外按壓+人工呼吸(30次胸外按壓和2次人工呼吸為1個周期)(按壓頻率≥100次/分)
5×_=
a
每30次連續按壓超過18秒
1×_=
b
一個按壓周期按壓次數超過或不足30次
2×_=
c
胸外心臟按壓間斷(每次)超過7秒
胸外心臟按壓間斷(每次)超過10秒
1×_=
2×_=
15
完成5個周期CPR后,沒有重新檢查動脈搏動及呼吸
2×_=
16
若無動脈搏動沒有交換急救隊員(雙人CPR時)
5×_=
a
交換時間超過10秒
1×_=
17
發現無動脈搏動但沒有繼續進行按壓
4×_=
18
發現有動脈搏動,若無呼吸,未進行人工呼吸
4×_=
19
CPR成功后未將傷員置于昏迷體位(傷員頭偏向一側)
1×_=
20
發現特殊情況或行特殊處置時,未用語言表述
1×_=
B.人工呼吸與呼吸道異物阻塞
扣分
1
沒有檢查事故現場以確保在場人員的安全
5×_=
2
沒有配備個人防護裝備(BSI)的預防措施(手套、眼鏡、CPR呼吸面罩或隔離膜)
2×_=
3
沒有判斷傷員是否有反應及呼吸異常或無呼吸(口述)
2×_
4
沒有尋求幫助
1×_=
5
檢查動脈搏動的方法不正確
1×_=
a
判斷有無動脈搏動不能小于5秒或超過10秒(時間從開始觸摸動脈搏動算起)
1×_=
6
若無動脈搏動未開始進行胸外按壓;若有脈搏未開放氣道
5×_=
7
開放氣道錯誤或操作不當
a
沒有完全打開氣道
2×_=
b
應該采取下頜前移法(托頜法)時用了仰頭舉頦法
2×_=
c
需要時,沒有采取拉起舌頭或提拉下頜,用手指交叉技術或用單指清理口腔內異物
1×_=
8
開放氣道后未檢查有無呼吸
2×_=
9
開放氣道后若無呼吸未給予初始2次吹氣
1×_=
a
吹氣時間未超過1秒且沒有在3~4秒內給予2次吹氣
1×_=
b
沒有使肺足夠膨脹
1×_=
c
再次吹氣前,肺體積未能下降
1×_=
10
人工吹氣失敗后,沒有重新調整頭的位置,并再次吹2口氣
2×_=
11
需要時,沒有使用腹部或胸部沖擊技術
2×_=
12
采用腹部或胸部沖擊技術時,次數不對(最多5下)或做法不對(偏于一邊,手的位置不正確)
2×_=
13
需要時,沒有再次清理口腔內異物
1×_=
14
氣道阻塞物清除后,沒有檢查傷員有無動脈搏動和呼吸
2×_=
15
發現無動脈搏動沒有進行胸外按壓
4×_=
16
發現有動脈搏動,若無呼吸,未進行人工呼吸(仍應給予初始2口吹氣)
4×_=
17
人工呼吸的頻率不正確(應為10~12次/分,不包括初始2口吹氣)
2×_=
a
吹氣時間未超過1秒
1×_=
b
吹氣不足,未能使肺足夠膨脹
1×_=
18
單純人工呼吸1分鐘后未重新檢查動脈搏動和呼吸
2×_=
19
搶救成功后未將傷員置于昏迷體位(傷員頭偏向一側)
1×_=
20
發現特殊情況或行特殊處置時,未用語言表述
1×_=
第1站 總扣分:
裁判:
裁判:
計分復核:
備注:
急救競賽裁判扣分卡
第2站 創傷急救
隊名: 隊號:
隊長: 隊員:
日期:
A.傷員(傷情)評估
扣分
初步評估:
1
沒有檢查事故現場以確保在場人員的安全
5×_=
2
沒有配備個人防護裝備(BSI)的預防措施(手套、眼鏡、CPR呼吸面罩或隔離膜)
2×_=
3
未檢查傷員有無反應及呼吸異常或無呼吸(口述)
1×_=
4
沒有尋求幫助
1×_=
5
如懷疑頸椎受傷而未固定頭部
12×_=
6
沒有將傷員置于仰臥位
1×_=
7
用不正確的方法給傷員翻身
1×_=
8
未檢查動脈搏動
10×_=
9
用不正確的方法檢查動脈搏動
2×_=
10
