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中發[2004]1號文件的實施意見
2025-06-08 12:16
199人看過
農業
農村
農產品
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中發[2004]1號文件的實施意見(黑發[2004]7號2004年3月2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
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
中共中央國務院中發[2004]1號文件的實施意見
(黑發[2004]7號 2004年3月26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中發[2004]1號,以下簡稱《意見》)是指導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農業和農村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意見》著眼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對促進農民增收提出了一系列全局性、戰略性的政策措施。全面貫徹落實《意見》精神,是當前農業和農村工作的頭等大事,全省上下要牢固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堅持黨的農村基本政策不動搖,堅持以增加農民收入為中心不動搖,堅持農業結構調整不動搖,努力構建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的長效機制,加快農村小康社會建設步伐。2004年全省農民人均純收入除國家免稅和直接補貼的政策性增收外要增長5%。為確保這個目標的實現,現就認真貫徹中發[2004]1號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發展優質糧食生產,提高糧食生產效益
(一)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近幾年,我省農業結構調整邁出了較大步伐,方向正確,成效明顯,必須堅定不移地繼續推進。要把發展糧食生產與增加農民收入緊密結合起來,堅持走“優化結構、提高單產、改善品質、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路子。調整糧食種植結構和品種結構,大力發展專品種生產。嚴格落實基本農田保護責任制,嚴厲查處非法違規占用耕地和破壞耕地的行為。加大農業土地開發建設投入力度,從2004年起,各級政府要將國有土地出讓金純收益的15%以上用于農業土地開發整理,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深入實施“沃土工程”,培肥地力,提高土地產出能力。加快農業機械化步伐,繼續對農機服務組織購置和更新大型農機具給予適當補助。2004年省級籌措5000萬元資金,對新組建的50個農機作業合作社予以重點扶持。
(二)建設優質糧食產業帶。啟動優質糧食產業工程,搞好大豆、玉米、水稻、小麥的區域布局,選擇糧食總量大、商品率高的縣(市)和農場重點扶持,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等增加部分,重點向糧食主產縣(市)和農場傾斜。落實良種補貼政策,擴大補貼品種和面積,除優質小麥、高油大豆、專用玉米外,擴大到全部水稻。加快建設規模化、專業化的優質糧食生產基地。扶持發展以糧食為主要原料的農產品加工業,重點發展糧食精深加工,促進糧食轉化增值。
二、實施“主輔換位”戰略,把畜牧業發展成為農村經濟的主導產業
(三)加快畜牧業大省建設。各地要深入實施“主輔換位”戰略,按照全省畜牧業發展規劃要求,以提高畜牧業產業素質和市場競爭力為核心,以增加農民收入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突出優勢品種,突出產業化經營,突出綠色特色品牌,突出可持續發展,走布局區域化、生產規模化、經營集約化、加工系列化、品質標準化之路,努力加快建設畜牧業主導產業的進程。2004年全省畜牧業產值達到338億元,比上年增長15%,占農業總產值的38.2%,力爭達到40%。
(四)落實畜牧業發展措施。以奶牛、肉牛、生豬、蛋禽等具有競爭優勢的養殖品種為重點,建設養殖小區,發展畜禽規模化、集約化養殖。搞好良種繁育,普及標準化飼養技術,提高飼養水平。加大投入,建立和完善畜禽防疫體系,加強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動物疫情監測和畜產品安全檢驗檢測,建設無規定疫病區,完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機制。加快鄉鎮畜牧獸醫綜合服務站和村級服務室建設,盡快實現防疫治療、繁育改良、技術指導、飼料供應、產品銷售五不出村。各級政府要加大對畜牧業的投入,2004年省級籌措3000萬元資金用于鄉村畜禽防疫和畜牧獸醫綜合服務體系建設補助。對于一類動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疫病涉及強制撲殺的畜禽,實行補貼政策。強制免疫和撲殺畜禽所需經費地方承擔部分,由省、市、縣三級財政分擔。開展養殖業保險,降低養殖戶風險。在保險試點啟動階段,各級財政部門要對養殖奶牛、肉牛的參保戶給予一定補助。發展飼草飼料產業,扶持青貯玉米種植。發展畜產品精深加工,延伸產業鏈條。
