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區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2025-06-08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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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區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17〕43號)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統籌推進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區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渝府發〔2017〕43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統籌推進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是我市如期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必然要求,是新型城鎮化過程中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必然趨勢,是有效解決義務教育城鄉二元結構問題的必然選擇。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4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中西部教育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37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就統籌推進區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會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某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 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全面落實 總書記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增強“四個意識”,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按照“優先發展、統籌規劃,深化改革、創新機制,提高質量、公平共享,分類指導、有序推進”的基本原則,切實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教育綜合改革,推進依法治教,提高教育質量,統籌推進區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合理規劃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建設,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統籌城鄉教育資源配置;鞏固和均衡發展九年義務教育,加快縮小區縣域內城鄉教育差距,為我市教育現代化取得重要進展和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全市實現區縣域內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爭取部分具備條件的區縣達到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標準,城鄉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形成義務教育發展與城鎮化進程同步推進、基本協調的格局。
?D?D城鄉學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額基本消除,鄉村完全小學、初中或九年一貫制學校、寄宿制學校標準化建設取得新進展。
?D?D城鄉教育資源配置更加均衡。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教師編制標準和裝備配置標準實現“三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進一步提高。
?D?D城鄉義務教育質量差距明顯縮小。城鄉師資配置基本均衡,鄉村教師崗位吸引力增強,鄉村教育質量明顯提升;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5%。
三、重點任務
(一)統籌布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按照人口導向的城鄉學校規劃布局建設機制,學校布局要與住房建設配套,根據學齡人口變化趨勢、區域居住人口分布,嚴格執行國家《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D2011)、《鎮規劃標準》(GB50188)和《重慶市城鄉公共服務設施規劃標準》(DB50/T543?D2014),科學合理做好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規劃。各區縣要重點做好區縣政府所在地、城市新區、人口較多鄉鎮(街道)等區域的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規劃,同時在農村邊遠山區、交通不便的地區,布局必要的義務教育學校。要確保城鎮學校建設用地,實行教育用地聯審聯批制度,新建配套學校建設方案應征得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依法落實城鎮新建居住區配套學校建設,老城區改造配套學校容量不足和未達到配建學校標準的小規模居住區,由區縣政府統籌新建或改擴建配套學校,確保足夠的學位供給,滿足學生就近入學需要。各區縣要實施“交鑰匙”工程,確保配套學校建設與住宅建設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規劃和建設城市新建居住區項目,在土地出讓時必須明確適齡兒童免試就近就讀的義務教育學校,并向社會公告。嚴格執行學校(教學點)撤并程序和辦法,辦好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農村教育閑置資產盤活利用的指導意見》(渝府發〔2014〕63號),合理制定閑置校地校舍綜合利用方案,嚴格規范權屬確認、用途變更、資產處置等程序,并優先用于教育事業。切實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益,避免出現“邊建設、邊閑置”現象。
(二)科學推進學校標準化建設。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巨k學條件,完善寄宿制學校建設和教學點辦學條件、教師配備等基本標準,盡快實現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建設標準化。加快建設基礎教育資源平臺,穩步推進“智慧校園”建設,提升城鄉學校信息化水平,實現教學點數字教育資源全覆蓋,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適當提高寄宿制學校、規模較小學校和高寒地區學校公用經費補助水平,切實保障正常運轉。落實《教育部關于印發〈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試行)〉的通知》(教基〔2014〕10號)精神,提高學校管理標準化水平,重點提高鄉鎮寄宿制學校管理服務水平,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鄉鎮寄宿制學校提供工勤和教學輔助服務。加強學生社會實踐教育基地建設,優化城鄉學校校外教育環境。各區縣要在本行政區域內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礎上,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探索跨區縣聯片開展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試點,發揮引領示范作用。
(三)提高鄉村教育質量。以提升鄉村教育質量為重點,實施義務教育質量提升計劃,開展城鄉對口幫扶和一體化辦學,深入推進“一師一優課、一課一名師”活動,全面提高鄉村教師信息技術運用能力,將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向鄉村初中傾斜分配。加強校長教師輪崗交流,城鎮學校和優質學校教師每學年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優質師資不低于交流輪崗教師總數的20%。加強鄉村師資隊伍建設,制定鄉村學校校長教師培訓規劃,開展鄉村校長教師專項培訓。防止因學校管理薄弱、教育教學質量不高導致農村生源流失和校點撤并。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培養計劃,定向培養熱愛農村教育、能夠承擔多門學科教學任務的教師,確保鄉村學校開齊開足課程。加強對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全面素質培養,在音樂和美術(或藝術)、體育與健康等學科中融入優秀傳統藝術和體育項目,在學科教學特別是品德、科學教學中突出實踐環節,確保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有效實施和校外教育活動常態化開展。
