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實施意見
2025-06-07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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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實施意見(2015年6月24日)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
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實施意見
(2015年6月24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1號)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實施意見》(皖發〔2015〕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2015年,全市“三農”工作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 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 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按照“穩糧增收、轉型升級、提質增效、創新驅動”的總要求, 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農村法治建設,努力在提高糧食生產能力上挖掘新潛力,在優化農業結構上開辟新途徑,在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上尋求新突破,在促進農民增收上獲得新成效,在美好鄉村建設上邁出新步伐。2015年,力爭實現農業增加值增長4%,農產品加工業產值增長10%以上,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0%左右,為全市經濟平穩健康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支撐。
一、切實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大力發展現代農業
(一)不斷增強糧食生產能力。切實貫徹落實國家保障糧食生產的各項政策。深入推進糧食生產三大行動和糧食高產創建活動。開展綠色增產模式攻關,推廣高產、高效、多抗的新品種,推進規模化、標準化、機械化生產,大力推廣控肥、控藥、控水等節本增效技術。每個縣選1-2個示范片開展綠色增產模式攻關,發揮輻射帶動作用,努力提升土地產出率、投入品利用率、勞動生產率。實施糧食生產雙百工程和小麥畝產千斤縣千斤鄉鎮創建活動。落實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的征地補償、耕地占補平衡實行與鐵路等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同等政策。繼續推進淮干蚌浮段行蓄洪區調整和建設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設,提升改造“八小水利工程”,新增有效灌溉面積9萬畝,建設旱澇保收田12.08萬畝。加大現代農業綜合開發力度,完成高標準農田改造29.44萬畝。
(二)深入推進農業結構調整。在穩定糧食生產的基礎上,堅持宜經則經、宜飼則飼、宜林則林、宜游則游,促進農業立體、多功能發展。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重點用于加快推進蔬菜標準園和生豬、家禽、肉牛、奶牛市級以上標準化規模化養殖場創建,支持大水面健康養殖,推進池塘改造標準化建設,推動漁業發展由數量增長為主轉到數量質量效益并重上來。大力發展特色種養業,積極推進一村一品特色產業發展,打造一批質量好、上規模、有組織的特色產業示范村。爭創3個一村一品省級特色專業示范村,100個市級特色專業示范村。積極拓展農業功能,重點圍繞設施農業、花卉苗木、生態養殖等,大力發展休閑觀光農業,新增1個省級以上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點。
(三)加快農業產業化轉型升級。以實施主食產業化工程為突破口,大力發展以食品加工業為重點的農產品加工業,促進農產品轉化增值。鼓勵和支持龍頭企業采取不同方式與國內大型企業合作發展,力爭新增2家產值超10億元龍頭企業。堅持招大引強,圍繞主導產業,每個縣至少引進1個投資億元以上食品加工業項目,實施1個“種養加”一體、一二三產融合互動的農業產業化項目。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示范區(基地)建設,引導企業集聚,推動產業集群發展。加快臺灣巨力旺食品科技產業園、溫州老李集團食品工業園等重點項目建設。爭創1個省級、10個市級農業產業化示范區。
(四)推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大力發展循環農業,促進生產、生活、生態“三生循環”。落實秸稈禁燒包保責任制,確保有引導政策、有市場主體、有收運中介、有集中堆場、有保障技術。全面推進“一主五輔”秸稈綜合利用模式,主推秸稈機械粉碎還田,輔以能源化、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確保秸稈綜合利用率超過80%。落實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促進畜禽糞污的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加強農業農村面源污染治理,開展農村清潔生產試點示范,全面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開展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推廣應用有機肥、緩釋肥和低毒低殘留農藥。實施耕地質量保護和提升行動,開展農機深松整地試點,探索保護性耕作試點。大力推廣立體節水技術和防污型農田水利建設,全面實施以河道、小流域、大溝、灌區為單位的區域規模化、高效、智能節水灌溉示范建設。完善穩定的農田水利獎補機制。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嚴守用水總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推進將林地、森林、濕地、物種四條紅線指標劃分到縣,落實到山頭地塊。推進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建設。推進重大林業生態工程,實施千萬畝森林增長工程,2015年完成新增造林8.06萬畝。
(五)加強農業科技創新與應用。用好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相關政策,支持農業科技創新。加強與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戰略合作,積極推進產學研對接,促進科研成果轉化。繼續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制種企業的創新能力。種植業圍繞糧食高產創建和綠色增長模式攻關,推廣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治技術、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氮肥后移技術及一噴三防技術;水產養殖業重點發展大水面生態養殖,實現生物鏈循環;畜牧養殖業重點推廣標準化生產和生態養殖技術;林業圍繞千萬畝森林增長工程,重點推廣鄉土樹種栽培和林業有害生物無公害防治技術。加快蚌埠國家農業科技園區“一城五園”建設,“種養加”一體一二三產融合互動項目、省級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點項目、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向蚌埠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傾斜。