三、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發展壯大勞務經濟
(五)推動農村勞動力加快轉移。省、市、縣三級都要建立和完善勞務輸出管理機構,組織各方面力量,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增加農民收入。2004年全省轉移農村勞動力350萬人,勞務收入力爭突破100億元,農民人均創收560元。
(六)加強農村勞動力的職業技能培訓。啟動“百萬農民工培訓工程”,整合各種教育資源,按照市場需求,加大對農民工的培訓力度,努力提高農村勞動力的擇業和就業能力。鼓勵和支持各類培訓機構對農民工開展形式多樣的職業技能培訓。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擴大培訓規模。2004年省級安排4000萬元資金,用于培訓補助。有關部門要做好培訓的組織和服務工作,推行培訓、技能鑒定、發證、就業一條龍服務,提高培訓合格率和培訓后的就業率。
(七)改善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環境。培育勞務中介組織和勞務經紀人隊伍,充分發揮駐外機構的作用,辦好黑龍江農村勞動力轉移網,提高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組織化程度。取消對農民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收費,逐步統一城鄉勞動力市場,形成城鄉勞動者平等的就業制度。用工單位招用農民工,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按時足額支付工資,嚴禁收取抵押金、扣押身份證等行為。規范企業用工管理,依法嚴懲惡意克扣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實行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的進城務工農民,在居住地申請落戶的戶籍管理辦法。在城鎮落戶的農民,在承包期內繼續保留原土地承包經營權,鼓勵依法、自愿、有償轉讓。城市政府要切實把農民工的子女義務教育、農民工的勞動保障等服務和管理經費,納入正常的財政預算。城市公辦中小學是接收進城就業農民工子女就學的主體,在收費標準等方面與城市學生同等對待。
四、發展綠色食品產業,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八)促進綠色食品產業戰略升級。深入實施“打綠色牌,走特色路”的發展戰略,加大對綠色食品產業的扶持力度,增加綠色食品認證品種和認證數量,不斷擴大綠色食品生產總量,建設國內最大的綠色食品生產基地。2004年全省綠色食品種植面積發展到133.33萬公頃,產量820萬噸,實現銷售收入210億元,增長10.5%。各級政府要加大對綠色食品產業開發的資金扶持。2004年省級安排5500萬元資金支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無公害農產品,的發展。
(九)加強質量監管。認真貫徹落實《黑龍江省綠色食品管理條例》,加強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無公害農產品質量安全和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健全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無公害農產品認證體系。開展蔬菜禁用農藥、畜禽禁用添加劑和水產品禁用藥品等農業禁用投入品檢測,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加強綠色食品的檢驗檢測,擴大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出口。推行農產品原產地標記制度。加強綠色食品市場監管,保證綠色食品質量和市場信譽。
五、實施農業產業化經營,大力發展外向型農業
(十)做大做強龍頭企業。實施品牌戰略,推進龍頭企業資產重組,壯大龍頭企業集團。堅持引大龍,扶小龍,形成群龍齊舞的產業化發展格局。各級財政要安排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專項資金,加大對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2004年省財政安排省級龍頭企業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8000萬元。改變單一貸款貼息的扶持方式,除對龍頭企業技術改造給予貼息外,對龍頭企業出口創匯、資產重組、基地建設、研發引進新技術和新品種等給予補助。對屬于招商引資性質的、固定資產投資超5000萬元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給予固定資產投資額10%的借款支持。對國家級龍頭企業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產品初加工所得,暫免征收所得稅。