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若干意見
2025-06-07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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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若干意見(豫政〔2016〕16號)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若干意見
(豫政〔2016〕16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國發〔2015〕24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4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農村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培育經濟新動力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搶抓機遇,堅持“積極推動、逐步規范、加強引導”的原則,以電子商務政策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為動力,以調結構、促發展、惠民生為目的,大力發展“互聯網+”新模式、新業態、新技術,深化普及應用,加快電子商務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創造新的消費和投資需求,激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活力,形成經濟發展的新動能,推動我省經濟提質增效升級。
(二)發展目標。到2020年,基本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安全可靠的電子商務大市場,電子商務與其他產業深度融合,總體發展水平進入全國先進行列,對促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綠色化協同發展起到關鍵性作用。
---拉動經濟增長作用明顯。“十三五”期間,全省電子商務交易額年均遞增28%,到2020年交易額超過2.6萬億元;網絡零售額年均遞增34%,到2020年超過5600億元。
---帶動就業創業活力增強。“十三五”期間,全省新增電子商務產業直接從業人員270萬人,達到520萬人;網絡創業發展迅速,到2020年網商數量達到160萬個。
---推動經濟轉型效果突出。到2020年,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率超過85%,商貿企業電子商務應用率達到95%,規模以上生產制造企業電子商務普及應用率達到95%,跨境電子商務貿易額占一般貿易總額的45%。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度明顯提高,市場輻射力明顯增強,涌現出一批具有較大影響力的電子商務龍頭企業、綜合服務企業和知名平臺,中部地區電子商務中心地位基本確立。
---新的體制機制基本形成。城鄉電子商務齊頭并進,全面融入經濟社會各領域、各環節。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環境寬松、市場主體活躍、支撐體系健全、配套設施完善、監管體制高效,形成具有河南特色、充滿活力的電子商務發展格局。
二、改善行政服務,優化發展環境
(三)降低準入門檻。做好國務院清理電子商務領域前置審批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嚴禁違法設定行政許可、增加行政許可條件和程序(省編辦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實行公司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注冊登記實行“先照后證”,放寬名稱核準條件,允許使用“電子商務”作為企業行業表述;放寬經營范圍核定條件,可靈活選擇體現行業特點的經營范圍表述;放寬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征得有利害關系業主同意,允許將住宅登記為經營場所,允許“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逐步推行電子營業執照,推進全程網上辦理、電子化登記管理方式(省工商局負責)。簡化增值電信業務許可申辦程序,將審批時限由60日縮短至30日,推行網上審批(省通信管理局負責)。對快遞企業設立非法人快遞末端網點實行備案制管理(省郵政管理局負責)。放開外商投資電子商務業務的外方持股比例限制(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負責)。
(四)優化服務方式。積極創造條件提供網上行政服務,探索在電子商務園區集中辦理或定時上門辦理相關手續,鼓勵設立行政服務“單一窗口”或實行代辦制、領辦制(省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五)加強財政支持。統籌省商務促進資金等相關資金加大對電子商務的支持力度,制定適應電子商務領域輕資產等特點的扶持政策。鼓勵國內外電子商務龍頭企業在我省設立總部、區域性總部、運營中心、結算中心、技術創新中心、服務中心等,依據其促進產業轉型發展、吸納就業等情況給予獎勵。對電子商務平臺企業、電子商務應用龍頭企業和有關代運營、營銷咨詢、信息服務、快遞物流項目等,根據實際投入給予支持。鼓勵相關機構加強電子商務課題和指數研究,并定期發布。對國家、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示范企業和重點園區給予支持。對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企業優先認定為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并按規定給予支持。各地要安排支持資金,發揮導向作用,切實提升電子商務發展水平(省財政廳、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廳和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
