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委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實施意見
2025-06-07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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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蚌埠市委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實施意見(2014年4月11日)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共安徽省委關于貫徹落實黨
中共蚌埠市委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實施意見
(2014年4月11日)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共安徽省委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見》,結合蚌埠實際,現就全面深化我市重要領域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要求
(1)準確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當前,蚌埠面臨加快速度、做大總量和轉型升級、提高質量的雙重任務, 新一輪全面深化改革是我市加速發展、加快轉型、推動跨越和實現重返全省第一方陣目標的根本動力和關鍵一招。面對改革進程中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必須把開展好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與全面深化改革有機統一起來,堅持問題導向,立說立行、立行立改,解決突出矛盾,為推進改革開放提供保障。全市上下必須牢固樹立進取意識、機遇意識、責任意識,勇于沖破思想觀念的束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堅定不移通過改革開放激發加快發展的生機活力。
(2)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六個緊緊圍繞”的要求,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進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重返全省第一方陣提供持久動力和堅強保障。
(3)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目標。按照中央提出的“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總目標,堅定不移落實好全面深化改革各項任務,充分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的牽引作用,緊緊抓住政府職能轉變這個重要關節,統籌規劃、協同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文化體制改革、社會體制改革、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和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到2020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制,真正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圍繞建設皖北區域性中心城市,加大實踐探索力度,著力在某些領域先行先試、創造示范,在微觀層面上創造體制機制新優勢,增添區域發展新活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努力走在全省前列。
二、深化經濟體制改革
(4)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充分利用產權市場和金融市場,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股權轉讓、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員工持股等多種形式,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動市屬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相互融合、優勢互補、共同發展,開發國有資源,盤活國有資產,高效運營國有資本。進一步優化市屬國有資本投向與結構,更多集中到事關全局、具有牽動作用的重大交通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園區開發、金融證券、公益公共服務等重點領域、設施、產業。健全現代產權制度,依法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權益。鼓勵國有企業重組合并和已改制企業“二次重組”。開展全市國有資產資源大清查,采取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對競爭性行業和領域吸引民營資本參股、控股,或者國有資本完全退出。
(5)支持民營經濟快速發展。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廢除制約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不合理規定,消除隱性壁壘,對非公有制企業與公有制企業一視同仁。抓好“個轉企、小升規”,引導小微企業健全組織機構和改進管理。推進“規改股、股上市”,健全扶持民營企業做大做強幫扶機制,引導上規模民營企業加強發展戰略規劃、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健全促進民營經濟加快發展的政策體系,著力改善發展環境。
(6)加快產業轉型升級。繼續實施“5116”工程,創新產業發展體制機制,完善產業扶持政策,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構建創新驅動、特色鮮明、結構合理、集約高效、環境友好的現代產業體系,加快打造區域領先、國內一流的重點產業基地。整合產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建立政府性產業投資引導基金,帶動社會資金,扶持培育特色優勢主導產業,加速產業集聚、集群發展。進一步優化各類開發園區的管理模式和運營機制,探索推進政府雇員制,允許實行企業化管理和績效考核。
(7)建立和完善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加快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加快推進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削減資質認定項目,由先證后照改為先照后證,落實企業注冊資本金認繳登記制和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減少營業執照種類,推進工商注冊全程電子化和電子營業執照。深化貿易流通體制改革,著力清除市場壁壘,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清理規范涉企收費,重點是審批前置的經營性服務收費,探索推行涉企收費一站式收費或一費制管理,逐步實現零收費。落實國家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的政策措施。構建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征信體系。
(8)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制定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辦法,完善入市交易規則,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支持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堅持試點先行,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國有土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交易市場。完善凈地出讓制度。強化節約集約用地管理,分類制定投資強度、投入產出率、容積率等指標。完善供前審查、供中審核、供后監管制度。建立健全存量建設用地流轉和閑置土地退出機制,開展閑置低效土地二次開發利用。探索對中心城區“退市進園”企業騰出土地實行政府統一規劃、市場配置,所獲得的收益用于建立專項基金,支持城區老工業企業異地搬遷和發展。