若有動脈搏動而無呼吸未開放氣道
10×_=
a
應該采取下頜前移法(托頜法)時用了仰頭舉頦法
2×_=
b
未清除嘴中可見的異物
2×_=
11
開放氣道后未檢查有無呼吸
2×_=
12
未查找大出血或未用語言表述正在查找大出血
10×_=
13
沒有按正確順序進行初步評估
15×_=
二次評估(詳細評估)
15
沒有檢查頭、面部(包括頭發內頭皮的傷口)
2×_=
16
沒有檢查傷員的頸部(頸前部)
2×_=
17
傷員脊柱有傷時,托起傷員的頭部
6×_=
18
沒有檢查傷員的胸部(采用手觸的方法)
2×_=
19
沒有檢查傷員的腹部(采用手觸的方法)
2×_=
20
沒有檢查傷員腰部(兩側)是否有傷
2×_=
21
沒有檢查傷員骨盆是否有傷
2×_=
22
沒有檢查傷員生殖器區明顯的外傷
2×_=
23
沒有檢查傷員下肢是否有傷
2×_=
24
沒有檢查傷員下肢是否癱瘓
2×_=
25
沒有檢查傷員上肢是否有傷
2×_=
26
沒有檢查傷員上肢是否癱瘓
2×_=
27
沒有檢查傷員背部(頭枕部、頸后、背部脊柱區、腰后側、臀部)是否有傷
2×_=
28
沒有檢查傷員手腕或頸部的標牌
2×_=
29
未按順序檢查
5×_=
30
二次評估時做了除生命支持和止血以外的工作
4×_=
傷員(傷情)評估 小計:
B.止血(大出血)
扣分
1
沒有控制動脈出血
20×_=
2
沒有采取直接壓迫法控制動脈出血
4×_=
3
無效的非直接壓迫(壓迫位置在壓力點外等)
4×_=
4
在出血控制之前就停止直接或非直接壓迫
4×_=
5
止血帶使用無效或使用不當, 或者比賽中松開了
4×_=
6
不需要時使用了止血帶
4×_=
7
對內出血未作任何處置
4×_=
8
繃帶使用不當(未完全包住, 錯誤定位,打結方法或打結位置不對)
2×_=
止血 小計:
C.抗休克
扣分
1
沒有松開傷員頸部、胸部及腰部過緊的衣物(未解開扣子、皮帶、拉鏈、帶子或扣件等)(每處犯規)
1×_=
2
沒有為傷員蓋保溫毯
2×_=
3
蓋保溫毯的方法不正確
1×_=
4
必要時,未抬高擔架的一端(頭端或腳端)
1×_=
5
沒有使傷員保持安靜和安慰傷員
2×_=
休克 小計:
D.燒傷、燙傷和創傷
扣分
1
沒有包扎傷口或燒傷(每處)
8×_=
2
沒有脫去或指出要脫去受傷部位的衣服
2×_=
3
沒有覆蓋敷料
4×_=
a
未用消毒紗布或消毒敷料
1×_=
4
繃帶使用不當(未完全包住, 錯誤定位,打結方法或打結位置不對)
2×_=
5
需要時,沒有在手指間、腳趾間或耳背后放置紗布進行隔離
2×_=
6
需要時,沒有作冷敷處置或墊高挫傷處(每次)
2×_=
7
需要時沒有注意或指出紗布是否應濕潤(燒傷時)
2×_=
8
沒有正確處理胸部穿透傷
10×_=
9
沒有按正確的順序處置損傷(先燒傷,后創傷)
4×_=
10
需要時,沒有用三角吊帶時或使用方法不正確
1×_=
創傷、燒傷和燙傷 小計:
E.肌肉骨骼損傷
扣分
1
對拉傷或扭傷未作任何處置(每處)
4×_=
2
沒有處置脊椎損傷,骨盆或大腿骨折(包括未采用合適型號的頸托)
12×_=
3
除第4項外,沒有處置骨折(每次)
10×_=
4
懷疑頭顱骨折時,沒有作正確處理
2×_=
5
使用夾板時,未固定骨折或脫位
6×_=
6
沒有正確處置脫位(每次)
8×_=
7
使用夾板不正確
2×_=
8
需要使用夾板時,沒有放襯墊
1×_=
9
使用夾板時,抬起或翻轉傷員的方法不正確
2×_=
10
隊員跪下的方法不正確(每次)
2×_=