(六)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狠抓源頭治理,嚴格農業投入品管理,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按照監管能力與監管任務要求相匹配的原則,加快調整完善市、縣、鄉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進一步充實監管力量、落實監管職責、改善監管條件。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全面建成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和懷遠縣、固鎮縣、五河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完善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室。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經費,落實重要農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費用補助政策。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綜合協調制度。強化政府屬地管理和生產經營主體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制度。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工作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
(七)加快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把推進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作為引領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抓手,各地要選擇一批主導產業清晰、經營主體明確、基礎設施條件較好的地方,積極開展創建工作。要統籌抓好示范區建設規劃的編制工作,將其納入“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內容,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和美好鄉村建設規劃等相銜接。以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為平臺,進一步加大涉農項目整合力度,積極引導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種養專業大戶等經營主體參與示范區建設,市級示范區至少要有1-2家帶動能力強的新型主體。2015年,力爭創建成功1個省級現代農業示范區、10個市級現代農業示范區。
(八)大力推進農業機械化。深入實施農業機械化推進工程,帶動規模化種植、標準化生產、專業化服務發展。完善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重點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優先補貼8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和秸稈還田、深松、插秧、玉米收獲、旋耕施肥播種一體機。縣(區)政府統籌使用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獎補資金,對購置旋耕施肥播種一體機、秸稈還田機實行疊加補貼。加強農機新機具新技術推廣,開展農機農藝融合,主攻農業機械化薄弱環節,重點開展水稻機插秧、玉米機械化收獲、秸稈綜合利用、土壤深松等工作,提高農機化綜合水平。
(九)創新農產品流通方式。加快完善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提升物流園區、批發市場的集散能力,健全農超對接、平價直營的長效機制,支持農產品產地集配、加工儲運、物流配送、批發零售各環節全程冷鏈設施建設。推進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建設工程及郵政“三農”服務站、快遞網點建設,健全農村物流末端網絡。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鼓勵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拓展電子商務業務,支持農產品生產、商貿、物流、快遞等企業參與涉農電子商務平臺建設。創新農村電子商務服務模式,加大政策扶持、人才培育、信息服務、宣傳推廣力度,營造良好的農產品電子商務環境。
二、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增強農村發展活力
(十)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著力培育一批新型職業農民,推動農業生產經營主體職業化,引導有一定規模的專業大戶和新型職業農民興辦家庭農場。積極培育規模適度的家庭農場,開展市級示范家庭農場評定工作,鼓勵土地、技術、資本等生產要素向家庭農場集中。促進農民合作社規范發展,深入推進示范社創建活動。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信息化建設的指導,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信息化建設水平。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組建聯合社。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甲級隊”,整合產業鏈、要素鏈、利益鏈,加快培育以龍頭企業為核心、專業合作社為紐帶、家庭農場為基礎的現代農業產業化聯合體。
(十一)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引導農村土地有序流轉,建立健全土地流轉服務平臺,推動土地經營權向新型經營主體集中,提高土地流轉質量,發展土地集中型規模經營。鼓勵農民興辦專業合作和土地股份合作等合作社,鼓勵農民合作社以法人身份按產業鏈、產品、品牌等組建聯合社,發展專業合作型規模經營。著力構建公益性服務與經營性服務相結合、專項服務與綜合服務相協調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推動土地托管服務,提高農業生產集約化和標準化水平,發展統一服務型規模經營。
(十二)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探索農村集體所有制有效實現形式,創新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機制。三縣各選擇1個村,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以清產核資、資產量化、股權管理為主要內容,圍繞集體資產股權量化和集體成員身份界定進行探索,賦予農民對落實到戶的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加強農村集體“三資”和收益分配管理,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
