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 ,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居住。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第三條 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人民幣 元/月(¥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第五條 付款。
(一)付款時間:乙方按 (月/季度/年)以 (現金/轉賬)方式支付房租
(二)具體支付: 年 月簽訂合同時,乙方將首次支付租金 元(含 個月房租 元和押金 元);每 (月/季度/年) 日前必須交付房租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甲方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使用。《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房屋租賃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如乙方出于改善居住環境角度需要對房屋設施加以維修或更換需征得甲方同意。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以及房屋內甲方提供的物品損壞,所產生的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如果甲方提供的設備或室內物品使用情況異常,請乙方在合同生效后1個月內向甲方提出,否則出現問題需由乙方自費維修或賠償甲方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如出現由于乙方承租居住期間導致的火災、發水等事故,事故產生的賠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并且甲方可向乙方提出賠償要求,如遇無法聯系乙方等情況,甲方可根據乙方提供身份證明向公安機關報案。
第九條 關于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一)甲方承擔 。
(二) 乙方承擔以下費用并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水費 / □電費 /□燃氣費 / 等費用。
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租賃和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雙方無需承擔責任。
1、 乙方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的;
2、 乙方將該房屋擅自調換使用的;
3、 乙方擅自拆改該房屋結構或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用品或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 1個月;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
5、 有損害甲方聲譽的行為。
乙方承諾按年租用該房屋,如租期未滿12個月乙方提出退租,則乙方在已發生的租用租金之外,須向甲方多繳納1個月的租金作為補償。甲方如租期未滿需要收回房屋需提前1個月通知乙方,并退還乙方房屋押金,但不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如需繼續承租,須在租賃期滿 日之前向甲方書面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房 屋 交 割 清 單
甲方原有主要設施及物品清單
附件二:租賃期內除房租以外的主要費用支付說明及其它補充說明
電表字數: 水表字數: 氣表字數:
交房確認 | 對上述情況,乙方經驗收,認為符合房屋交驗條件,并且雙方已對水、電、燃氣等費用結算完結,同意接收。 |
交房日期: 20 年 月 日 |
出租人(甲方)簽章: | 承租人(乙方)簽章: |
退房確認 | 甲乙雙方已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了驗收,并辦理了退房手續。有關費用的承擔和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的返還 □無糾紛 / □附以下說明: 。 |
退房日期: 20 年 月 日 |
出租人(甲方)簽章: | 承租人(乙方)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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