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實施意見
2025-06-07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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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實施意見(洪府發〔2017〕41號)各縣(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新區)管委會,市直各單位:為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實施意見
(洪府發〔2017〕4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新區)管委會,市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17〕18號),進一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扎實有效推進“三去一降一補”工作,促進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增強經濟中長期發展韌性,結合我市實際,現就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 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通過推進兼并重組、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自我約束、盤活存量資產、優化債務結構、有序開展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依法破產、發展股權融資,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助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推國有企業改革深化,助推經濟轉型升級和優化布局,為經濟長期持續健康發展夯實基礎。
二、主要任務
(一)推進企業兼并重組
1.鼓勵跨地區、跨所有制兼并重組。進一步打破市場分割和地區封鎖,推動混合所有制改革,通過海外融資、增資擴股、合資合作等方式,引入各類資本參與市內企業兼并重組。鼓勵市內外優勢企業積極拓展主營業務延伸產業鏈,加大在市內的兼并重組力度,實現集約化精細化經營。推進壟斷行業改革,放開社會資本參與壟斷領域并購融資限制。支持境外企業在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兼并或收購市內企業股權,優化企業財務結構,降低資產負債率。(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和各縣〔區〕政府)
2.推動重點行業兼并重組。鼓勵產能過剩行業企業加大兼并重組力度,加快各類“僵尸企業”和不符合經濟結構轉型要求且已無發展潛力的企業退出,有效化解過剩產能,實現市場出清。理順市屬企業管理體制,將政府相關部門脫鉤剝離出來的優質經營性資產資源注入市屬企業,實現整合重組,發揮資本效益。(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和各縣〔區〕政府)
3.引導企業加快結構優化。引導企業精益化經營,突出主業,著力優化產業鏈布局,克服盲目擴張粗放經營。鼓勵通過出售轉讓非主業或低收益業務回收資金、減少債務和支出,降低企業資金低效占用,提高企業運營效率和經營效益。(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
4.加大對企業兼并重組的金融支持。通過并購貸款等措施,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并購重組。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優先股、可轉換債券、債轉股專項債券等方式籌集兼并重組資金、降低兼并重組成本。鼓勵各類投資者通過創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等形式參與企業兼并重組。(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政府金融辦、市發改委)
(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自我約束
5.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對企業負債行為建立權責明確、制衡有效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加強企業自身財務杠桿約束,合理安排債務融資規模,有效控制企業杠桿率,形成合理資產負債結構。(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
6.明確企業降杠桿的主體責任。企業是降杠桿的第一責任主體。明確企業管理層資產負債管理責任,合理設計激勵約束制度,處理好企業長期發展和短期業績的關系,樹立審慎經營觀念,防止激進經營過度負債。落實企業股東責任,按照出資義務依法繳足出資,根據股權先于債權吸收損失原則承擔必要的降杠桿成本。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切實履行職責,積極推動國有企業降杠桿工作,將降杠桿納入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國有企業的業績考核體系。統籌運用政績考核、人事任免、創新型試點政策傾斜等機制,調動地方各級政府和國有企業降杠桿的積極性。(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和各縣〔區〕政府)
(三)多措并舉盤活企業存量資產
7.分類清理企業存量資產盤活閑置資產。規范化清理資產,做好閑置存量資產相關盡職調查、資產清查、財產評估等工作,采取市場化方式剝離,實現人資分離,使資產達到可交易狀態。對土地廠房、設備等閑置資產,鼓勵采取出售、轉讓、租賃、回租、招商合作等方式盤活,實現有效利用。引導企業進入產權交易市場,充分發揮產權交易市場價格發現、價值實現功能,企業的國有產權必須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和各縣〔區〕政府)
8.加大存量資產整合力度。鼓勵企業整合內部資源,將與主業相關的資產整合清理后并入主業板塊,提高存量資產的利用水平,改善企業經營效益。(責任單位:市國資委)
(四)多方式優化企業債務結構
9.推動企業開展債務清理和債務整合。加大清欠力度,減少無效占用,加快資金周轉,降低資產負債率。多措并舉清理因擔保圈、債務鏈形成的三角債。加快清理以政府、大企業為源頭的資金拖欠,推動開展中小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對發展前景良好、生產經營較為正常,有技術、有訂單,但由于階段性原因成為資金拖欠源頭的企業,鼓勵充分調動多方力量,在政策允許范圍內,統籌運用盤活資產、發行債券和銀行信貸等多種手段,予以必要支持。(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委)
