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
2025-06-07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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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莆政辦〔2017〕1號)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單位、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根據國務院《關于
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
(莆政辦〔2017〕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單位、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26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加快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104號)及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 》(閩政辦〔2016〕1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放寬市場準入條件
(一)對我市人力資源服務企業(不含勞務派遣和對外勞務合作)全部實行“先照后證”登記制度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對冠以“中國”、“福建省”名稱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在我市設立分公司和冠以“莆田市”名稱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在縣(區)設立分支機構,實行屬地注冊登記制度。
(二)吸引市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來莆開展業務,鼓勵市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發達國家、港澳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合資合作,并給予放寬外資股權比例。
責任單位:市工商局、人社局、地稅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二、加大財政支持力度
(三)對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進、人力資源服務業高端人才的培養和引進按《關于進一步促進產業人才發展的意見》(莆委辦發〔2015〕32號)規定執行。
(四)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就業創業指導、就業援助、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用工調劑、職業培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務代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等公共服務項目,以及高級人才尋訪招聘、人才測評、人力資源管理咨詢、勞務派遣等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列入政府財政保障范圍。
(五)對人力資源服務網站和數據庫等服務平臺建設、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的扶持和獎勵、全市人力資源服務重大活動的舉辦以及人力資源服務企業開展的高校畢業生見習、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培訓、職業介紹、用工調劑、專場招聘會等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項目等經費開支,按《莆田市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予以經費安排支持。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財政局、發改委、科技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三、落實稅費優惠政策
(六)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消除人力資源服務中間環節的重復征稅問題。符合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免稅條件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提供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免征增值稅。省級、市級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在市、縣(區)設立分支機構的,經省級或市級財政、稅務部門批準,可由總機構匯總申報繳納增值稅。對符合條件的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可按規定申請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認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小型微利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其中,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2017年12月31日前,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可按規定免征增值稅。
(七)支持人力資源服務企業通過兼并重組做大做強,對其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債務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行為,不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征收增值稅。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凡收費標準有上、下限額度規定的,一律按下限額度收取;對初創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免收登記類、證照類、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
責任單位:市地稅局、國稅局、財政局、物價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四、拓寬投融資渠道
(八)積極搭建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發展金融支持平臺。加大增信增貸扶持,政府主導的擔保公司要加大對人力資源服務企業融資擔保業務,對政府主導的擔保公司開展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擔保業務,再擔保公司可適當提高再擔保代償比例。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重點服務項目的信貸投入,并在國家允許的貸款利率浮動幅度內給予一定的利率優惠。“萬家小微成長貸”“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等優先向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傾斜。
(九)培育有條件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作為重點上市后備企業,鼓勵各類股權投資基金提前介入,輔導企業創造上市融資條件。鼓勵小微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交易和融資,相關配套政策參照《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擴大直接融資規模的若干意見》(莆政辦〔2016〕67號)執行。
責任單位:市金融辦、財政局、經信委、發改委,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莆田銀監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五、擴大對外開放與交流
(十)加強國際交流合作,穩步推進人力資源市場對外開放,扶持和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鼓勵承接人力資源國際服務外包業務,開展國際服務外包人才培訓,支持引進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人力資源服務高端企業和服務項目、經營理念、管理模式。促進市內人力資源服務企業與國外同行形成戰略聯盟,推動人力資源服務離岸外包業務和國際交流業務的發展。深入推進與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人力資源服務合作。對臺灣優質人力資源機構在莆設立分支機構的,省級人才工作經費給予每家30萬元以內啟動資金支持;對市內人力資源機構到臺設立分支機構的,省級人才工作經費給予每家每年10萬~30萬元的資金支持。市級人才工作經費按規定予以獎勵。
(十一)實行高級人才尋訪招聘獎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市內用人單位推介或引進高層次人才,入選省引才“百人計劃”、國家“千人計劃”的,按《莆田市“借智登高”聚集高端人才計劃(2013-2017年)》(莆委辦發〔2013〕2號)規定予以獎勵;推介或引進A類引進高層次人才和B、C類引進高層次人才的,按我市人才的相關政策規定予以獎勵。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商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六、優化發展環境
(十二)合理安排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人才培訓中心、測評基地、孵化中心、人才公寓等人力資源服務業用地。鼓勵園區所在地政府通過租金減免、貸款貼息等優惠政策吸引人力資源機構入駐。
(十三)發揮互聯網和信息技術在人力資源服務領域的支撐和引領作用,依托省、市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加快人力資源信息公共服務網絡建設,逐步實現市、縣(區)兩級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同步共享;建設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人事檔案標準化管理。對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申報的信息化建設計劃,予以優先列入“數字莆田”建設項目。
(十四)鼓勵人力資源服務企業與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合作共建職業技能實踐實訓基地;加強人力資源服務業人才隊伍建設,對人力資源服務從業人員參與職業技能培訓予以“見證補貼”。支持擇優選派人力資源服務業人才參與全國、全省知名高校培訓;鼓勵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到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創業,經本單位同意,報人社部門備案,其人事(勞動)關系3年內可保留在原單位,由所在創業企業繼續為其繳納單位部分的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同時允許其回原單位評審專業技術資格,其在企業從事本專業工作期間的業績,可作為評審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的依據;對經人社部門資格認定的留學回國人員,可根據其學歷、資歷,直接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十五)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市場政策法規體系。進一步完善網絡人力資源市場、人事檔案、人力資源招聘會、勞務(人才)派遣、人力資源服務外包等方面的管理辦法及配套政策。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執法工作,將人力資源市場執法職能依法委托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統一行使,并相應加強人員配備,建設專業化、職業化的高素質人力資源市場執法隊伍,提升市場執法和監管水平。加強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行業誠信檔案制度,深入開展誠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創建工作,逐步形成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市場環境。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發改委、經信委、國土局、工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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