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孩子2020年3月入職2022年10月3日離職,在此期間的加班從沒有加班費,以及節假日上班的法律法規工資辭職以后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要求原單位追繳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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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您好, 1、如果您是試用期內員工只需要提前3天書面向用人單位提出離職申請,正式員工提前28天書面向用人單位提出離職申請,期限到就可以離職,無須等待招人交接,公司沒有任何理由扣發您的工資及獎金。 2、年終獎金發放每個公司有自己的規定,具體要看您公司的規定在職時間,勞動法沒有具體規定。但一般來講在職滿半年離職,公司是應該予以發放年終獎金的,如扣發可以收集好證據申請勞動仲裁。 3、如果您簽訂的定時工作制勞動合同,即每天工作八小時,雙休,那么除此以外的工作時間都算加班公司必須安排倒休,如不能安排倒休那么要結算加班費用,平時一倍工資,周末兩倍,法定節假日三倍。如您是不定時工作制,那么每周工作時間也不能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同上述。 以上,有問題可以再聯系,希望對您有幫助。 原問題:《離職員工的離職時間、半年獎與加班問題。》回復于 2022-12-15 14: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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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讓老板退回惡意克扣的工資加班費以及沒簽勞動合同以及沒加社保的賠償
想幫你,但沒辦法。我也是勞動執法工作者,但這個情況你母親的年齡已經超過退休年齡(女職工55歲,男職工60歲),你母親與單位建立的不是勞動關系而是勞務關系。所謂的工資也僅指的是勞動報酬,工資數額不在當地最低工資調整范圍內,而加班費只能通過你母公司在法定節假日上班從來不發1一3的加班費,能以這個理由提出必迫遲職嗎?
可以要求支付2年零7個月的加班工資,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如下: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節假日加班的加班費和工資不透明。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必須安排勞動者休假。”“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這就是說,在法定節假日,要么安排職工休假,要么安排職工加班,支付3倍工資,沒有第三種選擇,即不存在補休之說。以勞動仲裁,能要求加班費嗎
您好!具體規定如下: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仲裁時效】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我上班這,說的有加班費,但是沒有發,還有下班后上班,沒有加班費,節假日上班沒有補貼怎么辦
不合法。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但需提供證據佐證,第一證明勞動關系;第二證明周六上班,單位未安排倒休;第三證明周日安排加班也未安排倒休。周六日單位安排上班未安排倒休的,支付二倍的工資,即加班費;安排倒休后就還用支付加班費了。 原問題:《周日安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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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