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實施意見
2025-06-07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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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實施意見(淮政辦發〔2015〕48號)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
淮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實施意見
(淮政辦發〔2015〕48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17號)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金融改革創新的意見》(蘇發〔2014〕17號)精神,促進農村金融快速發展,不斷提升農村金融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實現農村金融與“三農”的共贏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大“三農”融資支持力度
1.加大涉農信貸投放。靈活運用支農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對涉農貸款比例較高的金融機構,在信貸計劃安排、有區別的存款準備金率等方面實行優惠政策,引導銀行特別是縣域及其以下銀行或涉農金融機構將更多的信貸資金用于“三農”,確保涉農貸款增幅繼續在全省保持領先地位。(牽頭部門:市人行;配合部門:市銀監局、市金融辦)
2.推動涉農企業掛牌上市。加大企業掛牌上市政策宣傳和實務操作培訓力度,建立健全重點涉農后備企業梯隊,做好跟蹤和培育工作。推動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登陸多層次資本市場,在主板、創業板和境外資本市場發行上市。積極鼓勵和引導創新型、高成長性農業企業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或區域性股權轉讓市場開展股權融資。(牽頭部門:市金融辦;配合部門:市農委、市財政局)
3.拓展各類債券融資渠道。挖掘涉農企業發債資源,推動具備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和中小企業私募債以及其他創新型債務融資工具,擴大債券融資渠道。(牽頭部門:市發改委;配合部門:市人行、市金融辦、市農委)
二、健全“三農”金融組織體系
4.豐富涉農金融服務主體。推進地方金融體系建設,逐步形成多元農村金融服務主體新格局。通過加大金融招商力度,積極向上爭取指標,吸引市外銀行、證券、保險、再擔保、農業產業投資基金、農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農業科技創業投資基金到我市設點開展業務。大力發展小額貸款公司,規范農村合作金融組織,鼓勵在我市農業大縣、小微企業集中地區發起設立村鎮銀行和小微支行,培育服務“三農”的評估、審計等專業中介機構。(牽頭部門:市金融辦;配合部門:市人行、銀監局、市委農工部、市農委、市財政局)
5.強化金融機構支農功能。繼續深化農村商業銀行改革,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加強“三農”服務機制建設,更好地發揮支農主力軍作用。鼓勵國有銀行特別是政策性銀行根據農村市場需求變化,優化發展戰略,加強對“三農”發展的金融支持。支持農業銀行建立三農金融事業團隊。鼓勵郵政儲蓄銀行拓展農村金融業務,擴大涉農業務范圍。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強化“支農支小”市場定位,設立專門從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專業支行或特色支行,下沉重心,延伸觸角,進一步加快推進縣域、鄉鎮服務網點建設。(牽頭部門:市銀監局;配合部門:市金融辦、市人行)
6.發展新型農村金融主體。設立農業產業引導基金,吸引民間資本、產業資本,發起成立涉農投資基金,發揮產業基金特有的“政府引導、專家管理、資源整合、風險分散”優勢,提升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資本運作水平。鼓勵縣(區)設立涉農擔保機構或擔保基金,進一步建立健全“三農”擔保體系。加快農產品交易所建設,推動全市農副產品發展壯大。積極探索涉農企業信托融資模式和設立主要服務于“三農”的農村金融租賃公司。(牽頭部門:市農委;配合部門:市金融辦、市經信委、市人行、市銀監局、市財政局)
三、推動“三農”金融產品與服務創新
7.創新涉農抵質押方式。推動有條件的縣(區)出臺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登記、價值評估與交易流轉制度,建立登記流轉機制,在此基礎上研究制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管理辦法,規范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業務。繼續推進林權、應收賬款和農產品訂單抵質押貸款業務,增加涉農貸款有效抵押物。積極探索開展以農業知識產權、涉農保險保單、農產品存貨、農民住房財產權、大型農機具等為標的物的新型抵質押擔保方式,以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貸支持力度。積極推進全市農村新型信貸機制試點工作,總結完善盱眙縣維橋鎮試點經驗,支持在符合條件的縣(區)擴大試點范圍。(牽頭部門:市人行、銀監局;配合部門:市金融辦、市委農工部、市農機局、市農委、市保協)
