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的意見
2025-06-06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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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的意見(豫政辦〔2015〕155號)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的意見
(豫政辦〔2015〕155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國辦發〔2011〕37號)、《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實施意見》(豫發〔2012〕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原則要求
(一)堅持依法行政。實現職權法定,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著力簡政放權、理清職能,實現職能清晰、權責一致,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
(二)堅持政事分開。準確界定行政機關與事業單位職責,將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
(三)堅持精簡效能。能轉職能的不轉機構,確需轉為行政機構的從嚴控制、綜合設置,確保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嚴控行政編制增加。
(四)堅持積極穩妥。區分情況,分類實施,確保平穩過渡。
二、主要任務
(一)清理行政職能,大力簡政放權。對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的職能進行全面梳理,逐項列明授權和委托的具體依據,匯總形成目錄。在此基礎上,按照推行權力清單制度的要求進行徹底清理,凡是沒有法定依據的行政職能及時取消,確有必要保留的按程序辦理;可下放給下級政府和部門的行政職權事項,及時下放并做好承接工作;對雖有法定依據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法定依據相互沖突矛盾的,調整對象消失、多年不發生管理行為的行政職能,及時提出取消和調整的建議。行政職能取消下放后,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堅決防止行政職權事項虛放、空放、明放暗不放等問題,切實把簡政放權落到實處。
(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對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屬于各級政府直屬且編制規模不大的,并入相關部門;確需單獨設置的,結合行政體制改革和政府機構改革,探索通過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解決。部門所屬的,原則上將行政職能劃歸主管部門內設機構承擔;無相關內設機構的,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從嚴控制、綜合設置,所需行政編制由機關內部調劑解決。完全承擔執法監督職能的事業單位,按照簡政放權要求清理職能后,可繼續依法履行職責,嚴禁參與或變相參與市場中介服務和經營活動。
對承擔部分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凡是能夠將行政職能劃歸主管部門的,原則上將其行政職能剝離并劃歸主管部門。職能調整后,重新明確定位、劃定類別,公益服務任務飽滿、本部門沒有其他類似機構的,劃入公益類;工作任務不足、職能萎縮或與其他事業單位職能交叉重復的,將其并入其他事業單位或予以撤銷。對行政職能難以劃歸主管部門的單位,經機構編制部門批準后,可將公益服務職能和生產經營活動剝離并相應核減編制后,繼續作為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依法履行職責。
已認定為承擔行政職能但尚未調整到位的事業單位,在過渡期內,繼續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履行職責,使用事業編制,依照國家現行人事、財務、社會保險等政策規定實施管理。
(三)嚴格控制機構編制。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必須嚴格堅持“兩個不突破”:不得突破各地政府機構限額,不得突破現有行政編制總額。改革中涉及行政編制調整的,主要由各地通過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調劑出來的空編及自然減員逐步解決;涉及機構調整的,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報批。
對認定為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一次性核減空編,過渡期內實行總量控制,人員只出不進、編制只減不增,在編人員退休或調出的要及時核減編制。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工作政策性強、情況復雜、難度大,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明確工作步驟,加強統籌協調,扎實穩妥推進。全省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由各級機構編制部門具體負責。
(二)統籌協調推進。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各部門具體負責所屬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工作。省級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由有關部門或單位提出意見按規定程序報批后組織實施。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負責本地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省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指導做好相關工作。
(三)嚴肅工作紀律。嚴禁借改革之機,擅自提高機構規格、突擊提拔干部、增設機構編制和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嚴格財務管理,嚴防國有資產流失。違反規定的,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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