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商務廳、內蒙古自治區外事辦公室、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等關于促進蒙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
2025-06-07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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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
蒙醫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自治區商務廳、內蒙古自治區外事辦公室、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內蒙古自治區科技廳、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廳、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廳、內蒙古自治區地方稅務局、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自治區商務廳、內蒙古自治區外事辦公室、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內蒙古自治區科技廳、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廳、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廳、內蒙古自治區地方稅務局、內蒙古自治區質量監督局、內蒙古自治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內蒙古自治區知識產區局、內蒙古自治區蒙中醫藥管理局、內蒙古自治區外匯管理局、呼和浩特海關關于促進蒙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
(內商服貿字[2014]479號)
各盟市商務局、外事辦、教育局、科技局、財政局、文化局、衛生局、稅務局、質量監督局、檢驗檢疫局 林業局、知識產權局、蒙中醫藥管理局、外匯管理局、呼和浩特海關隸屬各海關:?
為貫徹黨的十八大關于發展服務貿易的重要決策,落實自治區“8337”發展思路,加快蒙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發揮蒙中醫藥在推動我區服務貿易中的獨特作用,根據商務部等十四部門《 關于促進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的若干意見》(商服貿發〔2012〕64號)和《內蒙古自治區加快服務業發展若干政策規定》(內政發〔2013〕9號)要求,現就促進我區蒙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蒙中醫藥發展狀況
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支持下,自治區的蒙中醫藥取得了長足發展,全區十二個盟市衛生局成立了蒙中醫科,呼和浩特市等8個盟市成立了蒙中醫藥管理局。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烏審旗衛生局加掛了蒙中醫藥管理局的牌子,實現了旗縣蒙中醫藥專人專職管理,蒙中醫藥管理體系逐步健全。到2012年底,全區旗縣級以上蒙醫中醫機構由86所增加到123所,編制床位增加到18000余張,86.6%的蘇木鄉鎮衛生院和88.7%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有蒙醫科蒙藥房或中醫科中藥房;61.8%的嘎查村衛生室和63.5%的社區衛生服務站,能夠提供蒙中醫藥服務。逐步形成了以自治區級蒙醫中醫醫院為龍頭、盟市級蒙醫中醫醫院為骨干、旗縣級蒙醫中醫醫院為基礎、蘇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及嘎查(村)衛生室為網底、其他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蒙中醫科為補充的蒙醫中醫醫療、教育、科研服務體系。2012年,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自治區政府投資近3個億建設的內蒙古國際蒙醫醫院正式投入運營。目前,國際蒙醫醫院門診日均患者1000余名,床位從定編500張增加到1060張,已接待蒙古國和俄羅斯患者5000余人。列入國家重點中醫醫院建設項目的自治區中醫醫院改擴建工程啟動在即;呼和浩特市中蒙醫醫院、阿拉善盟蒙醫醫院、興和縣中蒙醫醫院等一些基礎條件較差、不能滿足群眾需求的蒙醫中醫醫院也陸續投入改擴建;呼倫貝爾市蒙醫醫院、錫林郭勒盟蒙醫醫院、烏蘭察布市中蒙醫醫院等盟市級蒙醫中醫醫院已完成新大樓建設,投入使用;科爾沁區中醫院、庫倫旗蒙醫院等其他蒙醫中醫醫院陸續列入國家新建項目規劃。“十五”以來,蒙醫血液科、蒙醫五療科等40個專科先后列入國家重點專科建設項目和培育項目,蒙醫腦病科等4個專科列入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39個基層專科先后列入國家級蒙中醫藥特色專科專病建設項目。