(六)合理降稅減負。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軟件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小微企業條件的電子商務企業依法減免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省科技廳、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委、國稅局、地稅局負責)。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加快推進“營改增”,逐步將旅游和生活服務類電子商務等行業納入“營改增”范圍。探索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稅收管理制度(省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負責)。
(七)強化金融服務。貫徹落實國家關于互聯網企業在境內上市的有關政策,將電子商務優質企業列為重點上市培育企業、納入“新三板”掛牌后備企業庫,簡化電子商務企業境外上市審批流程。推動電子商務企業在我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和融資。支持和引導電子商務企業引入風險投資、戰略投資,發行公司債、可轉債、企業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集合債券及私募債等,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到境外發債(省政府金融辦、河南證監局、省財政廳負責)。鼓勵電子商務領域的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省外匯管理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省商務廳負責)。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逐步建立從融資申請到信用評級、支付結算及貸后管理的全新業務流程和管理模式,拓展供應鏈金融服務,向上下游企業提供結算、物流、融資等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創新電子商務金融產品和服務,開展擔保貸款、無形資產和動產質押貸款、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出口退稅單據和出口信用保單質押貸款等融資服務,擴大貸款質押品范圍。落實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政策,規范服務收費項目,降低企業融資負擔。積極發展電子商務涉及的信用保證保險、小微企業信貸信用保證保險,緩解電子商務企業抵押擔保難問題(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辦、河南銀監局、保監局、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國稅局、中信保河南分公司負責)。相關條件成熟時,可研究設立省級電子商務發展基金,鼓勵風險投資、私募股權在電子商務領域的投資,探索建立社會資本投資風險補償機制,促進金融資本、社會資本與電子商務有效對接(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省商務廳負責)。
(八)加強用地支持。各地要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建設項目用地標準,統籌安排電子商務項目用地,統籌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城鄉增減掛鉤周轉指標、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建新指標,并利用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優先保障重大電子商務項目用地需求。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前提下,鼓勵利用空置廠房、倉儲用房等存量房產興辦電子商務企業和園區,在不改變用地主體、不重新開發建設前提下,土地用途可暫不變更。鼓勵以租賃方式供應電子商務項目用地(省國土資源廳和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
(九)加強網絡基礎建設。統籌省內大型公共數據中心、公共信息服務中心等云計算基礎設施布局。發展大數據分析處理技術,支持大數據服務,挖掘行業數據價值。加快建設光纖寬帶網和4G(第四代移動通訊技術)網絡等信息通信基礎設施,全面推進“三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互聯網)融合,深化物聯網應用,構建覆蓋城鄉、服務便捷、高效暢通、技術先進的寬帶網絡基礎設施體系,提高4G和WiFi(無線保真)在地鐵、商場、社區等公共區域的覆蓋率,到2020年,實現重要公共區域WLAN(無線局域網)熱點覆蓋。全面推進光纖到樓、入戶、進村,實現房屋建筑光纖寬帶全覆蓋,推進農村地區和邊遠地區的信息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推進鄭州直聯點提升工程,落實規劃疏通區域,及時加載疏通河南、山東、山西三省網間通信流量,擴容網間互聯帶寬,提升網間通信質量。持續擴容省際出口帶寬和直達外省方向,盡快申請開通鄭州航空港區到國際通信出入口局的直達通道,打造以鄭州為核心通達國內、國際的米字形通信網絡樞紐(省通信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商務廳、新聞出版廣電局負責)。
