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廳關于在全省律師行業實施“名所名品名律師”培育工程的意見
2025-08-01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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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廳關于在全省律師行業實施“名所名品名律師”培育工程的意見各市、縣(市、區)司法局:近年來,全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加強對律師行業的指導監督,組織引導廣大律師圍繞中心,服務大局
浙江省司法廳關于在全省律師行業實施“名所名品名律師”培育工程的意見
各市、縣(市、區)司法局:
近年來,全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加強對律師行業的指導監督,組織引導廣大律師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律師事業得到快速發展。為全面落實全國律師工作會議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推動我省律師事業科學發展,更好地服務“十三五”期間經濟社會發展,經研究,決定在全省律師行業實施“名所名品名律師”培育工程(以下簡稱“三名工程”)。現結合我省律師工作實際,就實施“三名工程”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 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全國律師工作會議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緊緊圍繞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總任務,牢牢把握政治上靠得住、業務上過得硬、操守上信得過的總要求,堅持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方向,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精通法律、維護正義、恪守誠信的律師隊伍,促進浙江律師事業在新的起點上實現新發展,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精準的法律服務。
二、工作目標
“三名工程”實施期間為2016年-2020年。通過“三名工程”培育活動,全省律師事務所管理更加規范,律師職業道德水平和執業能力有效增強,律師執業環境不斷改善,律師社會美譽度明顯提高,律師行業公信力、競爭力整體提升。
(一)名所培育工程--著力培育和扶持一批綜合業務能力強的規模所和業務特色鮮明的專業所。到2020年底,全省律師事務所總量達到1500家以上,150家左右培育成綜合性品牌規模所和專業特色強所,其中超過百名律師的律所10家以上、超過50 名律師的律所60家以上。
(二)名品培養工程--著力研發和提煉一批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法律服務產品和經典服務案例。
(三)名律師培養工程--著力培養和選樹一批講政治、重操守、專業精、服務優,在行業內有美譽度,在社會上有影響力的名律師。到2020年底,全省執業律師人數突破2萬人,每萬人律師比達3以上;各律師業務領域,尤其是在開放經濟、金融證券、公司并購、知識產權、破產重整、生態保護、電子商務等經濟領域以及民生公益領域造就一批專門領軍人才。
三、方法途徑
(一)以落實律師執業保障機制為重點,不斷優化律師執業環境。扎實推進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工作,協調公檢法等相關部門進一步完善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措施,嚴格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關于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以及我省政法各部門制定的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相關規定,保障律師依法行使辯護權、代理權。協調相關部門完善律師接待服務措施。建立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協調機制,健全律師執業權利的救濟機制,切實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和人身權利。加強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深化律師與法官、檢察官等良性互動,構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監督,正當交往、良性互動的新型關系,為“三名工程”實施建設良好的法治生態環境。
(二)以律所管理規范化為基礎,鼓勵律師事務所做大做強。研究制定律師事務所分類管理指導意見,完善以決策程序、人員管理、風險控制、質量控制、收益分配等為重點的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制度,健全律師事務所年度考核工作,指導律師事務所建立科學的管理結構。加強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培訓,完善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崗位職責和責任追究制度;探索律師事務所設立專職管理合伙人。鼓勵律師事務所參評質量管理體系、品牌建設體系、社會責任標準管理體系,有效提升律師事務所的管理能力和品牌影響力。在律師行業稅收和社會保障上爭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在政府購買服務項目上爭取律師更多的參與。