目前,全區7所蒙醫中醫醫院通過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三級民族醫院評審,12所醫院通過了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二級中醫(民族醫)醫院評審。在自治區政府的重視下,蒙中醫藥從2012年開始被列入自治區科技重大項目,每年投入600萬元,前期投入4000多萬元啟動資金,成立了與企業聯營的蒙醫藥研究所。全區先后有110多項蒙醫藥科研成果獲自治區級以上獎勵,有140多項省級科研項目經專家評審立項。蒙醫藥古籍文獻整理工作取得豐碩成果,已整理出版100多部。同時,蒙醫藥治療“協日烏素”病、過敏性紫癜、腦震蕩等3項臨床研究課題通過國家“十一五”科技支撐計劃項目驗收,蒙醫藥治療銀屑病、腦梗塞恢復期、慢性原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特色療法的臨床評價研究列入國家“十二五”科技支撐計劃。
二、發展蒙中醫藥服務貿易的重要性
蒙中醫藥是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具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民族產業,是具有巨大創新潛力的民族健康產業,是我國及我區服務貿易發展戰略大局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充分利用我區邊境優勢和蒙中醫藥服務特色,發揮蒙中醫藥知識型人才作用,把握國際服務貿易市場需求,提高蒙中醫藥服務貿易在對外貿易中的比重,推動蒙中醫藥服務貿易出口。加快蒙中醫藥服務的國際化進程,促進蒙藥中藥產業化發展,為日益增長的國際蒙中醫藥醫療保健需求提供服務具有重要作用。
三、蒙中醫藥服務貿易的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落實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扶持和促進蒙醫藥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決定》(內政發[2013]55號),充分利用我區建設蒙中醫藥強區的有利條件,以國際市場需求為導向,構建適合蒙中醫藥特點的國際營銷體系,積極、穩妥、有序地發展蒙中醫藥服務貿易,有效發揮服務出口對我區蒙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拉動作用,不斷提高我區蒙中醫藥服務的國際影響力。
(二)發展目標。根據國家關于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的總體目標要求,用5到10年時間,基本建立起以國際市場需求為導向的蒙中醫藥服務貿易促進體系和國際營銷體系,蒙中醫藥對外服務范圍和服務領域逐步擴大。推進蒙中醫藥服務體系國際化,并力爭取得國際共識。積極開展蒙中醫藥服務貿易人才業務培訓,蒙中醫藥服務貿易人才隊伍進一步壯大。結合我區蒙中醫藥產業基礎和傳統優勢項目,建設一批境內外蒙中醫藥服務貿易示范機構。加強蒙中醫藥服務貿易的宣傳和推廣,培育一批蒙中醫藥服務貿易骨干企業,打造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知名品牌,推動蒙中醫藥企業“走出去”,不斷提高我區蒙中醫藥服務出口的規模、質量和層次。
四、發展蒙中醫藥服務貿易重點任務
(一)積極開展蒙中醫藥對外交流與合作。落實商務部等十四部門《關于促進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的若干意見》(商服貿發〔2012〕64號),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對外交流與合作中長期規劃綱要(2011-2020)》(國中醫藥國際發〔2011〕50號)要求,加強與境外高等院校及醫療機構的交流,積極參與境外高水平學術機構有關合作項目。
以我區蒙中醫藥治療的優勢病種為切入點,讓更多的境外機構和個人了解蒙中醫藥在治療部分病種方面的優勢,促進國際社會認知和應用蒙中醫藥。結合我區對部分非洲國家衛生事業的援助工作,開展蒙中醫藥援外培訓,通過對外援助方式擴大蒙中醫藥服務影響,促進蒙中醫藥服務貿易出口。
(二)建設一批蒙中醫藥服務貿易示范機構。鼓勵我區有條件的蒙中醫醫療機構和有關人員,在部分條件較好的國家或地區興辦蒙中醫藥經營實體和開展蒙中醫藥服務,以合資合作方式建設一批境外蒙中醫藥服務貿易示范機構。研究制訂蒙中醫藥服務貿易試點單位(試點項目)認定管理辦法,支持建設一批區內蒙中醫藥服務貿易示范機構,完善服務功能,吸引更多的境外消費者。
(三)加強蒙中醫藥標準化建設。加快推動蒙中醫藥標準化進程,形成我區蒙中醫藥服務、質量標準競爭力。支持蒙中醫藥機構開展蒙中醫服務技術、服務模式標準研究,鼓勵企業深入開展蒙中成藥標準化工作。爭取與部分蒙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重點國家或地區在蒙中醫藥服務貿易認證和相關蒙中醫藥檢測等方面達成互認協議。確保蒙中醫藥服務貿易的順利發展。
(四)加強蒙中醫藥服務貿易信息平臺建設。建立蒙中醫藥服務貿易信息服務網站,介紹國外蒙中醫藥服務和傳統醫療業的市場需求、市場準入、政策法規、人員交流等方面信息,為服務貿易企業提供市場、投資及政策咨詢服務,向國外宣傳、推廣蒙中醫藥知識和醫療服務。
(五)培育一批中醫藥服務貿易骨干企業。推動一批蒙中醫醫療器械、養生保健品的開發生產及相關產品和技術出口。鼓勵蒙中醫藥企業通過境外參展、商標注冊、國際認證、境外宣傳廣告等多種形式,擴大蒙中醫藥產品和服務出口。鼓勵有實力的蒙中醫藥服務貿易企業“走出去”,逐漸培育一批具有較強國際市場開拓能力和競爭力的骨干企業。