(十三)穩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全面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力爭1年時間全市基本完成任務。探索開展農村各類土地綜合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懷遠縣率先完成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權的確權登記發證工作。落實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用地政策,研究制定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配套辦法。繼續落實在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拿出不低于省下達總量2%的比例,專門用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配套輔助設施建設的政策。
(十四)全面推進農村金融改革。積極引導金融機構繼續加大對“三農”發展貸款支持力度,確保農業信貸總量持續增加,涉農貸款比例不降低。支持轄區農商行做大做強,引導符合條件的農商行開展新三板掛牌工作;鼓勵金融機構在縣域和鄉鎮地區設立營業網點。加強縣域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支持農業產業化企業上市或在新三板掛牌。鼓勵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出臺蚌埠市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行方案;繼續擴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業務范圍和規模,鼓勵開展保單質押貸款和林權抵押貸款等業務;發揮龍頭企業作用,推廣貿易鏈融資工具、農村產業集群金融服務方案等新產品。大力發展普惠金融,推進村級農村金融綜合服務站改造升級。加強誠信建設,深入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和金融生態縣評定與創建活動,探索建立符合農村實際的征信體系;積極引導廣大農民樹立誠信意識、法制意識,創建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十五)深化水利和林業改革。在五河縣、固鎮縣開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完成懷遠縣小型水利工程“兩證一書”發放及縣級整體評估驗收,完成五河縣、固鎮縣試點鄉鎮“兩證一書”發放及鄉級整體評估驗收,積極推廣經驗做法,擴大改革面。啟動3個國有林場改革工作,界定懷遠縣平阿山林場等3個國有林場生態責任和保護方式,完善國有森林資源監管體制。鞏固林權發證率和到戶率,跟蹤做好新造林的登記發證和林權流轉變更登記工作,加強集體林權登記常規化管理。加強縣級林權管理服務中心和林權流轉市場建設,積極促進林業龍頭企業開展聯保聯貸業務,推進森林保險工作。
(十六)創新和完善鄉村治理機制。積極推進農村社區建設試點,把農村社區建設與美好鄉村建設結合起來。健全各類群眾自治組織,選齊配強村民小組長和村民代表,形成上下貫通、左右聯動的基層群眾自治組織體系。進一步規范村“兩委”職責和村務決策管理程序,支持村務監督組織發揮民主監督和參與民主管理的作用,推行決策、執行、監督三位一體的管理體制。激發農村社會組織活力,重點培育生產經營服務、科技致富服務、環境衛生監督、社會互助救助、民間糾紛調解、文化活動團體等農村專業協會和社會組織。構建農村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推進平安鄉鎮、平安社區和平安村莊建設。
三、加大惠農政策落實力度,促進農民增收
(十七)優先保障農業農村投入。認真落實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優先保證農業農村投入。堅持把“三農”作為財政支出優先保障領域,基建投資繼續向農業農村傾斜。認真落實扶持產業發展“1+2+N”關于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的政策,加強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發揮好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開展以縣級為平臺、以水利設施為重點的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建管模式高標準農田建設試點。擴大對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資金扶持規模,優先扶持參與現代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切實加強涉農資金監管,嚴格專項資金績效考核,確保資金發揮實效。認真落實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農作物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政策,提高農業補貼政策效能。
(十八)強化農業社會化服務。穩定和加強基層農業、林業、水利等公益性服務機構,健全鄉鎮農業公共服務中心和村級服務站點,完善經費保障和激勵機制,提升鄉鎮公共服務機構的服務能力。大力培育各類經營性服務組織,引導經營性服務組織參與農業公益性服務,規范農機服務、強化農技服務、探索托管服務。鼓勵經營性服務組織購買易監管、可量化的公益性服務,推進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機制創新試點。
(十九)拓寬農村外部增收渠道。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切實提高農民轉移就業能力。落實同工同酬政策,依法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建立完善農民工工資正常支付的長效機制。擴大城鎮社會保險對農民工的覆蓋面,開展好農民工職業病防治和幫扶行動,完善隨遷子女在當地接受義務教育和參加中高考相關政策。落實戶籍改革政策。不得將農民進城落戶與退出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相掛鉤。引導有技能、資金和管理經驗的農民工返鄉創業,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
(二十)大力推進農村扶貧開發。以提高扶貧對象收入為核心,扎實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加快農村貧困人口脫貧致富步伐。制定落實建檔立卡貧困村扶貧規劃和貧困戶幫扶措施。不斷加大市、縣財政扶貧專項資金投入,資金安排要到項目、到農戶。加大行業扶貧力度,整合資源,加強貧困縣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和基本公共服務,深入實施整村推進、移民搬遷、鄉村旅游扶貧、光伏扶貧等工程。發揮縣級主體作用,扶貧項目審批權原則下放到縣,市級履行督導監管責任。加強扶貧開發信息化建設,對扶貧對象實行動態管理。全面落實扶貧對象、項目資金等公告公示制度。扎實推進“領導聯系、單位包村、干部包戶”和駐村工作隊定點幫扶工作。出臺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扶貧開發的實施意見,搭建社會參與扶貧開發平臺。2015年減貧2.18萬人以上。
四、深入推進美好鄉村建設,促進城鄉發展一體化
