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成人自拍视频,青青青草视频在线,欧美二区不卡,国产精品国产三级国产专区53

我的位置: 首頁 > 法律條文> 民商法類 >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中小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中小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中小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昆發〔2009〕13號2009年7月14日)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進一步促進我市中小企業全面發展,加快現代新昆明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中小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昆發〔2009〕13號 2009年7月14日)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進一步促進我市中小企業全面發展,加快現代新昆明建設步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法》及《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決定》(云發〔2009〕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按照解放思想、優化環境、改進服務、加強引導、保障權益的基本思路,放心、放膽、放手、放開、放活、放寬、放到位,加快中小企業發展。鼓勵一切社會成員依法、遵規、履程創辦各類企業。以增加總量、擴大規模、提升發展層次為主線,加大結構調整力度,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以創業帶動就業,開辟新的就業崗位,緩解社會就業壓力;以提高中小企業創新能力為重點,著力引導和支持創新要素向中小企業集聚;不斷改善發展環境,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強化服務意識,改進服務方式,創新服務手段,促進我市中小企業又好又快發展,為昆明跨越式發展作出新貢獻。
(二)發展目標:至2012年末,昆明市建成比較完善的中小企業自主創新支持體系和信息化應用服務體系,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業,形成一批創新意識較高、創新能力較強,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的中小企業群體,使我市中小企業自主創新能力跨上新臺階,形成一大批上規模、實力強的中小企業。
2009年至2012年,每年新增中小企業5000戶,從業人員年均增長10%以上;力爭新增科技服務中介機構15個;新建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服務平臺5戶和省級中小企業孵化示范平臺10戶;新增擁有專利的中小企業30戶;力爭中小企業完成上市2-3戶;中小企業進入上市輔導期5-10戶;實現年銷售收入超億元的中小企業達到250戶,超5億元的中小企業達到50戶;新增省級以上認定的中小企業技術研發中心達到20個;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地方特色的云南名牌產品40個。
二、放寬市場準入、拓展發展領域
(三)全面貫徹平等準入、公平待遇的原則。根據《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昆發〔2008〕9號)精神,在中小企業市場準入和市場主體設立方面,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以外,不得隨意增加登記的前置條件。允許中小企業進入法律法規未明令禁止的行業和領域。允許外資進入的行業和領域,同樣允許中小企業進入。在專項資金分配和爭取國家、省專項資金支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或備案、科研立項、人才引進、職稱評定、知識產權保護、土地使用、政府采購、財稅政策、信貸和保險服務、品牌發展、資格認定、證照辦理、對外經濟貿易等方面,對中小企業實行公平待遇政策。在資源配置上給予傾斜,在協調煤、電、油、運等生產要素時一視同仁。對需要審批、核準或備案的事項,市級各部門必須公開相應的制度、條件和程序。市、縣(市)區各級政府相關部門要繼續清理現有規章和政策,對其中含有限制中小企業市場準入的內容,要及時修訂和廢止。
(四)鼓勵中小企業進入金融服務業,努力培育我市的民間資本市場。在加強立法、規范準入、嚴格監管、有效防范金融風險的前提下,探索投融資體制改革與創新,突破名額限制,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創辦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鼓勵社會資本設立金融中介服務機構、投融資擔保機構、風險投資公司、產業投資基金公司等。進一步規范民間融資,努力解決中小企業創辦和發展的資金需求。引進和培育風險投資機構,支持回報高、風險大、市場前景好的中小企業快速發展。
(五)支持中小企業發展高新技術產業。采取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補助、貸款貼息等多種方式,積極引導中小企業創辦和發展電子信息、生物技術、新型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術企業。經科學技術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在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科研立項、銀行貸款、貸款貼息、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優先給予支持。
(六)鼓勵中小企業參與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中小企業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鼓勵中小企業通過并購或控股、參股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和集體企業的改組、改制、改造,盤活國有資產存量,改造和提升我市傳統產業。中小企業并購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或參與其分離社會職能和輔業改制,在資產處置、債務處理、職工安置和社會保障等方面,參照執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改革的相應政策。
三、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財稅、金融和土地政策支持力度