(十)維護公平競爭。規范電子商務市場競爭行為,促進建立開放、公平、健康的電子商務市場競爭秩序。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探索建立風險監測、網上抽查、源頭追溯、屬地查處的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監督機制,完善部門間、區域間監管信息共享機制、職能銜接機制和執法協作機制。開展電子商務產品質量提升行動,督促電子商務經營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發揮“12312”商務舉報投訴熱線電話、“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熱線電話和“12330”知識產權維權援助與舉報投訴公益服務電話作用,開展網絡交易監管和維權服務。依法打擊生產銷售侵權假冒產品、網絡虛假宣傳、違反國家出口管制法規政策跨境銷售兩用物項和技術、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重點查處達成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問題。加強對重點網絡商品交易網站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監管,加強網絡交易市場在線巡查系統建設,全程在線監測不規范及侵權假冒商品信息、廣告信息和違規交易行為(省質監局、商務廳、工商局、公安廳負責)。加強電子商務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加大版權和創新發明專利權保護力度。(省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委、知識產權局、新聞出版廣電局負責)。各級政府部門不得通過行政命令指定為電子商務提供公共服務的供應商,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電子商務的競爭(各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三、促進創業就業,加強人才培養
(十一)鼓勵電子商務領域就業創業。各地要制定電子商務促進就業發展規劃,建立電子商務社會保障指標統計制度。開展電子商務創業指導和信息服務,實施農村青年電商培育工程、巾幗電商創業行動,鼓勵高校畢業生、大學生村官、農村青年、巾幗致富帶頭人、退伍軍人等開辦網店。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按規定享受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享受扶持政策。在網絡平臺實名注冊、經營穩定、信譽良好的網絡創業者,按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每年優選一批電子商務創業項目給予資助。支持電子商務就業基地和創業基地建設,支持中小微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拓展業務領域,加強電子商務企業用工服務,完善電子商務人才供求信息對接機制(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和省商務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統計局、婦聯、團省委、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
(十二)加強人才培養培訓。實施電商百萬人才培訓工程,全省各級每年培訓電子商務人才100萬人。鼓勵開展“政、校、協、企”合作,探索電子商務領域實訓式、公司式等人才培養模式,建設培訓基地、孵化基地。推進電子商務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鼓勵開展電子商務創業培訓,針對我省優勢產業、名優產品開展應用培訓。參加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人員,以及組織職工培訓的電子商務企業,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政策。分批、分層次舉辦領導干部和專業人才電子商務研修班。依托國家“千人計劃”、省“百人計劃”,大力引進電子商務海外高層次人才。加大柔性引才力度,通過項目合作、技術入股、任職兼職、考察講學、學術休假等形式,吸引急需人才為我省電子商務發展提供服務。實施電子商務人才“引鳳歸巢”計劃,吸引省外豫籍電子商務優秀人才回鄉創業。對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按現有政策規定給予相應的工作生活補貼和獎勵,積極為其隨行家屬就業、就學、就醫等提供幫助(省商務廳、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委負責)。
(十三)保障從業人員合法權益。規范電子商務企業特別是網絡商戶勞動用工,各類電子商務企業應當依法與招用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網絡商戶的相關從業人員可按規定參加相應社會保險,滿足條件的可享受社會保險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可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四、加快普及應用,推動轉型升級
(十四)推動服務業與電子商務融合發展。支持技術開發、策劃設計、代運營、網絡推廣、網貨拍攝等服務型電子商務骨干企業發展(省財政廳、商務廳負責)。推進電子商務進社區,選擇一批條件適宜的城市社區、縣城社區和新農村社區開展試點,設立電子商務綜合服務網點,開展物流分撥、快件自取、電子繳費等便民服務。支持餐飲、家政、洗衣、家電維修、票務、生鮮配送、藥品零售等民生服務企業,開展網訂店取、網絡訂票、預約上門、社區配送等便民服務,激發線上線下信息消費潛力,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在全省推開。鼓勵電子商務企業與物流配送企業、連鎖商業企業、居民服務關聯企業整合資源、優勢互補,搭建為居民消費服務的網上通道,實現居民生活需求快速響應。逐步建立完善社區商業管理系統(省商務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加快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企業網絡服務能力,支持文化產品電子商務平臺發展。加快政府采購、藥品采購等公共領域開展電子商務應用,拓展電子商務在物流、會展、教育、醫療、數字出版、咨詢、廣告、餐飲、娛樂、智能家居等領域以及票務、房產、人才等中介行業的應用(省財政廳、文化廳、新聞出版廣電局、商務廳、教育廳、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食品藥品監管局等負責)。把旅游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情況與景區評A、酒店評星有機對接,加快建設河南旅游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和公共數據庫,支持旅游景點、酒店等開展線上營銷。到2020年,全省3A級以上景區和三星級以上酒店全部開通網絡在線預訂。強化在線旅游服務執法檢查,完善旅游誠信服務體系,優化旅游消費環境(省旅游局)。配合建立全國“12315”互聯網平臺,完善網上交易在線投訴及售后維權機制,制定7天無理由退貨實施細則,促進網購消費健康發展(省工商局負責)。