10.優化企業融資方式。加快綠色債券、雙創債等信用類產品創新,豐富債券品種,推動企業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利用直接融資工具,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替代其他高成本融資方式。鼓勵企業資金集中管理,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設立財務公司,加強內部資金融通,提高企業資金使用效率。暫不具備條件設立財務公司的企業集團,應當設立內部資金結算中心,并參照企業財務公司相關規定,加強企業資金集中管理。加快推進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建設,積極發揮增信作用,提高企業信用等級,降低融資成本。(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政府金融辦、市國資委)
(五)有序開展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
11.明確適用企業和債權范圍。鼓勵面向發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企業開展市場化債轉股,包括三類企業,即因行業周期性波動導致困難但仍有望逆轉的企業;因高負債而財務負擔過重的成長型企業,特別是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成長型企業;高負債居于產能過剩行業前列的關鍵性企業以及關系國家安全的戰略性企業。建立債轉股負面清單,禁止將四類企業列入債轉股對象,即扭虧無望、已失去生存發展前景的“僵尸企業”;有惡意逃廢債行為的企業;債權債務關系復雜且不明晰的企業;有可能助長過剩產能擴張和增加庫存的企業。轉股債權范圍以銀行對企業發放貸款形成的債權為主,適當考慮其他類型債權。(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國資委、市政府金融辦和各縣〔區〕政府)
12.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開展債轉股。銀行、實施機構和企業依據國家政策導向自主協商確定轉股對象、轉股債權以及轉股價格和條件。對于涉及多個債權人的,可以由最大債權人或主動發起市場化債轉股的債權人牽頭成立債權人委員會進行協調。經批準,允許參考股票二級市場交易價格確定國有上市公司轉股價格,允許參考競爭性市場報價或其他公允價格確定國有非上市公司轉股價格。允許通過協商并經法定程序把債權轉換為優先股,依法合理確定優先股股東權益。鼓勵各類實施機構公開、公平、公正競爭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支持各類實施機構之間以及實施機構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股權投資機構之間開展合作。增強實施機構資本實力,引導多種社會資本投資債轉股實施機構發行的債轉股專項金融債券、資產支持票據、非公開定向票據等金融產品。對實施機構在開展債轉股和其他資產收購處置過程中涉及國有資產轉讓的,采取多種市場化轉讓方式,規范審批,簡化程序,提高效率。(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政府金融辦、市國資委和各縣〔區〕政府)
13.有序實現股權退出。利用國家處置不良資產、開展金融扶貧、優先綠色審批的機遇,用足用好用活國家有關政策,積極培育債轉股企業通過首次公開上市、定向增發等方式提升資產價值。實施機構對股權有退出預期的,可與企業協商約定所持股權的退出方式。債轉股企業為上市公司的,債轉股股權可依法轉讓退出,轉讓時應遵守限售期等證券監管規定。債轉股企業為非上市公司的,鼓勵利用證券交易所上市、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區域性股權交易機構掛牌等方式轉讓退出。(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和各縣〔區〕政府)
14.強化債轉股的約束機制。完善政府在市場化債轉股過程中的保障引導作用,暢通供需信息渠道,不干預債轉股具體業務。強化對債轉股企業的財務杠桿約束,在債轉股協議中,相關主體應對企業未來債務融資行為進行規范,共同制定合理的債務安排和融資規劃,對資產負債率作出明確約定,防止企業杠桿率再次超出合理水平。規范債轉股企業和股東資產處置行為,嚴格禁止債轉股企業任何股東特別是大股東掏空企業資產、隨意占用和挪用企業財產等侵害其他股東權益的行為。防范債轉股企業和實施機構可能存在的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不正當利益輸送行為。(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市發改委和各縣〔區〕政府)
(六)依法依規實施企業破產
15.建立依法破產的體制機制。建立企業破產工作統一協調機制,推動建立破產審判府院聯動機制。充分發揮企業破產在解決債務矛盾、公平保障各方權利、優化資源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健全破產管理人制度。探索建立關聯企業合并破產制度。細化工作流程規則,切實解決破產程序中的違法執行問題。支持法院建立專門清算與破產審判庭,支持優化法官配備并加強專業培訓,強化破產司法能力建設。規范和引導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依法履職,增強破產清算服務能力。(責任單位:市法院)
16.健全企業破產配套政策措施。對于扭虧無望、已失去生存發展前景的“僵尸企業”,要破除障礙,依司法程序進行破產清算,全面清查破產企業財產,清償破產企業債務并注銷破產企業法人資格,妥善安置人員。對符合破產條件但仍有發展前景的企業,支持債權人和企業按照法院破產重組程序或自主協商對企業進行債務重組。鼓勵企業與債權人依據破產和解程序達成和解協議,實施和解。在企業破產過程中,切實發揮債權人委員會作用,保護各類債權人合法權益,做好破產企業職工安置、企業互保聯保和民間融資風險化解、維護社會穩定等各方面工作。加大債務人信息披露力度,吸引有實力有經驗的職業經理人和戰略投資者參與企業破產重組。加快完善清算后工商登記注銷等配套政策。(責任單位:市法院、市市場監管局、市國資委、市政府金融辦、市人社局和各縣〔區〕政府)
(七)積極發展股權融資
17.發揮財政資金撬動功能。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建立財政金融協調機制,充分利用南昌市滕王閣城市發展基金吸引社會資本和金融機構共同參與,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和杠桿效應,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規范和完善政府參與各類投資基金的投資決策機制、激勵機制和退出機制,重點支持傳統產業重大技術改造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發展項目,以及重點行業制造業企業轉型升級。(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市發改委、市工信委)