(七)加大財政扶持力度。2009年至2012年,市財政安排的非公有制經濟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以2009年為基數,每年遞增10%。各縣(市)區財政也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設立專項扶持資金,并逐年增加。
市級財政設立的非公有制經濟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新型工業化發展資金、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以及其他有關扶持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中小企業均可申請享受扶持。
(八)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凡國家及省、市政府頒布的有關稅收減免、獎勵返還等政策,中小企業均可享受。凡進入工業園區的中小企業,平等享受園區優惠政策;對經營困難不裁員,并符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核定征稅條件的中小企業,實行核定征稅。凡在開發區、工業園區內新辦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不含土地價款)以上的中小工業企業,企業繳納的增值稅、所得稅、營業稅地方留成部分,自投產之日起,前5年由同級財政全額獎勵或補助給企業;其高管人員、主要技術人員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級財政全額獎勵或補助給企業,用于企業人才引進和培育。
對經營較為困難的行業重點中小企業和成長型、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經申請批準,可定期減免土地使用稅;對整合重組企業使用原廠房繳納房產稅確有困難的,經申請批準,可免征房產稅。
對中小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有利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對中小企業礦產資源稅,按最低標準征收。
落實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降低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將原小規模工業企業6%、小規模商業企業4%的增值稅征收率統一降為3%。
凡是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員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的;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員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
加快出口退稅進度。各級國稅部門采取簡易快捷方法,加快出口退稅進度,對申報單證齊全、相關電子信息(包括:海關出口報關單信息、外匯核銷單信息、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信息、增值稅專用發票稽核信息)到位比對相符,具備審核審批條件的中小企業,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退稅,并力求提前完成。
(九)完善金融服務體系,拓寬融資渠道。各金融機構要成立專門服務中小企業的部門和基層網點,實行“扁平化管理”,縮短信貸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擴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規模,加強對中小企業貸款的考核力度,確保完成中小企業信貸規模指標,力爭每年新增貸款50%投向中小企業。緊密結合中小企業在產業鏈中的物流和資金流,加強對中小企業信貸產品的創新和宣傳。金融機構要根據實際情況,放寬中小企業不良貸款控制率,完善盡職免責機制。培育民間金融銀行,構建民間資本聚散平臺。扶持建立小額貸款公司、社區銀行,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夯實中小企業融資基礎。引進或鼓勵發展信用評價機構、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收集及評價平臺,完善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儲備基金,實施滾動發展。
著力推進中小企業融資工作,擔保體系建設為重點,加快融資、擔保、信用三個服務體系建設,形成政府、銀行、擔保機構、中小企業四位一體的融資新模式。支持行業、企業創辦擔保、再擔保公司,提升金融機構對擔保機構的授信等級,擴大擔保資金放大倍數,增加信貸投放量。市政府每年安排500萬元中小企業融資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建立中小企業融資信用信息庫,培育中介服務體系,支持為中小企業開展貸款擔保業績較好的擔保公司,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非關聯企業)發生的代償損失給予補償(按實際損失部分由同級財政給予20%的補償,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十)加大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力度。為擬上市的中小企業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詢,鼓勵有條件的中小企業利用國內外資本市場直接上市融資。規范和發展產權交易市場,推動分類資本的流動和重組。支持風險投資公司發展。鼓勵中小企業以商引商、以項目引資金,吸引更多國內外戰略投資者來昆投資。推動中小企業在創業板市場上市。
對進入輔導期的擬上市中小企業加大扶持力度,根據上市進程,市政府分階段(設立上市主體、規范運作、推介發行)給予企業100萬元的前期費用補助。對成功完成上市的中小企業,根據其上市融資額,市政府給予經營班子100-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十一)依法保障中小企業用地需求、降低企業用地成本。中小企業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在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使用期內,可以依法轉讓、入股、出租、抵押,其生產經營場地在土地有償使用期間,任何單位不得隨意收回、拆除或侵占;政府決定確需收回的土地和拆遷房屋,要依法給予補償。自2009年起,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市產業結構調整方向,企業通過“招、拍、掛”獲得土地,投資強度(不含土地價款)國家級開發區達到300萬元/畝以上、其他工業園區達到150萬元/畝以上,或吸納就業人員達到200人以上的中小企業生產性新建或技改項目,由市級財政按所得土地出讓金收益60%的比例(扣除上繳中央、省級部分)獎勵或補助給企業;吸納就業人數達到100人以上200人以內的中小企業生產性新建或技改項目,由市級財政按所得土地出讓金收益40%的比例(扣除上繳中央、省級部分)獎勵或補助給企業。