(十五)推動傳統行業發展電子商務。鼓勵大型零售企業、“老字號”企業以及服裝、建材、家居、副食品、花卉、茶葉、藥品、中藥材、電子等專業市場開辦網上商城,利用互聯網、地理位置服務、物品編碼、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營銷渠道,加快向需求導向型和線上線下融合轉變,建設若干個國內領先、特色鮮明、錯位發展的大型網絡零售平臺,帶動我省特色產品外銷。支持中小零售企業與第三方骨干電子商務平臺合作,開拓細分市場和便民服務。支持二手車、再生資源等專業交易平臺建設,滿足不同類型的消費需求(省商務廳、質監局負責)。規范發展煤炭、鋼鐵、化工、林業等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平臺,優化采購分銷體系,實現產業信息共享和網上銷售(省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利用互聯網和信息技術,以農產品、食品、藥品等對消費者生命健康有較大影響的商品為重點,建立來源可追、去向可查、責任可究的全程追溯體系,實現對生產、流通和消費全過程的有效監控與追蹤。擴大鄭州市、漯河市國家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和禹州市、汝州市國家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成果。加快省級食品藥品監管信息化平臺建設,擴大監管品種和范圍,提升質量安全追溯能力。制定發布省級統一的醫藥衛生、食品藥品信息標準,規范醫藥信息分類,完善醫藥信息編碼。推進食品藥品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建設區域性檢驗檢測中心。加強對網絡銷售的食品、保健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的質量安全監管(省商務廳、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十六)積極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加強互聯網與“三農”融合發展,實現農業生產經營與市場需求有效對接,出臺支持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省商務廳、農業廳負責)。統籌建設農村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建立農村電子商務標準化體系,深入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程,與農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設、信息進村入戶工程試點建設和電商扶貧工程有機結合,利用農村市場網絡、農村黨員遠程教育網絡、交通網絡、郵政網絡、信息進村入戶等現有農村各類渠道資源,與電子商務平臺實現優勢互補。抓好國家級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市)建設,開展省級綜合示范縣(市)建設,加快建設一批縣級電子商務運營中心、鄉鎮商貿中心、配送中心和服務站,在原有各類網點、站點基礎上改造一大批農村電子商務服務點。到2017年,國家級、省級綜合示范縣(市)占到全省縣(市)的1/3,2020年建成3萬個益農信息社,覆蓋全省70%的行政村,促進形成“農產品進城、工業品下鄉”雙向流動順暢的流通體系。深化農村商務信息服務,持續組織農民、農村經紀人參加農產品網上購銷對接活動。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城市超市、郵政局所、快遞網點和社區直接對接,開展生鮮農產品“農超對接”“基地+社區直供”電子商務業務。引導大型電商企業開展農產品電子商務業務,發展物流配送,培育壯大一批農業電子商務平臺,服務“一村一品”。建設地理標志產品技術標準體系和產品質量保證體系,加大網上宣傳和銷售地理標志產品力度,促進省內特色農副產品網上成交。鼓勵農資網上購銷,推動放心農資進農家。規范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等個性化、體驗式的農村電子商務(省商務廳、農業廳、工業和信息化委、交通運輸廳、旅游局、扶貧辦、質監局、郵政管理局、通信管理局負責)。支持林業電子商務發展,促進林業產業生產和銷售公開透明,逐步建立林產品交易誠信體系。加快建立縣級林產品電子商務平臺(省林業廳負責)。
(十七)創新工業生產組織方式。面向制造業轉型升級需求,實施“互聯網+協同制造”行動,培育壯大一批B2B(企業對企業)、B2C(企業對消費者)電子商務平臺,推動產業組織、商業模式、供應鏈、物流鏈創新。開展工業企業與電商企業對接活動,鼓勵工業企業建立電子商務網站,深化采購和銷售環節電子商務應用。支持優勢企業電子商務網站向行業電子商務平臺轉化,打造一批垂直細分行業具有競爭力的工業電子商務平臺。支持企業利用互聯網采集并對接個性化需求,推進設計研發、生產制造和供應鏈管理等關鍵環節的柔性化改造,開展基于個性化產品的生產模式和商業模式創新,發展“以銷定產”“個性化定制”生產方式。到2020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普及電子商務應用,培育10個行業領先的工業電子商務平臺。(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商務廳、科技廳負責)。支持電子商務企業和園區開展品牌創建,優化配置研發、設計、生產、物流等資源,培育一批不同產業類型的國家級、省級知名電商品牌創建示范區。探索建立生產性創新創意服務平臺,面向初創企業及創意群體提供設計、測試、生產、融資、運營等服務(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商務廳、科技廳負責)。
