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我省國有重點煤礦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的實施意見
2025-06-07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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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我省國有重點煤礦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的實施意見(2OO0年3月2日)各有關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關直屬單位:經省政府同意,現將省煤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我省國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我省國有
重點煤礦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的實施意見
(2OO0年3月2日)
各有關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關直屬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省煤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我省國有重點煤礦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的實施意見》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共黑龍江省委關于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及國務院國閱[1999]33號文件和國家經貿委、財政部等5部委《關于若干城市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分流富余人員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為積極穩妥地分離我省國有重點煤礦企業辦社會職能,促進煤礦改革與發展,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我省國有重點煤礦企業辦社會基本情況
企業辦社會是指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以外承擔的有關社會公共事業、社會福利、社會服務等項工作。據不完全統計,我省四大國有煤炭企業從事辦社會的人員34498人,固定資產凈值17.63億元,年直接費用支出高達4.95億元,職工人數約占四企業職工總人數的10%左右,年費用凈支出約占職工費用總支出的12%至14%左右。從企業辦社會類型看,可分成生產服務類、生活服務類和公益事業類3種類型。其中,生產服務類主要有供水、供電、供熱等;生活服務類有職工住宅、食堂、浴室、招待所、幼兒園等;公益事業類有教育、衛生等。企業辦社會是在一定時期和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對于促進生產力的發展,保障群眾日常生活、滿足群眾的各種需求及維護社會的安定都發揮了巨大作用。但是在進入市場經濟以后,隨著市場體制的建立和市場機制的完善,這些本應由地方政府和各種社會服務組織承擔的職能繼續由企業來負擔,不僅使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難堪重負,而且由于重復建設、重復投入造成各種社會服務資源的極大浪費,對地方文教衛生事業的發展和各種社會服務網絡的調整產生諸多不利影響。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已經成為推進國有重點煤礦改革的當務之急。
二、國有重點煤礦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國有重點煤礦分離辦社會職能,必須以鄧小平“三個有利于”的思想和黨的十五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精神。一是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應當從幾十年來煤炭企業辦社會的實際和當地政府接收能力的實際出發,以達到既為企業減輕負擔使企業輕裝上陣,又要讓地方政府能夠活化這些“負擔”,不給地方經濟發展造成太大拖累。二是要堅持循序漸進原則。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不能摘“一刀切”或一哄而起,必須堅持量力而行,先易后難,先試點后鋪開,有序推進。要做到成熟一個分離一個,成熟一個行業,分離一個行業,盡可能減少分離過程中的不穩定因素。三是要堅持創新原則。要解放思想,積極探索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的新思路、新途徑。要把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與地方經濟、政治、文化的總體發展結合起來;與企業深化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結合起來;與合理配置資源,集中使用人力、物力、財力,完善市場機制結合起來。總之,要通過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有力地促進國有重點煤礦的解困和地方經濟、文化及各項事業的發展。