(二十一)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全面完成“十二五”農村安全飲水工程規劃任務,解決29.86萬農村人口飲水不安全問題。落實農村安全飲水稅收優惠政策。推進城鎮供水管網向農村延伸。繼續實施農村電網升級改造工程。加大農村公路安保工程和危橋改造等實施力度,構建城鄉三級客運網絡體系。落實農村公路分級管護責任和資金投入保障,切實加強農村客運管理和校車安全管理。加大農村危房改造力度,統籌搞好農房抗震改造。完善農村沼氣建管機制。加快農村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實施寬帶下鄉工程、信息進村入戶工程。
(二十二)提升農村公共服務水平。因地制宜保留并辦好村小學和教學點。實施“全面改薄”計劃,加快農村學校標準化建設,改善農村學校辦學條件。扎實推進學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動計劃,加快實施以義務教育為主的集團化辦學步伐,全面推進普通高中多樣發展、特色發展。落實未能升學的初中、高中畢業生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政策。深化農村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完善縣、鄉、村三級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絡,提高新農合補助標準和實際報銷水平。全面開展大病保險。加強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規范管理,出臺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實施意見,健全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落實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支持建設多種農村養老服務和文化體育設施。整合利用現有設施場地和資源,構建鄉村綜合公共服務平臺。
(二十三)全面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完善村莊布點規劃,啟動第三批20個省級美好鄉村中心村建設,推進一般自然村環境整治。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搞好農村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推進山水林田路綜合治理。大力推進森林城鎮、森林村莊創建活動。統籌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鞏固提升“三線三邊”環境集中整治成果,逐步向周邊鄉鎮(街道)、村莊、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延伸,實施農村垃圾污水專項整治,力爭到整治期末(2016年底),村莊生活垃圾處理率達到40%、污水處理率達到20%以上。加強農村周邊工業“三廢”排放和城市生活垃圾堆放監管治理。完善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機制,建立以公共財政、村集體和農民共同投入的公共設施管護、衛生保潔等經費保障制度。開展傳統民居調查,完善傳統村落名錄,落實傳統村落和民居保護規劃。
(二十四)引導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設。探索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有效途徑,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對于政府主導、財政支持的農村公益性工程和項目,可采取購買服務、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引導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投資、建設和管護。對能夠商業化運營的農村服務業,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落實社會資本參與農村建設的財稅、金融等支持政策。探索建立鄉鎮政府職能轉移目錄,將適合社會興辦的公共服務交由社會組織承擔。
(二十五)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廣泛開展形勢政策宣傳教育,提高農民綜合素質,提升農村社會文明程度,推動“物的新農村”向“人的新農村”邁進。推進農村精神文明創建,深入開展鄉風文明“123”創建活動,扎實開展好家風、好家訓活動,繼續開展好媳婦、好兒女、好公婆等評選活動,開展尋找最美鄉村教師、醫生、村官和家庭等活動,大力宣傳和頌揚群眾身邊的道德建設模范人物和先進事跡,凝聚向上、崇善、愛美的強大正能量。倡導文藝工作者深入農村開展文化服務。管理使用好鄉鎮綜合文化體育站、社區文化中心和農村文化樂園,讓百姓演、百姓看、百姓評、百姓樂。創新鄉賢文化,設立身邊好人榜,弘揚善行義舉,以鄉情鄉愁為紐帶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鄉建設,傳承鄉村文明。
(二十六)切實加強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扎實推進農村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全面落實為民服務“125”工作法,大力推進村級活動場所建設,加強縣鄉村三級便民服務網絡建設,完善為民服務全程代理機制,引導基層黨組織把服務作為自覺追求和基本職責。每年按照行政村總數的5%-10%的比例倒排,確定一定數量的軟弱渙散村黨組織進行集中整頓;著力擴大黨組織在農村經濟社會組織的覆蓋面,更好地發揮村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突出抓好村黨組織班子建設,選好用好管好村黨組織帶頭人。嚴格農村基層黨內政治生活,加強對農村黨員干部的教育培訓。嚴肅處理違反黨規黨紀的行為,堅決查處發生在農民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強化村黨建工作運轉保障。認真落實村干部報酬正常增長機制。嚴格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全面開展縣鄉村三級黨組織書記“聯述聯評聯考”工作。加快推進村級活動場所建設。持續加大投入力度,確保2017年底前所有村級活動場所均達到300??以上,努力使村級活動場所真正成為黨員活動的中心、村民議事決策的場所、干部教育培訓的基地、村居公共服務的平臺。
五、加強農村法治建設,保障“三農”工作開展
(二十七)提高涉農行政執法水平。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進綜合執法,嚴格實行涉農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深入開展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處理各類矛盾糾紛。強化基層執法隊伍建設,合理配置執法力量,積極探索農林水領域內的綜合執法。健全涉農行政執法經費財政保障機制。深化涉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涉企收費清單制度。
(二十八)強化涉農執法監督。加強人大監督、司法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等執法監督體系建設。緊緊抓住農業與農村工作中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改進監督方式方法,實行上下聯動,重點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及涉農法律執法情況開展監督。
