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的實施意見
2025-06-07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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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的實施意見(巴府發〔2015〕16號)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相關部門,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為大力營造良好創新創業生態環境,加快推進
巴中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的實施意見
(巴府發〔2015〕1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相關部門,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為大力營造良好創新創業生態環境,加快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積極打造新常態下經濟發展新引擎,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意見》(川府發〔2015〕2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機制創新、服務優化原則,有效整合資源,集成落實政策,進一步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的活力,形成想創、會創、能創、齊創的生動局面。到2017年,全市各類孵化載體達10家以上,面積達30萬平方米以上,新增科技型中小微企業100家,科技創業者突破1000人,發明專利申請量達到200件,引進培育天使投資人和創業投資機構5個以上,基本構建起要素集聚化、服務專業化、運營市場化和資源開放化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格局。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創新創業平臺工程
1.加快構建眾創空間。加快巴中經濟開發區科技企業孵化器、中小企業孵化園、飛地園區、大眾創業園(回鄉農民創業園)建設。各縣(區)要結合自身優勢和特色,至少建立1家以上孵化樓宇或創新創業園。支持建立一批滿足創新創業需求的創客空間、創業咖啡、星創天地、創新創業俱樂部等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市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等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下同)
2.支持眾創空間發展。利用工業用地建設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在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其載體房屋可按幢、層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產權登記并出租。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生創新創業俱樂部、創新創業園申報省級財政補助,對認定的國家、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的市級財政補助。各縣(區)、巴中經濟開發區要對眾創空間的房租、寬帶接入費用和用于創新創業服務的公共軟件、開發工具給予適當補貼,鼓勵眾創空間為廣大創新創業者提供免費高帶寬互聯網、WIFI接入服務。各縣(區)對在農村建立星創天地的,要積極協調土地流轉和給予相關政策支持。(市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等負責)
(二)實施創新創業主體工程
3.吸引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大力實施“千名專業人才引進計劃”和“巴山科技英才1126計劃”,重點引進產業發展領軍型人才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到我市自主創業。對于引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博士研究生報到后簽訂正式協議的,財政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的安家補助費用。企業引進優秀專業人才,其安家補助費數額與引進對象協商確定,經費主要由用人單位負責,同級財政給予20%補助。建立健全高層次人才社會服務機制,落實引進高層次人才社會養老、醫療保障、配偶就業、子女入學等保障機制。(市委人才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負責)
4.激勵科技人員創新創業。鼓勵符合條件的國有企事業單位科技人員離崗創辦企業,3年內可保留人事關系,工齡連續計算,薪級工資按規定正常晉升,保留其原聘等級,不影響職稱評定。國有企事業單位科技人員在完成崗位職責和聘用合同約定任務的前提下,依法經所在單位批準,可在我市兼職從事技術研發、產品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成果轉化活動,以及創辦、領辦科技型企業,并取得相應合法股權或薪資。國有企事業單位科技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的收益,按至少70%的比例劃歸成果完成人及其團隊所有。(市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市委人才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負責)
5.扶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對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內的普通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工商部門注冊或民政部門登記,以及其他依法設立、免于注冊或登記的創業實體(如開辦網店、農業職業經理人等),給予1萬元創業補貼。在我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新創業園內孵化的創業項目,每個項目給予1萬元補貼。同一領創主體有多個創業項目的,最高補助可達到10萬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等負責)
6.支持青年創新創業。實施“青年創業促進計劃”“巾幗創業行動”,向符合條件并通過評審的創業青年發放3-10萬元免息、免擔保的創業啟動資金貸款,并配備1名志愿者導師“一對一”幫扶3年。鼓勵銀行業機構創新設計“青年創業”貸款,加大對創業青年的金融支持力度。(團市委、市婦聯、市政府金融辦、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等負責)
7.促進返鄉農民工創新創業。大力引導和鼓勵巴中籍在外創業成功人士,利用創業經驗、所學技能和資金回鄉領辦創辦農業產業化農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等各類經濟實體,發展農村專業技術協會等社會新型組織。落實返鄉農民工創業普遍性降費政策和可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各縣(區)、巴中經濟開發區對回鄉創業園,可在不增加財政預算支出總規模、不改變專項資金用途前提下,合理調整支出結構,安排相應的財政引導資金,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給予政策支持,適當放寬回鄉創業園用電用水用地標準。(市委統籌辦、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科協、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等負責)
8.加大對創辦企業的支持力度。對新注冊的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自認定之日起,3年內新增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地方留成部分按照50%的比例給予財政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創新型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每家20萬元、5萬元的財政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每家50萬元的財政補助。鼓勵企業開發新產品,經認定后根據其新增所得稅和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給予50%以上、最高20萬元財政補助。對購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和發明專利并在本地成功實現轉化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10萬元的財政補助。對獲得國家、省級科技進步獎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研發團隊10萬元、5萬元的財政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企業研發機構,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財政補助。(市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等負責)
