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學校在十幾年前為了解決職工住房問題,允許一部分職工在其土地范圍內建設了一些臨時住房,目前由于這些臨時住房學校無序管理,造成該區域住戶私搭亂建,并出租給季節性臨時工,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針對這種情況能不能請求電力公司停電,誰是向電力公司申請停電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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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針對學校部分教職工居住半地下樓房的狀態,我們特向教職工代表大會提出建議: 出于教職工長期健康問題和人性化管理的角度,我們認為半地下房屋作為臨時宿舍或者流動性房可以解決部分職工的住房困難問題,但作為一個長期性的居住場所,由于光線、通風、和潮濕等問題,將對人的身體帶來很多健康問題。長期居住,將會帶來很多嚴重的疾病隱患。有部分高校為了解決住房困難問題,也有一些樓房擴建的方案和類似計劃,但這些方案里面也是無法解決半地下居住狀況無法改善的局面。值此教代會之際,特提出此建議,就學校力所能及的范圍內解決部分居住在半地下房屋的教職工的住房改善問題,懇請教代會各位代表審議,討論。? 原問題:《小學教代會議案怎樣寫》回復于 2023-01-04 19:07:57
相似問題解答
南陽臥龍私搭亂建
私搭亂建是一個約定俗成的說法,嚴格來說,它不是一個明確的法律、法規用語。我國法律規定中并沒有住宅私搭亂建一詞。住宅私搭亂建主要指的是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兩種情況,是《土地法》和《城鄉規劃法》的調整范圍,主要有土地部門和規劃部門對住宅私搭亂建的臨時工辭職工資問題
如果臨時工還處在試用期的話,那么需要三天到時間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如果臨時工是什么合同都沒有簽訂的,就可以隨時離開了,不用受到公司的約束。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要離職的,要通過書面的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我想解決住房問題
由于政策的出臺,現在的公務員已經沒有福利房了。在一般情況下新錄用的公務員是沒有房子的,不過工資這方面應該有住房補貼不過轉正之后的住房公積金挺高的考上公務員。現在住房已經實行貨幣分房了,每月領500元住房補貼,每年以10%遞增,共領15年,你臨時工受傷申請勞動仲裁,企業該負什么責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頒布后,我國的勞動法律中不再使用“臨時工”這個詞,但是這類職工在現實中大量存在,他們在勞動中出現傷亡事故時,是否認定為工傷?由誰承擔責任?在《勞動法》頒布之前,勞動部已就該類問題發布了文件,這些文件至今仍然有效。破產企業職工住房
1.關于破產企業職工住房處理原則的規定。根據《若干規定》第81條規定:“破產企業的職工住房,已經簽訂合同、交付房款,進行房改給個人的,不屬于破產財產。未進行房改的,可由清算組向有關部門申請房改事項,向職工出售。按照國家規定不具. 原問題:《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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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