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景嘉苑小區在二期車位的銷售中如下行為是否涉嫌違法。1、給業主提供的是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協議是否有效?2、使用代金券代替收取的現金是否涉嫌違法,是否涉嫌偷稅漏稅。3、協議的內容中只確認業主支付的現金,對開發商由于工期拖延導致的違約金折算的代金券金額不予確認,對業主支付的車位認籌款不予確認,認為是開發商給與業主的優惠。以上行為是否涉及欺詐。
相似問題解答
房地產公司如下行為是否合法:1、地產公司將人防車位的使用權轉讓業主是否合法。2地產公司發放代金券代替現金,并且開具的收據中不體現代金券金額是否涉嫌偷稅漏稅。3、地產公司在轉讓協議中只填寫收取的現金,不體現代金券金額,不體現優惠金額是否構成欺詐。
您好!地下車位的使用權能否轉讓一直是市民關注的熱點。昨日,工業園區法院對一起業主與房產開發商之間的涉及車位使用權轉讓糾紛作出一審判決,對此給出了一個明確說法。 經審理查明,原告杜某(乙方)與被告蘇州工業園區某小區開發商(甲方)人防車位開發商與業主簽訂使用權轉讓協議是否合法
展開全部根據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建筑委員會《四川省商品住宅價格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住宅的成本構成”第(3)項“房屋建筑安裝工程費。按建筑施工圖的要求和標準,規定應進入建筑工程(含安裝)的費用。”的規定,可以認定該小區地下人防工程的建筑投資開發商在人防車位只給買了其他車位的業主掛牌,不給租車位的業主掛牌子,合法不
人防和地上車位都是屬于共用設施,拿去抵押房管局都不會接招,當然也不能賣了, 除非整體交易。 而地下車位是租還是售,這個是開發商或物業自己的經營策略了,通常他們會偏向于賣,可快速回籠資金,而且不必在租用車位的管理中投入更多的管理成本。 對于業我的小區樓前有車位,且都是免費使用的,是開發商在建設時就有的。問:這些車位是不是屬于業主的?
總體上來說,車位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能辦出產權證的,另一種是不能辦出產權證的。所以在大家購買車位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簽署的是《機動車位購置協議》,還是《車位租賃協議》或《使用權轉讓協議》。 常見的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民法典對巳購買消防使用權車位的業主在未使用年份內管理費的解釋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車位費一般可以分為2部分,一部分是車位服務費,一部分是車位租賃費用,這2部分費用收取是依照車位產權歸屬有所不同。因為,已經與開發商簽了使用權合同,所以不存在租賃,這部分錢不需要繳納了。但是,車位服務費,是物業對車位或者車庫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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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