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主動離職,要求員工賠償在職期間用人單位給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合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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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員工主動離職能否要求賠償
主動離職沒有補償用人單位因疫情期間員工出勤不夠15天,要求員工承擔單位應繳納的社保。并聲稱,員工出勤滿21天的,公司足額繳納公司承擔的保險;滿15天不夠21天的,少出勤天數對應的公司社保要讓員工承擔。不夠15天的,公司繳納的社保讓員工全部承擔。合法嗎
勞動法沒有這樣的規定。按《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但此條款只是說,只要單位在30天內為員工辦理了社會保險,就不算違法。而不是說在員工在前30天工作期間單位沒繳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動,也沒有替員工繳納社保,員工主動提出離職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和賠償嗎
1、為員工繳納社保是公司應該做的,如果公司與你在合同中約定了工資中包含了社保費用,由員工個人去繳納,且雙方同意也是可以的。沒有書面的約定證據,可以認為是公司單方面行為,你可以不認可。2、與勞動者在三十天以內簽訂勞動合同也是公司應該做的,如果單位未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尋求幫助,謝謝。
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專業辦理勞動糾紛案件公司幫員工離職后繼續繳納社保,員工未按約定打錢給公司。這屬于什么糾紛?
不合理。這確實有變相裁員,逼迫員工主動離職的傾向。首先第一種選擇:選擇離職再簽合同。風險極大,項目上的百員工假如離職以后公司不再續簽了,不就失業了嗎? 再者,項目上的員工為什么要和人力資源部簽合同,合同不都是和公司簽訂的嗎?第二度種選擇:社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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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