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請問我現在在試用期,臨時合同公司領導還沒簽字蓋章,從7月入職到現在,公司發工資一直拖到現在沒發,我提出辭職,工資會給我結算嗎?我們公司沒有打卡,上班不需要簽到,目前只有和主管請假和平時聊天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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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9年6月入職到現在,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買社保。現在想辭職了可以得到賠償嗎?
就你所敘內容,回答如下:1、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向公司提出要求或者投訴。2、如果你有證據證明公司存在違法在先的過錯行為(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屬實,你就可以隨時立即向公司提出緊急辭職(《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要求公司給你一次性結在公司工作2個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8月27離職,公司15號發工資沒發,現在拖到20號,又提出要求才同意發工資,應該怎么維權
針對你現在出現的問題,你須明白: 如果該企業在你入職之日一個月內未和你簽訂勞動合同,該企業已經違法,那就要給你月工資的2倍賠償了 2、社會保險。也是你依法享有的。如果企業沒有未你購置,你也可以按照有關渠道去投訴的。 3、你可以進入你所和公司簽了勞動勞動解除合同,但是沒蓋章,說周一蓋章給我,但是還沒給我,一直拖
勞動合同一經簽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前幾天剛簽的,關鍵看你簽的是什么期限的合同,有固定期限合同,是否約定了試用期?試用期內你只用提前三天告知對方,三天后就可以辭職走人。如果是以完成一定要作任務為主的合同,那不能約定試用期,你要走的話肯定只能公司給員工避稅違法嗎?我在現公司上班半年為什么我在個稅app上看不到現公司的名稱和繳稅記錄,只有上家公司的名稱和記錄
首先聲明:上班一年多都沒有簽勞動合同,公司是違法的!老板的說法沒有提前一個月打招呼不給工資是不成立的!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入職一個月之內必須簽署勞動合同,如果公司未簽署,那么公司應該賠償勞動者最多11個月的雙倍工資(就是說本來你月薪是1000公司不發工資,理由試用期期間自己辭職的。沒有簽合同
不發工資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調解,不知道你試用期滿一個月沒有,第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都是合法的,如果過了一個月還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反應,要求支付雙倍工資,不過你要注意保留上班證據。 原問題:《試用期期間提出辭職老板不發工資,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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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