(二十九)加強農村基層法治建設。深入開展農村法治宣傳教育,引導農民增強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增強各級領導、涉農部門和農村基層干部法治觀念,防范職務犯罪。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引導和支持農民群眾通過合法途徑維權,理性表達合理訴求,讓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為社會新風尚,最大限度增加社會和諧因素。依靠農民和基層的智慧,通過村民理事會等,引導發揮村民民主協商在鄉村治理中的積極作用。
附件:重點任務分工
附件
重點任務分工
《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需要市有關部門和單位研究提出具體措施并認真加以落實,現就有關事項分工如下:
1.切實貫徹落實國家保障糧食生產的各項政策。(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商務外事局(糧食局)、國家統計局蚌埠調查隊、市發改委(物價局)、市財政局、農發行蚌埠分行等,排第一位的為牽頭責任單位,下同)
2.深入推進糧食生產三大行動和糧食高產創建活動。開展綠色增產模式攻關,推廣高產、高效、多抗的新品種,推進規模化、標準化、機械化生產,大力推廣控肥、控藥、控水等節本增效技術。每個縣選1-2個示范片開展綠色增產模式攻關,起到輻射帶動作用,努力提升土地產出率、投入品利用率、勞動生產率。實施糧食生產雙百工程和小麥畝產千斤縣千斤鄉鎮創建活動。(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財政局、市發改委(物價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外事局(糧食局)、市氣象局、各縣區政府等)
3.落實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的征地補償、耕地占補平衡實行與鐵路等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同等政策。(責任單位:市國土局、市水利局、市發改委(物價局))
4.繼續推進淮干蚌浮段行蓄洪區調整和建設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設,提升改造“八小水利工程”,新增有效灌溉面積9萬畝,建設旱澇保收田12.08萬畝。(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發改委(物價局)、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農林委)
5.完成高標準農田改造29.44萬畝。(責任單位:市國土局、市水利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物價局)、市農林委)
6.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重點用于加快推進蔬菜標準園和生豬、家禽、肉牛、奶牛市級以上標準化規模化養殖場創建,支持大水面健康養殖,池塘改造標準化建設,推動漁業發展由數量增長為主轉到數量質量效益并重上來。(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財政局等)
7.大力發展特色種養業,積極推進一村一品特色產業發展,打造一批質量好、上規模、有組織的特色產業示范村。爭創3個一村一品省級特色專業示范村,100個市級特色專業示范村。積極拓展農業功能,重點圍繞設施農業、花卉苗木、生態養殖等,大力發展休閑觀光農業,新增1個省級以上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點。(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財政局、市文廣新局(旅游局)等)
8.以實施主食產業化工程為突破口,大力發展以食品加工業為重點的農產品加工業,促進農產品轉化增值。鼓勵和支持龍頭企業采取不同方式與國內大型企業合作發展,力爭新增2家產值超10億元龍頭企業。(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商務外事局(糧食局)、市財政局等)
9.堅持招大引強,圍繞主導產業,每個縣至少引進1個投資億元以上食品加工業項目,實施1個“種養加”一體、一二三產融合互動的農業產業化項目。(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招商局、各縣政府)
10.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示范區(基地)建設,引導企業集聚,推動產業集群發展。加快臺灣巨力旺食品科技產業園、溫州老李集團食品工業園等重點項目建設。爭創1個省級、10個市級農業產業化示范區。(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各縣區政府)
11.落實秸稈禁燒包保責任制,確保有引導政策、有市場主體、有收運中介、有集中堆場、有保障技術。全面推進“一主五輔”秸稈綜合利用模式,主推秸稈機械粉碎還田,輔以能源化、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確保秸稈綜合利用率超過80%。(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農林委、各縣區政府)
12.落實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促進畜禽糞污的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加強農業農村面源污染的治理,開展農村清潔生產試點示范,全面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開展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推廣應用有機肥、緩釋肥和低毒低殘留農藥。(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科技局等)
13.實施耕地質量保護和提升行動,開展農機深松整地試點,探索保護性耕作試點。(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國土局等)
14.大力推廣立體節水技術和防污型農田水利建設,全面實施以河道、小流域、大溝、灌區為單位的區域規模化、高效、智能節水灌溉示范建設。完善穩定的農田水利獎補機制。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嚴守用水總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發改委(物價局)、市農林委、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財政局等)
15.推進將林地、森林、濕地、物種四條紅線指標劃分到縣,落實到山頭地塊。推進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建設。推進重大林業生態工程,實施千萬畝森林增長工程,2015年完成新增造林8.06萬畝。(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國土局、市水利局、市環保局、市財政局等)
16.用好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相關政策,支持農業科技創新。加強與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戰略合作,積極推進產學研對接,促進科研成果轉化。(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農林委、市財政局等)
