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實施專利戰略、促進科技創新的意見
2025-06-08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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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實施專利戰略、促進科技創新的意見(青政發[2003]5號2003年1月13日)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知識產權制度作為保護智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實施專利戰略、促進科技創新的意見
(青政發[2003]5號 2003年1月13日)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知識產權制度作為保護智力勞動成果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是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我市的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緊緊圍繞經濟建設和科技創新的中心工作,開拓創新,努力進取,專利申請量、授權量增長迅速,專利技術成果產業化效益顯著,知識產權制度對于推動我市科技進步、技術創新和經濟、社會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市的知識產權現狀與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還不相適應,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與科技、經濟、外經貿工作脫節的現象依然存在,掌握和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和水平還有待提高。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中發(1999)14號),積極應對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面臨的重大挑戰與機遇,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大力實施專利戰略
推動我市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增強城市創新能力和綜合競爭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1.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全市經濟建設和科技創新工作為中心,以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法規、政策體系為基礎,營造有利于技術創新的法制環境;以實施專利戰略、推動原創性發明和科技創新、增加知識產權數量和提高知識產權質量為主攻方向,大力培育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業;以加大投入力度、運用激勵機制、建立科學的知識產權評價指標體系和考核制度為手段,促進知識產權與科技、經濟、貿易的緊密結合;以強化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加大執法力度為著力點,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全面提升城市創新能力和綜合競爭力,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二、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制,實施專利戰略,促進知識產權管理與科技、經濟、貿易的結合
2.建立專利戰略與政策研究體系。針對入世后所面臨的科技、經濟、貿易和知識產權發展問題,圍繞電子信息技術、海洋及生物技術、新材料技術等重點技術領域和產業發展方向,開展專利戰略與政策研究,提出綜合性、全局性的專利戰略研究報告和對策建議,為產業結構調整,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提供決策依據。
3.加強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機制和知識產權管理體制建設。實行知識產權領導責任制和部門負責制,在企業開展實施專利戰略試點工作,探索實施專利戰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管理模式。科研機構、高等院校、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要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把自主知識產權的獲得作為研究開發和技術創新的主要內容和目標。
4.加強知識產權管理與科技、經濟、貿易的結合。申請科技、技術創新計劃項目,科技成果、優秀新產品鑒定和申報科技成果、優秀新產品獎勵,應進行專利檢索,并提交該項目技術領域的知識產權狀況報告。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項目,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考慮和安排。具備專利申請條件的成果,要在鑒定、論文發表前及時申請專利,適合向國外申請專利的,要及時申請國外專利。
要把知識產權的數量、質量及其管理制度的完善與否,作為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企業技術中心、技術進步企業資格認定和高新技術產品的評審、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申請的重要指標和條件,并將其知識產權的數量和質量作為科技人員、經營管理人員業績考核和職稱評定的主要依據之一。技術引進中涉及專利的項目,應進行專利技術法律狀態的審查和認定,并應符合國家關于技術進出口管理制度。中外合資、合作企業涉及知識產權投資入股的,應依法進行評估、審查。合資、合作形成的知識產權應在合同中約定歸屬。
5.落實科技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政策。執行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種計劃項目所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項目承擔單位所有,項目主要完成人員有依法在相關文件上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設計人的權利和取得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利用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設計人對該項技術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做出約定的,從其約定。職務發明專利未能實施或轉讓的,發明人可與單位協商約定,依法自行實施或轉讓。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建立科技創新的激勵機制
