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發展家庭農場的實施意見
2025-06-07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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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發展家庭農場的實施意見(杭政辦函〔2013〕190號)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為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根據《中共中央、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發展家庭農場的實施意見
(杭政辦函〔2013〕190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中發〔2013〕1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發展家庭農場的意見》(浙政辦發〔2013〕120號)等文件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快培育發展家庭農場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家庭農場是以家庭經營為基礎,以家庭成員(包括婚姻、血緣關系)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含農、林、牧、漁業,下同)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并經工商注冊登記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
(一)發展原則。
1.突出主體地位。在堅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切實保障農戶在土地流轉中承包收益的前提下,支持鼓勵農戶、專業大戶等通過土地流轉,創辦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規模適度的家庭農場,培育新時期的職業農民。
2.堅持穩步發展。發展農村家庭農場要把握形勢,堅持標準,穩步適度發展。必須遵循產業發展規律和市場規律,以需求為導向,突出區域資源、環境和文化特色,科學配置種、養、加、銷比例,鼓勵產業間聯合與協作。
3.堅持規范發展。建立完善規章制度,使用先進的生產技術和科學的管理手段,有序吸納流轉土地,擴大種養植規模,實行農業標準化生產,提高產出率。
4.強化政策引導。通過政策優惠、項目支持、要素保障、政府服務等措施,培育發展規范化、示范性家庭農場,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廣泛吸納家庭農場,構建分工明確、協作緊密的利益共同體。
(二)工作目標。從2014年開始的3年內,全市平均每年新增家庭農場300家,其中每年培育市級示范性家庭農場50家。力爭到2016年,家庭農場數量明顯增加,質量明顯提高,總經營面積達到15萬畝以上;80%的家庭農場參加農民專業合作社,普遍接受農業社會化服務;土地產出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5%以上,家庭農場成員人均純收入接近或達到當地城鎮居民水平。
二、工作重點
各區、縣(市)和市級各有關部門要強化管理與服務,認真抓好規范化創建工作;要以“米袋子”、“菜籃子”和“林業生態經濟”產業為重點,按照“主體職業化、規模適度化、管理規范化、生產標準化、經營市場化”的要求,加快培育發展家庭農場,著力破解當前農村土地“細碎化”經營、勞動力數量減少、農業效益提升緩慢等問題,推進現代農業發展。
(一)強化注冊登記服務。市、縣兩級政府職能部門要強化服務,認真做好家庭農場法人化工作;要根據《浙江省家庭農場登記暫行辦法》,按照市工商部門確定的注冊登記條件,引導家庭農場創辦者在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普通合伙企業、公司4類主體中,自主選擇1類主體進行注冊登記。市、縣兩級工商部門要開辟綠色通道,依法免收家庭農場注冊登記相關費用;如國家對家庭農場注冊登記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規范土地流轉市場。各地要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試點工作,明確產權,規范流轉,建立農村土地承包動態管理機制。要充分發揮市、縣農村產權交易平臺等土地流轉服務組織的作用,積極開展流轉供求信息、合同指導、價格協調、糾紛調處等服務,鼓勵引導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向家庭農場流轉,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制度。要切實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和仲裁工作,切實維護農戶與家庭農場的合法權益。
(三)建立示范創建標準。根據現代農業發展要求,結合我市實際,針對農、林、牧、漁等不同類型,分別制定市、縣級示范性家庭農場創建標準。扎實開展家庭農場商標注冊及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質量認證工作,認真執行家庭農場財務核算制度,著力培育發展高標準、高效益的家庭農場。
(四)培育職業農民隊伍。建立培訓機制,制定培訓計劃,分期分批舉辦家庭農場經營管理、職業技能、實用技術普及等專業培訓班,盡快培育一批有文化、善經營、會管理的家庭農場主,全面提升家庭農場從業人員素質。鼓勵引導大中專畢業生、返鄉農民、復退軍人、農民企業家等投資創辦家庭農場,大學畢業生創辦家庭農場或到家庭農場工作的,按省、市有關文件規定,享受人才引進補助政策和資金扶持等財政補助。
三、保障措施
各級各部門要把培育發展家庭農場作為當前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一項重要工作,加強組織引導,加大扶持力度,創新激勵機制,強化服務意識,為家庭農場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優化發展環境。鼓勵涉農科研機構、高等院校與家庭農場建立長期協作關系,聯合開展新品種、新技術的研發試驗與推廣應用,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促進農業增產增效。因地制宜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為家庭農場提供種子種苗、農機作業、統防統治、糧食烘干、農產品物流配送、質量安全檢測、農產品展示展銷等社會化服務,努力降低家庭農場的生產經營成本。要將農技特派員制度延伸到家庭農場,指導家庭農場提質量、創品牌、增效益。
(二)實行政策扶持。凡經工商注冊登記的家庭農場,在稅收、用電、用地等方面享受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同等的優惠政策,優先安排直接從事種養業家庭農場的設施用地,努力建設主體職業化、規模適度化、管理規范化、生產標準化、經營市場化的“五化”家庭農場。各區、縣(市)應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家庭農場培育建設的扶持政策。市財政將對當地已經出臺家庭農場建設扶持政策的市級示范性家庭農場,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
(三)拓寬融資渠道。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開展對家庭農場的授信活動,推進農業保險創新,擴大家庭農場農業政策性保險范圍和保費優惠額度,鼓勵金融擔保機構創新以家庭農場大型農用設施、流轉土地經營權證及注冊商標等為抵押物的金融產品,并優先為家庭農場提供貸款擔保,降低家庭農場生產經營風險。同時,加大對符合區域布局、能發揮產業優勢、具有一定規模和發展前景的家庭農場的信貸扶持力度,給予一定的貸款利率優惠。各區、縣(市)財政對家庭農場貸款,要建立一定的風險補償機制。市財政部門要優化支出結構,開辟培育發展家庭農場的財政扶持渠道。
(四)加強組織領導。市各有關部門要把培育發展家庭農場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市農辦要牽頭協調市級示范性家庭農場的認定,指導各地創建縣級示范性家庭農場,并負責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市農業局、林水局要圍繞農業現代化發展要求,指導各地優化特色優勢產業布局,進一步加強農業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工商局要加強全市家庭農場工商注冊登記動態管理,建立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市農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把各級示范性家庭農場列入重點扶持對象。市國土資源局要積極實施農業設施用地政策,為家庭農場解決必要的農業設施用地。市級其他相關部門要創新工作機制,提高服務質量,為加快我市家庭農場發展盡職盡力。
市級示范性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由市農辦會同市相關部門制定下發。
本實施意見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由市農辦負責牽頭組織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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