8.推動涉農信貸產品創新。主動適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新要求,積極創新低成本、可復制、易推廣的農村金融產品,逐步建立和完善本地化、特色化的金融產品體系。大力推廣微貸技術,創新貸款還貸方式,降低涉農企業貸款成本。以農業銀行“金農貸”為突破口,放大省財政專項風險補償基金的擔保功能,提高農戶貸款比重。(牽頭部門:市銀監局;配合部門:市金融辦)
9.加強涉農金融服務創新。運用現代技術手段,解決農村金融基礎服務、特殊群體服務的“最后一公里”問題,提高金融服務的滿足度和契合度。進一步完善網格化金融幫辦服務,建立正向激勵機制,鼓勵涉農金融機構更有效地支持家庭農場發展。以淮安金融網為載體,定期組織線上線下銀企對接服務活動,促進銀企雙方增進了解與互信,降低交易成本。(牽頭部門:市人行;配合部門:市銀監局、市金融辦)
四、充分發揮農業保險保障作用
10.創新農業保險產品。鼓勵各財產保險公司拓展農業保險服務范圍,研發種養殖業特色保險產品。在繼續擴大傳統政策性險種的基礎上,穩步提升高效農業險種的覆蓋面。積極推廣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農村綜合治安保險、農機保險等與農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三農”保險產品,切實提升我市農民家庭抵御風險的能力。探索開展生豬價格指數保險、蔬菜價格指數保險、氣象指數價格保險及農村小額信貸保證保險與家庭農場貸款保證保險等新型險種。(牽頭部門:市委農工部;配合部門:市金融辦、市保協、市農委、市財政局、市氣象局)
11.規范發展農業保險。出臺淮安市政策性農業保險招投標辦法和評標標準,指導縣(區)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經辦機構招標投標活動,促進政策性農業保險市場化、專業化、規模化發展。建立保險公司、銀行及政府風險共擔機制,鼓勵縣(區)設立涉農保險風險補償基金,化解“三農”金融風險。統籌設計農業保險險種和農業防災增產關鍵技術補助政策,支持和引導保險公司與縣(區)共同設立農業保險防災減損基金,提高全市農業防災減損工作水平。(牽頭部門:市委農工部;配合部門:市金融辦、市銀監局、市保協、市財政局)
12.加強基層保險服務。支持農業保險經辦機構在鎮村建立“三農”保險基層服務站點,增強基層網點的服務功能。嚴格執行《農業保險條例》和《江蘇省農業保險承保理賠操作規范》有關規定,不斷提高基層投保服務、現場勘查、災后理賠等保險服務的質量和效率。(牽頭部門:市委農工部;配合部門:市金融辦、市保協)
五、大力發展農村普惠金融
13.完善農村基礎金融設施。大力推進農村金融綜合服務站建設工作,實施農村基礎金融服務“村村通”工程,進一步提升農村便民服務“快付通”的覆蓋率。在全轄行政村全覆蓋的基礎上,力爭2016年底平均每個行政村設立不少于2個銀行卡助農取款點,在規模較大的農村區域設立網點和自助銀行。進一步加強農村地區特色網點建設,通過全能網點、社區銀行、自助銀行、便民取款等不同類型服務的差異定位、專業運作,擴大服務覆蓋面,提高服務精準度。(牽頭部門:市人行、市銀監局;配合部門:市金融辦)
14.改進涉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通過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擴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推動銀行增設小微專業支行(網點),在基層網點配備小微企業專業團隊和資源。鼓勵銀行再造小微業務流程,實施批量化、標準化、集約化服務。鼓勵各類創投基金、科技支行、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加大對科技型小微企業的投融資支持力度。(牽頭部門:市人行;配合部門:市銀監局、市金融辦、市銀監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
15.加大金融扶貧工作力度。加強信貸資金與政府扶貧資金有機結合,發揮財政存款的調節作用,適度傾斜,鼓勵農商行承擔全市金融扶貧攻堅工作,為農村低收入農戶提供金融服務。進一步加強對金融扶貧的組織領導,明確目標、分解任務、強化考核,力爭2015年扶貧貸款發放達到6億元以上。繼續開展政策性農民創業貸款業務,推廣陽光信貸業務。(牽頭部門:市扶貧辦;配合部門:市金融辦、市人行、市銀監局)
六、加強對“三農”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
16.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重點加大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以及農產品流通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貸支持,結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投入產出周期長等特點,合理確定貸款期限、提高授信額度,在利率、期限、準入門檻等方面給予優惠。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農機庫等配套輔助設施建設。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主辦行制度,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的激勵力度。持續推進富民惠農金融創新工程。(牽頭部門:市人行;配合部門:市金融辦、市銀監局、市委農工部、市農委、市農機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