對符合規劃、不改變土地用途,利用存量土地進行建設、提高建筑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對中小企業用地申請和土地使用方案,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及時作出答復,并限時辦理登記手續。按照行政許可的相關規定,工業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在6個工作日內完成,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入股審查及審批在8個工作日內完成,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在6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加快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二)盡快完成服務體系平臺構架建設。成立“昆明市人民政府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各縣(市)區成立相應機構,以創業培訓、融資擔保、信息服務、法律維權服務、技術創新服務為主要內容開展工作。在兩年內初步建成體系完備、功能齊全、服務完善,滿足中小企業創業發展需要的社會化服務體系。逐步整合社會資源,不斷完善服務功能,形成公益性、公共性、商業性和各類中介組織共同發展的服務格局。同時,在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設立“中小企業維權投訴中心”,不斷完善中小企業維權投訴機制和制度,切實維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
(十三)加強創業輔導服務。圍繞開展“創辦小企業,開發新崗位”工作,以公益服務組織為主要載體,向小企業初創者提供籌劃咨詢、技術應用、人員培訓和工商、財稅、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融資支持等方面的政策咨詢和政策服務,解決初創階段的困難,提高創業成功率;對有創業意向和條件的人員開展創業培訓,促進小企業發展。
(十四)加強科技創新服務。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加快轉型升級為主線,以解決中小企業創新資源不足和創新基礎薄弱為重點,著力引導和支持創新要素向中小企業集聚,進一步激發中小企業自主創新活力,切實把中小企業增長動力由要素驅動為主轉向創新驅動為主。加大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活動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信息和共性技術服務平臺,推進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大力培育技術市場,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讓。科技中介服務機構要積極為中小企業提供科技咨詢、技術推廣等專業化服務。充分利用現有科技資源,引導和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與中小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產學研聯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研究實驗基地、科技文獻資源等,要主動向中小企業開放。支持有條件的科研機構和工業園區建立公共技術服務平臺。鼓勵中小企業建立科研開發機構,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經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除分別享受省級財政200萬元、80萬元補助外,同級財政在此基礎上再給予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經營班子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十五)促進人才向中小企業流動。黨委、政府各部門要重視中小企業人才隊伍的建設,在人才引進、人事管理、教育培訓、職稱評定、政府獎勵、檔案社會化服務、落戶及子女入學入托等方面,提高管理和服務質量,滿足企業人才需求。支持中小企業與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單位之間的人才流動。對中小企業需要的各類人才和高校畢業生,在辦理人才引進、人才招聘、工齡計算、勞動保障等方面,與其他所有制企業同等對待,鼓勵有專長的離退休人員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和管理服務。鼓勵市級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具有5年以上工齡、有一定工作經驗和組織協調能力的在職公務員到中小企業服務,服務時間原則上為1年;1年期滿后,接受服務的企業及服務人員要求延期服務的,派出單位應予以支持,但總的服務期限不得超過3年。有服務需求的中小企業,也可按屬地原則向所在縣(市)區、開發(度假)區、工業園區經濟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縣(市)區主管部門受理并審核,報市經委審核匯總,經市加快非公有制經濟領導小組批準后,根據企業需求向企業派遣服務人員。具體事項參照《昆明市人事局等六部門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到非公有制企業服務和創業有關問題的通知》(昆人通〔2008〕108號)執行。
(十六)為中小企業開展市場拓展服務。建立中小企業市場開拓服務機構,推動企業跨地區經貿活動。整合我市現有服務資源,編制中小企業產業目錄,建立企業資料庫,提供各類市場信息。為中小企業提供企業形象策劃、產品設計、市場推廣、展覽展銷等服務。舉辦各類中小企業經貿洽談會、推介會、發布會、論壇、展銷會等,為企業搭建經濟貿易平臺。對參展中小企業的“展位費、展品運輸費”,市級財政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
幫助中小企業制定營銷策略、開發新興市場、樹立形象、創新品牌。鼓勵中小企業與省外、國外機構開展合作交流、組織中小企業參加省外、國外產品展銷和市場考察,大力開拓國際國內市場。在對外投資、進出口信貸、出口信用保險等方面與其他企業享受同等待遇。
