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糾紛,合同到期公司不給續(xù)簽的問題
合同糾紛北京 北京2025-08-02 15:56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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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2008年1月1日起,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該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不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么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法律規(guī)定合同期限分為三種: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屬這一種;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沒有具體時間約定,只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無特殊情況,這種期限的合同應存續(xù)到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原問題:《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xù)簽怎么辦?》回復于 2022-07-15 16: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