6.在市科技三項經費中安排相應資金,資助有市場前景、科技含量高、創新性強的專利技術產業化、專利技術產品開發、專利技術的推廣應用和專利產品出口;扶持專利申請特別是發明專利的申請。各區市安排的科技經費應當優先支持專利技術,特別是發明專利的轉化、應用和產業化。
鼓勵和提倡企業、科研機構和大專院校設立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鼓勵和引導風險投資基金、社會閑散資金投向專利技術項目,拓寬專利技術的融資渠道。
7.建立知識產權獎勵制度。將知識產權獎勵納入科技成果獎勵體系管理,用于獎勵專利技術實施轉化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8.落實專利獎勵和報酬政策。單位對職務發明的發明人或設計人的獎勵,發明、實用新型以及外觀設計專利的獎金每項分別不少于5000元、2000元、1000元。
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在專利權有效期內,每年應當從實施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技術所得稅后利潤提取不低于5%,或者從實施外觀設計專利技術所得稅后利潤提取不低于1%,作為報酬給付發明人或設計人,也可參照上述比例,一次性給付發明人或設計人。將職務發明專利轉讓給他人實施的,單位從該項目轉讓費的所得稅后利潤中提取不低于20%,作為報酬支付給發明人或設計人;做出主要貢獻的人員所得份額應不低于獎酬總額的50%。
9.發揮知識產權作為財產和資本在融資中的作用,按照國家的有關政策積極開展專利信托、質押、投資入股等業務。以專利技術作為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專利技術中含高新技術成分的,經有關主管部門認定,作價入股可占到公司或企業注冊資本的35%。以專利權入股的,專利權人應當根據專利權入股價值占注冊資本的比例,以不低于該比例20%股份所得稅后收益給付職務發明人或設計人。
規范專利技術市場交易行為,實行專利技術合同備案制度,加強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的認定登記工作,保證國家有關技術交易優惠政策的落實。
10.經認定的發明專利產業化項目,享受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的優惠政策。經認定的市級以上專利明星企業,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可按規定認定其為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國家規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經認定的專利示范園區、專利孵化基地和在孵企業,享受孵化器的優惠政策。對具有市場前景的專利技術和產品,可優先列為市級新產品和推薦國家級新產品計劃及省、市級技術創新項目;屬高新技術的,優先列為市級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
四、加強法制建設,加大執法力度,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法制環境
11.建立和完善以知識產權保護為核心的法規體系,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法制環境,加快我市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制建設。
12.加強知識產權執法工作。改善執法條件,強化執法手段,加強知識產權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水平和效率。專利、工商、版權、海關、質檢、藥監、文化、司法、公安等部門應當加強合作,協調行動,加大打擊侵犯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的力度。
13.加強對技術貿易洽談會、展覽會和展示會等會展活動中知識產權的監督和管理,將知識產權保護納入會展工作中。會展組委會應設立有知識產權執法人員參加的知識產權工作組,提供知識產權法律咨詢服務,受理對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的投訴,及時查處知識產權違法案件。
14.加強專利廣告的管理。發布涉及專利的廣告,應當出具專利廣告證明,禁止使用未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和已經終止、無效的專利制作發布廣告。
五、大力發展專利中介服務機構,提高專利保護和專利管理的社會化服務水平
15.鼓勵和支持專利中介服務機構的發展。按照市場需求,引導、規范和管理專利中介服務機構,強化其中介服務功能和作用。逐步完善專利中介服務機構的審批、資格認定,以及中介服務人員執業資格認定,加強對專利中介服務機構及人員的考核。
16.充分發揮專利信息資源的作用,促進專利信息的傳播和有效利用,實現技術創新資源的有效配置。建立青島知識產權信息網,加快專利信息的傳播、開發和運用。逐步建立健全我市經濟發展重點領域及支柱行業專利信息數據庫,有效配置科技創新資源,提高研究開發的起點,增強科技創新能力,為實施專利戰略提供信息支持。
六、加強領導,統籌協調,營造知識產權保護的良好社會環境
17.各級政府要加強對知識產權工作的領導,明確職責,發揮作用,協調解決知識產權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建立科學的知識產權評價指標體系和考核制度,把知識產權工作列為區市科技進步與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目標責任制和創建科技先進區市活動的重要考核指標。要充分發揮知識產權聯席會議制度作用,統籌協調知識產權工作和涉外知識產權事宜,加強對知識產權工作的領導、協調、監督和服務。
18.要加強知識產權的宣傳普及工作,廣泛深入地開展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采取有效措施,強化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教育和宣傳。
要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和培訓工作,把知識產權培訓納入有關技術創新的培訓計劃及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計劃,培養一批精通知識產權業務,能夠熟練處理國內國際知識產權事務的管理、服務和科技人才。
19.加強知識產權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研究和把握國際知識產權發展的動向,及時制定和調整科技創新和知識產權保護戰略。鼓勵和支持更多的企業和自然人申報國外專利,積極參與國際科技、經濟的競爭。妥善處理國際貿易中的知識產權關系,公平合理地解決涉外知識產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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