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交房但因為其他原因沒有接房,傳說開發商要破產,我的房子有無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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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你的問題,上升到法律層面上,屬于債務人怎樣行使“不安抗辯權”。我國的合同法對此有如下規定。請自己拿捏好了再行使該權利。無論如何,行動的依據不能憑“傳聞”,要有證據,否則,當事人要為自己的誤判付出代價。。 (合同法)第六十八條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九條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原問題:《傳聞要開發商破產了,可能性非常高。買的房子怎么辦,合同已簽,能退房嗎?明年7月才交房》回復于 2022-12-06 15: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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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申請破產了,回遷房有哪些影響
分多種情況:一、房地產商破產,期房未建成。1、有新的房地產商接盤,無問題。2、無接盤,房子爛尾,貸款要還(后面細說)。提起訴訟,等破產清算后分錢。二、房地產商破產,期房已交付使用。1、房產證辦妥沒有,沒有的話就麻煩了。因為開發商那部分的錢沒開發商沒交房快破產了
我們這里在處置的時候碰到過類似情況。應該以房產的正式登記為準,如果沒有正式登記,如你這種情況,應當在法院進行破產清算前向法院主張你的權利。但法律對此的規定好像不是很明確,因此,你的權利究竟是債權還是房屋所有權要看法官的認定 。如果認定為債權買房子6年,沒有交房,原因是貸款辦不了,去年起訴開發商敗訴,理由是沒有提前催告開發商
你要有充足的證據證明是開發商的原因,房產證才6年沒有辦理下來。第十八條 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二)商開發商通知交房由于個人原因沒有交房需要全額繳納物業費嗎?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章第四十二條: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繳納。《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開發商延期交房,房子一直沒有施工
如果你買的房子現在工地是一點都沒有動的話,就是說地基什么的都沒有的話那是不符合同賣房手續的,起碼他的預售許可證就辦不下來而且也不會辦出按揭貸款,你可以看一下你的購房合同是購房協議還是商品房(預)銷售合同,如果只是購房協議的話那就不是國家規定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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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