各商業銀行每年從信貸總規模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擇優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十一)加強農產品基地建設。支持龍頭企業建設專業化、規模化、規范化的農產品生產基地,滿足對優質加工原料的需求。拿出部分外貿發展基金支持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鼓勵企業在境外建設農產品生產基地。農村信用社要優先支持產業化基地建設,當年新增貸款的30%支持基地農戶生產。支持龍頭企業采取建立風險基金、墊付生產周轉金、賒銷生產資料、保護價收購產品、利潤返還等形式,與基地農戶建立利益聯結關系。引導基地農民以土地經營權、資金、技術等生產要素和產品入股等方式,與龍頭企業結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
(十二)發展外向型農業。實施“引進來、走出去”戰略,制定完善鼓勵外商投資農業的優惠政策,放開外商投資的領域,建立完善農業招商項目庫,采取舉辦洽談會、展銷會、網上招商等形式,重點推介農業招商項目,利用優勢資源和優良環境,吸引外省國有資本、民營資本和國外資本參與我省農業產業化開發,擴大龍頭企業的群體規模。農產品出口企業要加強質檢機構建設,按照出口國的標準組織生產,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擴大農產品出口。對農產品加工重點出口企業,在參加國內外洽談會、招商引資活動、申請國際標準認證、在國外注冊品牌等方面給予扶持。
六、大力發展農村二、三產業,不斷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和空間
(十三)加快農村城鎮化進程。搞好小城鎮建設規劃,加快發展城關鎮和中心鎮。要發揮農墾和森工系統在小城鎮建設上的作用,與地方政府統籌規劃,共同建設,盡快形成各具特色的小城鎮群體。依法適度調整城鎮發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保證小城鎮建設用地,通過市場運作籌措小城鎮建設資金。創新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機制,引導社會資本和外資參與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開發,加快完善小城鎮供水、供熱、供電、道路、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理等公共設施。強化小城鎮管理,增強小城鎮集聚資本、發展產業和吸納就業的功能。
(十四)大力發展民營經濟。鼓勵和引導農村民營經濟介入中小企業產權改革、招商引資興建項目、公共設施建設和經營等,激發民間資本投資創業的熱情,推動民營經濟加快發展。在稅收、投融資、融資擔保、資源使用、人才政策等方面,對農村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給予支持。各級政府要對民營企業在創業輔導、技術創新、市場開拓等方面給予扶持。對合法經營的農村流動性小商小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免于工商登記、稅務登記和收取有關費用。加快鄉鎮企業結構調整步伐,重點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和旅游服務業,積極實施“農產品加工行動計劃”,促進企業提檔升級。政策性擔保機構要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型農產品加工企業的貸款給予擔保支持。省級民營企業發展基金的70%用于支持對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民增收牽動作用較大的農產品精深加工及農業產業化項目建設。加快鄉鎮企業產權制度改革步伐,積極引導農村集體企業改制成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混合所有制企業。堅持發展鄉鎮企業與工業園區建設相結合,形成主業突出、特色明顯、產業集聚、科學配套的區塊經濟。
七、推進農業科技進步和標準化建設,提高農民增收的科技含量
(十五)深入實施良種化工程。各級政府要加大良種化工程建設資金投入;加快完善良種繁育、引進、加工和銷售服務體系,推進種子產業化經營。2004年省級安排3000萬元專項資金,重點搞好優良品種的引進、繁育和推廣工作。通過公開競標,引進、培育農作物優質品種70個,引進一批畜禽、林木等優質品種,重點推廣優質糧食品種115個。優質糧食品種覆蓋率達到90%以上,優質畜禽品種覆蓋率達到85%以上。
(十六)加強農業科研和推廣。各級政府要較大幅度地增加農業科研投入,深化農業科技推廣體制改革,加快形成國家推廣機構和多種推廣組織共同發展的農業科技推廣體系。加強農業科技攻關,增強農業科技創新和儲備能力。設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大力引進國內外高新農業科技成果,開展農業軟科學研究,加快國內外先進科技成果、高新技術和管理經驗的消化、吸收和推廣步伐。加強基層農業科技推廣隊伍建設,放活科技人員,把公益性服務與經營性服務分離,重點支持公益性農業科技推廣工作。加大對農民科技培訓的力度,增強農民吸納和應用農業科技的能力。2004年省級安排6000萬元資金用于農業科技創新、科技成果示范推廣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推動農業領域的產、學、研結合,提高農業的科技含量。