(9)促進地方金融創新發展。以建設區域性金融中心為目標,謀劃和推進皖北金融集聚區建設。大力引進股份制商業銀行,支持設立金融租賃公司、金融消費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推動具備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改制為村鎮銀行。促進金融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積極推進企業直接融資,搶抓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和“新三板”開設、發展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等政策機遇,全力推進企業上市融資,爭取用2年時間完成10家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上市。支持融資平臺和企業發行企業債、公司債、中小企業私募債和中小企業集合信托計劃等債務融資工具。大力發展普惠金融,深入實施金融服務企業、服務百姓“百千萬”行動。建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防范金融風險。
(10)建立科技創新驅動機制。深入推進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和人才特區建設,全面推進龍亢農場全國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加快建設創新型城市。建立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創新要素配置的引導作用。鼓勵科技與金融相結合,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成果評價的機制,放大科技資金的使用效能。建立鼓勵技術創新的支持機制,增加財政科技投入,發揮政府引導作用。支持軟件、動漫及服務外包產業加快發展,爭創國家級軟件服務外包基地。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激發小微企業創新活力,引導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健全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推進應用型技術研發機構市場化、企業化改革,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建設富有市場競爭力的區域創新體系。加強公共創新服務平臺建設,加大事關全市發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創新的支持力度。加強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
(11)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加強與淮河上下游地區的合作交流,積極推進淮河生態經濟帶上升為國家戰略,積極爭取加入長三角經濟圈。加快蚌埠(皖北)保稅物流中心申建工作,大力發展鐵海聯運,建設蚌埠鐵路無水港,爭取設立水運二類口岸。實施大通關戰略,加強與長三角地區合作,推進“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通關試點,推進貿易便利化。鼓勵企業發展加工貿易,積極發展跨境電子商務、保稅貿易等新型貿易方式。抓住經濟發達地區、特大城市產業和功能轉移的機遇,堅持引資、引技、引智相結合,強化產業鏈招商和園區共建招商,重點引進一批龍頭型、基地型的投資項目。繼續實施“走出去”戰略,鼓勵引導有條件的企業參與國際競爭,提升我市開放型經濟水平。
三、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12)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大幅度精簡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建立市、縣(區)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公開制度,清單之外一律不得設置行政審批事項。優化行政審批權配置,構建網上審批平臺。深化招投標體制改革和政府采購管理,建立公共資源電子化交易系統,完善標后評估體系,探索推進招投標活動行政處罰權集中行使。健全政務服務體系,加快推進政府部門資源整合和信息化步伐,建立全覆蓋的政府資源信息共享機制。
(13)優化行政運行機制。嚴格控制機構數量和領導職數,嚴格控制財政供養人員總量,降低行政成本。推進機構編制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內設機構權力和職能,推進大部門制、市直部門大科制、鄉鎮行政體制改革,推行部門內部辦公集中、同類單位或者工作聯系緊密單位辦公集中、審批服務向政務服務中心集中,鼓勵基層黨政機構整合試點或合署辦公、領導交叉任職。完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互制約與相互協調的行政運行機制,健全政務公開制度,提高政府運行透明度。加快事業單位改革步伐,推動公辦事業單位與主管部門理順關系和去行政化,推進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轉為企業或社會組織,建立健全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勞動保障、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等領域基層執法力量。
(14)深化財稅和投資體制改革。深入推進政府、部門預算決算和“三公”經費公開,逐步實施全面規范的預算公開制度。改進年度預算控制方式,預算編制和審核的重點由財政收支平衡狀態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促進收入預算從約束性轉向預期性。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嚴格規范超收收入使用管理。研究實施中期財政規劃管理,試編三年期滾動預算,增強財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財政可持續性。清理規范重點支出與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鉤事項。進一步完善市對區財政管理體制,合理劃分市區收入范圍和支出責任。規范政府舉債行為,編制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建立規范合理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完善政府性債務償債準備金制度。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企業投資項目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除國家另有規定之外,各級政府不再審批。完善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減少前置條件,強化服務和后續監管。制定政府投資管理辦法,規范政府投資行為,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項目公示制和績效評價制度。采取政府補助、政策支持等方式,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教育、醫療、文化等民生事業發展。
(15)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模式,加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力度,重點從養老、教育、就業、醫療衛生、園林綠化、城市環衛保潔、農業、體育會展、機關后勤等領域中,選擇適宜采取市場化方式提供、社會力量能夠承擔的公共服務,引入競爭機制,通過政府采購、委托、承包等方式向社會購買,政府不再直接包辦。建立健全嚴格的監督評價機制,全面公開購買服務的信息,建立由購買主體、服務對象及第三方組成的評審機制,評價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強化對購買服務項目的動態調整,對承接主體實行優勝劣汰,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
四、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
(16)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圍繞建設皖北區域性中心城市目標,堅持全域蚌埠理念,著力構建以市區為核心、縣城和園區為節點、重點鎮和美好鄉村統籌發展的城鄉一體化新格局。堅持生態集約的建設理念,合理界定城市邊界,確定城市發展主軸,優化空間布局和資源配置,突出城市特色與文化品質,提高城市核心競爭力。到2020年,著重打造“兩環六軸三帶”的城市發展框架。圍繞發展主軸,優先開展土地征遷和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城市資源的優化聚集,提升城市交通功能、服務功能、環境功能和承載能力。建立透明規范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啟動實施新一輪棚戶區改造,到2016年,在全國率先完成集中連片棚戶區改造任務。加快推進智慧城市建設,推行城市網格化、數字化和精細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做大做美三縣縣城,積極開展擴權強鎮試點。
(17)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扶持培育和發展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開展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試點。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可以確權確地,也可以確權確股不確地。健全市縣(區)鄉村四級土地流轉服務和管理網絡,積極探索土地信托、股份合作等創新模式,建立土地流轉風險防范和保障制度。積極引入工商資本,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延伸農業產業鏈。建立設施農業先建后補、以獎代補機制。健全農業公共服務體系,大力培育農業經營性服務組織,推進農業服務專業化、全程化、市場化。