17.繼續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制種企業的創新能力。(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財政局等)
18.種植業圍繞糧食高產創建和綠色增長模式攻關,推廣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治技術、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氮肥后移技術及一噴三防技術;水產養殖業重點發展大水面生態養殖,實現生物鏈循環;畜牧養殖業重點推廣標準化生產和生態養殖技術;林業圍繞千萬畝森林增長工程,重點推廣鄉土樹種栽培和林業有害生物無公害防治技術。(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財政局等)
19.加快蚌埠國家農業科技園區“一城五園”建設。(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農林委、懷遠縣政府等)
20.狠抓源頭治理,嚴格農業投入品管理,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工商質監局等)
21.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按照監管能力與監管任務要求相匹配的原則,加快調整完善市、縣、鄉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進一步充實監管力量、落實監管職責、改善監管條件。(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工商質監局、市商務外事局(糧食局)、各縣區政府等)
2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全面建成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和懷遠縣、固鎮縣、五河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完善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室。(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質監局、市商務外事局(糧食局)、各縣區政府等)
23.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經費,落實重要農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費用補助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農林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質監局、市商務外事局(糧食局)等)
24.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綜合協調制度。(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質監局、市商務外事局(糧食局)等)
25.強化政府屬地管理和生產經營主體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制度。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工作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質監局、市商務外事局(糧食局)、市公安局、各縣區政府等)
26.統籌抓好示范區建設規劃的編制工作,將其納入“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內容,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和美好鄉村建設規劃等相銜接。(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規劃局、市國土局、市美好辦、各縣區政府等)
27.以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為平臺,進一步加大涉農項目整合力度,積極引導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種養專業大戶等經營主體參與示范區建設,市級示范區至少要有1-2家帶動能力強的新型主體。(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等)
28.2015年,力爭創建成功1個省級現代農業示范區、10個市級現代農業示范區。(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等)
29.深入實施農業機械化推進工程,帶動規模化種植、標準化生產、專業化服務發展。(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財政局、市科技局等)
30.完善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農林委、市水利局等)
31.加強農機新機具新技術推廣,開展農機農藝融合,主攻農業機械化薄弱環節,重點開展水稻機插秧、玉米機械化收獲、秸稈綜合利用、土壤深松等工作,提高農機化綜合水平。(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等)
32.加快完善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提升物流園區、批發市場的集散能力,健全農超對接、平價直營的長效機制,支持農產品產地集配、加工儲運、物流配送、批發零售各環節全程冷鏈設施建設。推進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建設工程及郵政“三農”服務站、快遞網點建設,健全農村物流末端網絡。(責任單位:市商務外事局(糧食局)、市財政局、市農林委、市郵政管理局等)
33.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鼓勵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拓展電子商務業務,支持農產品生產、商貿、物流、快遞等企業參與涉農電子商務平臺建設。(責任單位:市商務外事局(糧食局)、市發改委(物價局)、市財政局、市供銷社、市郵政管理局等)
34.創新農村電子商務服務模式,加大政策扶持、人才培育、信息服務、宣傳推廣力度,營造良好的農產品電子商務環境。(責任單位:市商務外事局(糧食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等)
35.著力培育一批新型職業農民,推動農業生產經營主體職業化,引導有一定規模的專業大戶和新型職業農民興辦家庭農場。積極培育規模適度的家庭農場,開展市級示范家庭農場評定工作,鼓勵土地、技術、資本等生產要素向家庭農場集中。促進農民合作社規范發展,深入推進示范社創建活動。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信息化建設的指導,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信息化建設水平。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組建聯合社。(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商質監局等)