(四)實施消除大班額專項計劃。實施全市消除義務教育大班額專項計劃,明確工作任務、時間表和路線圖,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要統籌“十三五”期間義務教育學校建設項目,加快新建和改擴建校園校舍,義務教育新生入學一律按照國家規定班額編班。通過實施學區化集團化辦學或學校聯盟、均衡配置師資等方式,加大對薄弱學校和鄉村學校的扶持力度,減少農村和薄弱學校生源流失,同時限制班額超標學校招生人數,合理分流學生。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消除義務教育大班額專項計劃要求,建立消除大班額工作臺賬,對大班額學校實行銷號管理,避免產生新的大班額問題。
(五)統籌城鄉師資配置。要依據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學生規模和教育教學需要,按照中央嚴格控制機構編制有關要求,合理核定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各區縣在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額內,實行教職工編制城鄉統籌和動態管理,盤活編制存量,為城鄉中小學對口幫扶、扶貧、支教提供編制保障,提高編制使用效益。區縣人力社保部門要認真落實調整后的義務教育學校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結合區縣實際,指導學校科學合理擬定崗位設置方案,并報市人力社保部門備案;完善職稱評聘政策,實現職稱評審與崗位聘用制度有效銜接,吸引優秀教師向農村流動。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考慮鄉村小規模學校、寄宿制學校和城鎮學校的實際需要,在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數量,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人力社保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積極推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完善教師招聘機制,統籌調配編內教師資源,著力解決鄉村教師結構性缺員和城鎮師資不足問題。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聘用編外教師,嚴禁擠占挪用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和各種形式“吃空餉”。小學實行區縣統籌、鄉鎮內一體化管理機制,對音樂和美術(或藝術)、體育與健康、英語等緊缺學科教師推行“一校多用”和“走校”制,為區域內村小學、教學點提供師資支持。繼續實施“三區支教”計劃,選派城鎮學校骨干教師到民族地區、邊遠地區、革命老區的鄉村學校支教。引導和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社會團體組織專家學者參與鄉村志愿支教活動。
(六)提高鄉村教師待遇水平。各區縣要實行鄉村教師收入分配傾斜政策,落實并完善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邊遠艱苦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按照越往基層、越往艱苦地區補助水平越高的原則,實行動態調整,使鄉村教師實際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職級縣鎮教師工資收入水平。健全長效聯動機制,核定義務教育學??冃ЧべY總量時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平,確保區縣域內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完善鄉村教師榮譽制度,使廣大鄉村教師有更多的獲得感。落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結合政策,完善鄉村教師職業發展保障機制,對鄉村學校在專業技術高級崗位設置上給予傾斜,對長期堅持在農村邊遠地區一線從教的教師在職稱評聘上給予傾斜。將符合條件的邊遠艱苦地區鄉村學校教師納入當地政府住房保障體系,加快邊遠艱苦地區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
(七)健全城鄉教育治理體系。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改革,完善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制度,出臺教育評估管理辦法,積極培育第三方機構開展教育評估和質量監測,構建政府、學校和社會良性互動協調發展的新型教育治理格局。落實《重慶市家庭教育促進條例》,督促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更好履行法定監護義務。制定市級教育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清單和城鄉教育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及督導評估辦法,建立服務項目和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推進中小學章程建設,健全學校法人治理結構和自我監督機制,建立現代學校制度,實現“一校一章程、章程有特色,校校有制度、制度要落實”的目標。選好配強鄉村學校校長,落實校長負責制,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完善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機制和管理辦法,將村小學和教學點納入對鄉村中心學??己?,加強鄉鎮中心學校對村小學、教學點的指導和管理。創新校外教育方式,構建校內外教育相互銜接的育人機制。推動平安校園建設,探索建立學生意外傷害援助機制和涉校涉生矛盾糾紛調解仲裁機制,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師生合法權益。
(八)完善控輟保學機制。各區縣政府要完善控輟保學部門協調機制,督促監護人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并完成義務教育。進一步落實區縣教育行政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學校和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控輟保學責任,建立控輟保學目標責任制和聯控聯保機制。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托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建立控輟保學動態監測機制,加強對農村、邊遠、貧困、民族等重點地區,初中重點學段,特別是農村留守兒童、家庭經濟貧困兒童、流動兒童、孤兒和其他困境兒童等重點群體的監控。義務教育學校要加大對學習困難學生的幫扶力度,落實輟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制度,勸返無效的,應書面報告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應依法采取措施勸返復學。村(居)委會要協助政府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完善學生資助政策,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其他困境兒童的社會救助和教育資助力度,優先將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家庭學生納入資助范圍。深入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提高營養膳食質量,改善學生營養狀況。通過保障就近入學、建設鄉鎮寄宿制學校、不允許隨意撤并鄉村學校(教學點)、增設公共交通線路或農村客運線路、提供校車服務等方式,確保鄉村適齡兒童不因上學不便而輟學。針對農村殘疾兒童實際,做到“一人一案”,切實保障農村殘疾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繼續擴大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招生人數,切實提高貧困家庭學生升學信心。
