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我市現代農業園區建設的實施意見
2025-06-07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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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我市現代農業園區建設的實施意見(佛府辦[2013]77號)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機構: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我市現代農業園區建設的實施意見
(佛府辦[2013]77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中發〔2013〕1號)和《全國現代農業發展規劃(2011-2015年)》(國發〔2012〕4號)等要求,加快推進我市現代農業園區建設,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促進農業轉型升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統領,圍繞發展高效、優質、生態、安全農業的總體要求,以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為主線,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企業參與、農民受益”的思路,推進現代農業園區增容、擴面、提質,著力建設一批基礎設施過硬、科技含量較高、運行機制靈活、帶動輻射效應明顯的農業現代化園區。
(二)發展目標。加快推進全市現代農業園區建設,整合提升現有農業園區,加快發展新園區步伐,集中力量建設一批“主體產業突出、園區特色鮮明、規模效益明顯”的現代農業園區,重點打造生產、流通、科技、觀光、精品五種類型現代農業園區,形成布局合理、不同層次、優勢互補的現代農業園區發展格局。力爭至2015年全市現代農業園區面積達30萬畝以上,認定掛牌20個市級現代農業園區;至2020年,全市現代農業園區面積達35萬畝以上,認定掛牌市級現代農業園區達到30個以上。通過支持和引導,將現代農業園區建設成為現代農業生產與新型農業產業培育的樣板區、農業科技成果和現代農業裝備應用的展示區、農業功能拓展的先行區及職業農民的培訓基地,引領我市現代農業發展。
二、重點工程
(一)現代農業園區擴面工程。按照“高起點、高標準、高水平、定位準”的原則,通過優化產業結構布局、強化農業基礎和配套設施建設、推廣應用先進裝備設施等途徑,在鞏固原有現代農業園區經營規模的基礎上,通過統籌規劃、整合重組、開辟拓展,新建一批主導產業突出、經營主體明確、具有一定規模、設施比較完善的現代農業園區,推動我市現代農業園區擴面增容。
(二)現代農業園區提質工程。在現有的現代農業園區中,選取一批主導產業特色鮮明、經營主體明確、市場前景好、輻射帶動力強的園區進行提升。在加強和提升園區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的基礎上,通過統籌規劃、整合優化、改造提升,進一步做實園區經營主體,實現園區經營市場化;做響園區品牌,實現園區品牌效應擴大化;做優園區產品,實現產品優質化;做長園區產業鏈條,延伸完善農業產業鏈條。
(三)現代農業園區評級工程。對全市規?;r業園區實行分級管理、分類扶持,認定一批市級現代農業園區作為重點扶持對象。市級現代農業園區分為五星級園區、四星級園區,四星級園區作為五星級園區的準入條件。市級現代農業園區由市農業局組織申報認定,實行動態管理,每3年考核一次,未達到要求的限期整改或取消資格。市級現代農業園區的認定標準和申報程序詳見《佛山市現代農業園區申報指南》。
三、工作重點
(一)加強科學規劃。高起點、高標準抓好現代農業園區規劃,把農業園區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區域總體規劃、城鎮總體規劃和《佛山市土地整治規劃(2011-2015)》有機銜接起來,科學選址,合理布局,確保農業園區用地的穩定性和持久性。要緊緊圍繞我市現代農業發展方向,根據產業基礎和資源稟賦條件,明確園區發展定位,強化產業內部的有機聯系,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做到一次規劃、分步實施、逐年建設、滾動發展。
(二)做實經營主體。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原則,積極引導有運營經驗、有資金實力的企業、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進駐經營農業園區?,F代農業園區的經營發展要以市場為導向,努力改變農業園區由政府投資、建設和經營的傳統模式,經營主體要逐步向企業、農民經濟合作組織轉變,逐步建立完善的市場化運行機制,努力實現經營主體的法人化、市場化。
