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
2025-06-06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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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2008年2月22日)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
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
(2008年2月22日)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22號,以下簡稱《決定》,進一步做好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新時期我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形勢和指導思想
實行計劃生育30多年來,我市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取得很大成績,有效地緩解了人口對資源、環境的壓力,促進了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處于全國前列。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市人口總量和結構都面臨著顯著和深刻的變化,人口發展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復雜局面。今后一個時期,人口慣性增長的勢頭依然強勁,穩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務依然艱巨;人口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工作仍需發展;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快;流動遷移人口不斷增加。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等問題相互交織,對經濟社會的發展、資源環境的承載和城市的管理帶來壓力。各級黨委、政府務必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從對天津未來發展負責的高度,堅持實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不動搖,堅持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不放松。
今后一個時期,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市第九次黨代會和市委九屆三次全會的部署,以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中心,把穩定低生育水平放在首位,全面落實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各項任務。
二、千方百計做好穩定低生育水平的各項工作
今后一個時期是穩定低生育水平的關鍵時期。按照我市城市總體規劃和“十一五”人口發展規劃,到2010年全市常住總人口要控制在1200萬人以內,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長率要分別控制在10‰和2.5‰左右。因此,必須把穩定低生育水平作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務,進一步形成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穩定現行生育政策不動搖的輿論氛圍,教育、引導群眾遵紀守法,自覺做到計劃生育。
(一)堅持依法管理。嚴格執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嚴肅處理違紀違法行為。凡違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造成惡劣影響的,予以公開揭露。對國家公職人員、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違法生育的,要依紀依法從嚴懲處。各有關部門要將遵守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與政策作為提拔任用干部,推薦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青聯委員候選人、工商聯執委,評選各類勞動模范和先進個人的一項基本要求,并建立審查制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不宜提名為村兩委成員候選人。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要建立公民再生育審批結果公開制度和有獎舉報制度。法院、公安、稅務、工商、勞動和社會保障、人口和計劃生育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對違法生育人員調查取證、收入核定和依法執行等工作,不斷提高社會撫養費征收到位率。要將城鎮居民違法生育情況納入中國人民銀行誠信系統。
(二)建立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社會保障體系和利益導向機制。要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計劃生育獎勵和扶助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在計劃生育方面的合法權益。全面落實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確保獎勵扶助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繼續堅持和完善對符合再生育條件,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村居民,由區縣人民[FS:PAGE]政府給予一次性獎勵的制度。建立并實施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免費技術服務制度。探索建立長效節育措施獎勵、節育手術保險、城市計劃生育夫婦年老一次性獎勵等制度。要認真做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惠民政策與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的銜接,享受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的群眾,可同時享受其他惠民政策待遇。在計算和分配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集體經濟收益時,要充分體現對獨生子女家庭的政策優惠。按照國家規定獲得的計劃生育獎勵和扶助金,在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時一般不計入家庭收入。符合農村五保供養條件的獨生子女死亡家庭,應落實農村五保供養待遇,并按規定享受計劃生育扶助。在扶貧開發、宅基地劃分、就業培訓、合作醫療、新技術推廣等方面,對獨生子女戶給予優待和照顧。對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計劃生育家庭,要通過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特困戶生活救助等制度優先予以幫助。推動“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行動”和“生育關懷行動”等社會公益活動,使實行計劃生育的群眾更多地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三)加強基礎工作。進一步強化基層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務,將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居)委會和城市社區。在農村,不斷提高“三為主”工作水平,全面推進計劃生育村(居)民自治,計劃生育不達標不得評為生態文明村。在城市,建立健全“屬地管理、單位負責、居民自治、社區服務”的工作機制。將人口和計劃生育納入和諧社區建設,作為城鄉基層綜合性評先的基本條件。采取措施切實解決好人戶分離和管理“盲區”問題,探索建立“社區負責、物業協助、業主參與”的封閉住宅小區計劃生育管理模式。堅持實行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計劃生育工作責任制。積極總結基層成功經驗,引導基層綜合運用法律、行政、教育、經濟等手段做好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推動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長效工作機制。