36.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甲級隊”,整合產業鏈、要素鏈、利益鏈,加快培育以龍頭企業為核心、專業合作社為紐帶、家庭農場為基礎的現代農業產業化聯合體。(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水利局、市發改委(物價局)等)
37.引導農村土地有序流轉,建立健全土地流轉服務平臺,推動土地經營權向新型經營主體集中,提高土地流轉質量,發展土地集中型規模經營。(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各縣區政府等)
38.鼓勵農民興辦專業合作和土地股份合作等合作社,鼓勵農民合作社以法人身份按產業鏈、產品、品牌等組建聯合社,發展專業合作型規模經營。著力構建公益性服務與經營性服務相結合,專項服務與綜合服務相協調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推動土地托管服務,提高農業生產集約化和標準化水平,發展統一服務型規模經營。(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金融辦、市工商質監局、市國土局等)
39.探索農村集體所有制有效實現形式,創新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機制。三縣各選擇1個村,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加強農村集體“三資”和收益分配管理,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等)
40.全面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力爭利用1年時間全市基本完成任務。(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檔案局、各縣區政府等)
41.探索開展農村各類土地綜合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懷遠縣率先完成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權的確權登記發證工作。(責任單位:市國土局、市農林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委、市檔案局、各縣區政府等)
42.落實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用地政策,研究制定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配套辦法。繼續落實在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拿出不低于省下達總量2%的比例,專門用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配套輔助設施建設的政策。(責任單位:市國土局、市財政局、市農林委等)
43.支持轄區農商行做大做強,引導符合條件的農商行開展新三板掛牌工作; 鼓勵金融機構在縣域和鄉鎮地區設立營業網點。(責任單位:市金融辦、蚌埠銀監分局、人行蚌埠中心支行、市發改委(物價局)等)
44.加強縣域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支持農業產業化企業上市或新三板掛牌。(責任單位:市金融辦、蚌埠銀監分局、市發改委(物價局)、市農林委等)
45.鼓勵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出臺蚌埠市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行方案;繼續擴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業務范圍和規模,鼓勵開展保單質押貸款和林權抵押貸款等業務。發揮龍頭企業作用,推廣貿易鏈融資工具、農村產業集群金融服務方案等新產品。大力發展普惠金融,推進村級農村金融綜合服務站改造升級。加強誠信建設,深入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和金融生態縣評定與創建活動,探索建立符合農村實際的征信體系。(責任單位:市金融辦、蚌埠銀監分局、人行蚌埠中心支行、市農林委、市國土局、市住建委等)
46.在五河縣、固鎮縣開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物價局)、市水利局、市財政局、市農林委等)
47.完成懷遠縣小型水利工程“兩證一書”發放及縣級整體評估驗收,完成五河縣、固鎮縣試點鄉鎮“兩證一書”發放及鄉級整體評估驗收,積極推廣經驗做法,擴大改革面。(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發改委(物價局)、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農林委、三縣政府等)
48.啟動3個國有林場改革工作,界定懷遠縣平阿山林場等3個國有林場生態責任和保護方式,完善國有森林資源監管體制。鞏固林權發證率和到戶率,跟蹤做好新造林的登記發證和林權流轉變更登記工作,加強集體林權登記常規化管理。加強縣(區)級林權管理服務中心和林權流轉市場建設,積極促進林業龍頭企業開展聯保聯貸業務,進一步推進森林保險工作。(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發改委(物價局)、市財政局、市金融辦等)
49.積極推進農村社區建設試點,把農村社區建設與美好鄉村建設相結合。健全各類群眾自治組織,選齊配強村民小組長和村民代表,形成上下貫通、左右聯動的基層群眾自治組織體系。進一步規范村“兩委”職責和村務決策管理程序,支持村務監督組織發揮民主監督和參與民主管理的作用,推行決策、執行、監督三位一體的管理體制。激發農村社會組織活力,重點培育生產經營服務、科技致富服務、環境衛生監督、社會互助救助、民間糾紛調解、文化活動團體等農村專業協會和社會組織。(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委組織部、市工商質監局、市美好辦等)
50.構建農村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推進平安鄉鎮、平安社區和平安村莊建設。(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訪局等)
51.認真落實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優先保證農業農村投入。堅持把“三農”作為財政支出優先保障領域,基建投資繼續向農業農村傾斜。認真落實扶持產業發展“1+2+N”關于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的政策,加強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發揮好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物價局)、市農林委、市國土局、市水利局等)
52.開展以縣級為平臺、以水利設施為重點的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建管模式高標準農田建設試點。(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物價局)、市國土局、市農林委、各縣區政府等)
53.擴大對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資金扶持規模,優先扶持參與現代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外事局(糧食局)等)
