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金融支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
2025-06-08 15:00
256人看過
服務業
支持
企業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金融支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吉政辦發〔2016〕30號)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為了深入貫徹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金融支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
(吉政辦發〔2016〕30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服務業發展的若干實施意見》(吉發〔2016〕6號)精神,進一步提高金融對服務業發展的支撐能力,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與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按照全省服務業發展攻堅的統一部署,圍繞消費性服務業升級和生產性服務業提速核心任務,針對金融支持服務業發展的薄弱環節,加強政策引領,創新金融服務,加大信貸投入,擴大直接融資,提高保險保障水平,強化對重點服務業行業融資服務能力,全面提升金融對服務業發展的支撐作用。
(二)工作目標。金融業增加值增速不低于全省服務業平均增速,力爭每年增長15%以上,到2020年金融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5%以上。努力實現服務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全省各項貸款平均增速,服務業貸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量。服務業直接融資大幅增加,未來5年上市公司數量增加10戶以上,債券融資達到1500億。服務業保險保障水平顯著增強。
二、健全政策引導體系
(三)優化貨幣信貸政策支持。用足用好人民銀行支農支小政策,對支持涉農服務業和小微服務業企業力度較大的金融機構,在再貸款、再貼現和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鼓勵引導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簽發商業承兌匯票,提升信譽度、降低財務成本。
(四)強化金融監管保障服務業發展。積極爭取金融監管部門政策支持,加強對我省服務業發展的保障。銀行業監管部門對支持服務業發展成效顯著的銀行機構,在符合準入條件的前提下及時審批其增設機構和創新業務的申請。上市企業在信息、物流、文化、醫療、金融等重點行業開展并購重組的,由證券監管部門給予重點支持。保險監管部門支持專業型、創新型保險公司發展,積極培育專業化、專屬性的保險中介機構,鼓勵民間資本加大對農村保險市場的投入力度,推動開展農村互助合作保險試點。
(五)鼓勵金融機構實行業務支持政策。鼓勵各金融機構單設服務業運營團隊或機構,為服務業提供多樣化授信、支付結算、資產管理、咨詢等綜合金融服務。鼓勵單設服務業信貸規模,合理設置貸款期限和還款方式,降低企業資金周轉成本。認真落實小微服務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的無還本續貸政策,解決服務業小微企業續貸問題。根據中國銀監會有關政策,對小微服務業企業不良貸款率高出當年全行各項貸款不良率目標2個百分點以內的,在無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監管規章行為的前提下,可免予追究小微服務業企業信貸人員的合規責任。引導各證券機構在發展計劃上向服務業領域傾斜,針對重點服務業企業優先進行上市輔導培育。加大保險機構產品和服務創新,提升保險資金向服務業的配置力度。
(六)完善地方引導支持政策。將金融機構支持服務業加快發展納入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引導支持范圍,鼓勵金融機構加大投入力度,改進產品和服務模式。對服務業企業融資提供必要增信和周轉接續手段,支持債務重組。推動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與社會資本一同發起設立服務業發展基金,以股權投資方式降低服務業企業融資成本。各地根據本地區服務業發展需求和金融業發展實際,建立相應的金融支持服務業配套政策。
三、創新金融支持手段
(七)創新金融服務模式。制定實施銀證保服務支持聯動計劃,加大行業信息共享,創立服務新模式。鼓勵金融機構打破內部業務條線限制,建立綜合服務機制,組建任務型團隊,提升服務效率,為服務業企業提供從企業賬戶、理財、結算、融資到員工個人理財、結算、信貸、福利、保險等方面的一站式、綜合性的金融解決方案。
(八)創新發展融資產品和服務。擴大貸款抵(質)押品范圍,鼓勵開展知識產權、股權、特許經營權、收益權、動產等抵(質)押貸款業務。鼓勵金融機構和企業利用吉林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進行融資。圍繞供應鏈上中下游企業,合理利用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貼現、保函、保理、循環額度貸款、法人賬戶透支等產品組合,滿足不同類型服務業企業融資需求。引導金融機構與融資租賃企業合作,通過直接租賃、售后回租等方式積極開展施工設備、運輸設備、醫療設備、生產線等融資租賃服務。開展大數據融資,利用結算量、繳稅記錄等數據信息為中小微服務業企業提供授信服務。