(三)以法律服務精準化為導向,創新法律服務產品。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深度融入經濟社會發展,不斷拓展法律服務領域。積極搭建平臺,推動律師廣泛參與立法、執法、司法、市場經濟、社會管理等各領域的法律服務,為公民、法人提供全方位、精準化的法律服務,切實發揮律師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重要作用。引導律師服務中心工作,圍繞我省經濟轉型升級的組合拳,為各地經濟發展的重要規劃、重大項目建設等提供精準法律服務。針對經濟新常態下新問題,指導企業化解經營風險、金融風險。圍繞高水平建設小康社會建設目標,在民生保障和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上發揮律師服務作用。
(四)以業務上過得硬為目標,加大律師人才培養力度。針對我省律師隊伍能力建設的薄弱環節,加大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培育力度,加大律師人才特別是涉外律師人才培養力度,把律師人才培養納入各地人才培養規劃,完善律師業務研討、交流、培訓的機制和平臺。逐步建立各業務領域律師領軍人才目錄庫,組織行業領軍人才、新型領域法律業務、律師行業黨外代表人士等專門培訓工作。完善青年律師培養政策,建立律師事務所導師制度,加強青年律師扶持和培養。選派律師到黨校、干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學習培訓,到政府法制部門等掛職鍛煉。開展專利代理人、注冊會計師等專業人員擔任律師事務所特別合伙人的試點工作,增強律師綜合服務能力。
(五)以操守上信得過為核心,規范律師執業行為。堅持把政治思想建設擺在首位,始終堅持把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作為律師從業的基本要求。進一步加強律師行業黨建工作,健全完善行業黨建工作管理體制,不斷鞏固和擴大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面。努力踐行“忠誠、為民、法治、正義、誠信、敬業”為核心的律師職業道德規范和要求,全面加強律師職業道德教育和紀律懲戒工作,適時開展專項教育整頓活動。完善律師誠信檔案,建立律師行業信息管理平臺,推進律師執業信息公開。健全律師業務規范,加強業務指引,加大違規違法行為處理力度。探索推進律師執業評價體系建設,建立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就律師辯護代理、核查、驗證、法律鑒證中遵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情況征求公檢法等律師業務辦理相應機關以及委托人意見和接受社會公眾評價的聯合獎懲機制。發展公益律師隊伍,鼓勵律師廣泛參與法律援助及其他公共法律服務,倡導每名律師每年提供不少于24小時的志愿服務。
(六)以廣泛開展評優宣傳活動為載體,提升律師行業的美譽度。規范開展浙江省優秀律師事務所、優秀律師、優秀青年律師、優秀公益律師、優秀女律師評選;組織推薦產生一批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和優秀律師。認真組織刑事、民商事、行政、知識產權、破產重整重組、投融資、證券、法律顧問、法律援助等專業的案例和項目評選活動,總結推出一批適應我省經濟發展新常態,兼具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法律服務產品和案例。組織選拔律師參加司法行政“十大百優”、模范黨員律師和有關部門組織的先進評選活動。對專業突出、管理規范、為行業發展作出特殊貢獻的律師事務所或律師,進行不定期評選表彰和宣傳,全省上下形成多層次、多領域、全方位的“三名工程”培育評價載體和平臺。
四、加強組織領導
(一)要高度重視。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律師工作、推進律師事業發展的重要性,將“三名工程”作為“十三五”時期浙江律師行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平臺,貫穿律師行業發展的全過程。要加強與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匯報、溝通、協調,聯系本地實際,積極創新律師服務經濟社會的平臺,爭取更多有利于律師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著眼律師事業協調可持續發展,研究落實推進律師制度改革的各項措施,下大力氣破解難題、補齊短板,著力解決制約和阻礙我省律師事業科學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二)要落實責任。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強對“三名工程”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出臺相關實施意見,制訂地方培育政策,研究推出本地名所、名品、名律師培育名單;有條件的可爭取設立培育工程專項資金。省律師協會要做好“三名工程”的具體實施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重點、工作計劃,積極有序推進實施。探索名所、名品、名律師的激勵機制,在推薦律師擔任黨委政府法律顧問、“兩代表一委員”和法律服務政府采購等工作中,予以重點推薦。通過上下配合協作、行政和行業互動,形成培育合力,把“三名工程”落到實處。
(三)要加強宣傳。充分發揮行業先進典型的引領示范作用,宣傳律師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和貢獻。要通過報紙、雜志、電視、網站、微信平臺等多種途徑和載體,廣泛宣傳名所、名品和名律師,在行業內組織研討及巡回宣講等示范活動,鞏固和擴大培育工程的成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為加強對“三名工程”的組織領導,省司法廳成立“三名工程”領導小組,由廳黨委書記、廳長馬柏偉任組長,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省律師協會黨委書記俞世裕和省律師協會會長、省律師協會黨委副書記鄭金都任副組長,廳律師管理處負責人、省律師協會副會長、省律師協會秘書長為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律師協會,秘書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實施過程中的情況,請及時報省廳。
浙江省司法廳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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