54.開展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切實加強涉農資金監管,嚴格專項資金績效考核,確保資金發揮實效。(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農林委、市水利局、市商務外事局(糧食局)等)
55.認真落實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農作物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政策,提高農業補貼政策效能。(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農林委等)
56.穩定和加強基層農業、林業、水利等公益性服務機構,健全鄉鎮農業公共服務中心和村級服務站點,完善經費保障和激勵機制。(責任單位:市編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農林委、市水利局等)
57.大力培育各類經營性服務組織,引導經營性服務組織參與農業公益性服務,規范農機服務、強化農技服務、探索托管服務。鼓勵經營性服務組織購買易監管、可量化的公益性服務,推進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機制創新試點。(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工商質監局、市民政局等)
58.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切實提高農民轉移就業能力。(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等)
59.大力推進農村扶貧開發。(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財政局等)
60.全面完成“十二五”農村安全飲水工程規劃任務,解決29.86萬農村人口飲水不安全問題。(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發改委(物價局)、市財政局等)
61.繼續實施農村電網升級改造工程。(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發改委(物價局)、蚌埠供電公司等)
62.加大農村公路安保工程和危橋改造等實施力度,構建城鄉三級客運網絡體系。(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發改委(物價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等)
63.加強農村客運管理和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
64.加大農村危房改造力度,統籌搞好農房抗震改造。(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財政局、市人防辦等)
65.完善農村沼氣建管機制。(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發改委(物價局)、市財政局等)
66.加快農村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實施寬帶下鄉工程、信息進村入戶工程。(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農林委等)
67.因地制宜保留并辦好村小學和教學點。實施“全面改薄”計劃,加快農村學校標準化建設,改善農村學校辦學條件。扎實推進學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動計劃,加快實施以義務教育為主的集團化辦學步伐,全面推進普通高中多樣發展、特色發展。落實未能升學的初中、高中畢業生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政策。(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等)
68.深化農村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完善縣、鄉、村三級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絡,提高新農合補助標準和實際報銷水平。全面開展大病保險。(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發改委(物價局)、市財政局等)
69.加強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規范管理,出臺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實施意見,健全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等)
70.落實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等)
71.完善村莊布點規劃,啟動第三批20個省級美好鄉村中心村建設,推進一般自然村環境整治。(責任單位:市美好辦、市規劃局、市住建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等)
72.大力推進森林城鎮、森林村莊創建活動。(責任單位:市農林委、市財政局等)
73.統籌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鞏固提升“三線三邊”環境集中整治成果。(責任單位:市文明辦、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國土局、市農林委、市發改委(物價局)、市財政局、市文廣新局(旅游局)、市行政執法局、團市委、市美好辦等)
74.探索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有效途徑,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物價局)、市財政局、市農林委等)
75.探索建立鄉鎮政府職能轉移目錄,將適合社會興辦的公共服務交由社會組織承擔。(責任單位:市編辦、市財政局、市民政局等)
76.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文廣新局(旅游局)、市教育局、團市委、市婦聯等)
77.切實加強農村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農林委、市美好辦等)
78.強化基層執法隊伍建設,合理配置執法力量,積極探索農林水領域內的綜合執法。(責任單位:市編辦、市法制辦、市農林委、市水利局、市商務外事局(糧食局)等)
79.健全涉農行政執法經費財政保障機制。(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農林委、市水利局、市商務外事局(糧食局)等)
80.深化涉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涉企收費清單制度。(責任單位:市編辦、市法制辦、市物價局、市農林委、市水利局、市監察局等)
81.加強人大監督、司法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等執法監督體系建設。(責任單位:市人大、市司法局、市委宣傳部等)
82.深入開展農村法治宣傳教育。(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委宣傳部、市農林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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