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支持和鼓勵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2025-06-08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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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支持和鼓勵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海港開發區食品(化妝品)藥品監督所,唐山灣國際旅游島景區管理執法局,市轄區各藥
唐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支持和鼓勵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海港開發區食品(化妝品)藥品監督所,唐山灣國際旅游島景區管理執法局,市轄區各藥品經營企業:
為促進我市藥品零售經營規模化、集約化、規范化發展,提高藥品零售行業整體素質和管理水平,確保公眾用藥安全、有效、方便,鼓勵、支持我市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健康、快速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以及《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推進藥品零售連鎖經營規模化發展的通知》要求,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鼓勵藥品批發企業新開辦零售連鎖企業;或者藥品批發企業以所屬的現有零售藥店為依托,按“六統一”要求,達到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條件。
二、鼓勵有經濟、管理實力,依法經營的藥品零售企業或個人通過兼并、重組、聯合、加盟等方式,開辦藥品零售連鎖經營企業。
三、鼓勵現有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通過兼并、聯合、資產重組等形式,整合其他連鎖企業和單體藥店。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兼并重組現有連鎖企業和單體零售藥店的,可以變更法定代表人。
四、鼓勵本市通過新修訂GSP認證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跨行政區域發展,擴大經營規模。
五、鼓勵單體藥店加盟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單體零售藥店加盟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在實施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 “六統一”管理前提下,可以不變更法定代表人。
六、連續經營1年以上的藥品零售企業可以變更法定代表人。鼓勵單體藥店之間兼并或重組,組建藥品零售連鎖企業。
七、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可委托企業總部所在地且通過新修訂GSP認證的藥品批發企業配送藥品,實施全部委托配送的連鎖企業,其總部可不設置倉庫。
八、門店數在6家以上(包括6家)可以申請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自開辦之日起計算2年內,門店數應達到10家,否則取消藥品零售連鎖經營資格,收回《藥品經營許可證》。
九、為解決執業藥師不足的問題,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門店可以實施執業藥師遠程在線審方及藥學服務。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根據門店實際情況配置遠程在線審方執業藥師,每10家門店至少配備2名執業藥師(不足10家門店的至少配備1名執業藥師)負責門店遠程在線審方服務。遠程在線審方執業藥師應注冊到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具體方案另發)。
唐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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