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宣城市湯村水庫工程占地區域內停止新增建設項目和控制人口遷入的通告(皖政秘〔2012〕242號)宣城市湯村水庫工程是《水陽江、青弋江、漳河流域防洪規劃報告》中確定的為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全面準確做好工程占地區域內實物調查工作,保障工程占地范圍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宣城市湯村水庫工程占地區域內停止新增建設項目和控制人口遷入的通告
(皖政秘〔2012〕242號)
宣城市湯村水庫工程是《水陽江、青弋江、漳河流域防洪規劃報告》中確定的防洪工程之一,目前已納入全國中型水庫建設規劃,項目建議書已通過審查并獲得批準。根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國務院令第471號)有關規定,為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全面準確做好工程占地區域內實物調查工作,保障工程占地范圍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現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宣城市湯村水庫工程占地區域停止新增建設項目和控制人口遷入。具體范圍為:宣州區新田鎮新泰村袁村、洪莊村民組;宣州區溪口鎮新湯村前一、前二、前三、前四、后一、后二、后三、祠堂、陳家小屋、潘家山村民組;宣州區溪口鎮紅星村上壩、梅花園村民組;宣州區溪口鎮溪口社區河村宕、后村、下河塌、中河塌、上河塌村民組。
二、在上述區域內,未經省人民政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不得開發土地和修建房屋及其他設施。違反上述規定的,搬遷時按違章處理,一律不予補償。
三、上述區域內人口自然增長嚴格按照安徽省計劃生育政策執行,除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后的正常調動以及婚嫁、復轉軍人、國家機關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干部、大中專畢業生回原籍、刑滿釋放人員及勞教期滿回原籍等人口外,禁止遷入人口。通告發布后自行入住的人員以及上述區域內無戶籍的人員,一律不按移民對待。
四、宣城市、宣州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指導、督促有關單位盡快按照工程技術設計深度要求,對上述區域內各項移民實物指標進行調查、登記、公示、核定,并確認到戶、到人,經移民戶戶主或遷建單位和調查組現場代表各方簽字認可后建檔建卡。完成實物指標調查后要盡快編制上報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并以批準的移民安置規劃大綱為依據編制移民安置規劃。
特此通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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