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3年的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分流人員,2013年有文件可以回單位工作,但我單位允許我繼續在外自謀職業,后來發現這樣下去諸如繳納醫保等事情受限,口頭要求回單位工作,但遭到拒絕,很快面臨退休問題,單位不積極幫助我辦理有關事宜,我擔心這樣下去影響退休,想通過勞動仲裁或起訴回單位工作,享受2013年后的員工待遇,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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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提前退休,現在工作太壓抑了,單位機關
務院國發〔1978〕104 文件規定(至今仍使用該文件):凡是在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全民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干部和工人(含1971年11月30日以前的國家計劃內長期臨時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享受退休待遇,可以參照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你好,咨詢一下,單位已辦理養老退休手續,醫療還繼續繳納,現在辦理醫保退休手續,按照養老退休時間我一次性補齊辦理,單位已交的醫保是推給我個人?
如果交費(含視同交費年限)男滿25年,女滿20年,退休后不要交費,自動享受醫保待遇。如果沒有交夠年限,退休后與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單位不會負責交費,只能自己每年交費。 原問題:《已辦理退休手續,原來由單位繳納的醫保怎么繳?》退休人員單位回聘,在回家路上發生車禍去世,單位有補償嗎?
首先深表同情。你父親是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而死亡,屬于工傷范圍,你可以要求所在醫院按照工傷賠償相關損失。如果醫院拒絕承認工傷,你可以起訴,勝算很大。希望對你有幫助。一切平安 原問題:《09年12月29日,父親退休后單位返聘,上下班途中車我身份是事業單位工勤崗。但是一直在專業技術崗上工作,單位沒有及時給我辦理轉崗,我是50歲退休還是55歲退休
50 隨著《勞動法》的實施,企業全部要求實行勞動合同制。因此,在同一企業內,職工的各種身份界限被打破,工人可以通過勞動合同的約定到管理崗位上工作,干部也可以從事一線工人的工作。因此,在認定退休年齡時,勞部發(1995)309號。第75條明確事業單位退休,因中途轉民營單位,但退休手續在原單位辦理,現獨生子女補貼原單位不給
有單位的,由單位領取,沒有單位的,到社區去領取。規定如下:(一)符合獎勵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雙方有單位的,分別享受獎勵待遇;一方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雙方沒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 (二)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經本人申請,填寫獎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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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