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后用工單位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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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可以要求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條例》第62條第2款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即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所發生的工傷,用人單位是直接的賠償責任人,但這并不意味著在用人單位拒絕賠償或無法賠償的情況下,勞動者便索賠無門。因為《社會保險法》第41條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根據《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第6條第2款之規定,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持工傷認定決定書和有關材料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即當勞動者發生工傷遇到“無人管”時,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以上就是“認定為工傷后單位不賠償怎么辦”全部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謝謝閱讀。 原問題:《認定為工傷后單位不賠償怎么辦》回復于 2022-05-24 22: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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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單位不配合工傷認定屬違法嗎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應在三十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則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應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系一個月內發生工傷事故,用工單位沒有報案,現在用工單位推諉責任找哪個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你好,可以點擊頭像選擇電話咨詢方式聯系。申請工傷未認定上,可以申請單位承擔用工主體責任嗎?
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單位沒有申請、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退休后工傷認定和原單位倍償
工傷與退休沒有直接的關連。可以索要工傷賠償、一次性醫療補助、一次性就業補助。一、工傷與退休沒有直接的關連。工傷能否有賠償,主要看傷殘鑒定結果,也是勞動能力的鑒定結果,傷殘鑒定由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工傷認定科來做出書面的決定,單位或工亡后單位沒有進行工傷認定
1、《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后,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為其提起工傷認定申請的,后期由職工本人、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提起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統籌地區最終認定為工傷的,在此之前受害職工發生的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相關費用,由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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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