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貫徹執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旅游局關于建立飯店管理公司及有關政策問題請示的通知》的通知
2025-06-07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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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貫徹執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旅游局關于建立飯店管理公司及有關政策問題請示的通知》的通知(1988年5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旅游局《關于建立飯店管理公司及有關政策問題請
關于貫徹執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
國家旅游局關于建立飯店管理公司及有關
政策問題請示的通知》的通知
(1988年5月16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旅游局《關于建立飯店管理公司及有關政策問題請示》中提及:“稅收方面,凡是我國飯店管理公司管理的飯店,在進口材料設備、償還貸款、建筑稅等方面,按《國務院關于使用國際商業貸款自建旅游飯店有關問題的通知》及海關總署等部門(87)署稅字第37號文執行。”現就執行辦法明確如下:
一、凡飯店管理公司代其管理的旅游飯店進口材料設備,應由管理公司向海關提供接受上述飯店委托訂貨的合同或其他證明書,按飯店實際需要進口的品種、數量給予稅收優惠。
二、非開放城市和地區的中外合作經營的旅游飯店,以及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以外的所有地區利用國際商業貸款、中國銀行、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光大實業有限公司、中國投資銀行轉貸的世界銀行貸款建造的旅游飯店,都按我署(87)署稅字第37號文規定辦理。至于中外合資經營的和開放城市、開放城市的中外合作經營的旅游飯店,仍按對外經濟貿易部《關于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的通知》規定辦理。
三、飯店管理公司自行進口的貨物,應予照章征稅。
以上請予研究執行。
附:關于建立飯店管理公司及有關政策問題請示
附件:
關于建立飯店管理公司及
有關政策問題的請示
近幾年來,為了發展旅游事業,各地(主要是重點旅游城市)陸續興建了一批設備較為先進、檔次較高的旅游飯店,并對一部分老飯店進行了改造裝修。其中,有些是吸收外資建設的合資飯店,有一批飯店聘請國外飯店管理集團管理。在我國旅游業發展初期,這樣做對于解決國內建設資金不足,學習國外先進經驗,培養干部,提高旅游飯店管理水平,有必要的,正確的。
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飯店管理體制過于分散,基本上是誰建誰管,各自為政。截止一九八七年底,全國一千三百家旅游涉外飯店分別歸屬三百多個部門和單位,不盡快改變這種狀況實行專業管理,就很難提高飯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二是外管飯店越了越多,造成外匯不應有的流失。據典型調查,一座八百間左右客房的飯店,僅外方管理費和管理者工資、福利、探親、交通費開支一年約需兩千萬元外匯人民幣,他們通過采購飯店所需物資等形式拿走的外匯,還不在其內。另外,目前除合資飯店大部分已經交由外匯管理外,國內投資興建、改造的飯店也在陸續聘請國外飯店集團管理。這些飯店80%集中在主要口岸城市和旅游熱點城市,合同期限多為十年以上。聘請國外飯店集團管理飯店過多對我們很不利,應該改變這種狀況,探索中國式的飯店管理路子。為此,我們建議采取如下兩項措施:
一、對外管飯店應嚴格控制,原則上不再增加。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各部門的旅游內資飯店,原則上不再雇請外國飯店管理集團管理。要積極引導中外合資、合作飯店聘請我國的飯店管理公司來管理。沒有與國外飯店管理集團簽訂管理合同的,一般不要在簽約;已經正式簽約的,鼓勵實行聯號管理;對已交國外飯店管理集團管理的飯店,要加強財務監督和審計工作。
二、建立我國自己的飯店管理公司,實行專業化、集團化管理。
經過這幾年的努力,我們積累了一些管理現代化大型飯店的經驗,培養鍛煉了一批飯店管理人才,已經能夠靠我們自己的力量管理好旅游飯店。因此,要積極建立和發展自一自己的飯店管理公司,并逐步實行專業化、集團化管理。
飯店管理公司的任務是:為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國內投資興建的飯店提供有償管理,有償輸送或培訓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為提高飯店管理水平、培養人才提供服務。
飯店管理公司是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飯店管理公司同飯店本著互惠互利、雙方自愿的原則,簽訂管理合同。不改變所管飯店的錄屬關系和所有權。
飯店管理公司以我國現有的一些管理水平較高的飯店為主體,逐步組建。中央一級部門成立飯店管理公司,由國家旅游局審查批準;地方成立飯店管理公司,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局審核,報國家旅游局批準。
飯店管理公司的責任,是使所管理的飯店的經營水平和服務質量在一定時間內達到其主體飯店的同等水平。為了保證飯店管理公司有較好的管理水準,在成立初期,允許從國外聘請少數專家做技術顧問,但管理干部和技術人員應由國內抽調配備。在收費方面要明顯低于國外飯店管理集團的收費標準 。管理費大部分收人民幣,少量收外匯。
為了盡快把我國自己的飯店管理公司組建起來,并增強其與國外飯店管理集團的競爭力,建議國家在政策上給予必要的支持,原則上應享受外國飯店管理集團在中國管理飯店的同等待遇。
(一)初建三年,銀行按信貸原則,在資金方面給予適當支持并由國家給予少量培訓費。
(二)稅收方面,凡是我國飯店管理公司管理的飯店,在進口材料設備、償還貸款、建筑稅等方面,按《國務院關于使用國際商業貸款自建旅游飯店有關問題的通知》及海關總署等部門(87)署稅字第37號文執行。根據經營實際情況,經稅務機關審查批準,在所得稅方面給予優惠。
(三)在經營管理上,可參照《國務院關于深化企業改革,增強企業活力的若干規定》,給飯店管理公司及其所管理的飯店以更大的自主權。為了使所管飯店逐步達到國際水準,允許飯店管理公司根據(87)署稅字第37號文規定的進口范圍,按用匯規定為所管飯店直接進口所必需的物品。
客房出租價的管理,可按《國務院關于使用國際商業貸款自建旅游飯店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的權限執行。
飯店管理公司及其所管理的飯店,在招工、用工、辭退和獎懲等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權。管理公司及其所管理的飯店均實行總經理負責制,飯店總經理由管理公司任免,管理干部采用聘任制。
(四)飯店管理公司及其所管理飯店的職工待遇,可暫按《國務院批轉國家旅游局關于推廣北京建國飯店經營管理方法有關事項的請示的通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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