11
抬起或翻轉傷員的方法不正確(當有髖部骨折或脫位、脊髓損傷時抬起傷員膝部)
2×_=
12
沒有檢查背板
4×_=
13
使用繃帶的方法不正確(打結方法或打結位置不對)
2×_=
14
需要時,沒有用三角吊帶時或使用方法不正確
1×_=
肌肉骨骼損傷 小計:
F.準備運送傷員
扣分
1
沒有檢查擔架
4×_=
2
在錯誤的一側抬起傷員(3個隊員應在受傷較輕的一側)
2×_=
3
隊員跪下時的方法不正確(每次)
1×_=
4
需要時,沒有將傷員放在擔架上
2×_=
5
使用三角吊帶的方法不正確
1×_=
6
運送傷員的順序不正確(應先送重傷員,后送輕傷員)
1×_=
準備運送傷員 小計:
第2站 總扣分:
裁判:
裁判:
計分復核:
備注:第四部分 呼吸器操作規則
一、BIOPAK240R正壓氧氣呼吸器操作
(一)競賽規則
1.每支參賽隊派1~3名隊員參加呼吸器操作比賽。
2.參加呼吸器操作的隊員應以參賽隊的名義報名。
3.通過抽簽的方式決定參賽隊員的參賽順序,所抽號碼即為其參賽順序編號,參賽隊員應按順序參賽,未經裁判長允許不得隨意更換參賽號碼。
4.比賽前,參賽隊員必須按時到檢錄處報到,如有違反將取消其比賽資格。
5.參賽隊員在比賽中必須使用主辦方提供的呼吸器、校驗儀器、工具和備件等。主辦方統一為每位參賽隊員提供比賽用BIOPAK240 R新型正壓氧氣呼吸1臺(充填好吸收劑和氧氣;氣瓶壓力不得低于18MPa),JY-1型正壓氧氣呼吸器校驗儀1臺,工具1套,防霧劑1瓶,以及完成所有比賽所需要的備件。
6.比賽采用公開式競賽,不再采用隔離式競賽。賽前組委會將呼吸器設置的故障或需要拆裝的部件統一發布給參賽隊。
7.參賽隊員必須在15分鐘內完成所有操作。
8.比賽結束時,根據扣分多少決出優勝者。如果出現平局,以總時間作為評判名次的第一依據(計算到毫秒),以校正完第1個故障時間或需要拆下的部件為第二依據。
9.裁判長的裁定為最終結果。
(二)裁判員守則
1.所有裁判員均應通過培訓,熟悉競賽規則,掌握參賽呼吸器的結構和性能,并熟知呼吸器的性能校正步驟。
2.裁判員不得與本省的參賽隊員分在同一組,出現這種情況時,應告知現場裁判組長進行調換參賽隊員。
3.在每位參賽隊員比賽前,裁判員均應對競賽用呼吸器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任何非計劃的故障。
4.比賽結束前5分鐘,裁判員應為參賽隊員做出時間提示。
5.裁判員應在比賽結束后5分鐘內合議扣分,并在評分表上簽字確認。
(三)參賽隊員操作規程
1.參賽隊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組委會設置的故障或拆卸的部件和檢測步驟,并做好記錄;操作結束時呼吸器應處于隨時可用狀態,即:面罩與呼吸器相連,并放在呼吸器的外殼上,胸帶、腰帶扣好,涂抹防霧劑(口述)。
2.呼吸器檢查必須從高壓氣密性開始并作記錄,其余項目可按《BIOPAK240R正壓氧氣呼吸器性能校正步驟與內容》順序進行,每檢一項必須口述給裁判員。
目檢項目可在15分鐘內的任一時段進行。
3.競賽過程中參賽隊員如果將組委會設置的故障校正完畢或拆下需要的部件時,必須向裁判員舉手示意或喊“報告”,裁判員將記錄參賽隊員的第二個時間依據。
4.如果參賽隊員檢查不正確,則認為沒有作這項檢查,并予以扣分。例如低壓氣密測試時,未插入關閉排氣閥的測試鑰匙。
(四)BIOPAK240 R正壓氧氣呼吸器性能校正步驟與內容