三、具體工作措施
(一)關于分離企業辦學校。
據初步統計,4個國有重點煤礦共有各級各類學校170所,現有在職職工12109人,離退休人員5726人,年費用支出1.32億元(不包括各種暗補)。從調查情況看,分離企業辦學的條件已基本成熟。一是4個礦務局在分離企業辦學問題上的態度都比較積極,一致要求將所辦各級各類學校的管理、人員、資產等一次性移交地方政府,并愿意繼續支付3年的辦學費用;二是雙鴨山、鶴崗等地方政府也曾有過為企業解困,接收礦務局學校的想法;三是在一個區域內重復辦學,造成了大量的人、財、物的浪費,集中辦學有利于合理配置資源,提高教學質量。我省對國有重點煤礦實施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可以首先在解決企業辦學問題上取得突破。
1、由國有重點煤礦服務指導組與雙鴨山市政府和雙鴨山礦務局聯合組成分離企業辦學工作推進組,進行試點,2月中旬開始實地工作,對雙鴨山礦務局的辦學情況及雙鴨山礦務局分離企業辦學以后對地方財政和地方經濟發展產生的影響進行深入的調查、核實,進一步摸清底數。在周密、詳實調研和充分聽取雙鴨山市政府、礦務局雙方意見的基礎上,于今年4月拿出具體的分離企業辦學實施方案和政策規定,報省政府批準后實施。雞西、鶴崗、七臺河3市的政府和礦務局在國有重點煤礦服務指導組的指導下,組成聯合調查組于4月末之前對煤礦辦學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并形成分離企業辦學的實施意見。總的要求,雞西、鶴崗、七臺河3市分離企業辦學工作必須在暑假期間完成,在此之前要做好一切準備工作。
2、企業所辦學校原則上應整體性一次移交地方政府,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規劃,合理布局;中心區以外獨立礦區所辦的學校,如移交地方政府有困難,可由礦務局與地方政府協商處理。礦務局自辦的職業、技術院校和培訓中心,主要為企業培養人才,可仍由企業管理。
3、學校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后,企業應繼續支付辦學經費,破產企業辦學經費按國務院國閱[1999]33號文件執行;其他企業辦學經費按國家經貿委、財政部等5部委《關于若干城市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分流富余人員的意見》精神解決。學校移交前企業拖欠的教職工工資和學校的債務由企業負責解決。
4、學校教職工的移交應以移交前在職人員為基礎,專任教師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審定合格后接收,非教學人員按當地同類學校編制比例劃轉。中小學在分離過程中,不得影響學生上學,不得降低教育質量。
(二)關于分離企業辦醫院。
4個礦務局目前共有醫院73所,現有醫務人員9010人,經費支出約1.48億元(不包括各種暗補)。對分離企業辦醫院問題,應充分考慮礦區醫療工作的實際:礦區職工醫療主要是靠抹帳和掛帳方式解決,如果把醫院交出去,用現錢看病,勢必影響職工、家屬特別是離退休人員、公傷殘人員的基本醫療繼而影響礦區穩定。另外,由于煤礦易出現突發事件,各礦務局相繼制訂了一系列創傷急救辦法,各礦井也配有醫療急救站,如果醫院分離出去,必將增加處理這類問題的難度。
1、分離企業辦醫院工作由國有重點煤礦服務指導組具體負責,省直有關部門配合,在深入調研和充分聽取所在市、礦雙方意見的基礎上,于今年下半年拿出切實可行的分離企業辦醫院方案。
2、礦務局在市中心區辦的醫院可先行整體移交地方政府,以便地方政府統一配置醫療資源,建立布局合理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移交后的醫療經費,經政府和企業協商,一般可確定基數,由企業繼續負擔,以后增加的部分由地方財政負擔。
3、市中心區以外的城區企業辦醫院是否移交,由各有關市政府、礦務局雙方協商,原則上成熟一個移交一個。對一次性移交有困難的企業醫院和城區以外獨立廠礦興辦的醫院,應實行經濟獨立核算,內部自主管理,服務面向社會,優先企業職工就醫。
4、企業自辦的防疫站、專科防治所、門診部等衛生機構是否分離由各有關市政府和礦務局雙方商定。以防治職業病為主的衛生機構應繼續留在企業。
5、對暫不分離的企業辦衛生醫療機構,地方衛生管理部門要加強行業管理,納入地方衛生服務體系統籌考慮,待條件成熟時再逐步移交地方政府。
(三)關于分離企業辦“三供”和后勤服務。
各煤炭企業在今年年底前要將“三供”單位剝離出去,逐步變成企業法人,面向社會,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我發展,不能再吃煤炭企業的大鍋飯。
企業自辦的食堂、浴室、托兒所、招待所、車隊等后勤服務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與生產經營主體分離。具備條件的企業可將安置富余人員與分離后勤服務單位結合起來,興辦第三產業,經濟上與企業脫鉤,面向社會、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暫不具備條件的企業可先內部分離,獨立核算,并且要努力創造條件向最終分離過渡。
各礦務局應在省國有重點煤礦服務指導組的指導下,于今年年底前拿出完整的分離企業辦后勤的方案。地方政府對分離企業辦后勤要提供大力的支持,在資金、場地、設施以及辦證照、減免稅費等方面提供優惠政策。
(四)關于分離企業其它辦社會職能。
企業所屬的一些具有行政職能的機構和企業自辦的城市建設和管理機構,也應創造條件,逐步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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