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市社區建設的意見
2025-08-0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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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市社區建設的意見(2002年5月23日)社區建設是指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依靠社區力量,利用社區資源,強化社區功能,解決社區問題,促進社區政治、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
政府關于加強城市社區建設的意見
(2002年5月23日)
社區建設是指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依靠社區力量,利用社區資源,強化社區功能,解決社區問題,促進社區政治、經濟、文化、環境協調和健康發展,不斷提高社區成員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的過程。為加強我省城市社區建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居民生活質量,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民政部關于在全國推進城市社區建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0]2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城市社區建設的重要意義
全面推進城市社區建設,是黨中央、國務院為加強城市工作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是新形勢下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做好群眾工作和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對我國城市基層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進行創新,是面向新世紀我國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重要途徑。
(一)全面推進社區建設,是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需要。隨著經濟的發展,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們越來越注重生活質量。居民對社區的人居環境、生活保障、醫療衛生、休閑娛樂、社會治安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務不斷提出新的要求。通過推進社區建設,為居民營造安全舒適、方便清潔的人居環境,滿足廣大居民物質文化方面的迫切要求。
(二)全面推進社區建設,是加強城市精神文明建設的需要。加快城市的現代化進程,要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城市居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質。通過推進城市社區建設,認真貫徹“以德治國”方針和《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開展社區居民依法自治,規范社區居民的社會行為,弘揚中華民族鄰里互助、樂善好施、扶貧濟困等傳統美德,積極倡導健康、文明、科學的生活方式,努力營造社區安定祥和、文明禮貌、人際關系和諧的生活氛圍,達到培養、提高居民文明素質的目的。
(三)全面推進社區建設,是加強城市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需要。擴大城鄉基層民主,是黨的十五大提出的重要目標。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城市居民參與管理公共事務的民主意識不斷增強。通過推進社區建設,擴大基層民主,發揮城市居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增強社區居民自治組織的號召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全面推進社區建設,是鞏固城市基層政權的需要。社區組織是黨和國家政權在城市的基石。隨著各項改革進一步深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現行的城市基層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與新形勢不相適應的矛盾日漸突出。通過推進社區建設,構建新型社區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強化城市基層政權。
(五)全面推進社區建設,是維護城市社會穩定的需要。當前,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時期,城市中的下崗職工再就業、社會弱勢群體和部分職工生活困難、人口老齡化、城市外來人員劇增等問題比較突出。同時,由于社會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利益格局、就業方式的多樣化,給城市基層管理增加了困難和壓力,如果處理不好,解決不當,勢必增加城市的不穩定因素。通過推進社區建設,關心和幫助困難群體,化解各種社會矛盾,可以起到加強城市基層管理,維護社會治安,保持社會穩定的積極作用。
二、推進社區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我省城市社區建設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省第七次黨代會精神,從我省的基本省情出發,與時俱進,改革城市基層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強化社區功能,鞏固黨在城市工作的組織基礎和群眾基礎,加強城市基層政權和群眾性自治組織建設,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和文明程度,擴大基層民主,密切黨群關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城市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
城市社區建設的基本原則是:
(1)以人為本,服務居民。堅持以不斷滿足社區居民的社會需求,提高居民的生活質量和文明程度為宗旨,把服務社區居民作為社區建設的根本出發點和歸宿。 (2)資源共享,共駐共建。駐社區內機關、團體、部隊和企事業單位共同參與社區建設,最大限度地實現社區資源共有、共享,營造“共駐社區、共建社區”的良好氛圍。
(3)責權統一,管理有序。改革城市基層管理體制,建立健全社區組織,明確社區組織的職責和權利,改進社區的管理和服務,寓管理于服務之中,增強社區凝聚力。
(4)擴大民主,居民自治。在社區內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運行機制,逐步實現社區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
(5)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突出地方特色,從居民群眾迫切要求解決和熱切關注的問題入手,先易后難,有計劃、有步驟地實現社區建設的發展目標。
今后5到10年我省城市社區建設的主要目標是:
(1)適應城市現代化的要求,加強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居民自治組織建設,建立起以地域性為特征、以認同感為紐帶的新型社區,構建新的社區組織體系。
(2)以拓展社區服務為龍頭,不斷豐富社區建設的內容,增加服務項目,促進社區服務社會化、產業化和信息化,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質量,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
(3)加強社區管理,理順社區關系,完善社區功能,改革城市基層管理體制,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區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4)堅持政府指導和社會共同參與相結合,充分發揮社區力量,合理配置社區資源,大力發展社區事業,不斷提高居民的素質和社區文明程度,努力建設經濟文化繁榮、環境舒適優美、服務設施完善、管理規范有序、人際關系和諧、社會治安良好的新型現代化社區。根據上述發展目標,具體的工作思路是先從地(州、市)、縣(市、區)政府所在城鎮開始,逐步向所有城鎮推開。