序號
項 目
校驗儀
測試設置
校 驗 方 法 提 示
1
目 檢
檢查狀態是否良好。
2
高壓氣密性
打開氣瓶,發出三色聲、光提示報警,用檢漏液涂抹各高壓接頭連接處,應無氣泡冒出。
3
低壓氣密性
正壓充氣
排氣閥處于關閉狀態下,充氣到800Pa,一分鐘內壓力下降值應不大于30Pa。(觀察1分鐘,填數據)
4
吸氣閥
正壓充氣
捏緊呼氣軟管,水柱計指示1000Pa。
5
呼氣閥
負壓抽氣
捏緊吸氣軟管,水柱計指示-1000Pa。
6
定量供氧量
直接測試
直接將定量供氧測試接頭與手動補給/定量供氧手擰螺母相連,流量應在1.4L/min~1.9L/min范圍內。(填數據)
7
排氣閥開啟壓力
正壓充氣
排氣閥處于正常工作狀態下,充氣直到排氣閥開啟。排氣開啟壓力應在400Pa~600Pa之間。
8
自動補給閥開啟壓力
負壓抽氣
緩慢抽氣直到自動補給閥開啟,自動補給閥開啟壓力
應在10Pa~245Pa之間。
9
手動補給閥
按手動補給閥按鈕向呼吸器低壓系統內充氣。
排氣閥應在400Pa~600Pa壓力下開啟。
10
余壓報警
關閉氣瓶,在4MPa~6MPa之間應發出聲、光(紅色)報警。
11
隨時可用
面罩與呼吸器相連,并放在呼吸器的外殼上,胸帶、腰帶扣好,涂抹防霧劑(口述)。
(五)評分標準
1.呼吸器檢查未從高壓氣密性開始,每違反一項扣5分。
2.每少查找一處故障扣15分。
3.每少校正一處故障扣5分。
4.測試步驟檢查時,沒有口述給裁判員漏一項扣5分。
5.檢查時禁止用嘴吹、吸閥門。每違反一次扣10分。
6.操作完成后,未將工具從呼吸器中取出,每件扣 5分。
7.氧氣呼吸器未達到隨時可以狀態,每漏一項扣5分。
8.未按規定時間完成操作項目,每超1秒扣0.1分。
9.操作隊員記錄卡填寫不完整、錯誤,每項扣5分。
10.拆裝儀器時,損壞儀器或部件扣5分。
11.拆裝儀器時,造成儀器不能使用扣10分。
BIOPAK240R呼吸器操作競賽評分表
參賽編號
隊 名
姓 名
參賽日期
BIOPAK240R呼吸器性能校正步驟與內容
完成時間(裁判員填寫)
步 驟
是否完成
完成第一個項目的時間
總扣分
完成操作的總時間
評 分
扣 分
呼吸器檢查未從高壓氣密性開始,每違反一項扣5分。
5× =
每少查出一處故障扣15分。
15× =
每少校正一處故障扣5分。
5× =
測試步驟檢查時,沒有“口述”給裁判員漏一項扣5分。
5× =
檢查時用嘴吹、吸閥門,每違反一次扣10分。
10× =
操作完成后,未將工具從儀器中取出,每件扣5分。
5× =
氧氣呼吸器未達到隨時可用狀態,每漏一項扣5分。
5× =
未按規定時間完成操作項目,每超1秒扣0.1分。
0.1× =
操作隊員記錄填寫不完整、錯誤,每項扣5分。
5× =
拆裝儀器時,損壞儀器或部件扣5分。
5× =
拆裝儀器時,造成儀器不能使用扣10分。
10× =
參賽隊員簽字: 裁判員簽字:
二、德爾格BG-4呼吸器操作
(一)競賽規則
1.每支參賽隊派1~3名隊員參加呼吸器操作比賽。
2.參加呼吸器操作的隊員應以參賽隊的名義報名。
3.通過抽簽的方式決定參賽隊員的參賽順序,所抽號碼即為其參賽順序編號,參賽隊員應按順序參賽,未經裁判長允許不得隨意更換參賽號碼。
4.比賽前,參賽隊員必須按時到檢錄處報到,如有違反將取消其比賽資格。
5.參賽隊員在比賽中必須使用主辦方提供的呼吸器、校驗儀器、工具和備件等。主辦方為每位參賽隊員統一提供比賽用BG-4呼吸器正壓氧氣呼吸1臺(充填好吸收劑和氧氣;氣瓶壓力不得低于18MPa),RZ-25測試儀1臺,工具1套,防霧劑1瓶,以及完成所有比賽所需要的備件。