(十八)創新網絡化金融服務。鼓勵企業申請央行第三方支付牌照。鼓勵已取得牌照的支付機構建設支付平臺,創新服務,豐富產品。加快建設省移動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務平臺,制定推廣應用的政策措施,加強金融機構、電信運營商、銀行卡清算機構、支付機構、電子商務企業相互合作,擴大在線移動金融應用規模。推廣應用技術先進、符合標準的移動智能終端,制定在線支付規范,保障移動支付安全。加快金融信息產品研制,推廣基于國產密碼的芯片、卡片、終端設備等產品,升級改造操作系統、數據庫、中間件、瀏覽器等相關基礎軟件,實現金融信息產品對國產密碼的支持。穩健發展銀行自營電商平臺,豐富網上支付轉賬模式、結算方式和電子金融支付系列產品。鼓勵證券、保險、公募基金等企業和機構運用互聯網新技術促進銷售渠道和服務模式創新,通過自營、第三方網絡平臺開展多樣化的互聯網金融服務,拓寬金融產品銷售渠道,提供消費便利。支持中原證券公司加快互聯網證券創新研究、平臺搭建和機構合作,探索可行的互聯網業務模式和切入點。促進電子商務涉及的信用保證、小微企業信貸信用保證等險種發展,提升電子商務企業抗風險能力和融資能力。探索建立適應互聯網證券、保險、公募基金產品銷售等互聯網金融活動的新型監管方式。加強股權眾籌融資業務監管,發揮股權融資平臺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探索銀行業金融機構遠程開立人民幣銀行賬戶,規范發展微眾銀行。加快推進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在電子商務重點項目中的推廣運用(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辦、省密碼管理局、河南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建立在線旅游服務企業投保機制(省旅游局負責)。
五、完善物流設施,強化配送支撐
(十九)提升快遞物流協同水平。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大型倉儲中心、物流快遞中心和分撥中心,完善物流快遞通道節點。支持建設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和智慧物流示范基地,加快實現我省物流與國家交通運輸物流公共信息平臺互聯互通,建立完善符合我省特色的智慧物流信息體系。創新物流配送模式,打造智能化多式聯運國際物流中心,推進大通關建設。鼓勵物流配送企業開展并購重組、組團發展,對企業重組等變更道路運輸經營范圍的企業,在法律范圍內給予優先或簡化辦理。開展城市共同配送、夜間配送、協同配送、跨行業配送等試點工作,指導鄭州市搞好國家級城市共同配送試點建設,支持有條件的省轄市申請國家城市共同配送試點。完善省轄市、縣(市、區)物流園區信息服務功能,及時發布物流供需信息,高效調配各類物流資源(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交通運輸廳、商務廳、郵政管理局負責)。實施“快遞向下向外”服務拓展工程,促進快遞物流末端網點建設,推進郵政、快遞與交通運輸部門資源合作,形成“場站共享、服務同網、貨源集中、信息互通”的農村快遞物流發展新格局,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蓋我省農村地區的快遞骨干網和末端投遞網,構建河南與國際主要城市的快遞骨干網(省郵政管理局、商務廳負責)。鼓勵快遞進社區、進校園,推廣智能投遞,將快遞配送站、智能快件箱作為公共服務設施開展建設,鼓勵社區物業、連鎖商業機構、便利店、村級信息服務點等提供快件派送服務。新建小區應將快遞投送場所納入規劃(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和省郵政管理局、商務廳、教育廳、農業廳負責)。支持有條件的大型電子商務企業適度自建物流配送體系和物流基地。指導洛陽市電子商務與物流快遞協同發展國家試點建設,支持其他省轄市爭創國家試點(省商務廳、財政廳、郵政管理局負責)。研究推動被監管人員生活物資電子商務和智能配送,設立監獄“網上超市”,加強監獄日用品供應站管理,建立供應站商品物流配送中心,切實提高被監管人員生活衛生管理水平(省司法廳負責)。
(二十)改進物流配送車輛管理。研究制定城市配送用汽車、電動三輪車管理規定,促進城市配送車輛標準化、專業化,先期開展試點,總結完善后在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城區鋪開。鼓勵使用清潔能源車輛,支持充電、加氣等設施建設(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和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郵政管理局、商務廳負責)。各地要按照有關規定,強化城市配送運力需求管理,保障配送車輛便利通行。推行物流快遞配送車輛通行證制度,合理規劃車輛通行路線和貨物裝卸搬運地點,明確管理部門,公開準入條件,引入社會監督(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
(二十一)合理布局物流倉儲設施。鼓勵現代化、標準化、智能化倉儲設施建設,支持物流快遞綜合服務商做大做強。支持知名快遞物流企業在我省建立倉儲物流基地或快遞分撥中心,加強偏遠地區倉儲設施建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國土資源廳、發展改革委、商務廳、郵政管理局負責)。完善倉儲建設標準體系,各地要在城鄉規劃中合理規劃布局物流倉儲用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供地計劃中合理安排倉儲建設用地,引導社會資本進行倉儲設施投資建設或再利用,嚴禁擅自改變物流倉儲用地性質(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鼓勵快遞物流企業發展“倉配一體化”服務(省郵政管理局、商務廳負責)。借助互聯網掌握林業產能和資源分布情況,合理布局林業物流倉儲設施,鼓勵和支持偏遠地區倉儲設施建設(省林業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公安廳負責)。
六、發展跨境電商,提升開放水平
(二十二)加快建設中國(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復制、推廣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經驗做法,加強部門協作和政策銜接,以擴大出口為主攻方向,以B2B模式為發展重點,加快建設“單一窗口”綜合服務平臺、綜合園區平臺、人才培養和企業孵化平臺;探索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信息共享體系、金融服務體系、智能物流體系、信用管理體系、質量安全體系、統計監測體系和風險防控體系,打造跨境電子商務完整的產業鏈和生態圈。支持保稅物流中心提升跨境電商業務水平,推動鄭州新鄭國際機場、新鄭綜合保稅區、鄭州國際陸港等符合條件的口岸及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場所)開展跨境電商業務,推進跨境電商一般出口、特殊區域出口、直購進口、網購保稅進口等多模式發展,探索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市場采購試點,實現“買全球、賣全球”目標。研究出臺對跨境電商園區建設、公共海外倉、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的具體扶持政策(省商務廳、省政府口岸辦、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委、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省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質監局、外匯管理局、郵政管理局負責)。