三、社區建設的主要內容
社區建設主要包括社區組織、社區服務、社區衛生、社區文化、社區環境、社區治安等方面的內容。要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從群眾最關心和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做起,豐富社區建設的內容。
(一)改革城市基層管理體制,理順關系,建立新型社區組織體系。
1、合理劃分社區。要按照便于服務管理、便于社區資源合理配置、便于社區居民自治的原則,并考慮地域性、認同感等社區構成要素,對原有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所轄區域作適當調整,以調整后的居委會轄區作為社區地域,并冠名社區。調整社區規模要從實際出發,原則上每個社區以1000戶至3000戶為宜。
2、建立社區黨組織。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根據工作需要、黨員數量和社區規模建立社區黨組織。社區黨組織依照《黨章》進行工作,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在街道(鎮)黨組織的領導下,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支持和保證社區居民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加強黨組織的自身建設,進一步強化對社區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切實擔負起轄區內非公有制經濟單位中的黨員、流動黨員、離退休黨員以及無單位歸屬人員中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對轄區內在職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黨風廉政方面的監督,發揮黨員在社區工作中的先鋒模范作用。社區黨組織要加強社區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以及老齡等組織的作用。
3、建立社區自治組織。社區自治組織包括社區居民會議、社區居民委員會和社區協調議事委員會。
(1)社區居民會議。可以由全體18周歲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戶派代表參加,也可以由每個居民小組選舉代表2至3人參加。負責對社區居民委員會的組成人員進行民主選舉,對涉及全體居民的公共事務進行民主決策,對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工作進行民主監督。社區居民會議有權依照法定程序罷免、撤換、補選社區居民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2)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在縣(市、區)、街道辦事處指導下,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原則,負責社區內公共事務管理。主要職責是:執行社區居民會議的決議;草擬社區章程和工作制度;處理社區日常事務。社區居民委員會可根據需要設立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治安調解、衛生環保、計劃生育、文化教育、監督協調等工作委員會,由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兼管各委員會的工作。
(3)社區協調議事委員會。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建立社區協調議事委員會。社區協調議事委員會由社區居民代表、駐社區單位代表、社會知名人士等組成。社區協調議事委員會行使對社區事務的協商議事職能,對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工作提出建議,進行監督。
(二)拓展社區服務。在社區建設的過程中,要以社區服務為突破口,推動社區建設。社區服務的內容主要包括面向社區老年人、殘疾人、兒童、社會貧困戶、優撫對象和其他社會困難群體的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服務,面向社區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務,面向社區單位的社會化服務,面向下崗職工、失業人員的再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社會化服務等。要將社區建設與“社區老年福利星光計劃”、社區老齡工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把“星光計劃”作為拓展社區服務的有效載體,建設一批為老年人服務的社區設施和活動場所,造福社區老年人。要繼續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對社區服務業的各項扶持政策,統籌規劃,堅持社會化、產業化,規范行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使社區服務在改善居民生活、擴大就業機會、建立社會保障社會化服務體系方面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三)發展社區衛生。建立和完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要把城市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社區,積極發展社區衛生。合理配置現有的衛生資源,加強社區衛生設施建設,積極開展以預防、醫療、保健、心理咨詢、健康教育和計劃生育服務、殘疾康復等為主要內容的社區衛生服務,方便社區居民就醫,不斷改善社區居民的衛生條件,逐步滿足社區群眾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四)繁榮社區文化。積極發展社區文化,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和文化陣地建設,不斷完善公益性文化設施,在社區中開展集法治教育、青少年、老年人、殘疾人文體活動為一體的場地。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文化設施,依靠社區文化力量,組織社區居民開展豐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體育、科普、教育、娛樂和“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諧的社區文化氛圍,發展社區文化事業。
(五)美化社區環境。大力整治社區環境衛生,綠化、美化社區,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增設公共活動和服務場所的無障礙設施;開展創建綠色社區活動和環境保護宣傳活動,加強社區居民的環保意識和監督意識,組織社區居民協助做好社區的環境保護;保護社區居民享有對社區環境的知情權;社區要了解掌握駐社區單位的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質的排放情況及其對環境、對公眾健康的影響,以及消除不良影響的措施,加強對社區環境的綜合治理。
(六)加強社區治安。縣(市、區)、街道辦事處綜治委(辦)要加強領導,建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網絡;要根據社區規模的調整,按照“一區(社區)一警”或“一區多警”的模式合理劃分警區,每個警區設立一個警務室,積極開展社區警務活動;健全治保和調解組織,落實社會治安防范措施;實行群防群治,開展創建“安全文明社區”和“無毒社區”活動,組織開展經常性、群眾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詢、民事調解和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加強對刑滿釋放人員、解除勞教人員、吸毒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和流動人口的管理,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及時消除化解各種不穩定因素,努力做到秩序好、發案少,群眾滿意,確保社區的穩定。