(十七)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加強農業標準體系建設,參照國際標準和發達國家標準,制(修)訂農產品、畜產品等農業標準,盡快實現與國際標準接軌。把主要農產品的生產、加工、貯藏、運輸、包裝和銷售全過程納入標準化建設范疇。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抓好農業科技示范區和標準化示范園區建設。2004年繼續安排農業綜合開發資金4000萬元,扶持農業科技示范區和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搞好農業標準化知識培訓,提高農業標準化實施達標率,全省糧食作物標準化實施面積達到8000萬畝以上。發揮墾區機械、技術、人才優勢,開展場縣共建,帶動輻射農村,推進農業標準化建設,提高農業生產水平,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八、加強市場體系建設,搞活農產品流通
(十八)建立健全農產品流通營銷體系。各級政府要支持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及國外資本參與我省各類市場建設。各類批發市場經認定符合省級龍頭企業條件的,享受省級龍頭企業的有關優惠政策。鼓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購銷大戶和農民經紀人等各類農產品營銷組織。積極發展連鎖超市、直銷配送、物流中心等現代農產品流通方式,暢通農產品流通渠道。
(十九)改善農產品流通環境。建立高效暢通的農產品“綠色通道”,對持有《鮮活農產品運輸證》整車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各路橋收費站要及時優先安排通行。對農用三輪車和拖拉機免收運輸管理費,對三輪車和農用拖拉機運輸自產農產品過路過橋費實施減免政策。農民進城銷售自產農產品的,免于工商登記,免收工商管理費。農民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和暫不征個人所得稅。農民銷售糧食、畜產品、水產品、蔬菜、果品及其他農產品,月銷售額不足5000元或每次(日)銷售額不足200元的,不繳納增值稅。嚴格控制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對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的批發零售價格實行差率控制。
(二十)健全農業信息服務體系。繼續加大資金投入,加快農業信息網絡終端向村級組織、中介組織、專業大戶和農民經紀人延伸,2004年全省入網的村要達到70%,3年內基本實現村村入網。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省級專業批發市場2004年全部入網。省級對市、縣建設“農業110”服務網絡給予扶持。
九、加強農業基礎建設,改善農民增收的基礎條件
(二十一)加強農田水利和生態環境建設。加大農田水利建設投入,突出搞好大江大河控制性工程建設。2004年適當增加小型水利和水土保持建設資金投入,重點支持抗旱水源工程、牧區水利工程和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設。繼續對退耕還林、還草及濕地保護給予扶持。深入實施“天保工程”,逐年增加“天保工程”配套資金比例。加強“三北防護林”工程建設,加快“三化”草場治理步伐。推進松花江流域、界江(河)和黑土區水土保持工程建設,2004年全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積300萬畝。加大農村改水力度,2004年解決1000個村(屯)70萬人口的飲水難問題。
(二十二)加強農村能源建設。實施“生態家園富民工程”,各級政府要加大對農村能源建設的扶持,積極探索市場化的路子,加快推廣沼氣和秸稈氣化技術,大力開發太陽能、水能、風能、地熱等新型能源。重點抓好20個縣(市)和農場的“生態家園”示范縣(場)項目建設,新建、擴建一批沼氣和秸稈氣化集中供氣工程。
(二十三)加快鄉村道路建設。各級政府要加大鄉村道路建設投入,為農民增收提供良好的交通條件。全省通縣公路3年內全部實現硬化路面。2004年通鄉公路交工里程達到3000公里,開工建設通村公路2950公里,打通不通公路的行政村400個以上。2005年全面完成7700公里通鄉公路建設任務,全省鄉鎮公路路面硬化率達到72.5%。
(二十四)推進農村扶貧開發。繼續實施農村扶貧開發整村推進戰略,進一步完善扶貧機制,切實抓好第二批526個重點村的實施工作。財政扶貧、以工代賑、農業銀行貼息貸款三項扶貧資金,集中投入到重點縣、重點村的基礎設施、公益事業和致富項目建設。農村信用社貸款重點扶持貧困戶發展生產項目。各級政府要逐年增加扶貧資金投入,2004年省級財政扶貧資金增加到5000萬元。利用扶貧資金,加大對貧困地區農村勞動力的培訓力度,促進貧困地區勞動力加快轉移。廣泛開展社會救助活動,安排好災區和困難農產的生產生活。積極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試點。