(18)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立產權為全體村民集體所有、股份量化、統一經營、民主管理、收益共享的經濟實體,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積極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探索推進節余指標有償調劑使用。完善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穩妥推進符合規劃的農民住房辦證,積極爭取試點,合規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鼓勵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對農村土地承包預期收益、宅基地使用權等抵押融資先行先試。
(19)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立促進企業和社會組織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的機制,加快基礎設施向新型農村社區延伸,實現城鄉公共設施均等共享。維護農民生產要素權益,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支持商業銀行增加農村網點,保障金融機構農村存款主要用于農業農村。加快構建城鄉一體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動教育、文化、醫療優質資源向農村傾斜。
(20)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全面放開中心城區、縣城和建制鎮落戶限制。構建覆蓋常住人口的城鎮公共服務體系,把進城落戶農民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完善住房租賃補貼制度。科學統籌學校布局與建設,方便進城農民子女就近入學,讓農民工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免費接受義務教育,并納入普惠型學前教育和免費中等職業教育范圍。建立引導進城落戶農民自愿有償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機制,探索城鎮建設用地指標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
五、統籌推進其他各領域改革
(21)加強民主法治建設。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加強人大常委會同人大代表的聯系,充分發揮代表作用。健全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各級政府重大決策出臺前向本級人大報告。加強對“一府兩院”監督力度,增強監督實效。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積極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發揮統一戰線在協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民主黨派市委直接向中共蚌埠市委提出建議制度。完善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健全基層選舉、議事、公開、述職、問責等機制,促進群眾在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和自我監督。提高依法治市水平,堅持法治蚌埠、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繼續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落實國家司法體制改革各項措施。
(22)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建設。規范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職責權限,推行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完善市直部門和各縣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向市委述職述廉報告制度,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大責任追究力度。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健全案件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工作機制,落實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和考察相關規定。全面落實市紀委向同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建設,完善有腐必反的懲戒機制、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黨員干部清正廉潔教育和預警機制、群眾參與監督機制。完善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落實“三嚴三實”要求,堅決反對“四風”,健全并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公開承諾、深入基層聯系群眾、崇尚勤儉厲行節約、考核評價監督問責等各類制度,完善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作風建設考核辦法,強化作風建設激勵約束機制。規范并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并嚴格執行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親屬經商、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出國定居等相關制度規定。
(23)創新文化體制機制。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深入開展中國夢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宣傳教育,推動公民道德建設。健全黨委領導、政府管理、行業自律、社會監督、企事業單位依法運營的文化管理體制,理順黨政部門與其所屬的文化企事業單位之間的關系,明確不同文化事業單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績效考核機制,推動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組建理事會,由政府辦文化向管文化、興文化轉變。加強輿情分析研判,加強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引導,健全新聞發布會制度,強化正確輿論導向。健全基礎管理、內容管理、行業管理以及違法犯罪防范打擊相聯動的互聯網管理機制。整合傳統媒體資源,積極發展新興傳媒,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加強對轉企改制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的政策扶持,有序引入社會資本,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推動文化與科技、旅游、金融等深度融合。積極引進重大文化項目,重點支持龍頭文化企業和國有骨干文化企業做大做強,扶持各類業態小微文化企業加快發展。統籌建設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網絡,推動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項目建設。整合文化、體育、科普等資源,加強農村鄉鎮和城市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積極推進農民文化樂園建設。改革公共文化服務投入體制,加大面向基層群眾的公益性演出財政補貼力度。引入競爭機制,鼓勵社會力量、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培育文化非營利組織。