四、轉變政府職能,理順關系,保證社區建設順利進行
(一)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和工作方式。各級政府部門要始終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把服務社區、服務居民作為強化管理的著眼點,推進政府部門的服務承諾制。社區自治事務應由社區自主管理,政府職能部門和街道辦事處不得包辦代替。政府的社會職能要逐步向社區下移,并按照“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原則,給予社區相應的工作經費,保證社區自治組織在自治活動中工作落實,經費到位,實現社區依法自治。
(二)建立社區評議基層政權機關的考核機制。要逐步建立基層政權有關工作人員向社區居民會議述職制度,以及社區對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基層政權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評議制度。縣(市、區)、街道(鎮、城區辦事處)每年要開展一次社區評議活動,把評議結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和公務員考核內容,作為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理順社區內部的各種關系。
一是正確處理好縣(市、區)、街道(鎮、城區辦事處)與社區居民委員會的關系。街道(鎮、城區辦事處)應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逐步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和自我監督,社區居民委員會應協助做好縣(市、區)職能部門和街道(鎮、城區辦事處)委托辦理的維護社會治安以及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青少年教育等工作;縣(市、區)、街道(鎮、城區辦事處)應面向社區,為居民提供服務,并接受社區居民委員會和居民的監督。
二是正確處理好社區居民委員會與轄區單位的關系。轄區單位應本著共駐共建、資源共享原則,發揮優勢,積極參與社區建設,促進社區各項事業協調發展。社區居民委員會要抓好社區各類服務資源的開發利用,將社區內各單位原用于辦社會的一些服務設施納入社區服務范圍中,繼續發揮其功能和效益。
三是處理好依法辦事與社區居民自治的關系。社區居民委員會制訂的章程,辦理的事情,不僅要體現和滿足社區居民的意愿,而且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必須自覺接受黨的領導,模范地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政策和決定。
四是正確處理好社區居民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單位的關系。社區居民委員會有權行使對物業管理單位的綜合協調職能和進行服務質量監督。同時,社區居民委員會要支持物業管理單位搞好物業管理和服務。物業管理單位在小區從事的管理工作屬企業行為,不能行使社區居民委員會的職能,更不能取代社區居民委員會。小區物業管理部門的負責人可以通過法定選舉程序成為社區居委會的成員,參與社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五、加強基礎性工作,建立社區建設保障體系
各級黨委、政府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云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的有關規定,認真解決好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工作經費及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社區黨組織專職人員的生活補貼費。原則上,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的生活補貼費應不低于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要把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工作作為一個新職業納入社會職業體系進行規范化管理,統籌解決好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的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和醫療等社會保障問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家、省扶持社區服務業發展的有關優惠政策,促進社區服務業健康發展。建立起以政府為主導的社區建設多元化投入體系。社區建設各項內容中的設施建設經費,主要由職能部門在財政預算安排的各塊專項經費和各級計劃部門的基本建設投資經費中解決。
多渠道統籌解決社區居民委員會辦公和公共用房。建設和規劃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建設部的有關規定,將社區居民委員會辦公和公共用房納入公共設施配套建設規劃,督促建設單位進行建設。社區居民委員會辦公用房不得少于50平方米。舊城區社區居民委員會辦公和公共用房面積不足的,由城建和房管部門協調解決。
以隊伍建設為基礎,提高社區管理、服務水平。社區居民委員會干部采取向社會公開招聘、競爭上崗、民主選舉等辦法,選聘政治素質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強、熱愛社區工作的優秀人才,經過法定程序,充實到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逐步實現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積極發展社區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志愿者隊伍,動員、激發駐社區單位和廣大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建設的積極性,走出一條志愿者義務服務與民辦非企業單位專業化、產業化服務相結合的社區建設之路。逐步建立社區理論工作者隊伍,充分發揮社會科學理論工作者的作用,為建立有中國特色的社區建設理論體系,推進社區建設服務。
六、切實加強對社區建設的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社區建設。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明確責任,把社區建設作為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工作,有計劃、分步驟地抓好。要把社區建設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長期規劃。“十五”計劃期間,各地要根據我省以及地方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在進行深入細致地調查、摸底、論證的基礎上,制定城市社區建設5年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制定規劃要立足于長遠,具有前瞻性;實施計劃要著眼于現實,注重可行性。各級民政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積極發揮職能作用,當好參謀助手,主動履行職責,把社區建設作為城市民政工作的主要依托,作為今后5年民政工作的重點。要指導和幫助街道辦事處、社區居民委員會做好社區發展規劃,使社區建設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各級宣傳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為社區建設工作順利開展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建立推進城市社區建設工作的運行機制。各級有關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支持,在各自的職能范圍內為推進社區建設提供政策、財力和工作上的支持,形成黨委政府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社區居民委員會主辦、社會力量和群眾參與的推進社區建設的整體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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