(九)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各區縣要進一步強化流入地政府責任,堅持實事求是、穩步推進,適應戶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市外戶口以居住證、市內戶口以工作證明和居住證明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優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保障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堅持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接收流動人口子女入學,同時將流動人口子女入學依法納入教育發展規劃,納入財政保障范圍。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數據,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對于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辦學校就讀。實現混合編班和統一管理,促進隨遷子女融入學校和社區。公辦和民辦學校均不得向隨遷子女收取有別于本地戶籍學生的任何費用。對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特別集中的區域,各區縣可根據實際制定隨遷子女入學的具體辦法。
(十)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各區縣要貫徹《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16〕27號),落實區縣、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屬地責任,建立家庭、政府、學校盡職盡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促進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要定期排查,建立臺賬,全面掌握留守兒童基本情況,加強關愛服務和救助保護,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確保留守兒童人身安全。中小學校要加強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積極開展心理輔導。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鼓勵取得居住證的父母攜帶適齡兒童在其工作地就近入學,外出務工父母要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撫養義務和家庭教育責任。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的責任,依法處置各種侵害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發揮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居)委會作用,督促外出務工家長履行監護責任。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黨的領導。各區縣要認真落實黨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黨對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工作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高度重視義務教育學校黨建工作,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有關方面齊抓共管的學校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全面加強學校黨的建設,實現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選好配強學校黨組織書記,嚴格學校黨內政治生活,切實做好師生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從優秀教師中發展黨員,充分發揮學校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教師的先鋒模范作用。加強黨對學校共青團、工會、少先隊、學生會等組織的領導,引導廣大師生堅定不移跟黨走。
(二)落實政府責任。加強市級統籌,根據國家新型城鎮化發展的總體部署和我市城鎮化進程,把義務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突出位置,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稅收激勵等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支持義務教育發展。各區縣要落實法定投入責任,提高教育經費使用績效,確保逐步增長。完善考核機制,把統籌推進區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納入教育考核的重要內容。健全部門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義務教育改革發展面臨的重大問題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實到位、工作目標按期實現,促進義務教育與新型城鎮化協調發展。
(三)明確部門職責。市、區縣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門牽頭、其他部門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同有關部門的協調溝通,編制完善義務教育規劃,積極推動區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發展改革部門在編制相關規劃時,要統籌考慮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在安排重大項目和資金投入時優先支持義務教育學校建設。財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建立和完善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公安部門要加強居住證管理,建立隨遷子女登記制度,及時向同級教育行政部門通報有關信息。民政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特殊困難農村留守兒童、家庭經濟困難兒童、流動兒童和孤兒等其他困境兒童納入社會救助政策保障范圍,落實兜底保障職責。機構編制部門要為推動實現統籌分配城鄉學校教職工編制提供政策支持。人力社保部門要改善崗位管理模式,進一步健全競聘上崗和聘期考核制度,增強教師隊伍活力。國土房管部門要依法切實保障學校建設用地。城鄉規劃部門制定控制性詳細規劃涉及中小學用地的,應當征求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意見。對未按照規劃配套建設學校的開發商和業主,不得發放建設工程規劃核實確認書,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四)加強督導評估。各區縣政府要切實履行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主體責任,完善監督和專業評估機制,要加強對本地區落實有關義務教育工作情況的專項檢查,定期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報告義務教育工作情況。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要加強對區縣落實義務教育工作情況的督導,開展區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主要措施落實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的專項督導評估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區縣依法依規整改落實,確保按時完成我市區縣域內城鄉一體化改革發展目標任務。實行教育督導責任區制度,全面落實掛牌督導制度,完善督導結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強化督導結果運用。對因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部門和有關責任人,嚴肅問責。
(五)營造良好氛圍。各區縣要加大對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脫貧攻堅、戶籍制度改革、居住證制度、區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工作等的綜合宣傳和政策解讀力度,進一步凝聚人心,統一認識,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義務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圍。依法推進學校信息公開,有效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積極作用。要認真總結成功做法和典型經驗,并通過多種形式進行深入宣傳和推廣,使義務教育改革發展更好地服務于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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