(24)推進社會事業改革。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大力促進教育公平, 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實行學校標準化建設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加快建設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推進職業教育與行業企業深度融合合作,加強職業教育市級統籌。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保障學校充分行使辦學自主權和承擔相應責任。加快推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繼續教育改革發展。完善集團化辦學體制,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建立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的聯動機制,健全政府促進就業責任制度。完善扶持創業的優惠政策,加快推進人力資源產業園建設。實施援企穩崗補貼政策,重點支持用工較多的企業。促進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就業和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困難人員、退役軍人就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現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完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最低工資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健全待遇與繳費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完善社保補貼辦法。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整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管理體制,統一醫療保險經辦平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統籌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監管體制綜合改革。啟動市級公立醫院改革,完善縣級公立醫院改革和基層醫改。鼓勵社會辦醫,允許社會力量參與公立醫院改制重組。圍繞打造皖北醫療中心,強化與省內外先進醫療機構的合作,鼓勵發展高水平、規模化大型醫療集團。大力發展慈善事業,扶助社會弱勢群體。推進生育政策調整工作,簡化規范再生育審批程序。
(25)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推行直接登記制度,培育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深化社區管理體制改革,推動黨建、綜治、社會保障、勞動就業、優撫救助、發展社會組織等職能下沉到社區,推行扁平化、網格化、信息化治理。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的大調解工作體系,創新征地拆遷、勞資糾紛、醫患糾紛、環境污染等矛盾糾紛易發領域多元調解機制。深化信訪機制改革,改善信訪申訴處理機制,完善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提升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能力。深化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強化以生產經營過程管理為重點的綜合監控體系建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深化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改革,重點加強對化工產品生產、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等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構建全市應急救援指揮調度體系,提升應急救援能力。深入推進平安蚌埠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完善立體化現代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依法嚴防和懲治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堅持黨管武裝原則,建立健全聯席會議、情況通報等制度,形成統一領導、軍地協調、需求對接、資源共享機制,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
(26)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積極落實省千萬畝森林增長工程,繼續實施“綠滿珠城行動”,爭創國家級園林城市。結合美好鄉村建設和“三線三邊”環境整治,通過認建認養等方式,全面推進城鄉綠化。按照“誰排污量大,誰責任大”的原則,強化企業的植樹造林責任。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落實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推進淮河、龍子湖、天河湖、張公湖為主的城市水環境整治,開通天河?D龍子湖、天河?D張公湖環城水系,加大懷洪新河、芡河、四方湖、沱湖等水質保護和水岸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積極創建水生態文明城市。發展循環農業,堅決實行秸稈禁燒,防治農業面源污染。加大工業廢氣、汽車尾氣、建設揚塵等治理力度,建立與周邊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和霧霾天氣應急機制。推進節能減排,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建設績效評估體系,強化考核問責。
六、加強和改善黨對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
(27)切實履行領導責任。充分發揮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確保政令暢通,堅定不移實現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決策部署。市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改革的系統謀劃、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以重大問題為導向,加強調查研究,提高改革決策水平。健全責任機制,明確責任分工,細化目標任務,抓好工作落實。
(28)強化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撐。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全面科學地考核評價干部、選拔任用干部,防止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齡取人等現象。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建設,研究制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綜合研判措施,堅持以需求為導向完善干部教育培訓制度,加大干部實踐鍛煉力度,增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推動改革的能力。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各領域基層黨組織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完善集聚人才的體制機制,廣泛吸引優秀人才來蚌創業發展。
(29)形成推進改革強大合力。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改革主體作用,尊重基層創新實踐,及時總結新鮮經驗,充分調動廣大群眾推動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注重制度設計,積極選取若干重點領域,先行先試,為全面深化改革探索路子,積累經驗。強化督促檢查,抓好跟蹤督辦,建立定期評估機制,全力抓好各項改革任務落實。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作用,不斷鞏固和擴大全面深化改革的群眾基礎。組織開展全面深化改革大討論活動,強化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推動思想解放,形成支持改革者、鼓勵干事者、寬容失誤者的良好氛圍。
全市廣大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解放思想,銳意改革,勇于創新,攻堅克難,不斷開創改革發展新局面,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重返全省第一方陣而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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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條文
中共郴州市委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實施意見
中共郴州市委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實施意見(郴發〔2014〕9號2014年5月29日)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發〔2013〕12號)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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