(二十三)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建設。依托河南電子口岸,建設海關、稅務、外匯、出入境檢驗檢疫、商務、交通運輸、金融、信用保險多位一體的跨境電子商務“單一窗口”綜合服務平臺,實現監管部門、地方政府、金融機構、電商企業、物流企業之間信息互聯互通,口岸管理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和執法互助。加強與知名電商的合作,扶持本土網絡平臺發展。鼓勵企業利用第三方平臺或自建平臺,通過網絡營銷開展對外貿易,盡快實現全程在線交易,擴大可交易商品范圍(省政府口岸辦、省商務廳、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郵政管理局和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
(二十四)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物流體系建設。支持在保稅物流中心、綜合保稅區、出口加工區、鄭州新鄭國際機場、鄭州國際陸港、國際郵件監管中心等特定區域內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倉儲物流中心,推動有條件的區域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倉儲物流中心。鼓勵電子商務倉儲與快遞物流倉儲合并,提高倉儲中心利用率和商品運行效率。支持鄭州新鄭國際機場完善國際貨運航線布局,建設國際航空貨運樞紐;大力發展國際多式聯運,鼓勵各類企業開設綜合型物流專線,支持鄭歐班列擴大運行規模和提高效率,提升航空貨運、海鐵聯運、鄭歐班列等多種運輸方式對跨境電商的運能保障能力。吸引國內外大型物流集成商、快遞等企業在我省布局,鼓勵傳統貨代、物流等企業拓展跨境電商服務等業務,支持企業打造境外物流體系,逐步形成與跨境電商相適應的物流體系(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政府口岸辦、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郵政管理局和鄭州市政府、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負責)。
(二十五)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監管便利化。積極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備案登記管理,對經備案的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業務主管部門盡快辦理對外貿易經營、報關、檢驗檢疫、退稅和結匯主體資格等手續,實現企業“一次備案、多主體共享、全流程使用”。進一步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監管模式,優化跨境電子商務海關進出口通關作業流程,盡快實現企業自主備案、自主報稅、自助通關、自助審批、重點稽核。探索適合網絡零售形式的出口商品歸類辦法,簡化網購保稅進口商品一線入區申報手續,探索建立適合跨境電子商務的轉關物流方式。簡化跨境電子商務貨物返修與退運通關流程。對跨境電子商務商品實施7×24小時通關作業,實行口岸內地檢驗檢疫一體化等便利措施。加強跨境電子商務質量安全監管和動植物檢疫、衛生檢疫監督管理,建立跨境電子商務負面清單、風險監測制度,推動政府購買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優化跨境電子商務貨物檢驗檢疫監管模式,完善跨境電子商務及相關物流企業誠信分類管理制度,防止疫病疫情、有毒有害物質傳入(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商務廳負責)。積極申請出口退稅“無紙化”試點,進一步加快出口退稅進度、簡化退稅審批手續。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貨物實行增值稅、消費稅退稅或免稅政策。密切跟蹤國家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動向,抓好政策落實,加強進口稅收管理(省國稅局、地稅局負責)。穩妥推進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工作。鼓勵境內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支付業務,推動跨境電子商務活動中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鼓勵金融機構、第三方支付機構、第三方電商平臺、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開展合作,為具有真實交易背景的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提供在線支付結算、在線融資、在線保險、在線退稅等完備便捷、風險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務。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收付匯及結售匯機制,對海關集中監管、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的,憑海關報關信息辦理貨物進出口收付匯及結售匯業務;對采取郵件、包裹直接寄送進出口商品的,通過第三方支付機構辦理收付匯及結售匯業務(省外匯管理局負責)。
