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況算作感情破裂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算作感情破裂: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滿二年;其
一、哪些情況算作感情破裂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算作感情破裂: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滿二年;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律依據:《》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不能在民政局辦理離婚的情況有哪些
男女雙方的,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如果有以下情況出現,當事人是不能通過民政機關辦理手續的:
1、一方要求離婚的。也就是說,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離婚的當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2、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只能通過法院解除婚姻關系。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是對于、子女撫養等分歧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也不能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而只能通過法院解決雙方的爭議,從而以訴訟手段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
3、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如果一方為精神病患者,被醫院確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離婚申請的,因為民政局不能確定當事人是否具備真實自愿的離婚意愿。同樣,法院也不會直接受理被確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的離婚起訴,只能由另一方當事人起訴。若當事人被醫學鑒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包括當事人親屬在內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當事人。如果對方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由對方當事人的法定作為對方當事人的代理人參加訴訟。
4、未辦理的。如果當事人是或,根本沒有辦理登記,如果現在鬧離婚,只能到法院辦理,民政局不予辦理。根據現行的法律規定,雖然未,但是以夫妻名義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構成事實婚姻。但如果現在解除事實婚姻關系,只能到法院辦理離婚手續;男女雙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關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辦理解除關系手續,只是雙方有財產或子女撫養糾紛,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關于視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小編在上文中為大家總結了幾種情況,各位可以參考了解一下。但光有這些情況還不夠,實踐中,還需要提供有效的證據來證明夫妻之間確已感情破裂,否則的話也是不會允許離婚的。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詢律網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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