(六)支持建設蒙中醫藥物流配送中心和經濟聯盟。支持在蒙中醫藥基礎較好的國家或地區建立具有“統一品牌、統一質控、統一配送”的物流配送中心,重點保障相關地區的蒙中醫藥服務貿易機構。支持境內外企業建立戰略協作關系,組建蒙中醫藥經濟聯盟,加強管理與協調,形成內外信息互聯、質量保證有效、品牌標識統一的物流服務體系。
(七)加快培養蒙中醫藥服務貿易人才。根據國際市場需求,加快培養外向型蒙中醫藥服務人才。支持區內蒙中醫藥院校與國外醫學院校建立合作關系,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鼓勵涉醫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加強蒙中醫藥專業外語教育教學,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支持我區國際蒙醫院、中醫院及有條件的蒙中醫藥機構,結合蒙中醫藥特種行業職業技能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醫療、養生、保健等蒙中醫藥對外教學與培訓。
五、促進蒙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充分利用中央財政有關扶持政策,支持蒙中醫藥企業通過參加各類境內外專業展會開拓國際市場,對企業參加列入年度商務廳展會計劃的我區自辦展會和商務廳重點組織參加的境內外展會給予資金支持。支持我區重點蒙中醫藥企業建設國際自主品牌,對其境外商標注冊、出口產品認證、境外廣告宣傳、自主知識產權保護等給予資金支持。
(二)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蒙中醫藥骨干企業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并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按稅法規定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認真落實國家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有關規定;蒙中醫藥服務類企業屬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按照簡易計稅方法和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三)加強金融支持。鼓勵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加強對中醫藥企業的融資支持。加強與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合作,鼓勵其為我區蒙中醫藥服務出口企業提供信貸支持和風險保障等服務。研究制定蒙中醫藥服務出口企業保險保費支持政策,引導企業積極投保。鼓勵支持蒙中醫藥企業開展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規避匯率風險。
(四)推進通關便利化。加強外經貿、海關、稅務、檢驗檢疫、外匯、保險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完善對蒙中醫藥服務及相關產品出口的便利措施,進一步加大綜合支持力度,為企業發展提供便利。簡化有關審批手續,依法為參與蒙中醫藥服務貿易領域重大國際交流合作活動的蒙中醫藥專業人員提供進出境通關便利。
(五)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充分發揮自治區蒙中醫藥工作聯席會議和行業管理部門的作用,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解決蒙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蒙中醫藥服務貿易的領導,各地相關部門要加強協作,大力支持我區蒙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
(六)建立和完善蒙中醫藥服務貿易統計體系。認真實施國際服務貿易統計制度,針對蒙中醫藥服務貿易特點,研究制訂適用的統計方式和統計體系。建立部門間數據信息交流制度,定期發布蒙中醫藥服務貿易統計分析數據,為管理和決策提供數據支持。
(七)發揮中介機構和行業協會作用。加快培育社會化、市場化、專業化的中介組織和行業協會。深入開展行業調查,積極參與相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研究,以及行業標準、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準入條件的制訂,建立完善行業自律性管理約束機制,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八)建立健全蒙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加強蒙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支持在境外申請和運用專利,積極支持服務商標注冊,創建具有中醫藥特色的醫療,教育,科研,養生等蒙中醫藥服務貿易品牌。
(九)加強對蒙中醫藥文化宣傳,深入挖掘蒙中醫藥文化內涵,支持在境外組織蒙中醫藥文化宣傳、培訓活動,推廣蒙中醫理念和蒙中醫藥文化,將蒙中醫藥服務貿易與蒙中醫藥文化傳播相結合,形成良性互動的格局。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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