(二十六)加大對電子商務企業走出去支持力度。鼓勵國家政策性銀行在業務范圍內加大對電子商務企業境外投資并購的貸款支持力度,支持具備條件的電子商務企業境外上市。提升我省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電子商務合作水平,打造暢通安全高效的電子商務大通道。信用保險機構要加大對跨境電子商務支持力度,積極研究開發新的保險產品,擴大對境外營銷企業的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支持企業建設國際營銷網絡,創立自有品牌,通過跨境B2B、海外O2O(線上到線下)、跨境海外倉、體驗店、展覽展示中心、跨境B2C等模式,融入境外銷售體系。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建設跨境電商公共海外倉。支持我省地方農產品食品和其他特色優勢產業開展生態原產地認證,通過跨境電子商務擴大出口。支持水泥、電力、鋼鐵、紡織、有色金屬、機械制造等具有比較優勢的制造業企業應用電子商務開拓國際市場,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證監局、中信保河南分公司負責)。簡化電子商務企業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手續,可在各指定銀行辦理電子商務企業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省外匯管理局負責)。
(二十七)加強跨境電子商務政策研究。加強對各國跨境電子商務政策法規和管理規則的研究,收集分析跨境電子商務目標市場主要產品技術性貿易措施并作應對研究,針對跨境電子商務物流、通關、企業信用、質量服務等環節逐步開展標準化研究。積極參與和推動跨境電子商務治理規則的探索和制定。加強與國際跨境電子商務監管部門的合作交流,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暢通對外交涉渠道,避免和減少國際貿易摩擦。探索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糾紛仲裁機構及相應程序,在尊重消費者選擇權的同時,研究跨境電子商務糾紛解決標準和處置模式(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鄭州海關、省商務廳、質監局、工商局負責)。
七、構建防范體系,強化安全保障
(二十八)完善電子商務安全技術保障體系。引導電子商務企業嚴格按照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網絡與信息安全風險評估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要求,采用安全可控的信息設備和網絡安全產品,保證系統中的產品國產化率。建立健全網絡安全密碼保障體系,完善密碼基礎設施,有效應對安全風險。新建信息系統要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密碼保障、網絡安全管理和技術保護設施,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提升隱患發現、監測預警和突發事件處置能力。鼓勵電子商務企業與第三方信息安全服務機構開展合作,加強網絡與信息安全檢測和認證。嚴厲打擊竊取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權益(省通信管理局、公安廳、工業和信息化委、密碼管理局負責)。
(二十九)保障電子商務交易安全。研究制定我省電子商務可信交易監管與公共服務管理辦法、網絡交易電子合同基礎信息規范等電子商務交易安全管理制度,明確電子商務交易各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省工商局、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委、公安廳負責)。加強商用密碼在電子商務交易領域的應用,發展數字化身份認證、網站認證和電子簽名等認證信任服務。規范電子交易憑證管理,建立網絡交易電子合同信息管理系統,鼓勵電子商務市場主體應用規范化安全電子合同或交易憑證,加強電子商務交易各方信息保護,保障網絡交易各方合法權益。建立完善電子商務網絡密碼安全和應用產品的檢測認證體系(省工業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密碼管理局、商務廳、工商局負責)。
(三十)加強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管理。建設電子商務產品質量提升示范項目和示范區,開展電子商務平臺建設、物流包裝、品牌塑造和形象設計等標準化試點。指導電子商務平臺企業以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為基礎,建立電子商務產品質量追溯制度。推動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對網店經營者實行信用管理。建立電子商務產品生產企業質量信用檔案和產品質量信用信息平臺,促進質量信用信息共享。指導電子商務企業依法注冊商標,爭創中國馳名商標和河南省著名商標(省質監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工商局負責)。
(三十一)預防和打擊電子商務領域違法犯罪。加快推進省、市、縣三級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互聯互通,強化執法聯動機制和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運行,建立監管互認、執法互助、信息共享的綜合監管與聯合執法機制,健全司法會商、疑案會診制度,協調解決電子商務犯罪管轄難、取證難、鑒定難問題。推進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運用公安機關網上協作平臺實施遠程取證,掌握網絡違法犯罪動態,開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網絡盜竊、網絡詐騙、網上非法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電子商務企業要切實履行違禁品信息巡查清理、交易記錄及日志留存、違法犯罪線索報告等責任和義務,積極主動與相關管理部門協作配合。研究開發網絡案件管理與電子數據證據取證系統,逐步建設電子商務可信交易監管與公共服務平臺。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電子商務企業合作名單制管理,建立網上交易行為監管信息共享機制,對涉嫌利用在線支付為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洗錢便利以及進行網絡違法犯罪活動的電子商務企業,嚴格相關業務合作和表內外授信管理。針對跨境網絡交易中通過郵寄、快遞渠道運輸的日用消費品、化妝品、電器等重點商品,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加強對網站、QQ群、微信群的巡查監控(省公安廳、商務廳、工商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監局、鄭州海關、省郵政管理局負責)。