(十七)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征集體系、評級發布制度以及失信懲戒機制,充分利用工商、稅務、金融、質監、建設、公安、法院等部門的各種信用記錄資料,整合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檔案數據庫。開展信用管理培訓服務,增強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信用意識和信用管理能力;指導中小企業搞好信用制度建設,提升信用管理水平。對資信等級較高的中小企業,有關登記審核機關應簡化年檢、備案等手續。
(十八)推動中小企業實施品牌戰略。鼓勵中小企業積極參與國際標準認證,爭創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知名商標和中國名牌、云南省名牌,積極申請產品原產地域保護,鼓勵中小企業在境外注冊商標。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省級著名商標、市級知名商標和國家、省級名牌產品的中小企業,優先列入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項目計劃,享受現有各項政策優惠。根據市政府關于促進企業創三級名牌和三級名品的文件,對通過行政認定,新獲得國家名牌產品或中國馳名商標的中小企業,由同級財政獎勵其經營班子20萬元;對新獲得云南省名牌產品或著名商標的中小企業,由同級財政獎勵其經營班子10萬元;對獲得市級知名商標的中小企業,由同級財政獎勵其經營班子2萬元。
鼓勵發明創造和專利技術申報。中小企業國內發明專利的申請費、實審費,申請國外專利的費用,中小企業依據其擁有的自主發明專利參與部頒或國家標準制訂的,由市科技主管部門按昆明市專利獎勵辦法給予獎勵。
(十九)加強網絡信息服務。根據中國中小企業網項目建設的要求,在2010年前,各縣(市)區依托我市已開通的“昆明中小企業網”加快分網站的建設和開通。通過中小企業網定期向社會發布相關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國企改革、投資重點、市場需求和經濟運行等方面的信息和預警信號;開展市場供求信息、行業前沿技術、最新科技成果、產權交易、產品推薦、項目合作、專家咨詢、法律維權等網上服務。
加快企業信息化建設,通過信息資源整合,提高企業整體運營能力;推進電子商務進程,促進中小企業產品的網絡交易。
開展網上人才招聘和法律咨詢等活動,并在網上建立中小企業人才庫、項目庫、產品庫、技術專利庫,儲備相應資源,真正形成電子服務平臺。
五、維護中小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
(二十)不斷優化政務環境。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推行“陽光政務”。按照流程最短、效率最高、收費最少、標準最低的原則,加大力度精簡和規范行政審批事項。以提高辦事效率為核心,實行最嚴厲的問責制度、最嚴格的限時辦結制度和最嚴肅的服務承諾制度,進一步打造“三最四低”投資發展軟環境。大力推進政務信息公開,除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外,所有的政府信息均向社會公開。
(二十一)完善合法私有財產保護制度。嚴格執行保護合法私有財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中小企業的合法財產,不得非法改變中小企業財產的權屬關系。
(二十二)保障職工合法權益。中小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與職工簽訂規范的勞動合同。必須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職工勞動工資,工資標準不得低于或變相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推進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繳納社會保險金。建立健全中小企業黨團組織和工會等群團組織。加強勞動保護和職業病防治,改善勞動條件,切實抓好安全生產,為職工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保障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嚴禁非法使用童工。
(二十三)繼續做好“治亂減負”工作。堅決治理向中小企業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檢查、亂評比、亂培訓的行為。進一步清理涉及現有中小企業的收費項目,除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政府財政、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之外,任何部門和單位無權向中小企業強行收取任何費用,無權以任何理由強行要求企業提供各種贊助或接受有償服務。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企業有權拒絕并舉報無證收費和不合法收費行為。國家和省、市政府批準收費的單位必須依法辦理收費許可證,并在新聞媒體、收費場所公示收費依據、收費項目及標準。各級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對中小企業進行處罰的,執法過程中應采取先教育規范,再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者再依法懲處的辦法。各行政執法部門對中小企業因非主觀故意且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違法行為,實行首次不處罰警告制度。嚴格控制對中小企業的各種檢查和評比活動,凡舉辦全市性的評比活動,必須經市政府批準。除法律法規規定的例行檢查、過程檢查和重大違法違紀舉報的檢查外,相關部門應避免重復檢查、隨意檢查、多頭檢查、重復檢查等行為。
六、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
(二十四)積極推動“中小企業成長計劃”的實施。“十一五”期間,按照云南省成長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每年優選評定50戶成長型中小企業,綜合運用財政、金融、擔保、培訓、信息等優勢資源,支持和促進其做精、做專、做強、做大。每年使20%以上入選企業的銷售額、利稅增長率在30%以上,成為高成長型中小企業,從而提高全市中小企業整體運行質量和發展水平。
(二十五)積極推進“小巨人計劃”。依據昆明市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實施意見,在昆明地區重點培育一批“企業小巨人”。優選一批市場前景好、技術含量高、效益增長快、能夠做大做強的中小企業,在技術改造、擴大產能、拓展市場等方面給予扶持,提高全市中小企業整體運行質量和發展水平。到2012年,使年銷售收入超億元的成長型中小企業達到250戶以上。
