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物業工作,去年12月份新物業和老物業掙小區,我由老物業轉到新物業去,工齡這些全按照老物業工齡計算,工資待遇提高百分之10,所以沒有遣散費,工作一年多現在新物業裁員,遣散費只給了在新物業工作一年多一個半月,和未提前通知辭退補償一月,共計兩個半月的補償,,,我想問問我在以前老物業工作三年的時間補償金能叫新公司賠償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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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網上查閱到的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鏈接如下:news.163/09/0910/07/5IR5E95U000120GR按時交納物業費的業主突然“反水”,近日,浦東新區的明珠花苑小區業主周先生決定向物業索回已交付的8個月物業費,共計1300多元,依據是法院的一紙判決書。原來,在業主大會重新選聘物業公司后,老物業拒絕撤離小區,新物業進駐小區后,出現了兩家物業共同管理的局面。這段特殊時期的物業費到底應該交給誰,讓業主犯了難。隨后,老物業和新物業分別將共管時期內拒絕交費的業主告上了法庭,卻均被裁定不能收取該時段內的物業費。于是,這一特殊時期成為了物業費交納上的“真空期”。記者從小區了解到,目前欲索回該段時間已交物業費的業主已有不少。業主決定索回物業費明珠花苑小區的業主周先生購買的是小區內的二手房,從房子正式過戶后,他一直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費,周先生說,對于小區以往的情況,自己不太了解,在搬進小區時,就有兩家物業公司在同時管理。原來,小區方面與老物業的服務合同到期后,雙方未能續訂合同,老物業仍對小區進行事實上的物業管理,直至一年半以后,小區業主大會通過程序決議,不再續聘該公司,并另選聘了新物業。新物業在合同約定的上崗日準時報到,由于老物業拒絕撤離,小區在之后出現了兩家物業共同管理的局面:保安、保潔等服務,以及電梯等設備運行及維護都由老物業負責和承擔;新物業則也派了自己的管理、維修人員進入小區。兩家物業共駐同一小區,這樣的局面一直持續了一年半的時間,直到老物業全部撤出小區方才告終。在此期間,周先生頭幾個月的費用交給了老物業,之后覺得既然選了新物業,將費用交給“新管家”準沒錯。不料,自己卻被新物業告上了法庭,理由是物業費未交全。周先生有些惱火,在小區內了解情況后,他才知道,原來新物業將小區內300多戶未交費的業主悉數告上了法庭,按照法院的判決,在兩家物業共管時期,新物業由于沒有全面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不能收費。”新老物業均無權收費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小區共管時期,在物業費的交納上,內部也存在幾種分歧。部分業主依然維持原狀,將物業費交給老物業,部分業主的物業費則是向新物業交納,還有人則干脆不交費了。“小區一共384戶人家,只有50多戶人家向我們交納了物業費?!毙挛飿I負責人稱,按照該公司與小區業主大會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在委托管理的2年期限內,物業公司按照高層每月1.20元/平方米的標準收取物業管理費。于是,新物業將其余的300多戶業主集體告上了法庭。法院最終判定,共管時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主要工作由老物業提供,新物業未能全面提供合同約定的服務,不符合物業管理的綜合性、全面性要求,故不能認定其對小區提供了物業管理服務。老物業由于提供了保安保潔等主要服務,也嘗試通過打官司的方式,拿回共管時期部分業主未交納給他們的報酬,結果竟然也沒有成功。理由是,在業主大會明確告知不再續聘,并要求其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后,該物業繼續對小區進行物業管理,這樣的服務行為已無法律依據。業主薛阿姨表示,業主享受了服務,肯定要交物業管理費,但按照兩份判決兩家都不應該收,那么到底該怎么交,交了的要不要討回來?業主魏女士認為,與新物業簽訂的合同是由小區業主大會通過的,如果再將費用交給老物業,業主大會的決議也就相當于無效的廢紙,她認為,新物業無法全面進駐,是因為老物業不愿撤離,所交費用不僅僅是對當時服務的買單,也表示了自己在選擇物業上的態度和立場。還有部分業主則認為,這段特殊時期,雖然是物業費交納的“真空期”,但業主卻是受害者,“這樣的‘免費餐’我們并不愿意享受?!秉S先生表示,兩家物業雖然同時管理,但被下了“逐客令”的老物業的服務已無法與此前相比,老物業不走新物業也幾乎無法作為,小區在管理上出現的混亂局面,造成品質一定程度的下降,“一個不到十年的小區,房價甚至與周邊的售后公房略有上下?!彼J為,兩家物業公司甚至應對此類負面影響承擔賠償責任。律師分析“真空”結果有可能造成負面影響上海恒隆律師事務所律師宋安成認為,從單獨的個案來說,法院的判決有一定道理。對老物業的判決,參考的是最高院的司法解釋,對新物業的判決,則是根據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宋安成認為,由于兩份判決造成的物業管理費繳納的“真空”局面,有可能造成連帶的負面影響,比如交費業主輪番提出退款要求,同時進一步影響小區物業管理的品質。業內人士則表示,事實上兩家物業都各自提供了部分服務,業主也享受了相應服務,建議業主應該去交費,然后由相關部門進行監督,對這一時期的物業費進行比例上的協商分配,而不應由看似合理但實際矛盾的結果,助長拒交物業費的不良風氣。不僅不利于解決小區問題,反而從客觀上侵害了其他業主的利益。對于業主提出的兩家共管造成小區品質下降的問題,宋安成表示,如果是由于新物業的不作為造成的,業主可以根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要求新物業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是由于老物業拒不撤離產生的負面影響,老物業則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原問題:《新老物業共掌權,物業費交給誰》回復于 2022-12-21 13: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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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物業的物業費漲錢、
新物業公司想漲物業管理費用,必須得召開業主會議,經過超過半數以上業主的同意,或者召開業委會通過才能提升物業費用!物業公司無權隨便漲物業費用!業委會是業主選出來的,是代表業主權利的! 原問題:《新物業公司來直接就漲物管費用 這種情況我們業主怎買房時和開發商沒有簽過合同,現在新的物業公司也沒有簽過合同,但是新的物業公司最早四年前的物業費合理嗎?物業合物業合同服務問題
合同關系已成立,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你家已經接受,根據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原問題:《我家買房子的時候并沒有簽前期物業我們家因為和物業有矛盾在小區老丟東西,這兩年一直沒給他交物業費,物業不給我們開水井門用不了水了
首先,小區管理不好,你也得交物業費,交了物業費才有權利叫板小區的管理問題。家中被盜,由于你2年沒交物業費,服務合同自動中斷,期間物業公司不對你有服務的關系。也就是說被盜只能自己負責任,如果你按時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能證明,物業管理正常運行,我們小區的物業公司是深圳的長城物業因為工作不到位不作為,我們可以在南昌起訴他們公司嗎?
這是一個如何定位物業安保工作的案例。李某的認為是現在很多人的看法,認為我繳納了物業管理費,你就得什么都要管,我東西丟了你就該賠我。試問一下:公安部門是治安的主管部門,他是直接的責任人,他們的工資是每個公民繳納的稅金支付的,同理,那么在他們管業主委員會遇到舊物業不配合新物業交接問題,是否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可能不符合申請法律援助條件。具體可以咨詢你們當地司法局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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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