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稱三天前告訴我,因為業績不夠所以要淘汰我(其實就是勸退),公司法務的說合同有規定,說試用期內公司有權開除。這個合理嗎?
相似問題解答
試用期內被以末位淘汰制為由勸退
答:1995年施行的《勞動法》中規定,除法定條件外,雙方可以約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雙方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雙方勞動合同終止,并且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2008年,《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規定雙方勞動合同的解除只能法定,也被公司勸退開除,然后工資以暑假工的方式結給,本人沒有違反規定
首先,在參加培訓前是否已經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否有關于培訓期的說明。如果是崗前培訓,那么崗前培訓是入職的前提,如果培訓不合格公司有權不予錄用,公司是不需要支付工資的。如果是入職培訓,那么是屬于試用期范圍的。其次,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被公司無故勸退,拖欠工資,且稱試用期無工資
帶著公司的信息(公司名稱、經營地址、組織機構代碼、法人姓名、法人聯系方式,這些企業信息網都能查到)、身份證復印件、你在這家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近期工資發放表(銀行去打工資明細)到公司所在地勞動仲裁提出仲裁申請,以公司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為由要試用期內,公司不讓離職
顯然,公司規定違法了。去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原問題:《公司規定在試用期內不能辭職》公司以我業績太差,要開除我,沒事找事,我請婚假也不給我批,還說要辭退我
1、員工不能勝任崗位,單位是有權利調整崗位的,如果調整崗位后任然不能勝任的,單位可以辭退員工,但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2、如果員工不聽從公司安排,拒絕公司合理的工作調整,那么單位可以以嚴重違反公司紀律,辭退員工,那么單位是不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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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