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快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決議
2025-06-07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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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快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決議(2010年10月25日濟寧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通過)濟寧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市林業局局長程福華受
濟寧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快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決議
(2010年10月25日濟寧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通過)
濟寧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市林業局局長程福華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 《關于全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情況的匯報》。
會議認為,市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決策部署,把林改工作作為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重要任務,高度重視,周密組織,強化措施,穩步推進,取得了階段性明顯成效。
會議指出,我市集體林改工作推進總體情況較好,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為個別地方干部群眾對林改工作認識不夠到位、工作進展不平衡、林改專門工作機構亟待設立。
為確保按期完成我市集體林改主體工作任務,全面推進配套改革,會議決議: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組織領導。要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廣泛深入地宣傳《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切實提高廣大干部群眾對集體林權改革重大意義的認識,自覺支持和參與林權改革。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干部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政策法規水平,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的林改工作機制。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規定,參照我省其他市的做法,認真落實市級林改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問題,力爭盡快到位。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按照市、縣兩級簽訂的林改責任書要求,將林改資金盡快足額撥付到位。強化督導措施,加快勘察定界、確權發證步伐,年底前完成林權主體改革任務。
二、依法規范操作,確保林改質量。要始終把依法操作作為基本準則,嚴格執行《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按照思想發動、方案公布、調查摸底、簽訂合同、勘察定界、申報登記、確權發證等程序,規范操作,真正做到政策、內容、程序、方法、結果五公開,以公開促公平促公正,確保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落實和保護好農民的林業權益,實現林定權、樹定根、人定心,不留后患。認真做好林防工作,妥善處理林權糾紛,嚴厲打擊乘機亂砍濫伐林木、亂征濫占林地等違法犯罪行為,確保改革依法有序推進。
三、完善配套改革,鞏固林改成果。圍繞主體改革任務,因地制宜、因勢利導地推進各項配套改革。制訂和完善林木更新采伐制度,依法規范林木管理。按照“依法、自愿、有序”的原則,規范林地林木流轉,建立完善林產品交易專業市場和林權交易服務平臺。積極探索林權抵押貸款和林業政策性保險等新機制,鼓勵多種經濟成分參與林業建設,形成政府引導、市場推進、多元投入、社會參與的林業投融資機制。加強林業社會化服務,積極發展林業合作社和專業協會,充分發揮政策咨詢、信息服務、科技推廣、行業自律等作用。建立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形成長期穩定的林業投入增長機制,激發廣大農民護林、營林積極性,實現資源增長、農民增收、生態良好、林區和諧的改革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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