八、健全支撐體系,促進健康發展
(三十二)健全法規標準體系。建立完善電子商務發展評價體系,提升電子商務統計、監測、分析的科學化水平。在國家調查制度基礎上,研究制定河南省電子商務綜合統計制度,逐步完善涵蓋電子商務應用企業、認定備案企業、服務平臺、園區(樓宇)建設、網絡基礎設施、網絡及移動支付、第三方平臺交易和支付以及國內外主要第三方平臺數據監測等內容的指標體系,全面反映我省電子商務發展情況(省統計局、商務廳、通信管理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負責)。開展戰略研究,做好頂層設計,研究制定我省“十三五”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明確我省電子商務發展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發展路徑(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及有關部門負責)。加快省級電子商務立法進程,依法管理電子商務(省政府法制辦、省商務廳及有關部門負責)。建立健全電子商務相關地方標準體系,出臺針對平臺技術與運營、在線支付、安全認證、信用、物流配送、通關技術等支撐服務環節的行業標準和規范,大力推進國際通用商品條碼、企業代碼在電子商務中的應用(省質監局、商務廳、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省郵政管理局負責)。建立適合電子商務特點的投訴管理制度和糾紛解決機制(省工商局負責)。規范電子商務交易產品質量信息發布(省質監局負責)。逐步推行電子發票和電子會計檔案,實現稅收業務檔案電子化管理(省國稅局、地稅局、財政廳、檔案局負責)。
(三十三)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建設河南省商務公共服務平臺,研究開發電子商務企業認定備案管理系統、網絡市場主體和商品基礎信息系統、電子標識管理系統、網絡信譽評價服務系統。推動公民、法人、馳(著)名商標和產品質量等信息資源向電子商務企業和信用服務機構開放,逐步降低查詢及使用成本(省商務廳、工商局、公安廳、質監局負責)。促進電子商務信用信息與社會其他領域相關信息交換共享,推行電子商務信用評價,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省發展改革委、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省工商局、質監局、商務廳負責)。推動電子商務領域應用網絡身份證,完善網店實名制,鼓勵開展社會化電子商務網站可信認證服務。逐步推廣應用信用調查、信用評估、信用擔保等第三方信用服務和產品(省公安廳、工商局、質監局、商務廳負責)。
(三十四)強化智力和科技支撐。發揮高等院校、研究機構作用,加強電子商務理論和應用領域研究,支持科研院所建立電子商務與規劃發展、物流快遞研究機構,為電子商務發展提供智力和科技支撐(省商務廳、教育廳、科技廳負責)。加大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等關鍵技術的研究開發力度,積極研發、推廣射頻識別、二維碼、紅外感應器和全球定位系統技術,加強網絡定制服務、網絡平臺服務、網絡貿易服務、網絡交易保障服務技術研發與應用。鼓勵電子商務領域產學研共建,建設一批高水平的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組建省電子商務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省科技廳、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商務廳負責)。
(三十五)實施電子商務示范工程。持續推進電子商務示范創建工程,提升鄭州市、洛陽市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創建水平,支持電子商務基礎條件好的省轄市爭創國家示范城市。深入實施國家、省、市三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和示范企業創建工程,支持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產業集聚區創建電子商務示范基地,每年培育一批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和企業,加快形成一批國內知名的集研發、設計、配套于一體的電子商務產業基地。開展國家、省級工業電子商務區域試點,探索工業電子商務發展新模式。綜合考慮電子商務應用普及、企業集聚、平臺建設和產業園區發展等要素,認定一批省級電子商務示范縣(市、區),帶動全省電子商務發展。扶持培育本土電子商務品牌,加快建設中國中部電子商務港和特色電子商務平臺。各地要立足產業發展特點和優勢,差異化發展電子商務園區,建設一批以商品市場為依托的網商集聚區,培育一批重點園區和電商細分領域品牌企業(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郵政管理局和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
各地、各部門要將發展電子商務納入“十三五”總體規劃,結合轉型升級統籌推進。要根據本意見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完善電子商務跨部門協調工作機制,落實配套支持政策,加強指導和服務,形成上下聯動、部門高效協同、社會踴躍參與的電子商務發展新格局。省商務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指導協調、跟蹤督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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