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關于發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做市商評價辦法(試行)》的公告
2025-06-08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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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關于發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做市商評價辦法(試行)》的公告(股轉系統公告〔2018〕1233號)為引導做市商積極、合規做市,促進做市商功能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關于發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做市商評價辦法(試行)》的公告
(股轉系統公告〔2018〕1233號)
為引導做市商積極、合規做市,促進做市商功能充分發揮,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制定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做市商評價辦法(試行)》,現予以發布。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將于2019年一季度開始,開展做市商評價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做市商評價辦法(試行)》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做市商評價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提高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轉系統)做市商做市報價質量,督促做市商合規做市,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以下簡稱《業務規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轉讓細則》(以下簡稱《股票轉讓細則》)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轉公司)對具有全國股轉系統做市業務資格的做市商進行評價。
第三條 全國股轉公司根據做市商報價記錄、成交記錄、監控記錄和監管記錄對做市商的做市行為進行評價。
第四條 全國股轉公司以自然季度為周期對做市商進行季度評價,以自然年為周期對做市商進行年度評價。
第五條 做市商評價采用評分制,評分項包括得分項與減分項。得分項評價做市商做市規模、流動性提供情況和報價質量,減分項評價做市商未規范履行報價義務情況。
第六條 得分項滿分100分。全國股轉公司按照下列指標和權重計算做市商得分項結果:
(一)做市規模滿分40分,包括做市股票數量和做市股票市值兩個指標,各指標滿分均為20分。
(二)流動性提供情況滿分40分,包括做市商成交金額、個股成交量占比和訂單深度三個指標,各指標滿分依次為20分、10分、10分。
(三)報價質量滿分20分,包括做市商最優報價時間和買賣價差兩個指標,各指標滿分均為10分。
第七條 做市商違反《股票轉讓細則》第四十七條、第五十條至五十三條規定的,全國股轉公司根據做市商違規次數及日均做市股票數量綜合確定減分項結果。
第八條 全國股轉公司根據得分項與減分項結果計算做市商季度綜合評價排名,并按照下列標準減免做市商當季度轉讓經手費:
(一)綜合評價得分排名前5%(含)的做市商,減免其做市賬戶全部轉讓經手費;
(二)綜合評價得分排名5%~10%(含)的做市商,減免其做市賬戶70%轉讓經手費;
(三)綜合評價得分排名10%~20%(含)的做市商,減免其做市賬戶50%轉讓經手費;
(四)其他做市商無轉讓經手費減免。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轉讓經手費減免標準。
第九條 全國股轉公司于評價期結束后15個轉讓日內,通過全國股轉公司官方網站公布做市商季度轉讓經手費減免情況。
第十條 全國股轉公司對做市商季度評價結果進行算術平均,確定做市商年度評價結果。
第十一條 全國股轉公司根據做市商年度評價結果,按照下列原則對做市商進行評優,并通過全國股轉公司官方網站予以公布:
(一)年度綜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做市商為“年度最佳做市商”;
(二)年度綜合得分排名第二、第三的做市商為“年度優秀做市商”;
(三)年度綜合得分排名較上一年度綜合得分排名進步最大的做市商為“年度最佳進步做市商”;
(四)年度做市規模指標合計得分排名前五的做市商為“年度優秀做市規模做市商”;
(五)年度流動性提供指標合計得分排名前五的做市商為“年度優秀流動性提供做市商”;
(六)年度報價質量指標合計得分排名前五的做市商為“年度優秀報價質量做市商”。
年度綜合得分排名末20%的做市商,不參與前款第三項至六項評優。
第十二條 做市商在評價期內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全國股轉公司取消其季度轉讓經手費減免和年度評優資格。
季度評價期內,做市商因做市業務違法違規被行政處罰、采取行政監管措施、紀律處分或《業務規則》6.1條第一款第五項至七項、第九項自律監管措施的,取消其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轉讓經手費減免資格。
年度評價期內,做市商因做市業務違法違規被行政處罰、采取行政監管措施、紀律處分或兩次以上《業務規則》6.1條第一款第五項至七項、第九項自律監管措施的,取消其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評優資格。
第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以上”含本數。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全國股轉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錄:1.做市商評價得分項指標說明
2.做市商評價減分項指標說明
3.做市商評價得分計算方法
附錄1:做市商評價得分項指標說明
指標項
指標說明
分值
做市規模
做市股票數量
指評價期內,做市商日均做市股票只數。日均做市股票只數越多,指標得分越高。
20分
做市股票市值
指評價期內,做市商持股日均市值。日均市值越高,指標得分越高。
20分
流動性提供
成交金額
指評價期內,做市商盤中做市轉讓總成交金額。成交金額越高,指標得分越高。
20分
個股成交量占比
指評價期內,做市商在單只做市股票上盤中成交量占該股票盤中總成交量的比重。個股成交量占比越高,指標得分越高。
10分
訂單深度
指評價期內,做市商盤中買方向與賣方向申報數量的總和,申報數量按時間進行加權處理。訂單深度越高,指標得分越高。
10分
報價
質量
最優報價時間
指評價期內,做市商盤中提供買方向和賣方向最優報價的時長。最優報價時間越長,指標得分越高。
10分
買賣價差
指評價期內,做市商單筆申報相對買賣價差的平均值,買賣價差按該筆申報存續時間進行加權處理。買賣價差越小,指標得分越高。
10分
附錄2:做市商評價減分項指標說明
指標項
考核內容
評分標準
開盤未報價
做市商未于9:30前發布該股票買賣雙向報價。
1.評價期內,做市商單個指標項行為發生次數每達到該季度日均做市股票數量的10%,扣1分;不足10%的不扣分。
2.單個指標項扣分不超過4分。
未及時更新報價
做市商前次做市申報撤銷或其申報數量經成交后不足1000股的,未于5分鐘內重新報價。
非豁免情況下發布單向報價
做市商在非豁免情況下發布單向報價。
雙向報價時間占比未達75%
做市商提供雙向報價的時間未達到該股票當日做市轉讓撮合時間的75%。
豁免期結束后未恢復雙向報價
做市商未于觸發豁免雙向報價的3個轉讓日內恢復正常雙向報價。
附錄3:
做市商評價得分計算方法
一、季度評價得分計算方法
首先,計算做市商得分項指標得分。做市商評價得分項滿分100分,其中做市規模40分、流動性提供40分、報價質量20分。單個指標具體得分計算方式如下:(1)計算各做市商該指標結果;(2)確定滿分對應的指標結果(該結果稱為滿分參考量);(3)根據滿分參考量將每個做市商對應的指標結果轉換為具體分值。各指標得分計算方法見表1。
表1. 各指標得分計算方法
序號
指標名稱(分數)
滿分參考量
計算公式
1
做市股票數量(20分)
該指標計算結果的最大值
得分=指標滿分×(指標結果/滿分參考量)
2
做市股票市值(20分)
3
成交金額(20分)
4
個股成交量占比(10分)
5
訂單深度(10分)
6
最優報價時間(10分)
7
買賣價差(10分)
該指標計算結果的最小值
得分=指標滿分×[(5%-指標結果)/(5%-滿分參考量)]
其次,根據減分項評分標準計算做市商減分項指標扣分。
最后,將得分項總分扣除減分項總分,得到做市商季度評價的綜合得分;綜合得分低于0分的,記為0分。
二、年度評價得分計算方法
做市商年度評價得分等于做市商當年季度評價得分的算術平均值。若做市商當年有未做市的季度,在進行年度評價得分計算時,該季度各指標記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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