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餐廳上班沒讓我簽勞動合同,每天讓我值班,一天工作13個小時,用人單位給我說跟平常一樣沒有加班費,節假日也沒讓我休息工資也跟平常一樣,用人單位合法嗎?我的工資應該怎么算!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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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案件比較簡單,完全可以自己處理,并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用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支付加班工資等;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并不是全部需要,有部分就可以);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寫勞動仲裁申請書、復印下身份證、準備好證據、去工商局調取下該用人單位的工商注冊信息,然后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提供全程幫助可以HI我。 主要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原問題:《我在一家串店上班上班,每天上13個小時班,沒有合同也沒有工資條,我今天和他說不干老板一個月工資不給了》回復于 2022-10-10 01: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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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餐廳工作。10月1。節假日不休息。他還是跟平常工資一樣。他這樣做合法嗎?
你所在的這個飯店,一大堆違反勞動法的做法:1、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違反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規定;3、違反勞動法第四十一條,每月延長勞動時間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的上限;4、節假日加班,應當按三倍你好,我在一家餐廳工作,但是工作了半年多了,也不給簽勞動合同,我可以仲裁申請支付我雙倍工資嗎
展開全部勞動者已經在公司上班半年,但公司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后期又想簽訂勞動合同的,建議勞動者先簽訂勞動合同,然后,再與公司協商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原問題:《我已經工作了半年,老板都沒有與我簽勞動合同,現在簽違法嗎》用人單位兩個月不發工資,而且每天工作12個小時,合法嗎?
,根據以上的信息,我們給予您的解答內容如下:勞動法第36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我與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我現在提出了辭職,他們說不給我算工資
展開全部1、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的做法,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需要承擔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時間從進入公司工作滿一個月的次日起開始計算。2、社會保險屬于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單位和個人都,我在一個酒店前臺工作,8號去應聘上班,15號就獨立上崗,當時說保底工資2800。我們是上24小時休息48小時,我從8號上到30號工資給我發1400,說我獨立上班才算工資,請問這合法嗎?要是不合法的話,我應該怎么維護我的權益
老板名字有沒有?賓館注冊了沒有?你可以先去當地工商局打印賓館的注冊資料,以確定要投訴或者起訴的主體,以及法定代表人。如果還沒有注冊,那就直接投訴起訴老板。請注意你們簽定的合同有沒有試用期,這個很重要,因為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與非試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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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