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2010年度公共服務白皮書
2025-06-07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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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2010年度公共服務白皮書深圳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簡稱市科工貿信委)是根據《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2010年度公共服務白皮書
深圳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簡稱市科工貿信委)是根據《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深發〔2009〕9號)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整合原市貿易工業局、原市科技和信息局、原市保稅區管理局、原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高新技術產業帶領導小組辦公室)、原市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原市政府駐深單位管理辦公室和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工作職責。
根據市政府四屆第一五八次常務會議和市政府績效評估與管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精神,深圳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2010年度公共服務白皮書,明確了公共服務事項的目標、進度及要求。現將白皮書予以公布,歡迎公眾查閱,提供相關建議,積極予以監督。
一、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工業、商貿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劃,起草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擬訂相關行業的專項規劃和政策,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共性技術攻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重大專項的實施工作。
(三)按規定負責科技、工業、商貿和信息化領域內的各項業務資金、專項基金的申報、管理和使用。
(四)促進高新技術企業、軟件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和創業投資企業發展;指導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示范推廣基地的建設和管理。
(五)指導、協調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保稅區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六)負責工業、商貿行業管理;負責行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
(七)負責協調電力經濟運行,依法實施電力行業管理;負責工業、商業及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工作。
(八)承擔組織實施重要物資的儲備和市場供應的責任;負責糧食行政管理。
(九)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促進生產性服務業和商貿流通業發展。按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會展業管理。
(十)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進出口管理。
(十一)負責國內經濟協作、對口扶持、同富裕工程和扶持老區建設工作。
(十二)統籌協調、指導招商引資工作;管理駐海外經貿代表機構。
(十三)按權限核準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十四)指導和管理進出口工作;管理加工貿易業務;按規定辦理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事宜,指導與國際貿易有關的產業損害調查工作。
(十五)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境外企業設立、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援助;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
(十六)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按規定協調管理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協調通信管線、機樓(站點)、公共通信網絡和信息網絡的互聯互通工作;指導協調無線電通信業務工作。
(十七)負責信息安全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協調推進電子政務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管理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建設。
(十八)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九)承辦市政府與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0年度白皮書工作任務目標
工作任務
目標及進度
責任部門
(一)將發展智慧城市作為推動創新型城市發展的重要戰略措施。
“智慧深圳”-無所不在的網絡化社會,其核心概念是通過融合的高速寬帶網絡、智慧的感知環境、無所不在的智能計算,以操作簡單的人機界面、符合民眾需求的創新服務,及安全信賴的生活環境,讓民眾隨時隨地使用各種設備,享受各種信息化的服務。
3月底前,啟動“智慧深圳”調研工作。深入研究總結日、韓、新、臺等ICT發展領先的國家和地區有關經驗教訓,開展“智慧深圳”的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需求調研。
9月底前,制定“智慧深圳”建設規劃及配套的實施意見。
