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精神、充分發揮工商職能作用、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意見
2025-06-08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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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精神、充分發揮工商職能作用、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意見(工商市字〔2012〕1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為了認真貫徹落實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精神、充分發揮工商職能作用、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意見
(工商市字〔2012〕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持續增強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見》(中發〔2012〕1號,以下簡稱中央1號文件),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切實服務“三農”工作,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積極促進農村改革發展,依據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制定如下貫徹落實意見:
一、提高服務水平,積極服務農村改革發展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充分發揮行政服務和行政指導作用,進一步完善市場準入、市場服務、市場誠信體系,進一步促進農村各類經營主體特別是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種子企業、科技型農村企業等主體的健康發展,圍繞保發展、保供給、保民生,在大力培育農村市場主體上下功夫,在促進農民增收上花氣力,在服務農村改革發展上作文章,切實促進農民較快增收。
(一)支持各類農村金融機構發展。支持農村信用社改革,對改組改制為公司制法人機構的,做好登記服務。支持各類投資主體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等涉農服務金融機構,經監管部門批準后,依法辦理登記。
(二)拓寬農村融資渠道。依法開展動產抵押登記工作,為農業生產經營者以動產抵押融資提供指導和服務,幫助拓寬融資渠道。支持涉農企業以公司股權出質融資,推行股權出質當場登記,提高融資效率。支持投資人以商標專用權、農業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等知識產權出資,促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提高農業企業市場競爭力。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示范文本,加強行政指導,加大宣傳和培訓力度,增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當事人的合同法律意識,促進農業生產經營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積極有效地解決涉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合同糾紛,切實保護農民利益,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三)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加強宣傳,支持、鼓勵農民自愿辦社參社,充分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進入市場、應用先進技術、發展現代農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辦法,優化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程序,研究制訂適應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需要的相關辦法,切實保護農民利益。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完善內部制度建設,提高管理水平,為社員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通過促進“銀社對接”、搭建農產品產銷平臺等多種方式,服務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探索在登記監管工作中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適度規范的方法和途徑,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誠信守法經營。
(四)支持農業科技機構發展。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要求,對于農業科研院所轉制為企業的,積極提供登記指導和服務。支持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有條件的農業基層站所投資興辦農業企業和農業服務企業。支持種子企業兼并重組,提供便利條件,降低企業重組成本,促進優化產業結構。
二、發揮職能作用,大力搞活農產品流通
各級工商局機關要充分認識做好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工作對于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意義。要積極發揮職能作用,綜合運用“經紀活農”、“合同幫農”、“商標富農”等措施,促進創新農產品流通方式、減少流通環節、提高流通效率,建立聯通城鄉市場的高效流通網絡。
(一)支持農產品流通企業健康發展。按照“增加總量、擴大規模、鼓勵先進、淘汰落后”十六字方針的要求,采取積極措施鼓勵農產品流通龍頭企業、優勢企業強強聯合,兼并重組落后企業、困難企業,提高規模效益。支持農產品流通企業開展連鎖配送業務,為連鎖經營門店和網點提供便捷的登記服務。農產品物流企業總部統一辦理工商登記和經營審批手續后,其非法人分支機構可持總部出具的文件,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免予辦理工商登記核轉手續。
(二)統籌農產品產銷發展。鼓勵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與農產品生產企業、生產基地實行“場廠掛鉤”、“場地掛鉤”等制度,減少農產品流通環節,減低流通成本,穩定農產品價格。積極支持農產品市場升級改造,提高市場的規范化建設水平。運用“合同幫農”工作機制,建立并完善基層合同指導服務機構,積極制定推廣一批涉農合同示范文本,助力訂單農業發展,促進形成穩定的農產品供求關系。
(三)培育和發展農村經紀人。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切實發揮職能作用,擴大培訓規模,加快培育發展農村經紀人等生產經營型人才,壯大高素質的農村經紀人隊伍;按照“鼓勵、扶持、引導、規范”的思路,規范市場準入,加強服務指導,健全完善農村經紀人監管制度,組織指導農村經紀人建立自律性組織,推動農村經紀人向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充分發揮農村經紀人“一手連著千家萬戶的農民、一手連著千變萬化的市場”的橋梁作用,進一步搞活農產品流通,促進農民較快增收。