6.比賽采用公開式競賽,不再采用隔離式競賽。賽前組委會將呼吸器設置的故障或需要拆裝的部件統一發布給參賽隊。
7.參賽隊員必須在15分鐘內完成所有操作。
8.比賽結束時,根據扣分多少決出優勝者。如果出現平局,以總時間作為評判名次的第一依據(計算到毫秒),以校正完第1個故障時間或需要拆下的部件為第二依據。
9.裁判長的裁定為最終結果。
(二)裁判員守則
1.所有裁判員均應通過培訓,熟悉競賽規則,掌握參賽呼吸器的結構和性能,并熟知呼吸器的性能校正步驟。
2.裁判員不得與本省的參賽隊員分在同一組,出現這種情況時,應告知現場裁判組長進行調換參賽隊員。
3.在每位參賽隊員比賽前,裁判員均應對競賽用呼吸器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任何非計劃的故障。
4.比賽結束前5分鐘,裁判員應為參賽隊員做出時間提示。
5.裁判員應在比賽結束后5分鐘內合議扣分,并在記分卡上簽字確認。
(三)參賽隊員操作規程
1.參賽隊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組委會設置的故障或拆卸的部件和檢測步驟,并做好記錄;操作結束時呼吸器應處于隨時可用狀態,即:面罩與呼吸器相連,并放在呼吸器的外殼上,胸帶、腰帶扣好,涂抹防霧劑(口述)。
2.呼吸器檢查必須從高壓氣密性開始并作記錄,其余項目可按《BG4正壓氧氣呼吸器性能校正步驟與內容》順序進行,每檢一項必須口述給裁判員。
目檢項目可在15分鐘內的任一時段進行。
3.競賽過程中參賽隊員如果將組委會設置的故障校正完畢或拆下需要的部件時,必須向裁判員舉手示意或喊“報告”,裁判員將記錄參賽隊員的第二個時間依據。
4.如果參賽隊員檢查不正確,則認為沒有作這項檢查,并予以扣分。例如吸氣閥氣密測試時,做了呼氣閥的氣密測試。
(四)德爾格BG-4呼吸器性能校正步驟與內容
序號
項 目
測試儀
測試設置
校 驗 方 法 提 示
1
目 檢
檢查狀態是否良好。
2
低壓報警
正壓充氣
注視壓力表,1.25mbar報警
3
吸氣閥
正壓充氣
捏緊呼氣管,壓力表指示10mbar
4
呼氣閥
負壓充氣
捏緊吸氣管,壓力表指示-10mbar
5
排空閥
正壓充氣
充氣直到壓力表指示10mbar。呼吸袋充氣膨脹時,將泄壓閥的挺桿蓋上堵帽,10mbar時排空閥應不開啟
6
泄漏試驗
泄漏試驗
壓力降到7mbar,在1分鐘內壓力變化應不大于1mbar(觀察1分鐘,填數據)
7
卸壓閥
正壓充氣
充氣直到卸壓閥開啟。卸壓壓力應在4~7mbar之間。
8
高壓卸漏
開氣瓶。警報鳴一聲。顯示CCR,關氣瓶,警報鳴一聲,綠色指示燈閃耀。 OCR出現說明完好,開氣瓶
9
恒量閥
正壓充氣
氣囊充氣,流量應在1.5~1.9L/min。(填數據)
10
最小閥
負壓抽氣
緩慢抽氣直到最小閥開啟。最小閥應在0.1~2.5 mbar之間開啟。
11
旁通閥
泄漏試驗
按動紅色按鈕呼吸器氣囊明顯膨脹。
12
余壓報警
關氣瓶閥。在55bar時報警。
13
電池檢查
如電壓不足,鳴5次警報,紅色指示燈閃耀30秒。
14
隨時可用
呼吸器必須裝配完整,氣管應同面具和面罩與呼吸器相連,并放在儀器的外殼上,胸帶、腰帶扣好。涂抹防霧液(口述)。
(五)評分標準
1.呼吸器檢查未從低壓報警開始,每違反一項扣5分。
2.每少查找一處故障扣15分。
3.每少校正一處故障扣5分。
