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
2025-06-07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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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南府發〔2012〕107號)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管委會,市級各雙管單位,市直各事業、企業單位:為貫徹落實
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
(南府發〔2012〕10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管委會,市級各雙管單位,市直各事業、企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農業科技創新持續增強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見》(中發〔2012〕1號)、《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持續增強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桂發〔2012〕5號)精神,加快我市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確保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和諧穩定,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快推進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及十八大精神,圍繞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和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在深化改革中增活力,在創新機制中求發展。按照強化公益性職能、放活經營性服務的要求,加大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力度,合理布局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有效發揮其主導和帶動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農業技術推廣活動,為農業農村經濟全面發展提供有效服務和技術支撐。
(二)基本原則。堅持精干高效,科學設置機構,優化隊伍結構,合理配置農業技術推廣資源;堅持政府主導,支持多元化發展,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職能,充分發揮各方面積極性;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鼓勵地方進行探索和實踐;堅持統籌兼顧,與縣鄉機構改革相銜接,處理好改革和穩定的關系。
(三)總體目標。著眼于新階段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通過明確職能、理順體制、優化布局、精簡人員、充實一線、創新機制等一系列改革,逐步構建起以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為主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為基礎,農業科研、教育等單位和涉農企業廣泛參與,分工協作、服務到位、充滿活力的多元化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
二、強化基層農業技術推廣能力建設主要任務
(一)強化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認真落實中央提出的“兩個覆蓋”重大政策措施和任務,組織實施2012年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示范縣項目和2012年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條件建設項目,健全鄉(鎮)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公共服務機構,明確公益性事業單位定位,確保財政經費足額到位,并根據各地產業發展實際設立公共服務崗位,進一步做好定編、定員、定崗工作。全面實行人員聘用制度,嚴格上崗條件,落實崗位責任,推行縣主管部門、鄉(鎮)政府、農民三方考評。認真落實中央提出的“一個銜接”要求,切實提高扎根鄉村、服務農民、艱苦奉獻的農技推廣人員和縣鄉農技推廣人員待遇水平,落實工資傾斜和績效工資政策,實現在崗人員工資收入與基層事業單位平均水平相銜接。進一步完善鄉鎮農技推廣機構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實行“縣鄉共管、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人、財、物“三權”歸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切實強化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鄉鎮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管理和指導。要加大投入,切實改善基層農技推廣工作條件,按種養規模和服務績效安排推廣工作經費。加強鄉鎮農林牧漁推廣機構的資產管理,界定產權。加快把基層農技推廣機構的經營性職能分離出去,按市場化方式運作,探索公益性服務多種實現形式。改進和創新基層農技推廣服務手段和方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等媒體和現代信息技術,為農民提供高效便捷、簡明直觀、雙向互動的服務,提高服務水平。
(二)強化動植物疫病防控體系建設。加大植保工程建設力度,大力推進植物疫病防控體系建設,著重建設好市級病蟲監控指揮分中心、縣級專業區域植保站、鄉級病蟲監控服務站和病蟲專業化防治隊伍。強化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突出抓好柑橘黃龍病綜合治理,加快建立主產區縣(區)政府負責、防控效果列入政府部門績效考評范圍的防控長效機制。高度重視動物疫病防控體系建設,重點建設完善重大動物疫病監測預警與應急、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水生動物疫病防控、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獸藥質量監察和獸藥殘留監控、動物防疫技術支撐、動物防疫物資保障、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等系統,構建市、縣(區)、鄉(鎮)三級防控體系。