(四)支持、引導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的注冊、運用。要積極開展行政指導工作,支持、引導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的注冊和運用,加強農產品知名品牌建設,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農產品商標,提高其市場競爭力。
(五)推進農產品市場主體誠信建設。進一步深入開展創建誠信市場和文明集市活動,將農產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作為創建活動的重要場所,廣泛開展創建“誠信經營戶”、“星級經營戶”、“放心消費戶”、“文明攤位”等活動,引導和激勵經營者誠信經營。
(六)創新農產品流通方式。鼓勵和引導農產品經營者向電子商務方向發展,減少流通中間環節。引導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和農產品種植大戶開辦網站和網店,宣傳、推銷農產品,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不斷增加經營品種,完善售后服務措施,擴大農產品網上交易規模。
三、加強市場監管,切實維護農村市場秩序
農村商品市場監管涉及面廣,工作量大,任務繁重。要突出重點區域、重點市場、重點品種,緊密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從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嚴重的重點商品入手,集中執法力量,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執法檢查行動,著力解決農村市場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規范農村商品市場交易行為,不斷提高市場監管效能。
(一)加強農村食品市場監管。將保障農村食品市場消費安全作為食品市場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城鄉結合部、鄉(村)鎮、農村旅游景點、長途汽車站等為重點區域,以消費者申訴舉報集中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為重點品種,以農村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食品(雜)店為重點單位,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整治執法行動,嚴厲打擊農村食品市場銷售不合格食品、過期食品、“三無”食品和假冒、仿冒食品等違法行為,堅決依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切實維護農村食品市場秩序。
(二)深入開展豬肉市場專項整治。會同有關部門統籌推進“瘦肉精”專項整治以及打擊私屠濫宰專項治理等工作,以城鄉結合部、農村等為重點區域,以各類經營豬肉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集貿市場為重點場所,以銷售含“瘦肉精”豬肉、注水肉、私宰肉等為重點行為,嚴厲打擊銷售無檢驗檢疫證明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豬肉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促進豬肉消費安全。
(三)進一步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不斷加大對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的保護力度,并將其作為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重點內容之一。深入開展“紅盾護農”專項行動,嚴厲查處銷售假冒偽劣種子、肥料、農藥等農資的違法行為。結合開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依法查處涉農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農民利益;積極開展合同爭議行政調解工作,及時有效地解決涉農合同糾紛,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四)強化涉農廣告的監管。充分發揮廣告監管職能作用,依法加強涉農廣告監管,重點加大涉及種子、農藥、肥料等農資商品廣告及農業技術項目推廣服務廣告的日常監管力度,嚴厲查處坑農害農的虛假違法農資、加工承攬、種植、養殖類廣告,嚴厲查處面向農村農民、直接關系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虛假違法食品、藥品、醫療服務廣告,努力營造規范有序的農村廣告市場秩序,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五)加大農村消費維權工作力度。大力推進12315“五進”工作,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消費維權網絡建設,積極引導和督促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建立“消費維權服務站”,切實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責任,及時化解消費糾紛,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作用,認真受理和依法處理農村消費者的申訴舉報,力爭把消費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源頭。加強消費教育和消費引導,提高農村消費者的自我維權意識和能力,促進擴大農村消費需求。
四、加強培訓教育,全面加強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服務“三農”工作效能建設
要認真學習貫徹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會議的要求和部署,全面加強效能建設,進一步更新發展理念、監管理念、執法理念和維權理念,要加大涉農地區工商局,特別是農村工商所服務“三農”工作的培訓和指導,進一步提高服務農村改革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到監管與發展、監管與服務、監管與維權、監管與執法的“四個統一”。要加快推進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四化建設”,健全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努力實現監管領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監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細轉變,監管方法由突擊性、專項性整治向日常規范監管轉變,監管手段由傳統向現代化轉變的“四個轉變”,全面實現建設高素質的隊伍、運用高科技的手段、實現高效能的監管、達到高質量的服務的“四高目標”,努力使工商行政管理服務“三農”工作更加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積極服務農村改革發展。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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