4.測試步驟檢查時,沒有口述給裁判員漏一項扣5分。
5.檢查時禁止用嘴吹、吸閥門。每違反一次扣10分。
6.氧氣呼吸器未達到隨時可以狀態,每漏一項扣5分。
7.未按規定時間完成操作項目,每超一秒扣0.1分。
8.操作隊員記錄卡填寫不完整、錯誤,每項扣5分。
9.拆裝儀器時,損壞儀器或部件扣5分,
10.拆裝儀器時,造成儀器不能使用扣10分。
德爾格BG4呼吸器操作競賽評分表
參賽編號
隊 名
姓 名
參賽日期
德爾格BG4呼吸器性能校正步驟與內容
完成時間(裁判員填寫)
步 驟
是否完成
完成第一個項目的時間
總扣分
完成操作的總時間
評 分
扣 分
呼吸器檢查未從低壓報警開始,每違反一項扣5分。
5× =
每少查出一處故障扣15分。
15× =
每少校正一處故障扣5分。
5× =
測試步驟檢查時,沒有“口述”給裁判員漏一項扣5分。
5× =
檢查時用嘴吹、吸閥門,每違反一次扣10分。
10× =
氧氣呼吸器未達到隨時可用狀態,每漏一項扣5分。
5× =
未按規定時間完成操作項目,每超1秒扣0.1分。
0.1× =
操作隊員記錄填寫不完整、錯誤,每項扣5分。
5× =
拆裝儀器時,損壞儀器或部件扣5分。
5× =
拆裝儀器時,造成儀器不能使用扣10分。
10× =
參賽隊員簽字: 裁判員簽字:第五部分 理論考試規則
一、理論考試范圍
一通三防知識、煤炭開采知識、煤礦安全規程、救護規程、法律法規、主要救援裝備、行業文件。
二、題型與計分
(一)滿分150分,分三種題型。
(二)單選題 (50小題,每小題1分)。
(三)多選題(40小題,每小題2分)。
(四)判斷題(40小題,分幾部分,每小題分數1分、0.5分、0.2分、0.1分不等)
三、考試方式
計算機上答題考試。
四、判卷方式
計算機判卷,自動排名。
五、考場規則
(一)按抽簽順序就座;
(二)不準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三)隊員自備考試工具,草紙由組委會統一提供;
(四)遵守考試紀律,不準左顧右盼;
(五)考試時間到,隊員必須提交完答題結果,否則無成績。第六部分 成績統計規則
項目名稱
項目權重
理論考試A
團體得分A1:A1=A21+A22+A23+A24+A25+A26,團體第一名得60分,1-20名,1分等差遞減;21名及以后均為40分。
個人得分A2:A2=卷面得分/15;A21、A22、A23、A24、A25、A26為個人得分,卷面總分為150分。
綜合體能B
團體分B1=(B21+B22+B23+B24+B25+B26)/6;1-20名,1分等差遞減;21名及以后均為40分。
B21、B22、B23、B24、B25、B26為個人得分,個人第一名得分60分(1-50名,1分等差遞減,50名以后均得10分)
模擬救災C
60分(1-20名,1分等差遞減;21名及以后均為40分)
醫療急救D
30分(1-20名,1分等差遞減;21名及以后均為10分)
呼吸器席位E
個人第一名得分10分(1-20名,0.3分等差遞減,21名以后均得4分)。
團體得分E1:E1=(E21+E22+E23),E21、E22、E23為個人成績。
團體總分
A1+B1+C+D+E1
個人總分
A2i+B2i+C/7+D/3+E2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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