(二十六)全面實施為大企業配套計劃。針對昆明市中小企業規模小、實力弱、分布散、競爭力不強的現狀,鼓勵大企業帶動中小企業發展,延伸產業鏈。圍繞重點產業、工業園區和骨干企業,形成地方經濟的支柱產業。依據昆明市工業布局和產業規劃,引導中小企業逐步提高專業配套能力,向專、新、特、精方向發展。
(二十七)促進中小企業集群發展。鼓勵中小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經濟技術合作,建立穩定的供應、生產、銷售、技術開發等協作關系。在行業上向省、市重點產業靠攏,在空間上向工業園區或特色聚集區集中,在產品上向大型企業配套鏈接,促進我市中小企業集群健康發展。
(二十八)提高中小企業整體素質和管理水平。根據中小企業發展需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律法規、產業政策、經營管理、專業技能和安全知識等方面的培訓,加快中小企業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引導和支持中小企業不斷改進內部組織結構,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經營管理制度,規范經營管理行為。政府將繼續加大“國家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工程”實施力度,把培養中小企業經營管理和技術骨干作為銀河培訓工程的重點,切實提高企業整體素質和管理水平。
七、改善創業環境、鼓勵全民創業
(二十九)鼓勵全民創業。依照有關規定,支持鼓勵公職人員離崗帶頭創業、科技人員兼職創業、農民離土創業、農民工返鄉創業、下崗失業人員自謀創業、留學歸國人員和大中專畢業生開拓創業、軍轉干部和城鎮退役士兵主動創業。
鼓勵一切社會成員,依法、遵規、履程,通過集合投資、合伙投資入股創辦各類企業。
凡工作年限滿30年,或滿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公務員,在本地領辦、創辦企業的,經本人申請、任免機關批準,可以提前退休。
(三十)放寬注冊登記條件。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則,辦理企業經營范圍注冊登記。對注冊資金國家法律法規沒有限制的行業,可以實行零注冊或“一元錢”注冊制度。對在申請設立非公司制企業過程中一般條件尚有欠缺、但在1年之內能完善的籌辦企業,可先行核發營業執照,實行預備期企業管理等。
放寬經營場所限制,在符合有關規定,滿足消防、治安、安全、環保要求的情況下,允許以家庭住所作為經營場所。
新設立的兩個及兩個以上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行分期到位,可先按注冊資本額的20%給予注冊,首期實收資本不低于3萬元。允許1名自然人或1個法人投資設立有限公司;對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作最低注冊資本限制。私營企業新辦的項目,可按新企業給予注冊登記,并享受新辦企業的優惠政策。工商部門應在2個工作日內辦完營業執照,稅務部門應在1個工作日內辦完稅務登記證。工商登記費由各級財政繳納。
(三十一)加強創業平臺建設。加快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建立創業培訓、項目推介、開發指導、小額貸款、政策咨詢“一站式、一條龍”服務平臺。健全創業聯系和幫扶制度,發揮能人創業示范和帶動效應。
各縣(市)區要把工業園區建設和中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結合起來,為初創期的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載體和空間。除積極盤活土地存量,通過改造利用閑置場地、廠房建設創業基地外,各園區還要安排一定的區域,建設標準廠房,作為中小企業的創業孵化基地。要有計劃地開辟下崗失業人員、失地農民、回鄉創業人員、轉業復員軍人和留學歸國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以免費或低價租賃方式為其提供創業場地,由勞動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提供“一站式、一條龍”服務。
經濟、教育、科研等有關部門要為小企業提供技術、信息、市場分析、政策咨詢等服務。建立創業指導服務平臺,并將創業服務延伸到鄉鎮、街道社區和校園,免費為創業者收集項目信息,提供項目開發、開業指導、創業培訓、小額貸款、政策咨詢“一條龍”服務。
(三十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創業氛圍。動員一切力量,營造創業文化,培育企業家隊伍。通過電視、報刊、廣播、網絡等媒體開辟創業欄目,傳播創業文化、宣傳創業典型、分析創業案例、提供創業信息、開展創業培訓,激發各類勞動者的創業愿望,拓寬創業思路,在全市掀起強大、持久的創業高潮。
八、加強領導,轉變職能,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三十三)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將中小企業發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各級政府要將中小企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各級加快發展非公有制經濟領導小組要健全制度,強化職能,及時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各縣(市)區要結合自身實際,盡快制定出中小企業發展的長遠規劃。根據中小企業發展需求,以市場為導向,以服務和支持為宗旨,強化服務意識,改進服務方式,創新服務手段。各級人大、政協要加強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方面的法律監督、民主監督,各部門、團體之間要加強配合,形成促進中小企業健康快速發展的合力。
(三十四)改善監管方式。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根據中小企業經營特點,完善相關制度,依法履行監督和管理職能。各級監管部門要改進監管方法,公開監管制度,規范監管行為,提高監管水平。要加強工商、稅務、環保、質監等監管和執法隊伍建設,增強隊伍整體素質,提升服務質量,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監管信息,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三十五)完善統計制度。健全監測體系。市統計部門要會同市加快發展非公有制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快建立健全適合我市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特點的統計制度,加強對中小企業、規模以下非公有制經濟統計監測工作,及時、準確反映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狀況,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評論