17.支持現代農業加快發展。認真貫徹國家科技興農戰略,鼓勵金融機構加強與農業高新示范園區、高新產業園區對接,主動開展聯合服務創新,為園區提供一攬子綜合性金融服務。重點支持農業科技進步、現代種業、新型飼料、農機裝備制造、設施農業、農產品精深加工等現代農業項目和高科技農業項目。支持農產品市場、倉儲物流設施、農業生產資料經銷和農村商貿流通服務網點等農業社會化服務產業發展。倡導綠色金融理念,支持農業發展方式轉變。(牽頭部門:市農委;配合部門:市金融辦、市銀監局、市委農工部、市科技局、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
18.支持縣域新型城鎮化建設。創新服務機制,運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建立有效載體,引入社會資本,綜合利用政策性信貸資金以及新農村建設信貸資金,支持城中村改造,以及縣域新型農村社區、農業產業園區建設。支持鄉鎮商貿中心和流通網點建設,促進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新型流通業態發展。支持金融機構著力滿足城鎮化進程中農業轉移人口的多樣化金融需求,不斷強化對農民擴大再生產、消費升級和自主創業的金融支持。(牽頭部門:市水利資產公司;配合部門:市金融辦、市人行、市銀監局、市商務局)
七、加大對金融服務“三農”的政策支持
19.健全農村金融相關工作機制。成立由市金融辦牽頭,市委農工部、市農委、市財政局、市農業開發局、市糧食局、市農機局、市扶貧辦、市人行、市銀監局、市保協等部門聯合組成的農村金融工作協作小組,各縣(區)也要建立相應機制。研究金融服務“三農”問題,落實相關配套政策,加強政策指導,保證金融服務“三農”工作有力有效開展。加強涉農貸款、保險等金融統計工作,全面、及時、準確反映金融機構對“三農”支持情況。(牽頭部門:市金融辦;配合部門:市委農工部、市農委、市財政局、市農業開發局、市糧食局、市農機局、市扶貧辦、市人行、市銀監局、市保協等部門)
20.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進一步整合財政支農資金,完善各項財政支農政策,加強財政與金融配套聯動,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原則,綜合運用貸款貼息、保費補貼、獎勵補助等多種手段,引導加大金融對“三農”的投入。進一步改革財政支農資金制度,探索設立具有一定外部競爭性的財政專項資金,可采用農業產業發展引導基金等形式,實行市場化運作,逐步與金融資本相結合。進一步建立農業融資的風險分擔機制,完善風險補償制度,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作用,支持社會資本進入“三農”金融領域,形成支農合力。(牽頭部門:市財政局;配合部門:市人行、市金融辦、市銀監局)
21.加強農村金融人才引進培養。每年有計劃地招聘一批金融專業高校畢業生充實到農村金融工作一線,探索與有關高校建立定向培養農村金融人才機制。通過外引內聯、互派互掛等多種形式,建立地方政府與金融機構人才雙向交流機制。積極選派金融干部到縣(區)掛職鍛煉,縣(區)干部到金融機構跟班學習,充實縣(區)黨政領導班子懂金融干部,為農村金融工作提供人力支撐。每年舉辦金融業務講座,幫助農口部門干部掌握金融新知識,熟練使用金融新產品,不斷提升項目融資能力,為“三農”發展注入新的動力。(牽頭部門:市人才辦;配合部門:市金融辦、市人行、市銀監局)
22.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健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征集機制,進一步完善和推廣江蘇省農戶及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信用信息系統。深入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街道)評定與創建活動,實現信用評價結果與信貸服務的有機銜接。培育農村信用文化,嚴厲打擊各種逃廢金融債務的行為,營造良好農村信用環境,切實維護農村金融穩定。認真落實國家涉農貸款扶持政策,對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街道)給予貸款傾斜和利率優惠。(牽頭部門:市人行;配合部門:市經信委、市公安局、市金融辦、市委農工部、市農委、)
23.防范化解農村金融風險。各縣(區)政府要高度重視金融工作,維護地方金融穩定安全。金融管理部門要密切關注主要農產品生產經營形勢等變化,實施多層次的風險監測預警制度,及時做好風險識別、監測、評估、預警和控制工作。市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對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的監管責任,制訂完善風險應對預案,各級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健全制度,提升風險管理能力。要積極發揮市金融穩定聯席會議制度的統籌協調作用,及時應對金融突發事件,化解處置金融風險。(牽頭部門:市金融辦;配合部門:市人行、市銀監局、市經信委、市商務局、市委農工部、市工商局、市保協)
淮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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