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關閉破產國有企業職工安置方案審核工作的通知
2025-09-11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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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關閉破產國有企業職工安置方案審核工作的通知(2003年3月19日勞社部函[2003]35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關閉
破產國有企業職工安置方案審核工作的通知
(2003年3月19日 勞社部函[2003]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2002〕12號)和全國企業兼并破產和職工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全國領導小組”)《關于做好關閉破產國有企業職工安置等前期準備工作的通知》(〔2003〕4號)精神,切實做好關閉破產國有企業職工安置方案的審核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審核范圍
經國務院批準、全國領導小組下達的企業關閉破產項目。
二、審核主要內容
對煤炭、有色金屬和軍工等中央及中央下放的關閉破產企業,由企業所在?。ㄗ灾螀^、直轄市)勞動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對職工安置方案進行審核。主要內容:
(一)企業各類人員基本情況
1.在職職工人數:包括全民所有制職工、合同制職工、混崗集體工、移交社會職能人員、特殊工種人員、工傷職工及職業病人員等人數;
2.離休和退休人員人數;
3.撫恤人員人數;
4.集體企業職工人數等。
(二)職工安置渠道及安置所需費用情況
1.擬領取一次性安置費人數及所需費用;
2.擬領取經濟補償金人數及所需費用;
3.擬移交地方管理的社會職能人員人數及所需費用;
4.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擬安排人員人數及所需費用;
5.擬移交地方管理的離退休和提前退休人員人數;
6.利用破產企業有效資產重組擬安置人員人數等。
(三)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及社會保險費有關情況
1.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辦法;
2.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統籌項目內費用;
3.基本養老保險統籌項目外費用(省級人民政府規定項目);
4.退休人員醫療保險所需費用;
5.離休人員醫療保險計劃及所需費用等。
(四)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情況
1.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
2.欠繳社會保險費情況及原因;
3.欠繳社會保險費的清償及解決辦法等。
(五)工傷職工及撫恤人員保障計劃
1.1-6級工傷職工保障計劃及所需費用;
2.7-10級工傷職工保障計劃及所需費用;
3.撫恤人員保障計劃及所需費用等。
(六)職工相關權益保障計劃
1.企業拖欠職工工資情況及解決辦法;
2.企業拖欠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情況及解決辦法;
3.企業拖欠職工基本養老金情況及解決辦法;
4.企業拖欠職工醫藥費情況及解決辦法;
5.企業拖欠工傷職工、撫恤人員待遇情況等。
(七)企業破產執行政策依據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的職工安置方案決議。
三、審核要求
(一)審核中,對職工安置方案存在的有關問題,應及時與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進行協調,指導和幫助企業完善安置方案。
(二)審核后,應填寫《職工安置方案審核意見書》,簽署是否同意進入破產程序的意見,交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兼并破產和職工再就業工作協調小組,隨同企業關閉破產前期準備工作材料上報全國領導小組。
對地方關閉破產國有企業前期準備工作中職工安置方案的審核,由各?。ㄗ灾螀^、直轄市)勞動保障廳(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審核辦法。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對關閉破產國有企業職工安置工作的組織領導,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確保穩定實施。
附件:
全國企業兼并破產和職工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做好
關閉破產國有企業職工安置等前期準備工作的通知
([200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兼并破產和職工再就業工作協調小組,國務院有關部門,xx兵團,十個軍工集團公司: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2002〕12號)精神,積極穩妥地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結構調整,妥善安置職工,維護社會穩定,現就國有企業關閉破產前期準備工作中職工安置方案審核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關閉破產項目經國務院批準、全國企業兼并破產和職工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全國領導小組)下達后,有關部門和企業要積極做好關閉破產的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其中,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審核職工安置方案,財政部門負責審核安置職工所需資金是否能及時足額到位。關閉破產企業的職工安置方案必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當地政府企業兼并破產和職工再就業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審核批準。凡職工安置方案和社會保障辦法不明確、資金不能到位的,不得進入關閉破產程序。
二、對煤炭、有色金屬、軍工等中央及中央下放的關閉破產企業,由企業所在?。ㄗ灾螀^、直轄市)勞動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對職工安置方案進行審核。主要審核企業各類人員的實際情況,離退休人員管理及基本養老保險經費落實情況、離休人員醫療保障經費和退休人員醫療保險經費落實情況,職工安置渠道及職工安置經費落實情況,社會保險費用繳納情況,工傷職工及工亡遺屬的保障計劃、執行政策依據和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的職工安置方案決議等。審核后,應出具《職工安置方案審核意見書》(見附件),交各?。ㄗ灾螀^、直轄市)協調小組,隨同企業關閉破產前期準備工作材料上報全國領導小組。否則,全國領導小組將不予審查。
三、各地方關閉破產企業的前期準備工作根據全國領導小組〔2000〕32號文件和本通知的要求,由各地協調小組制定相應的辦法。
四、地方勞動保障部門在接到企業上報的前期準備工作材料后,應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職工安置方案的審核工作。
各地要結合實際,認真貫徹本通知精神,切實做好關閉破產國有企業職工安置和再就業工作,確保穩定實施。
附件:職工安置方案審核意見書(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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