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在中學、小學和各級師范學校大力推廣普通話的指示
2025-08-01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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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于在中學、小學和各級師范學校大力推廣普通話的指示(1955年11月17日)語言是人們交流思想的工具,同時也是社會斗爭和社會發展的工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實現了歷史上所沒有過
教育部關于在中學、小學和各級師范學校大力推廣普通話的指示
(1955年11月17日)
語言是人們交流思想的工具,同時也是社會斗爭和社會發展的工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實現了歷史上所沒有過的高度的統一,并且正在掀起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的熱潮。因此,在占人口90以上的漢民族中間,大力推廣普通話,已經成為我國當前的迫切任務。而在中、小學和各級師范學校用普通話教學,對于提高教學質量將起重大的積極作用.學生學會說普通話,畢業以后從事各項建設工作就有了更好的交際工具,更便利于發揮自己的才能。教育部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召開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從1955年10月15日到23日在首都舉行,會議一致同意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吳玉章主任所作「文字必須在一定條件下加以改革」的報告和教育部張奚若部長所作「大力推廣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的普通話」的報告,并通過了八項決議。教育部完全贊成這個決議。為了使會議的決議能夠在中、小學和各級師范學校中正確地貫徹執行,特作如下指示:
一、全國中、小學和各級師范學校必須逐步用普通話教學,使學生學會說普通話.在學校中用普通話教學,首先從語文科做起,逐漸推廣到各科.語文科以外的學科,如果條件允許,也應該盡早用普通話教學。
二、中、小學和各級師范學校使用普通話教學,對學生的初步要求規定如下:
1.小學應該要求學生學會拼音字母(在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漢語拼音文字方案沒有發表以前,暫用注音字母,下同),準確地發音、拼音和朗讀,課內外練習說普通話。
2.中學應該要求學生學會拼音字母,準確地發音、拼音和朗讀,課內外說普通話。
3.幼兒師范、初級師范、師范學校和高等師范學校應該要求學生除達到對中學生的要求以外,還得掌握基本的語音知識。用普通話試教。高等師范學校應該在最后一學年的一學期內設「語音基礎知識」一科,每周教學二小時。
4.中、小學和各級師范學校的課外活動,如唱歌、朗誦、演講、說故事、演話劇等,應該盡量使用普通話。
5.各級師范學校1956年暑假應屆畢業生,凡是沒有學過普通話的,應該在畢業前補習拼音字母,達到準確地發音、拼音和朗讀,打下以后進修的基礎。
6.在設有漢語課的民族學校中,漢語課應該用普通話教學。
三、在中,小學和各級師范學校中推廣普通話教學,必須訓練師資。茲將對上述學校教師的要求和訓練師資的辦法規定如下:
1.中、小學和各級師范學校教師,除年老力衰或有其它特殊原因學習普通話確有困難的以外,應該逐步學會用普通話教學。一般說來,用普通話教學,對語文科教師的要求應該較高于其它教師,對青年教師的要求應該較高于老年教師,對城市學校的教師的要求應該較高于農村學校的教師。
2.中學和師范學校的語文教師由省、市教育廳、局負責訓練,其它各科的教師由各校組織自學,由受過訓練的語文教師加以輔導。小學的語文教師由縣和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訓練,其它各科的教師由各校組織自學,由受過訓練的語文教師加以輔導。高等師范學校的教師由各院、校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組織自學。
3.省、市教育廳、局應該開辦北京語音講師訓練班,為縣和市區的小學語文教師北京語音訓練班培養講師。學習時間一般規定為四-五周。學習內容和目的要求為:除學會拼音字母,準確地用北京語音發音、拼音和朗讀課文,初步地能用普通話教學以外,并且要掌握基本的語音知識,懂得舉辦訓練班的方法。省、市教育廳、局并且應該為中學和師范學校的語文教師開辦北京語音訓練班。學習時間一般規定為三--四周。學習內容和目的要求為:學會拼音字母,準確地用北京語音發音、拼音和朗讀課文,并且要掌握基本的語音知識,為用普通話教學打下基礎??h和市區應該為小學語文教師開辦北京語音訓練班。學習時間一般規定為三--四周。學習內容和目的要求為:學會拼音字母,準確地用北京語音發音、拼音和朗讀課文,為用普通話教學打下基礎。
4.訓練班的教學工作應該注意以下事項:(1)講授內容必須淺近易懂,只講最基本的理論知識,注重實際練習;(2)要我出各地方音和北京語音的差別和它的規律,針對這種特點進行教學;(3)運用直觀教學原則(如運用留音片、掛圖等)和多樣化的教學方法;(4)注意復習鞏固工作,進行考試的時候著重口試;(5)上大課與小組輔導緊密結合,充分發揮互教互學的作用;(6)注意從學員中培養小組輔導員,如果有條件的話,部分學員可以先集中學習幾天。
5.小學和初中一年級的語文教師和師范學校的語文教師必須在1956年暑假期內訓練完畢,其他應該集中受訓練的敬師到1958年訓練完畢。
6.訓練教師可以利用寒假、暑假或農忙假,也可以在學期中從大型學校中抽調少數教師(以不影響教學正常進行為原則)加以訓練。城市可以通過教師進修學校或舉辦講座的方法訓練師資。對于有條件用組織自學(或附近幾個學校聯合組織自學)的辦法解決問題的學校,應該鼓勵他們這樣做,不必再抽調教師集中訓練。