(四)深化宣傳教育。各級宣傳部門要把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大眾傳媒,特別是主流媒體要制定規劃,做好經常性宣傳,每年集中策劃、組織一批計劃生育公益宣傳活動,不斷擴大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各級黨委要把人口理論納入中心組學習內容,黨校和行政學院(校)要開設人口理論課或舉辦專題講座,中等以上學校要將人口和計劃生育、生殖健康知識納入相關課程教學內容或開設專題講座。加強鎮(鄉)婚育學校、村級活動室建設和宣傳品進村入戶工作,深入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等多種形式的人口文化活動,增強群眾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的意識,體現對高水平生殖健康、生活質量和生命價值的追求,促進新型生育文化建設。
三、全面落實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各項任務
今后一個時期,要圍繞全市發展大局,在確保穩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礎上,全面落實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各項任務。
(一)加強優生優育工作,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科學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規劃和行動計劃,全面實施出生缺陷干預工程,努力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醫療衛生、婦幼保健等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密切配合,大力宣傳和普及預防出生缺陷科學知識,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加強婚育咨詢和指導,積極開展婚前和孕前保健、孕產期保健、產前篩查和診斷、產后訪視、新生兒疾病篩查和康復等工作。加強對影響出生缺陷的生物遺傳、社會環境、不良生活方式等危險因素的研究、評估和干預,積極倡導科學婚檢,加強性病和艾滋病防治工作,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大力普及優生優育相關知[FS:PAGE]識,開展嬰幼兒早期教育。強化獨生子女社會行為教育和培養。
(二)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將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納入對區縣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和部門綜合治理責任制的考核。深化“關愛女孩行動”,積極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長和婦女發展的政策,促進社會性別公正。加強源頭管理,依法嚴厲打擊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娃旅行為。衛生、藥監、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要嚴格執行胎兒性別鑒定、人工終止妊娠的執業資質認證和B超使用準入制度,對終止妊娠藥品實行嚴格的處方管理和流通管理。
(三)加強機制、體系建設,提高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水平。按照“屬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務”的原則,將流動人口納入流入地人口總數,逐步健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統一管理、優質服務機制。各區縣要健全和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網絡,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力量。積極推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融入社區、納入經常性工作范圍,提供與戶籍人口同等的服務,維護其合法權益。進一步強化流動人口登記制度,實現流動人口信息的實時變動、異地查詢和跟蹤管理服務。公安部門為流動人口辦理暫住證,其他部門為流動人口辦理經商、務工、購房、租房、社會保障等手續時,應與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互通信息。在流動人口基礎信息登記中增加婚育情況的內容,實現動態管理和服務。按照常住人口標準,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保障流動人口免費技術服務和管理經費的落實。按照“誰用工、誰管理”的原則,落實農民工用工企業的責任。在流動人口集中的社區、企業、集貿市場等成立計劃生育協會,引導流動人口樹立“新市民”的理念,實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要特別加強濱海新區外來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適應新區發展的需要,推動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改革創新。
(四)采取綜合措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堅持“黨政主導、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老齡工作方針,統籌城鄉老齡事業發展,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努力實現人口積極老齡化和健康老齡化。建立和完善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城鄉養老保障制度,在制定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時高度重視獨生子女父母養老保障和養老服務,體現對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照顧。構建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照料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提高養老服務機構在城市規劃中的比重,發展社區老年活動場所和服務設施,制定優惠政策鼓勵社會開辦各種類型的養老服務機構,建立老年用品和服務市場。發揚敬老、養老、助老的良好社會風尚,大力弘揚子女贍養、家庭養老和鄰里互助的傳統美德。
四、加大保障力度,推動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決定》要求,從經費保障、基礎設施、隊伍建設、科研服務等方面加大投入,確保我市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一)建立穩定增長的經費投入保障機制。人口和計劃生育財政投入增長幅度要高于經常性財政收入增長幅度,確保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獎勵優惠扶助政策、計劃生育免費基本技術服務以及技術服務機構建設、隊伍建設、信息化建設、計劃生育經常性工作等事業發展所需經費的落實。各級財政要逐年增加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投入,將社會撫養費納入人口和計劃生育事務支出,到2010年,各級財政對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投入達到人均30元。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也要切實保障人口計生投入,依法落實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和優惠政策。加強檢查監督,嚴肅查處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使用和獎勵扶助資金發放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堅決制[FS:PAGE]止一切亂收費、亂罰款現象。