(三)加強招商引資。圍繞現代農業園區主導產業發展方向,加大現代農業園區招商引資力度,大力吸引、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民間資本、外商資本投入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引入有實力的農業企業或大戶進駐園區經營,注重“補鏈、建鏈”,著力延伸完善園區農業產業鏈條,帶動先進的技術、人才、管理等生產要素向園區集聚,為現代農業園區發展增添活力和后勁。
(四)突出主導產業。圍繞我市現代農業發展定位,根據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農業產業基礎和資源條件,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發揮比較優勢,實行差異化發展,培植1-2個特色鮮明的主導產業,主導產業經營面積要占園區核心面積的80%以上。在建設模式上,生產型園區要突出高效、特色,精品型園區要突出高端、品牌和安全,流通型園區要突出高效、暢通,科技型園區要突出高科技、信息化,休閑型園區要突出體驗休閑、觀光旅游。
(五)推動土地集約。堅持依法、自愿、有償、互利的原則,合理選擇土地承包經營權利用與規模經營方式,積極穩妥推動土地承包經營權集中利用,促進土地向園區內項目業主規范有序適度集中,為農業園區建設提供發展空間。重點結合名鎮名村、新農村建設和各區差異化發展的要求,著力推進整村、整組、整片的土地集約發展。引導園區內的農民以入股、入社(專業合作社)、入會(協會)、出租、轉包、互換、托管等多種形式集合土地承包經營權,探索“工商資本+土地入股”、國有資本發展現代農業等合作模式,探索土地承包經營權先股后轉的集中利用形式,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充分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集中利用的收益。
(六)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引導支持現代農業園區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建立健全投入品登記使用制度和生產操作規程,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手段,健全產品生產檔案,推行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質量可追溯制度,加強生產技術人員質量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園區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實施質量安全一票否決制,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不得申報市級園區,不給予財政資金扶持,已是市級園區的取消資格。
(七)強化科技支撐。支持引導園區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營實體以園區為平臺,加強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發、引進、消化、吸收和集成創新。引導支持園區與科研機構、農業院校開展深度的交流合作,聯合開展技術研發,打造園區科技創新與服務平臺。加強農村實用人才和職業農民培訓,打造園區務工人員技術培訓平臺。扶持農業專業化服務社會組織發展,推進動植物病蟲害防治、良種良法推廣、農資供應和機耕作業等專業服務,提升農業科技的專業化和社會化水平。
(八)加強品牌建設。鼓勵現代農業園區立足園區特色和優勢,著眼長遠,注重打造園區品牌。支持和引導園區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產品認證,鼓勵注冊自有商標,提高園區的信譽度和知名度。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園區開展園區形象設計,對園區定位、理念、產品包裝等進行整合和統一設計,強化宣傳推介,塑造良好的園區形象,提升園區建設檔次,擴大園區影響力。
(九)注重生態建設。大力發展高效、生態的循環農業,推行沼氣綜合利用、畜禽糞便回收利用、養殖用水循環利用等資源綜合利用模式,大力應用測土配方施肥等生態循環生產技術,將園區打造成循環農業的示范點。加強園區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園區水、電、路等設施的科學設置,推進園區園林式綠化,加強園區景觀式設施建設,美化優化園區生態環境,創建園區美麗生態環境。