12月底前,召開落實建設工作動員會,并在科技研發資金的合適計劃中對“智慧深圳”有關技術進行部署。
備注:“智慧深圳”基于物聯網但不限于物聯網。
科技創新處
(二)組織開展《深圳經濟特區技術轉移條例》立法工作。
3月底前,完成《條例》草稿框架。
6月底前,召開國內、市內專家論證會,對《條例》草稿進行修改完善,完成起草說明等有關文件。
9月底前,將《條例》送審稿、相關背景材料提交市法制辦審查。
科技成果處
法規處
(三)推動產業結構升級。
3月底前,形成解決來料加工項目登記問題的系統方案,確保來料加工業務穩定;進行我委政策系列大宣傳活動,力求政策通俗易懂,可采取報紙、網站、業務政策說明會和制作政策簡單問答等方式。
9月底前,制定出臺《深圳市總部企業用地用房配置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12月底前,通過聯合調研,摸清影響來料加工轉型的各種因素,研究提出進一步推動來料加工廠轉型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擴大加工貿易內銷獎勵和不停產轉型企業獎勵,促進加工貿易提高附加值和技術含量;完成特色工業園區認定和管理規范研究工作;構建工業廠房資源供需調節平臺,實現供需對接。
加貿處
法規處
規劃處
(四)扶持商貿流通業發展。
3月底前,依據中央財政下達的扶持商貿流通服務業資金預算安排,認真組織項目實施,及時進行驗收。
6月底前,原則完成2009年度扶持商貿流通業資金的審核撥付。
12月底前,制定我市扶持商貿流通業發展資金的申報指引,完成組織企業申報工作;爭取實現2、3號現代化大型定點屠宰場的試運行。
市場處
(五)幫助企業拓展國內國際兩個市場。
3月底前,編制全年海外市場開拓的重點國別和地區計劃并報市政府批準。
6月底前,組織企業參加山西、深圳項目合作、商品展銷及采購洽談會等國內展會不少于5場。
9月底前,組織企業參加第六屆中國河南投資貿易洽談會、中國中部投資貿易博覽會等國內展會不少于10場。
12月底前,統籌組織有關行業協會、組展機構參加20個以上國際知名展會,其中實施不少于5個市政府主辦的境外重點展覽項目、經貿交流和洽談活動;以產業為基礎篩選和制定招商目錄,力爭實現全年重點跟蹤項目不少于100個的目標。
經協處
合作處
投資推廣處
(六)推進深圳市智能卡綜合應用。
6月底前,完成推進“深圳通”與銀行卡應用的融合,實現“深圳通”在零售、餐飲、賓館酒店、交通、繳費和菜市場等多領域的廣泛應用。
12月底前,完成編制《深圳市智能卡應用“十二五”發展規劃》,并開展移動支付試點,建立具有現代服務特征的電子商務服務體系;開展政府公共管理服務一卡通工作的協調和調研,做好“深圳通”與“八達通”互聯互通的相關工作準備。
信息化處
(七)保障財政資金的使用安全和效率。
3月底前,著手開展資金執行效果的驗收及第三方評估工作的研究;大力推動資金管理制度的創新,擬定我委財政資金管理系統方案。
6月底前,出臺《深圳市科工貿信委財政專項資金和項目監督評估管理辦法(試行)》。
9月底前,在資金保證的前提下,調試我委財政資金管理系統。
12月底前,建立公平科學的驗收及評估體系,規范評審工作;在資金保證的前提下,完成我委資金管理系統,做到網上受理申請、網上初審、網上監督、網上績效考核等,向科技要公開、公平、公正,向科技要效率。
計財處
評估處
(八)優化外資管理、服務工作。
3月底前,加強對新興產業發展行業的政策導向,對近年對外資開放的服務貿易領域產業政策進行梳理,制定詳盡的服務指南,為先進制造業、高端服務業引資提供政策引導。
6月底前,推出企業網上預申報功能,推進網上審批工作進程。9月底前,加強對全市各區外資工作的指導,針對當前區級審批工作良莠不齊的現狀,加強對各區審批工作的培訓、指導和跟蹤服務,盡快編制外資審批業務參考手冊,統一外資服務、管理的標準,全面提升全市的行政審批服務水平。
12月底前,努力構建市區兩級外資業務檔案信息共享系統,規范、完善外資管理、服務體系。
外資處
(九)推動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2月底前,制定年度執法檢查計劃,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備案后實施。
3月底前,在全市推廣使用工礦商貿企業執法監察信息系統。
4月底前,編制完成全市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執法指引,規范各區、各街道辦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
6月底前,策劃組織好“安全生產宣傳月”系列活動。
9月底前,完成全市執法監察考核標準的制定。
12月底前,制定《深圳市工礦商貿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暫行規定》提交市法制辦,明確企業具體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必須履行的義務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規范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管、執法工作,減少隨意性和盲目性;初步完成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綜合監管信息系統的建設。全年開展安全生產執法不少于20次。
安監處
監察處
(十)推進外貿信用體系建設。
3月底前,組織市各外貿信用體系建設成員單位(市科工貿信委、市場監管局、公安局、國稅局、地稅局、深圳海關、外管局、檢驗檢疫局)討論研究,完成簽署合作框架協議。
6月底前,進一步完善數據歸集核查和信息共享模塊,與有關研究機構聯合開展外貿企業信用分類評級細則和預警模型研究、編制信用體系標準的研究,完成外貿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二期工程開發。
12月底前,在全市8個外貿信用體系建設成員單位推廣使用外貿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利用對外貿易信用體系建設成果,加強與海關、稅務、財政、外匯、外事、檢驗檢疫等部門的信息溝通與協調,完善我市外貿便利化工作機制。
外貿處
三、公眾參與
公眾可以選擇以下方式,對我委白皮書事項進行咨詢、投訴或提供相關建議:
(一)通過國際互聯網訪問深圳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門戶網站(www.szsitic.gov.cn)。
(二)發送電子郵件至webmaster@szsitic.gov.cn。
(三)撥打我委服務電話:82002553。
(四)撥打市政府績效評估與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監督電話:8200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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