十、深化農村改革,為農民增收提供體制保障
(二十五)繼續深化農村稅費改革。取消農業特產稅(烤煙除外),全部免征農業稅。繼續推進鄉鎮機構改革,鞏固鄉鎮、行政村區劃調整成果,建立切實可行的“一事一議”制度和辦法。深化農村電價改革,實現城鄉居民生活用電同網同價。認真落實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政策,加強農民負擔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法加重農民負擔問題,防止農民負擔反彈。
(二十六)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全面放開糧食收購和銷售市場,實行糧食購銷市場化。培育糧食營銷組織,發展多種所有制形式和多種經營方式的糧食購銷企業,實現多渠道流通。繼續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加快轉換經營機制,力爭用3年時間,解決“老糧”、“老人”等重點、難點問題。加大促銷壓庫的力度,做到新庫存不增,老庫存下降。繼續推進與主銷區的合作,盡快建立長期穩定的產銷合作關系,大力開拓糧食外銷市場。增加散糧車運輸,緩解糧食外銷難問題。強化市場管理,進一步完善地方糧食儲備體系。實施對農民的直接補貼,2004年拿出18億元糧食風險基金直接補貼給農民和農墾職工。
(二十七)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和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征地前必須征得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的同意。嚴格征地審核,適當提高安置補償標準,加強監督檢查,確保農民補償安置費及時全額到戶。探索采取投保等方式解決失地農民安置問題,逐步建立健全對失地農民安置補償的機制。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鼓勵和引導農民采取多種形式,加快土地流轉,逐步實現土地規模經營。鼓勵人少地多的邊遠地區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較多的地方,率先實現土地規模經營。加強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的規范化管理,維護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
(二十八)創新農村經營組織。按照“民辦、民營、民受益”的原則,鼓勵和引導農民興辦專業合作組織,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增強廣大農民進入市場的能力,促進農民增加收入。從2004年起,各級政府要安排資金,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開展信息、技術、市場營銷等服務。有關金融機構要對經相關部門批準成立且符合貸款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給予扶持。力爭用2年左右的時間,全省每個縣(市)都圍繞區域優勢產品開發建立一批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每個優勢主導產業都建立行業協會,增強農業抗御自然和市場風險的能力。
(二十九)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加大信貸資金支農力度。各商業銀行要創新服務方式,拓寬信貸資金支農渠道。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銀行要調整職能,擴大對農業和農村的服務范圍。農村信用社要不斷擴大信貸投入規模,簡化貸款手續,延長貸款期限。畜牧業貸款期限可延長至2年以上,對信譽好的養殖戶貸款期限可延長至5年。逐步拓展服務領域,在支持農民發展種植業、養殖業、加工業、流通業的同時,開辦助學、農民住房等貸款。2004年全省農村信用社貸款投放額要增加20億元以上。
做好新時期的農業和農村工作,實現農民收入較快增長,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轉變作風,狠抓落實,真正把解決“三農”問題當作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農民增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樹立科學的政績觀,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把《意見》精神和本地實際結合起來,進一步細化促進農民增收的各項政策措施,確保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加快農民增收和農村小康社會建設步伐。
評論
相關法律條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