(十)拓展農業功能。積極拓展現代農業園區的休閑觀光、文化傳承、科普教育等新型功能,大力開發園區二、三產業,拓寬農民增收渠道。依法合理完善園區停車場、餐飲店等配套設施建設,有序開發園區休閑觀光功能。充分結合農業生產,加強項目策劃和宣傳推介,積極發展觀光采摘、游園垂釣、體驗式參與、學生實踐和科普教育等,積極開發農村民俗文化,舉辦內容豐富、特色鮮明的農業節慶等活動,提高農業園區吸引力和休閑觀光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應把園區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建立由政府統一領導、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形成合力,共建園區。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工作由農業部門主管,發展改革、國土規劃、財政、科技、水務、金融、稅務、電力等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動全市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工作有序開展。農業部門要加強對園區建設的指導、管理和服務;發展改革、國土規劃部門要將現代農業園區建設納入城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保障園區建設及配套服務設施用地,并將高標準農田建設與園區建設統籌推進;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園區建設資金的投放力度;科技部門要積極支持園區農業科技開發;水務部門要積極支持園區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金融部門要大力支持園區融資;稅務、電力部門要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落實農業稅收、用電優惠政策。
(二)加大財政投入。市財政將統籌整合各類支農資金逐步向現代農業園區集聚和傾斜,擇優扶持一批園區,并從2014年開始,每年安排一定數額的專項資金,支持園區完善農業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提升園區建設水平。加強涉農項目的統籌安排,適當向園區傾斜。積極爭取現代標準農田建設、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科技推廣等省級以上項目資金,支持我市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各區應加大現代農業園區的投入,設立扶持現代農業園區建設財政專項資金,按照市財政投入現代農業園區資金1:1的比例配套落實區級扶持資金,并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工商資本、外資以多種形式參與現代農業園區建設。
(三)提供用地便利?,F代農業園區內符合《佛山市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局佛山市農業局關于完善設施農用地管理的實施意見》(佛國土規劃通〔2013〕166號)標準的,直接用于或服務于農業生產的非永久性設施農用地,按農用地管理?,F代農業園區興建附屬設施占用耕地的,由項目經營者按照“占一補一”要求負責補充占用的耕地。園區建設所需非農建設用地,由各區人民政府優先安排。堅決禁止利用建設現代農業園區名義圈占土地,擅自擴大園區的用地范圍。
(四)強化信貸支持。創新信貸服務模式,加大信貸投入,支持現代農業園區發展壯大。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金融機構要加強信貸結構調整,拓展信貸支持范圍,將經認定的現代農業園區納入重點支持和服務對象。創新思路,積極開發、引入金融新產品、新方式,探索開發性金融支持現代農業園區發展,探索開發園區農業企業集合票據等創新性金融產品,積極發展土地承包權抵押貸款、農戶聯保貸款、信用貸款等貸款模式,為園區提供充分的金融保障。圍繞園區內企業和產業鏈,大力支持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和電子交易渠道建設,為園區企業與其上下游客戶,提供結算、融資、理財、代理等全方位金融服務,助推園區產業鏈條完善和企業做大做強。
五、其他事項
本意見由市農業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04年6月23日印發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印發佛山市建設農業現代化園區實施意見的通知》(佛府〔2004〕99號)同時停止執行。
附件:佛山市現代農業園區申報指南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1月4日
附件
佛山市現代農業園區申報指南
一、市級現代農業園區申報條件
(一)五星級現代農業園區申報條件。
1.建設規劃科學合理。園區具有專門的建設規劃或方案,且應符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農業產業發展規劃的總體要求。
2.主導產業定位清晰。園區產業定位清晰,主導產業特色鮮明,主導產品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園區產業化水平高,產業拉動作用明顯。
3.建設主體明確清晰。園區建設主體明確清晰,管理部門明確,內部制度健全,經營管理機制完善,運行順暢有力、經營狀況良好。
4.輻射帶動作用明顯。園區與農民有利益聯結關系,能夠通過多種方式示范帶動本地區和周邊地區的農民發展生產、增加收入。
