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全省電子政務建設的實施意見
2025-06-08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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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全省電子政務建設的實施意見(瓊府辦[2007]28號)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為加快我省電子政務建設,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根據《中共中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全省電子政務建設的實施意見
(瓊府辦[2007]28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加快我省電子政務建設,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于我國電子政務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2〕17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于推進國家電子政務網絡建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6〕18號)、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國家電子政務總體框架〉的通知》(國信〔2006〕2號)、《海南省電子政務“十一五”發展規劃》(以下簡稱《發展規劃》)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加強全省電子政務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我省電子政務建設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轉變政府職能、改進管理方式、提高辦事效率、提高社會服務能力為目的,以需求為導向、以應用促發展,適應我省戰略發展目標需要,建設廉潔、勤政、高效、務實的政府。我省電子政務建設應體現五個有利于:有利于政府資源整合和互聯互通;有利于政府運作模式改革和流程再造;有利于改善政府投資環境;有利于提高政府辦公效率、行政監管能力、公共服務水平和宏觀決策水平;有利于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我省電子政務建設要堅持以下原則:
(一)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按照《發展規劃》要求,全省統一建設基礎性、綜合性、共性的平臺和系統;各部門、行業業務系統按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各自分步實施。
(二)整合資源,互聯互通。加強現有網絡基礎、信息資源、業務系統整合,促進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發揮現有資源最大效益。
(三)突出應用,提高服務質量。結合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體制改革,根據政府業務和社會公眾需求,突出應用、穩步推進,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對外服務質量。
(四)統一標準,加強保障。全省電子政務各項系統建設要嚴格遵循國家和本省統一的標準及規范,建立健全與我省電子政務建設情況相適應的組織、制度、安全等保障體系。
二、工作目標
到2010年,構建涵蓋全省黨政機關標準統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電子政務網絡平臺;建成政府數據中心,有效整合、開發和利用政務信息資源,使信息資源共享程度明顯提高;推進重點業務系統、政務辦公系統、為民服務系統的建設;逐步實現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電子化和網絡化,力爭使我省電子政務的建設達到全國中上水平。具體工作目標:
(一)建成全省統一的政務內網和政務外網平臺,實現省、市縣和鄉鎮三級黨政機關網絡的互聯互通。
(二)建成資源高度集中和共享的政府數據中心,為省政府各部門提供安全可靠的應用系統運行環境;通過統一的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與交換體系,實現政府各部門政務業務數據共享。
(三)省直黨政機關和各市、縣政府要全部建成局域網;95%以上省直黨政機關和市、縣政府的公務員能熟練使用計算機和互聯網。
(四)建成并推行全省統一的辦公信息系統。省級黨政機關和各市、縣政府通過統一的辦公業務平臺實現公文、信息、值班、會議、督查、信訪、匯報演示等通用辦公業務的電子化和自動化,進一步提高政府辦公決策的效率和應急指揮能力。
(五)工商、財政、稅務、農業、旅游、海洋、宏觀經濟、公共安全、質量監督、社會保障、信用監管、業務協同等優先建設的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業務逐步實現數字化和網絡化的系統處理。
(六)政府門戶網站要以用戶為中心,建成政府信息公開、提供公共服務和接受社會監督的重要平臺和窗口,實現省政府90%以上行政許可項目網上查詢,60%以上行政許可項目網上在線處理。