三、促進基層農業技術推廣社會化服務建設
(一)放活經營性服務。積極穩妥地將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中承擔的農資供應、動物疾病診療以及產后加工、營銷等服務分離出來,按市場化方式運作。鼓勵其他經濟實體依法進入農業技術服務行業和領域,采取獨資、合資、合作、項目融資等方式,參與基層經營性推廣服務實體的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積極探索公益性農業技術服務的多種實現形式,對各類經營性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實體參與公益性推廣,可以采取政府訂購服務的方式。
(二)培育多元化服務組織。積極支持農業科研單位、教育機構、涉農企業、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用水合作組織、中介組織等參與農業技術推廣服務。要規范推廣行為,制定和完善農業技術推廣的法律法規,加強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的管理,規范各類經營性服務組織的行為,建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的信用制度,完善信用自律機制。
(三)加強農業遙感監測體系建設。強化衛星遙感和地理信息系統在農業區劃、大宗農作物監測、氣象災害防御等方面的應用與能力建設,重點建設和完善市級區域遙感監測站、縣級遙感監測點,當地財政在農業遙感基礎設施建設和遙感監測運行經費等方面給予扶持。
四、全面造就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人才隊伍
(一)大力發展農業教育。實施農林人才培養計劃,加強農科教合作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培育一批特色農業技術人員隊伍。繼續完善中等職業教育涉農專業免學費制度,落實農業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政策。支持民辦農業教育發展,引導民辦農業院校改善條件,擴大規模。鼓勵和引導高等院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實行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二)大力培養農業科技人才。各涉農職業院校要優化學科專業結構,為農業發展輸送更多合格的專業人才。充分發揮重大專項作用,依托國家、廣西科技支撐計劃以及南寧市人才小高地等農業科技人才培養載體,培養農業科研攻關、成果轉化、推廣應用多層次的農業科技創新人才隊伍。組織學科帶頭人和技術骨干到先進地區或科研院校學習培訓。廣泛開展基層農技推廣人員分層分類脫產業務培訓,每3年輪訓1次。實施更加開放靈活的現代農業人才激勵政策,完善基層農技推廣人員職稱評定標準,注重工作業績和實效,鼓勵科技人員在生產一線從事農技推廣和創新創業。進一步實施大學生“村官”計劃,認真實施“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者服務基層等計劃。開展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崗計劃試點,選拔一批大學生到鄉鎮擔任特崗人員。積極發揮農民技術人員示范帶動作用,按承擔任務量給予相應補助。
(三)大力培訓農村實用人才。加大各類農村人才培養計劃實施力度,擴大培訓規模,提高補助標準。繼續開展農村實用技術培訓、陽光工程、農村中等專業實用人才培訓、農村新經濟社會組織負責人和種養大戶專項培訓、農業科技直通車等培訓工程,大力培養村干部、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到村任職大學生等農村發展帶頭人,農民植保員、防疫員、水利員、信息員、質量安全員、沼氣工等農村技能服務型人才,種養大戶、農機大戶、經紀人等農村生產經營型人才。引導鼓勵專業合作社和產業化龍頭企業等社會力量開展科技培訓。積極促成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與相關農業院校共建交流、合作和研究的平臺,為作為農業科技后備人才的學生提供見習、實習等機會。大力培育新型農民,對未升學的農村初、高中畢業生免費提供農業技能培訓,對符合條件的農村青年務農創業和農民工返鄉創業項目,給予補助和貸款支持。
五、切實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工作領導
(一)切實加強領導,搞好協調配合。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事關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全局,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把這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在屬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明確分工、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加強溝通、形成合力的要求,做好機構編制、人員安置、財政保障、基建投入、科技項目支持等工作。
(二)堅持以人為本,確保改革順利進行。各級人民政府要引導廣大農業技術人員充分認識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發揚心系農民、獻身農業、服務農村的優良傳統,主動投身改革,找準新的定位,爭取更大作為。要切實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進度,協調好各方面利益,調動好各方面積極性,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三)加強檢查督促,確保改革取得實效。各縣(區)政府要根據本意見制定切合本地實際的實施細則,加強對改革重點環節的組織指導,做好動員部署、競聘上崗、分流人員、檢查驗收、鞏固提高等工作,切實抓緊實施,并將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納入績效考核,對改革的各項工作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督促和指導,確保改革工作取得實效。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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