(二)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發揮市計劃生育研究所作用,利用各種資源,提高科研水平。圍繞提高避孕安全性和有效率,開展計劃生育生殖健康領域重點課題的聯合攻關,在新技術、新產品研究方面取得明顯進展。“十一五”期間,繼續加強市、區縣和鄉鎮計劃生育服務 機構建設,保持服務網絡建設在全國的領先優勢,形成“以市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服務中心為龍頭,區縣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服務中心為骨干,鄉鎮計劃生育服務站為依托,村計劃生育服務室為基礎,計劃生育流動服務車為紐帶”的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服務新格局。提高服務質量,完善服務功能,最大限度地方便群眾,使群眾得到更加安全、優質的服務。
(三)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隊伍建設。按照常住人口規模科學配備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人員,在機構改革和行政區劃調整中,穩定健全基層工作機構和隊伍。村居要按照有關規定配備計劃生育專職人員,落實報酬待遇;城市社區配備計劃生育專職工作人員,在規模較大的社區(2000戶以上)增配一名協管員;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配設專兼職計劃生育干部。對連續從事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15年以上,或滿30年工齡、從事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10年以上工作成績突出、成效顯著的工作人員頒發榮譽證書,由其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從事公益服務,經費由財政保障。建立完善專業技術職稱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配齊配強專業人員。深化干部培訓和干部隊伍職業化建設,加強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優化結構。抓好干部隊伍廉政建設,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四)加快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化建設。按照統一標準、聯合建設、互聯互通、資源共享的要求,加快人口和計劃 生育信息化建設。各相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密切配合,加快以育齡婦女信息管理系統(WIS)為核心的業務應用系統建設步伐,努力實現人口宏觀決策和管理、人口發展趨勢預測、人口和計劃生育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的電子化。以需求為導向,以應用促發展,不斷提高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與應用水平。
五、加強領導,完善綜合治理人口問題工作機制
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任重道遠,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務必高度重視,不斷增強做好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堅定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一)建立健全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宏觀決策和調控機制。加強人口發展問題研究,不斷深化對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之間變動規律的認識,研究制定并落實科學的人口發展指標評估體系和宏觀調控政策。科學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建立人口發展和人口安全預警制度,加強對人口發展規劃執行情況監測評估。統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運用城市規劃、市場調節、政策推動、利益導向、房地產開發、公共服務資源配置等多種杠桿,引 導人口有序流動和合理分布。從濱海新區建設的實際出發,對新區人口發展、人口分布、人口管理體制建設等進行超前研究。
(二)落實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責任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難點問題。將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主要指標納入各級黨委、政府決策目標執行責任考核監督體系,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出現重大問題的,追究黨政主要領導的領導責任。充分發揮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明確成員單位職責,市和區縣政府主要領導每年至少要聽取一次成員單位履行職責情況的匯報,公安、衛生、民政等部門配合屬地人[FS:PAGE]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做好違反生育政策的個案信息把關、 通報工作。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和計劃生育協會、人口學會、幸福工程組委會等群眾團體在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中的生力軍作用,構建黨政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理人口問題工作格局。
(三)堅持和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嚴格執行“一票否決”制度。堅持和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建立對黨政領導、責任部門、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的考核制度,對黨政領導重點考核重視程度、人財物投入、人口計劃完成和政策法規執行等情況;對責任部門重點考核綜合治理職責落實情況;對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重點考核人口計生各項業務工作情況,將考核情況作為衡量政績、獎懲任用的重要依據。嚴格實行人口和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度”,對被否決的單位取消當年綜合性榮譽稱號和評先評獎資格,其黨政一把手和分管責任人不得被授予榮譽稱號,不得評先評獎、晉職、晉級和提拔。對失職或瀆職造 成生育失控以及弄虛作假、瞞報謊報相關數據的地區和單位,落實領導干部問責制。
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根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措施,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中不斷取得新的更大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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