呆萌熊寶

生物醫藥個個園區都有

20分鐘前

粘鍋咸魚

嘿嘿,看看,笑笑,完畢。

1小時

相關法律條文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昆明服務和融入“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意見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昆明服務和融入“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意見(昆發〔2016〕15號2016年7月8日)為統籌推進全市“一帶一路”建設,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發展戰略,加快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大農村改革創新力度加快推進高原特色農業現代化的實施意見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大農村改革創新力度加快推進高原特色農業現代化的實施意見(昆發〔2015〕1號2015年3月4日)2014年,市委、市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旅游業發展推進世界知名旅游城市建設的意見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旅游業發展推進世界知名旅游城市建設的意見(2013年10月29日昆通〔2013〕16號)為充分發揮昆明的比較優勢,進一步加快旅游業發展,加快把昆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工商聯工作的實施意見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工商聯工作的實施意見(昆發〔2011〕13號2011年8月22日)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工商聯工作,充分發揮各級工商聯在統一戰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實施意見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實施意見(昆發[2015]9號)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

律師最新回復

我是律師

 

律所合作請聯系客服

服務時間 9:00-18:00

400-600-7222

詢律網公眾號

詢律網公眾號

案源信息早知道

詢律網APP

詢律網APP

快捷回復咨詢

友情鏈接(權重2+QQ:3425826150):

備案號:湘ICP備2021010099號-1 經營許可證編號:湘B2-20210501 投訴舉報: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詢律網 Copyright © 長沙詢律網絡服務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聯系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湘江財富中心FFC

版權聲明:本站所有信息均來自于網友投稿或轉載網絡上的公開信息,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若內容存在侵權或錯誤,請聯系我們,我們將在2個工作日將他刪除。
現在整個網絡流量生態,網站訪問占比極低,本站訪問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處于虧損狀態,沒關閉只是基于情懷。
有一些不良律師或不要臉的企業,在不告知我們的情況下,非法采證,惡意起訴,我們將奉陪到底。再一次聲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權申訴均會在不超過兩個工作日處理,謝謝合作。

主站蜘蛛池模板: 新平| 渭南市| 深州市| 青神县| 广宁县| 唐海县| 大连市| 金坛市| 诏安县| 平远县| 土默特左旗| 名山县| 格尔木市| 永仁县| 永川市| 沁阳市| 绥芬河市| 玉屏| 大方县| 启东市| 上犹县| 鹿泉市| 郎溪县| 曲麻莱县| 和政县| 阿拉善左旗| 织金县| 远安县| 兴业县| 治多县| 社旗县| 商南县| 雷山县| 泰兴市| 五华县| 彰化县| 奉化市| 广东省| 庄浪县| 天镇县| 南岸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