(九)創新支付結算服務。加快推進遠程開戶,為服務業市場主體辦理賬戶開立提供便捷服務。加大電子商業匯票、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等非現金支付業務推廣力度,努力為服務業市場主體降低支付結算成本、提高結算效率、增加結算便利。加強結算、理財及融資等業務的融合創新,通過資金歸集、資金池、票據池、智能理財、智能融資等相關產品將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結算及融資有機結合,提高服務業企業理財收益、融資額度和效率。
(十)發展涉外金融服務。通過服務貿易訂單融資、發票融資、跨境人民幣結算等方式,為全省企業涉外服務業發展提供資金支持。落實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要求,簡化服務貿易跨境人民幣結算銀行審核流程,允許根據相關程序直接辦理跨境結算。大力支持服務業企業使用人民幣進行境外投資和吸收外商投資,積極向境外承包工程、勞務派遣以及旅游等重點涉外服務貿易類企業推介跨境人民幣業務,擴大政策覆蓋面。推動出口信用保險機構積極開發新型險種支持涉外服務貿易類企業發展。
(十一)拓展服務業直接融資渠道。優先將服務業企業納入到100戶企業上市培育工程和300戶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工程,鼓勵各地建立上市后備企業庫。積極推動吉林銀行、長影集團、吉林出版集團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經營規范、效益好的服務業企業上市,推動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交易。建立100戶債券發行后備企業庫,對入庫企業在債券發行上全程跟蹤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非公開發行、發行可轉換債券等方式擴大融資規模。引導和支持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通過發行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進行低成本融資,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十二)著力滿足服務業的保險需求。加大保險公司服務業產品創新力度,提供個性化的保險產品和一攬子保險解決方案。提高保險資金對服務業投資配置水平。繼續拓展財產保險市場,增強服務業主體抗風險能力。積極開展政銀保業務合作,發展服務業小微企業信用保險、履約保證保險、貸款保證保險等險種,做好大病保險工作,推動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積極參與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開發補充醫療保險、計劃生育保險等產品,穩定居民收入和保障預期,促進服務型消費傾向持續提高。不斷擴大責任保險覆蓋面,積極開發電子商務、信息技術、醫療、教育、旅游、物流等行業的責任保險產品,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促進小額人身保險的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建立企業年金。
四、支持服務業重點突破
(十三)推動消費性服務業升級。鼓勵金融機構適當降低貸款利率,支持居民購買住房等大宗耐用消費品以及教育、文化、體育、旅游等消費信貸需求。積極發展第三方支付企業,提升線上支付服務水平,支持傳統商貿、餐飲服務業改造升級。支持商業連鎖經營發展,老字號品牌保護和創新,加大對農村電子商務發展扶持力度。強化對入駐城市綜合體和特色商業街區各類商戶的金融支持。不斷提升對東北亞博覽會、汽博會、農博會等特色展會的理財、咨詢等綜合性金融服務宣傳與推廣力度。
(十四)推動生產性服務業提速。鼓勵銀行機構提高企業技術改造貸款中研發費用比重,支持企業設立各類研發平臺、中試平臺,促進產業鏈向研發端延伸。發展商標權質押,支持吉林名優產品銷售。鼓勵金融機構優惠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建設農產品產地市場。發展網上商品交易市場融資,為市場交易商提供自助申貸、提款等融資服務。依托優勢產業,發展融資租賃企業,參與城市公共設施建設,開展農用機械設備租賃,為創新創業類中小企業提供融資租賃服務。
(十五)支持信息服務業發展升級。加強金融機構對數據中心、運營中心、災備中心等后援服務業建設的支持力度。開展設備回購貸款,支持寬帶、通訊基礎設施建設。引導各類風險投資基金重點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軟件開發。積極推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股權質押融資、產業鏈融資等新模式。
(十六)支持現代物流業加快發展。鼓勵金融機構在專業物流園區建設網點,為物流企業在開戶、結算、匯兌、代理等方面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務。鼓勵對評定為4A、5A級的物流企業提高信用評級,增加授信額度。加快適合物流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積極探索、推廣倉儲設施和運輸車輛抵押。發展大型運輸工具融資租賃業務,降低企業設備投入成本。加大對托盤循環共用等標準化建設、區域性智慧平臺建設、第三方物流龍頭企業發展、農產品冷鏈物流發展、城鄉配送以及物流集群發展等金融支持力度。
(十七)支持房地產業穩健發展。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積極爭取新增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棚戶區改造貸款資金,進一步加大對棚戶區改造的支持力度,加快資金發放和支付進度。鼓勵金融機構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支持居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提高住房公積金實際可貸款額度,支持住房公積金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購房組合貸款。鼓勵符合條件的機構發行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分散房地產行業投資風險。