(三)實施創新創業服務工程
9.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簡化工商注冊流程,嚴格落實“先照后證”,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三證合一”登記。建立電子營業執照制度,實現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發照和網上公示,做到工商登記一窗受理、限時辦理、規范辦理、透明辦理。(市工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等負責)
10.落實財稅優惠政策。企業用于創新、研發的投入和引進高端人才并直接從事創新與研發工作的人員工資薪金,可按規定實行加計扣除。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依法免征增值稅。對企業申請、維持專利和購買國內外專利技術的支出計入無形資產,準予依法攤銷。經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獨立法人企業研發機構按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依法落實技術轉讓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全面落實促進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軍轉干部及隨軍家屬、退役士兵等創辦個人獨資企業,扶持小微企業發展,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財政局等負責)
11.加快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各縣(區)、巴中經濟開發區要在政務(便民)服務中心、創新創業集聚區專門設立創新創業咨詢服務窗口,為廣大創新創業者提供“一站式”服務。大力培育技術交易、知識產權、投融資、法律、會計等中介服務機構和科技社團。推動院士工作站、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向全社會開放。建立創新創業信息、招聘求職信息統一發布、開放共享機制。建立創業導師資源庫,實施創業導師制度。(市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市財政局、市司法局、市政府金融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科協、市婦聯、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等負責)
(四)實施創新創業投入工程
12.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設立巴中市創新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通過市場機制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重點支持初創期、種子期及成長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用好用活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農業擔保基金、精準扶貧專項發展基金、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基金、創業再就業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統籌用好支持創新創業的各類專項資金。開展創新券補助試點,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利用創新券購買科研服務。(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市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市農業局、市扶貧移民局、市政府金融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負責)
13.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推進銀行業機構科技專營支行、科技信貸中心建設,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科技小額貸款試點。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結合風險分擔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銀監分局、市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等負責)
14.支持企業進入資本市場。鼓勵企業在主板(含中小板、創業板)上市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四板)掛牌融資。運用風險補助和投資保障等方式,引導創業投資機構投資于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揮財稅政策作用,支持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發展。(市政府金融辦、市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等負責)
(五)實施創新創業環境工程
15.豐富創新創業活動。在全市范圍內舉辦各類創新創業大賽,打造創新創業活動品牌。開展創新創業者、企業家、投資人和專家學者共同參與的創新創業沙龍、創新創業大講堂、創新創業訓練營等活動,搭建創新創業展示和投融資對接平臺。(市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科協、市婦聯等負責)
16.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扎實開展知識產權執法專項行動,有效打擊侵權行為。建立健全維權援助中心,開通維權舉報投訴服務熱線,為廣大創新創業者提供優質高效的知識產權維權服務。將侵權行為信息納入社會信用記錄,營造創新創業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市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等負責)
17.營造創新創業氛圍。積極倡導敢為人先、寬容失敗的創新文化。要通過新聞媒體、互聯網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經驗做法,宣傳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典型事跡,引導全社會共同關心和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市廣播電視臺、巴中日報社等負責)
三、保障措施
18.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巴中市推進創新創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市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要切實負起統籌協調職責,各地各部門要把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作為全局性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主動配合、各負其責,共同把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19.加強示范引導。巴中經濟開發區要充分發揮科技企業孵化器、中小企業孵化園等在創新創業中的示范引導作用,大力培育創業精神和創客文化,將廣大創新創業者的奇思妙想、創新創意轉化為實實在在的創業活動。各縣(區)要積極探索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機制,不斷完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
20.加強督查督導。加快建立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有關普惠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督查督導機制,實行政策執行評估體系和通報制度,全力打通決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實的“最后一公里”,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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