三、政策保障
(一)落實降杠桿財稅金融支持政策。發揮積極的財政政策作用,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落實降低企業杠桿率稅收支持政策的規定,對企業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股權(資產)收購、合并、債務重組等重組行為,可按稅法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遞延納稅優惠政策;對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可按規定享受5年內分期繳納企業所得稅政策;企業破產、注銷、清算企業所得稅時,可按規定在稅前扣除有關清算費用及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企業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債權損失可按規定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繳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重組改制涉及的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符合規定的,可享受相關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和各縣〔區〕政府)
(二)加強市場主體失信聯合懲戒。建立相關企業和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的信用記錄,并納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西)。構建參與各方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惡意逃廢債和國有資產流失等違法違規單位及相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
(三)切實減輕企業社會負擔。完善減輕企業非債務負擔配套政策,落實已出臺的各項清理規范和涉企收費政策,遏制各種亂收費行為,取消無法律法規依據的中介服務費和各類保證金,進一步清理不合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加大對企業在降杠桿過程中剝離相關社會負擔和輔業資產的政策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和各縣〔區〕政府)
(四)穩妥做好職工安置工作。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降杠桿過程中的職工安置,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多措并舉做好職工安置工作。鼓勵企業充分挖掘內部潛力,通過協商薪酬、轉崗培訓等方式,穩定現有工作崗位。支持企業依靠現有場地、設施、技術開辟新的就業崗位。依法妥善處理職工勞動關系,穩妥接續社會保險關系,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待遇。積極做好再就業幫扶,落實就業扶持政策,加大職業培訓力度,提供公共就業服務,對就業困難人員按規定實施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和各縣〔區〕政府)
(五)落實產業升級配套政策。進一步落實重點行業產業轉型升級和化解過剩產能的配套支持措施,加大對重點企業兼并重組和產業整合的支持力度,發揮各類產業創業投資基金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實行市場化運作,推動重點行業破局性、戰略性重組,實現產業鏈整合及產業融合,通過資源重新配置降低企業杠桿率,進一步提升優質企業競爭力。(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
(六)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加強政府在降杠桿工作中的政策引導、依法監督作用,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持社會穩定,做好職工合法權益保護等工作,確保降杠桿在市場化、法治化軌道上平穩有序推進。政府在引導降杠桿過程中,要依法依規、遵循規律、規范行為,不干預降杠桿工作中各市場主體的相關決策和具體事務。同時,各級政府要履行好國有企業出資人職責,在國有企業降杠桿決策中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行使國有股東權利。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市發改委牽頭的市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綜合協調指導,統籌推進各項工作,重大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各責任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研究完善配套措施,抓好推進落實。
(二)落實工作責任。市發改委要做好我市降低企業杠桿率的統籌協調和匯總分析。市國資委要統計篩選降杠桿目標企業,指導市屬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支持企業剝離社會負擔和輔業資產,穩妥做好分流安置人員工作,維護企業職工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市政府金融辦要做好政策銜接,協調落實相關金融支持政策,組織協調銀行債權人委員會或主要債權銀行,共同推進降杠桿工作。市財政局要牽頭采取適當財政支持方式激勵引導開展降低企業杠桿率各項工作。市國稅局、地稅局要落實企業重組、債轉股等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市人社局要積極做好破產、兼并重組及債轉股企業職工社會保障和再就業工作,指導企業做好分流安置。市工信委、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局、市國土資源局等其他有關部門要落實相關政策,協助開展降杠桿工作。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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