(十八)支持旅游業跨越提升。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基礎上,探索開展旅游景區經營權質押和門票收入權質押業務,提高旅游業融資能力。加強旅游景區金融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在旅游景點增設機構網點和自動提款機等設備,改進旅游業支付結算服務。完善旅游業外匯管理和服務,促進旅游企業提高外匯資金使用效率,便利出入境人員貨幣兌換。鼓勵保險公司開發涵蓋醫療救援、人身傷害、航班延誤、旅程取消等保險產品。
(十九)支持文化體育產業做大做強。發展出口貿易融資,推動吉林影視劇、紀錄片、圖書、特色民間工藝品等品牌文化產品出口。積極發展文化產業投資基金,加快文化創意、演藝娛樂、影視制作等文化企業發展。支持國有文化企業多元發展,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并購重組和上市融資。創新投貸結合的融資模式支持冰雪體育、山地運動、戶外健身、民族體育四大體育產業集群發展和體育場地、設施建設。
(二十)支持政府公共服務增加投入。發揮開發性、政策性金融優勢,以銀團貸款、城市開發基金、債券發行、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等方式拓寬政府公共服務的融資渠道。發揮金融導向作用和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引導社會資金不斷加大對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的投入,通過PPP等模式引入社會資本參與政府公共服務建設。引導社保資金和保險資金按照市場化原則,運用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項目資產支持計劃等多種方式參與政府公共服務。
(二十一)發展和完善金融市場體系。積極推進在我省設立民營銀行,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金融機構依法發起設立消費金融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統籌規劃各類交易場所發展數量和區域分布,加快人參、礦泉水、雜糧、雜豆等農產品期貨交易平臺建設。加快發展保險市場,壯大健康、養老、汽車、農業等專業保險公司,規范保險中介機構。推動互聯網金融有序發展,穩步開展股權眾籌試點。
(二十二)推進金融改革創新。啟動農村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先期在長春、白城、松原、梨樹、龍井等地開展相關試點,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普惠金融模式。探索組建地方金融投資運營公司,提升金融國資運營效率和資本回報水平。推動吉林銀行引進戰略投資者,穩步推進上市經營。積極推動組建農村商業銀行,組織高風險農村信用社改制集體招商活動,吸引各類資本參與。穩步推進吉林信托改革,進一步優化治理結構。穩步推進都邦保險改革和泛亞信托破產重整。支持東北亞國際金融投資集團加快發展。加大對長春東北亞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建設的扶持力度,妥善解決土地征收、配套設施建設等問題,吸引域外大型金融機構入駐,鼓勵現有金融機構通過置換方式入駐。吸引國內外金融機構在集聚區建設數據中心、研發中心、檔案中心、培訓中心等金融后援服務平臺。
五、保障措施
(二十三)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建立由省金融辦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省金融支持服務業發展工作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全省金融支持服務業發展中遇到的難點問題。省金融辦要切實發揮牽頭作用,具體負責細化金融支持服務業發展重點任務和職責分工,督查落實政策措施,協調推進全省金融支持服務業發展工作。
(二十四)加強服務業信用體系建設。強化省信用信息數據交換平臺和全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在服務業信用體系建設過程中的基礎平臺作用。建立服務行業信用檔案,加強信用分類監管。運用大數據對服務業企業信用狀況進行評價和預警。完善服務行業信用聯合獎懲制度,不斷拓寬信用產品在服務業行政監管中的適用范圍,對優質服務業企業在貸款、融資、資金補助、獎勵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制度。
(二十五)切實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完善金融監管機制,落實風險防范和處置責任,建立全省防范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平臺,打擊金融欺詐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保障金融市場安全高效運行,確保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
(二十六)加強新型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健全人才工作機制,激發人才創造活力,著力培養掌握市場規律、熟悉國際規則、具備創新能力的高級金融人才,大力提高金融系統干部隊伍的綜合能力和素質,增強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加強政府與金融機構間人員的雙向交流,為加強和改進金融服務,支持服務業加快發展提供金融人才支撐。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5月9日
評論
相關法律條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