7.各地開辦講師訓練班和教師訓練班的時候,應該從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中抽調一定的行政干部參加學習。
8.不論開辦講師訓練班或教師訓練班,都必須事先做好師資和教材的準備工作。解決訓練班教北京語音的師資問題,應該注意發掘社會潛力,從各方面物色這種人才。省、市教育廳、局開辦講師訓練班,應該注意挑選年輕、發音清楚、聽覺沒有缺陷的優秀教師參加學習。
9.在訓練班學習過程中,必須隨時注意加強思想工作,及時掃除思想障礙,用具體生動的事例,說明學習普通話跟社會主義建設的關系,跟提高教育質量的關系,及時交流學習經驗,幫助學員克服困難,增強學習信心和毅力。這是辦好訓練班的根本關鍵。
教育部曾經發出「關于舉辦小學語文教師標準語語音訓練班的通知」,內容跟上述規定有出入的地方,都按照本指示的規定辦理。
四、關于訓練師資和中、小學教學所用的教材和參考資料等,按以下規定辦理:
1.講師訓練班和教師訓練班的教材,各地方音和北京語音的對照表,由省、市教育廳、局和當地高等師范學校負責編輯。在新教材沒有出版以前,小學教師訓練班暫用「注音字母教學留音片」教材,和新編小學語文第一冊及其教學參考書中關于注音字母的部分。中學、師范學校教師訓練班暫用初中漢語課本中語音的部分,并且可以參考小學教師訓練班的教材。
2.省、市教育廳、局應該把人民日報「為促進漢字改革、推廣普通話、實現漢語規范化而努力」的社論、全國文字改革會議決議、吳玉章主任的報告和張奚若部長的報告等文件印發給講師訓練班和教師訓練班的學員,作為學習材料。
3.語音教學掛圖和語音教學經驗介紹書籍,由人民教育出版社負責出版。
4.供給中、小學學生和中、小學教師學習用的「注音字母教學留音片」,中、小學語文朗讀唱片的出版發行等問題,由教育部跟廣播事業局和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5.正音字匯和常用字表,由教育部商講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和中國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負責編輯。
五、為了提倡和幫助人們學習普通話,為了幫助各地中、小學和各級師范學校教師學習普通話,由教育部商請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舉辦北京語音教學講座,定期聯播。并且建議地方人民廣播電臺分區負責舉辦講座,北京人民廣播電臺負責華北和內蒙古地區,沈陽人民廣播電臺負責東北地區,武漢人民廣播電臺負責中南地區,上海人民廣播電臺負責華東地區,重慶人民廣播電臺負責西南地區,西安人民廣播電臺負責西北地區。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聯播教學和地方人民廣播電臺所辦講座的材料,可以印成小冊子,或在報刊發表,作為函授教材,使廣播和函授教學結合起來。
六、在中、小學和各級師范學校用普通話教學的同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商請文化行政部門通過文化宮、文化館(站)、俱樂部、電影院、劇團和報刊雜志等,向群眾進行關于推廣普通話的宣傳,提倡學習普通話,使群眾了解說普通話和學校用普通話教學的意義,歡迎說普通話。群眾如果自愿學習普通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地中學、小學、師范學校應該盡量幫助他們組織學習或自學。
七、各地高等師范學校應該成為推廣普通話的中心,積極協助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編輯教材,訓練師資,調查方言。在進行前面所說的工作的時候,還應該直接或通過教育行政部門跟其它高等學校的語文系科取得聯系和密切合作。
八、為了獎勵大家學習普通話,省、市教育廳、局應該根據下列原則,跟有關部門協商,制定獎勵辦法,發布實行:
1.學校內部和地方舉辦的講演比賽必須用普通話,并且作為評定標準之一。學校和地方還應該專門舉辦學習普通話的成績比賽。
2.各地舉辦群眾和學生的文藝競賽,除地方戲以外,應該用普通話,并且作為評定標準之一。
3.凡積極參加推廣普通話工作(如教學工作、編輯工作、調查方言等)有顯著成績的,應該給予獎勵。
4.學校教師由于努力自學,克服困難,用普通話教學,對提高教學質量有顯著效果的,應該給予獎勵。
5.獎勵辦法可以分為給予物質獎、發獎狀、發通報和登報表揚等。
九、各省、市教育廳、局應該在中國共產黨省、市委宣傳部的領導之下,根據「全面規劃,加強領導」的原則,把推廣普通話列入工作總計劃之內,并且制定關于訓練師資的計劃。此外,應該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師資訓練、組織力量編輯教材等工作。
十、教育部為了幫助各地培養推廣普通話的骨干,決定跟中國科學院語言研究所共同舉辦北京語音研究班,由各地選送優秀教師或行政干部參加學習,畢業后仍回原省市做推廣普通話的工作。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十一、各地應該隨時注意總結和交流經驗。省、市教育廳、局應該在1956年2月底以前,將開辦講師訓練班和中學師范教師訓練班的經驗、縣和市區開辦教師訓練班的典型經驗報部。教育部定于1956年第四季度分別召開中學、小學、師范學校語文教學會議,著重研究漢語教學問題,并交流語文教學經驗。省、市教育廳、局也應該把這一工作列入1956年工作計劃。
十二、做好推廣普通話工作的根本關鍵在于教育行政領導干部和學校領導干部從思想上認識這一工作的重要意義。省、市教育廳、局領導同志應該帶頭學習人民日報「為促進漢字改革、推廣普通話、實現漢語規范化而努力」的社論、全國文字改革會議決議、吳玉章主任的報告、張奚若部長的報告和本指示等文件,領會這些文件的精神,并且組織報告,借以提高中、小學和各級師范學校行政干部和教師的認識,使他們積極起來,共同為完成這一迫切任務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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