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印發《哥斯達黎加香蕉進境植物檢疫要求》的通知
2025-08-02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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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印發《哥斯達黎加香蕉進境植物檢疫要求》的通知(2008年5月9日國質檢動函[2008]300號)各直屬檢驗檢疫局:根據中哥2007年10月24日簽署的《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印發《哥斯達黎加香蕉進境植物檢疫要求》的通知
(2008年5月9日 國質檢動函[2008]300號)
各直屬檢驗檢疫局:
根據中哥2007年10月24日簽署的《關于哥斯達黎加香蕉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結合中方專家實地考核情況,現印發《哥斯達黎加香蕉進境植物檢疫要求》,請遵照執行。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報告總局。
附件:哥斯達黎加香蕉進境植物檢疫要求
附件:
哥斯達黎加香蕉進境植物檢疫要求
一、法律法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哥斯達黎加共和國農牧業部關于哥斯達黎加香蕉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2007年12月24日修訂簽署)。
二、允許進境商品名稱
開花后12周內采收的未成熟的青香蕉果實(Musa AAA),簡稱香蕉,英文名稱Banana。
三、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名單
加州短須螨(Brevipalpus californicus)、地中海實蠅(Ceratitis capitata)、薊馬(Chaetanapho-thrips signipennis)、棕櫚櫛圓盾蚧(Hemiberlesialataniae)、香蕉粉蚧(Pseudococcus elisac)、刺盾蚧(Selenaspidus articulatus)、夜蛾(Spodoptera albu-la)、香蕉枯萎病菌2號小種(Fusarium oxysporumf.sp.cubense race 2)、菊基腐病菌(Erwinia chry-santhemi)、香蕉細菌性枯萎病菌(Ralstonia so-lanacearum race 2)。
四、裝運前要求
(一)果園管理。
1.輸華香蕉果園應在哥斯達黎加共和國植物保護局(簡稱SFE)注冊,并經中國國家質檢總局(AQSIQ)認可。
2.在SFE監管與指導下,輸華香蕉果園應采取控制病蟲害的系統管理綜合措施,包括控制果實成熟度、調查監測、果實套袋等,以避免和最大程度地降低輸華香蕉上發生這些有害生物,維持產區良好的植物衛生狀況。
(二)包裝廠管理。
1.輸華香蕉包裝廠應在SFE注冊,并經AQ-SIQ認可。
2.輸華香蕉的收割、清潔整理、包裝、貯藏和裝箱過程,須在SFE檢疫監督下進行。包裝場所及包裝過程要保持清潔,無有害生物感染。
3.完成加工、包裝的香蕉須在冷藏設施中單獨存放。
(三)包裝要求。
香蕉包裝應使用干凈衛生、新的包裝材料。
香蕉包裝箱上應有明顯的“輸往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英文字樣以及須具有可判斷香蕉產地、香蕉果園或包裝廠的標識或印章。
(四)植物檢疫證書要求。
SFE應出具植物檢疫證書,并在附加聲明中注明“The consignment is in compliance with require-ments describ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requirements for the export of banana from Costa Ri-ca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the quarantine pests con-cern to China。”(該批香蕉符合《哥斯達黎加香蕉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的規定,不帶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
五、進境要求
(一)有關證單核查。
1.核查是否附有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的《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2.核查植物檢疫證書是否符合第四條第(四)項的規定。
(二)進境檢驗檢疫。
根據《檢驗檢疫工作手冊》植物檢驗檢疫分冊第十一章進境植物檢疫的有關規定實施檢驗檢疫。
六、不符合要求的處理
(一)經檢驗檢疫發現包裝不符合第四條第(三)項有關規定,該批香蕉不準入境。
(二)發現來自未經批準的果園、包裝廠,則該批香蕉不準進境。
(三)檢查到有成熟的香蕉,則該批香蕉不準進境。
(四)如截獲地中海實蠅,則該批貨物作退運或銷毀處理,AQSIQ將立即向SFE通報疫情截獲情況,并暫停從哥斯達黎加進口香蕉。
(五)如截獲中方關注的其他檢疫性有害生物,則該批貨物采取退運、銷毀或除害處理措施(僅限可作除害處理的),AQSIQ視情況將暫停從相關產區和/或包裝廠進口香蕉,并向SFE通報情況。
七、其他檢驗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的有關規定,進境香蕉的安全衛生項目應符合我國相關安全衛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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