5.園區產品優質安全。園區具有較完善的標準化生產和質量控制體系,生產過程符合良好農業規范,農業投入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手段完善,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質量可追溯制度全面推行,園區創建品牌意識強烈和成果顯著。
6.園區具備一定規模。根據園區的主導產業和主要功能,將園區分為生產型、流通型、科技型、休閑型和精品型等5種類型,具體條件如下:
(1)生產型園區。園區連片面積500畝以上,生產的農產品具有地方特色或符合我市現代農業發展方向的優質、高值、安全農產品,園區年產值500萬元以上。
(2)流通型園區。園區能輻射帶動周邊地區農產品生產,為當地農產品流通提供高效暢通平臺,農產品年交易額5億元以上。
(3)科技型園區。園區連片面積300畝以上,園區以開發、引進、示范、推廣新品種、新技術為主導產業,每年開發、引進、示范、推廣新品種、新技術10個(項)以上。
(4)休閑型園區。園區連片面積300畝以上,園區生態環境優越,以生態、休閑、觀光為主要功能,年產值800萬元以上。
(5)精品型園區。園區連片面積100畝以上,園區在同行中品牌效應突出、競爭優勢明顯,突出高端、高質和高效,年產值1,000萬元以上。
7.設施完善裝備優良。園區內基礎設施完善,道路暢通,排灌方便,用電便捷,旱澇保收率90%以上。
8.園區技術模式先進。園區內農作制度合理,種養模式先進,生產、流通過程基本無污染,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高,良種覆蓋率達100%。
(二)四星級現代農業園區申報條件。
除應符合上述五星級現代農業園區1-5項的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園區具備一定規模。根據園區的主導產業和主要功能,將園區分為生產型、流通型、科技型、休閑型和精品型等5種類型,具體條件如下:
(1)生產型園區。園區連片面積300畝以上,園區生產的農產品具有地方特色或符合我市現代農業發展方向的優質、高值、安全農產品,園區年產值300萬元以上。
(2)流通型園區。園區能輻射帶動周邊地區農產品生產,為當地農產品流通提供高效暢通平臺,農產品年交易額3億元以上。
(3)科技型園區。園區連片面積200畝以上,園區以開發、引進、示范、推廣新品種、新技術為主導產業,每年開發、引進、示范、推廣新品種、新技術6個(項)以上。
(4)休閑型園區。園區連片面積200畝以上,園區生態環境優越,以生態、休閑、觀光為主要功能,年產值500萬元以上。
(5)精品型園區。園區在同行中品牌效應突出、競爭優勢明顯,突出高端、高質和高效,年產值500萬元以上。
2.設施完善裝備優良。園區內基礎設施完善,道路暢通,排灌方便,用電便捷,旱澇保收率70%以上。
3.園區技術模式先進。園區內農作制度合理,種養模式先進,生產、流通過程基本無污染,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高,良種覆蓋率達90%以上。
二、申報程序
(一)現代農業園區建設主體自愿向所在行政區農業部門申報。
(二)區農業部門初審,初審時必須征求同級發展改革、國土規劃、財政部門意見,初審同意后,向市農業局推薦報送。
(三)由市農業局牽頭,發展改革、國土規劃、財政等部門有關人員或專家組成市級現代農業園區評審組,對各區上報的現代農業園區進行評審,提出建議認定名單。
(四)市農業局研究審定建議認定名單。
(五)網上公示擬認定名單,公示期7天。
(六)經公示無異議,由市農業局公布名單。
三、申報材料
(一)區農業部門的關于申報市級現代農業園區的請示文件。
(二)現代農業園區建設規劃或方案。
(三)建設主體設立文件(工商營業執照或管理機構成立文件)、園區全景圖片、管理制度等相關證明材料。
四、跟蹤管理
(一)對市級現代農業園區實行動態管理、扶優汰劣的競爭機制。
(二)實行日常監測和定期復評相結合的制度。市級現代農業園區認定有效期3年,有效期滿進行復評,復評程序和要求參照園區的認定程序執行。
(三)在日常監測中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核實,由市農業局取消其認定資格,向社會進行通報,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1.園區內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
2.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檢出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藥物或其他化學物質的,或一年內累計2個以上樣品檢出國家限制使用的藥物、添加劑的。
3.發生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Ⅲ級)(以《廣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定的事故分級為標準)。
4.園區規模顯著減少,縮小規模超過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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