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項目備案和項目批準書編號有關事項的通知
2025-06-08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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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項目備案和項目批準書編號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函[2006]210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項目備案和項目批準書編號有關事項的通知
(勞社部函[2006]2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和《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舉辦的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項目,應當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并對項目批準書統一編號?,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批準舉辦的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項目,由該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向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并提出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批準書的編號申請。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本通知所附行文式樣提出申請,同時提交批準舉辦的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項目的《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項目申請表》復印件。
三、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收到申請后7個工作日內進行備案登記,并完成編號工作。
四、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項目批準書編號由字母和數字組合的八部分構成,涵蓋了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審批機關、所在行政區劃、辦學層次和性質、順序號等內容。第一部分(三個字母)為審批機關代碼,代表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第二部分(兩位數字)為行政區劃代碼;第三部分(兩個字母)為外國教育培訓機構所在國別或地區的代碼;第四部分(一個字母)區分辦學類別;第五部分(一位數字)代表辦學層次;第六部分(四位數字)代表審批年份;第七部分(四位數字)為全國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項目順序號;第八部分(一個字母)區分《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和《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管理辦法》施行前后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五、對于違反《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和《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超越職權審批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予備案。
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明顯違反《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和《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暫不予備案,通知審批機關自行糾正。
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據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定的編號,向依法批準舉辦的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項目頒發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批準書。
八、內地教育培訓機構與港澳臺地區教育培訓機構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合作辦學項目的備案和批準書編號,參照本通知執行。
附件:1. 編號申請報告式樣
2. 同意編號復函式樣
3. 暫不同意編號復函式樣
二○○六年十月十日
附件1
編號申請報告式樣
×××字[200×] ×××號
關于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項目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職業技能
培訓辦學項目)備案編號的報告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培訓就業司:
經研究,我廳(局)批準×××(指中國教育培訓機構或內地教育培訓機構)與×××(指外國教育機構或港澳臺地區教育培訓機構)合作舉辦××××××(項目),實施××××××(須明確辦學類別和層次)教育培訓。根據《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和《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管理辦法》的規定,請予備案并核定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批準書(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項目批準書)編號。
附件:《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項目申請表》(或《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項目申請表》)復印件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年××月××日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附件2:
同意編號復函式樣
勞社培就司函[200×] ×××號
關于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項目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職業技能
培訓辦學項目)備案編號的復函
××?。ㄗ灾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字[200×] ×××號文悉。
根據《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和《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管理辦法》的規定,你廳(局)報送的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項目(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項目)--××××××準予備案,其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批準書(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項目批準書)編號核定為:××××××。
此復。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培訓就業司
××××年××月××日
附件3:
暫不同意編號復函式樣
勞社培就司函 [200×] ×××號
關于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項目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職業技能
培訓辦學項目)備案編號的復函
××?。ㄗ灾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字[200×] ×××號文悉。
經核查,你廳(局)報送的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項目(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項目)--××××××不符合《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第××條和(或)《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管理辦法》第××條的規定,××××××(陳述理由),決定暫不予備案,建議你廳(局)予以糾正后,另文報備。
此復。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培訓就業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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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條文
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管理辦法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7號)《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管理辦法》已于2006年7月19日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15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部長田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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