(七)政務信息公開、資源共享和電子政務的運行、安全保障機制初步建立,電子政務發展能夠適應人才支撐、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需要。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政府網站建設。要著力推進省、市縣兩級政府門戶網站和政府職能部門網站建設,實現各市、縣政府和省直各部門建設政府網站,利用政府網站有效推動和實現政務公開,挖掘和整合電子政務應用系統,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提供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鄉、鎮政府利用網站推行政務公開,提供農業信息化服務。
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負責組織實施省政府門戶網站建設和運行維護,會同省政務公開協調小組辦公室和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整合利用已有的業務應用系統資源,不斷深化信息公開和公共服務,并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分步實施“網上審批”,逐步實現“一站式”服務。
各市、縣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要抓緊建設和完善本地區、本部門政府網站,并做好向省政府門戶網站報送信息的工作。已建立政府網站的單位要加強管理,提高建設水平,將本地區、本部門電子政務建設成果通過政府網站服務于公眾;沒有建立政府網站的單位,要抓緊網站的規劃建設。各市、縣政府要以本級政府門戶網站建設為抓手,促進本地區業務應用系統建設,完善本級政府門戶網站的服務內容和功能。
(二)加大資源整合力度,推進信息共享。
1.建設統一的電子政務網絡平臺和數據中心。省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統籌規劃、建設與整合全省統一的政務內外網,充分利用現有的網絡基礎搭建和聯結我省電子政務網絡傳輸體系;按照大集中的原則統一建設省政府數據中心,促進資源共享、降低建設和運營成本;統籌和強化業務管理系統建設,發揮電子政務的應有效益。
各級黨政機關要加強局域網建設,按照省電子政務發展規劃,逐步接入省電子政務內外網。今后,省直各部門原則上不再新建或改造機房;已建的業務系統和網絡要按照統一規劃、標準逐步進行規范和完善,實現原有系統與省電子政務平臺的互聯互通并逐步遷移到平臺上運行;新建的業務系統,原則上要利用省電子政務平臺,省直各部門不得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向下延伸網絡建設;有特殊要求的,必須報經省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垂直和雙管單位的系統建設以中央要求為主。各業務系統依法應當公開數據的,要提供數據公共接口,開放數據,不得進行信息封鎖。
2.建設政務信息資源庫。建設政務信息資源庫主要是以共享為目的,按照職責明確、流程規范、功能完備、業務協同的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機制。依托省政府數據中心和共享平臺,重點建設四大基礎信息資源庫(法人單位信息、宏觀經濟信息、人口基礎信息、自然資源和基礎地理信息)、政府綜合信息資源庫和各行業的業務信息資源庫,為全省提供可共享的信息。加快推進工商、稅務、質檢、社保、財政等部門間的企業基礎信息共享,擴大信息共享和交換的范圍,強化稅收管理,提高市場監管水平。四大基礎信息資源庫和業務信息資源庫建設方案,由相關職能部門分工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政府綜合信息資源庫由省政府辦公廳牽頭,會同省史志辦、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
(三)推進綜合性公共服務系統建設。
1.建設省應急指揮信息平臺。根據國家和我省關于實施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建設全省統一的應急指揮信息平臺。應急指揮信息平臺依托省電子政務平臺和部門業務系統,充分利用現有基礎建設、整合公共衛生應急指揮系統、防汛指揮調度系統、緊急救援服務系統、安全生產監管信息系統、重大事故隱患監控系統等應急指揮資源,建成覆蓋全省轄區的應急聯動指揮系統。通過應急指揮信息的互聯互通和共享,實現統一指揮、聯合行動,對突發事件和應急事件做出快速聯動反應,為廣大群眾提供相應的緊急救援服務,為社會公共安全提供強有力的保障。應急指揮信息平臺建設由省政府辦公廳牽頭,會同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省公安廳、省衛生廳、省交通廳、省地震局、省氣象局、海南海事局、海南測繪局、省消防總隊等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2.建設“一站式”聯合審批系統。依托省電子政務外網平臺與各部門的業務系統連接整合政府部門行政服務項目,并通過在省政府門戶網站開設面向居民和企業服務的“網上審批大廳”,為群眾、企事業提供“一站式”高效快捷的審批服務。“一站式”聯合審批系統建設由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負責,會同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和有關部門實施。省政務服務中心大廳要與“網上審批大廳”緊密結合,依托“一站式”聯合審批系統,將政務服務中心大廳的審批服務事項全部上網,提供在線咨詢、表格下載等服務,實現60%以上的行政審批服務項目在線辦理。
