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入股合作協議書
甲 方(公司名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注冊地址: 聯系方式: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規定,甲方因企業經營及擴大產生等原因需求資金,乙方向甲方出資入股,雙方經充分協商后,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乙方的出資額、出資方式
1、乙方出資 萬元。
2、乙方于年月日前將資金匯入至甲方的公戶:
第三條、合作期限(暫定):共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第四條、甲乙雙方確認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作為乙方的具體投資方式:
1、乙方的出資額作為甲方公司的出資,占甲方股權的 %,乙方只登記在公司的股東名冊上,但不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手續;
2、乙方的出資額作為甲方公司的出資,占甲方股權的 %,于 年月 日前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手續。
第五條、公司的經營管理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參與甲方的具體經營管理。
第六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得到乙方的投資款項后,應按照約定用途使用款項。
2、乙方有權監督甲方的經營管理,甲方予以配合。
3、乙方出資款項到位后,即成為甲方的股東,遵守甲方的公司章程與規章制度。
4、甲方的企業利潤,乙方按照其出資比例享有,有權要求分配盈余。
5、合作期限為暫定期限,雙方可以根據甲方具體的經營情況作出提前解除或者延長期限。
6、在合作期限,乙方不得擅自抽回款項。
7、甲方被破產或者被注銷的,清算財產后應優先償還乙方的款項。
第七條、違約責任
雙方應積極履行本合同,違約方除應承擔違約金 萬元外,還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保險費、律師費等)。
第八條:投資的轉讓
1、在合作期限內,乙方禁止轉讓股權;
2、在合作期限內,乙方若對外轉讓股權的,需征得甲方及所有股東的同意,且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產生爭議的,需要雙方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起訴;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其他
1.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第三份備存于公司內,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東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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