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委辦公廳關于在中小學加強禁毒預防性教育的意見
2025-08-01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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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委辦公廳關于在中小學加強禁毒預防性教育的意見(1991年4月25日教基廳〔1991〕14號)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公安部有關意見的通知中指出:“堅決開展禁毒斗爭,從根本上消除毒
國家教委辦公廳關于在中小學加強禁毒預防性教育的意見
(1991年4月25日 教基廳〔1991〕14號)
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公安部有關意見的通知中指出:“堅決開展禁毒斗爭,從根本上消除毒品禍害,關系到人民的健康幸福、民族的興旺發達和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高度重視,加強對禁毒斗爭的領導?!睘樵谥行W落實中央通知精神,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各級教育部門必須高度重視并認真貫徹《通知》的精神,提高對禁毒斗爭嚴肅性、必要性的認識。要按照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統一布置,結合實際,根據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的規律,采取必要的措施,科學合理地安排此項工作。
二、把工作重點放在宣傳教育上。根據《通知》要“加強預防性教育”的精神,要加強對本系統的干部、教職工進行禁毒的宣傳教育,宣傳吸毒、販毒、非法種毒的危害性;宣傳國家有關禁毒的法律、政策和政府的肅毒決心。做到人人皆知,以身作則。
三、堅持正面教育的原則,對學生的禁毒宣傳教育,應根據不同年齡段學生的特點,結合課堂教學的有關內容進行。小學高年級可結合自然常識課“呼吸衛生”部分的教學,進行淺顯的吸毒危害教育;初中三年級可在生理衛生課“呼吸系統和神經系統的衛生”部分,進行愛護身體和毒品對人體危害的教育。可在中小學歷史課中,結合鴉片戰爭前后中國禁毒斗爭的內容,宣傳禁毒斗爭的重大意義。在毒品違法犯罪較嚴重的地區,可利用時事政策課,宣傳有關禁毒的法律和政策;有關省、市的教育部門,可會同司法、公安部門編寫宣傳教育手冊,供教師宣講;可委托有關部門編錄音像教育材料,經審查后在學校播放。高中學生可利用社會實踐活動時間,適當參與群眾的禁毒宣傳活動,從中接受教育。
四、中小學教職員工中參與販毒、吸毒或教唆他人吸毒等活動的人員,應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加強抵制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對青少年一代的影響的工作,保護青少年。對于引誘、教唆中小學生吸毒的犯罪分子,要及時舉報,由司法機關嚴厲打擊。
五、要繼續對中小學生加強法制觀念和道德品質教育。要結合貫徹《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培養中小學生高尚情操和良好的行為習慣,增強抵御能力,自覺地與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作斗爭。鑒于目前不少地區中小學學生吸煙現象比較嚴重,各級教育部門應責成所屬中小學校高度重視,加強教育與管理,并要求家長予以配合。
c25778--010104l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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