(四)推進重要業務系統建設。根據《發展規劃》確定的投資原則和所列的項目優先次序,結合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逐步推進重要業務系統建設。一是建設面向政府內部的業務管理系統和辦公系統;二是建設面向社會公眾的業務管理系統和公共服務系統;三是繼續推進國家“金字”工程建設。重要業務系統建設按照統一規劃、分工負責、分階段推進的原則,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省電子政務建設工作在省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重大問題提交省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具體組織協調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省直各部門要確定一名領導負責信息化工作,明確相應的工作機構,建立信息主管制度;有條件的市、縣要成立信息化領導小組,建立專門的工作機構,負責信息化日常工作。各市、縣政府和省直各部門要按照《發展規劃》和實施意見的要求,編制本地區、本部門“十一五”電子政務建設規劃和建設方案,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電子政務建設取得成效。
(二)保證建設和運行資金。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各部門電子政務項目建設資金及運行經費由同級財政安排解決。省級電子政務項目由省財政確定每年投資規模,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根據投資規模統籌安排建設任務。市、縣政府要保證電子政務建設資金和運行維護資金的投入。各級政府部門要注重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鼓勵多渠道籌措電子政務建設和運行資金,廣泛吸引社會投資,積極推進電子政務建設市場化運作。
(三)建立和完善法規及標準體系。根據規范全省電子政務建設與管理的需要,開展電子政務法規研究,推動政務網絡建設、政府信息資源共享、政務業務協同、電子政務項目管理、網站管理、系統應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法規建設;根據國家電子政務相關標準,結合本省實際,研究制定促進互聯互通的相關標準規范,加強標準在電子政務建設各個環節中的應用,規范全省電子政務建設。
(四)規范項目管理。根據《海南省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90號)等有關文件要求,對省級電子政務項目的規劃、立項、招投標、工程監理、驗收、評估等實行統一管理。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負責省級電子政務建設項目的統籌規劃、年度計劃、方案審核、中標結果備案、項目驗收以及項目建設全過程的監督和評估;省財政廳負責省級電子政務建設項目財政投資計劃、項目招投標、財政性資金的安排及資金使用監督;項目建設單位要依照誰建設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按照電子政務項目管理要求,科學制定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項目建設,確保項目建設的質量。
省直各部門新建的電子政務項目必須納入統一規劃和管理。由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會同省財政廳編制電子政務項目建設年度計劃。已列入《發展規劃》的項目,由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會同省財政廳遵循“先易后難、急用先建、效益顯著”的原則納入項目建設年度計劃。未列入年度計劃的建設項目,省財政原則上不予安排資金;未列入項目建設年度計劃,但當年確需建設的項目,由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會同省財政廳提出項目審核意見,報省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審批。
市、縣政府參照省級電子政務建設項目管理要求,結合實際情況,規范和加強本地區電子政務建設。各市、縣政府主管信息化工作的部門具體承擔本地區電子政務建設的管理工作。
(五)加強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采用積極防御和綜合防范工作方針,建立電子政務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框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營誰負責”的原則,項目建設單位要建立并認真落實信息安全責任制,大力抓好風險評估,在科學評估的基礎上實行等級保護制度,提高信息安全防護能力。
積極采用數字證書技術,實行全省統一身份認證。商密證書由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委托依法設立的數字證書認證機構實施;普密證書由省委機要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委托依法設立的數字證書認證機構承擔。
(六)強化培訓與宣傳。市、縣政府和部門要加大對電子政務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多種媒體普及電子政務知識,宣傳電子政務應用成果。由省人事勞動保障廳會同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務員電子政務培訓制度和考核機制,組織相關培訓,提高公務員的信息技術應用技能;有條件的市、縣和基層政府應當積極開展全民信息化教育,普及計算機應用。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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